《孙子兵法》之论军天下 第十二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9:00:23
                                             火攻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
       行火必有因,因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其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我的译文】孙子说:火攻的目标一般有以下五类:一是火烧敌方的人马车辆;二是火烧敌方的粮草物资;三是火烧敌方的武器装备;四是火烧敌方的仓库房屋;五是火烧敌方的通道设施。
      实施火攻必需要有点火工具,所以点火工具必须要常备。火能燃烧开来是有时节要求的,火势能旺盛起来是有日子要求的。时节就是天气干燥的季节;日子就是指月球行经箕、壁、翼、轸这四个星座的日子。一般在月球经过这四个星座的日子里,就是大风刮起的日子。
      一般实施火攻,将帅必须根据五种火攻目标的不同来用兵策应火攻。如果火从敌军营寨内引燃,就须及早派兵从外边策应;如果火已经燃烧开来,但敌军将士仍然保持安静的的话,要观望等待不要贸然进攻;要深入探究敌营的火势威力,如果可以随火势进攻就随火势进攻,如果不可以随火势进攻就停止。火可以从敌军营寨外面引燃,这样就不必等待从营内引燃,只要在合适的时间引燃敌营就行了。火要从上风开始引燃,军队不会从下风发动攻击。白天风刮久了,夜间就会停下来。一般来说,军队必然知道五种火攻目标的变换,所以会动用相当数量的兵力来防备受到火攻。
      所以,如果用火来辅助进攻的话,效果会很明显;如果用水来辅助进攻的话,攻势会更强大;但水可以流尽,不可以强取。也就是说,火可以一点就燃,但水势不是想借就能借的。
       对于这段话,我们现在可以这样理解:在春秋时期,房屋、战车等许多建筑、物品大都是木制易燃物,所以火灾的结果往往是毁灭性的,可能烧得一点不剩。因此,军队将火用于攻敌,可以说是一条取胜的捷径。
       军队要实施火攻,必须了解火的特性和天气气候对火的影响,只有充分了解火性和掌握用火方法,才能在火攻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对敌方目标进行有效火攻,而不至于引火烧身。
      现在的武器弹药威力,点燃易燃物可谓小菜一碟,所以现在的军队一般不会特意准备点火工具和引火物,火烧是弹药爆炸后的连带产物。只有在特殊条件、特殊环境和针对特定对象时,军队才会考虑有限火攻。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
     【我的译文】如果将帅领兵打了胜仗攻取了城池土地,但是史编人员没有撰写他们功绩的话,是有凶灾的,史编人员将这种行为取名称为违背史料保留原则。反过来说,如果将帅领兵打了败仗丢失了城池土地,但是史编人员没有撰写他们罪责的话,也是不吉利的。所以说,明智的国君要慎重考虑用兵,贤良的将帅要认真研修用兵,条件不利就不能动兵,没有好处就不能用兵,没有危险就不要开战。
       对于这段话,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打仗对一个国家来说,必然是一次重大事件,无论胜还是败,都会被历史记录下来。谁也不想成为国家的罪人,历史的罪人,所以,对于决定是否开战,政治利益集团高层要三思再三思。
      孙武在这里总结的不战三原则,对现在的政治利益集团和军队利益集团来说,也是应该需要遵从的不战原则。

        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我的译文】国君不可以因一时的恼怒就派遣大军,将帅不可以因一时的生气就造成战火。与我方利益符合的话就可以行动,与我方利益不符合的话就不行动。恼怒可以重新喜悦,生气可以重新高兴,但灭亡的国家不可能重新存在,死去的人不可能重新生还。所以,明智的国君要谨慎对待战争,贤良的将帅要警惕提防战争,这是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根本原则。
      本段,孙武再一次地提醒政治集团高层和军队高层:战争不是儿戏,弄不好会国破家亡,所以不能任性行事,一切要以国家和军队的利益安危为重。
      本篇是孙武慎战思想的集中体现。人类社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战与火的洗礼。战争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已经够多够多。我们需要汲取战争的教训,让悲剧不再重演,也就是要让战争远离人类,让战争永远永远成为历史。因此,现在的我们,已经不能仅限于慎战思想,而应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要有“止战”思想,也就是人类要有意识地防止战争或阻止战争的爆发。
      我们在这里研究军事、战争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打胜战,而是希望通过对军事、战争本质和规律的研究,获知战争产生的原因,然后将可能导致战争的这些因素,通过人类的主观能动性来一一消除,如果一时难以消除,就将这些因素进行有效管控,从而实现“止战”的目的。
       对人类来说,军事需要存在,但战争不应该存在。因为军事是止战的最后手段。
       战争就两种,外战和内战。外战争利,内战争权。
       国和国之间爆发战争,往往因利益纠纷而起。所以各国之间一旦有纠纷就应该及时通过外交谈判妥善解决,如果一时无法解决,双方应该签署管控协议,将矛盾分歧以不通过军事手段解决为底线进行限定,然后双发要做有利于纠纷解决的事,不做激化矛盾的事。有纠纷的双方或其中一方,如果做激化矛盾的事,或任由纠纷发展而不做任何管控,都是不负责任的。如果国家因此陷入战争,这些不负责任的人都是国家的罪人。国际社会也要督促有纠纷的双方,要以国际公约为依据,妥善处理纷争。因此,只要各国有效管控好国家之间的利,外战是可以有效防止的。
      国家发生内部战争,起因比较多,但归结起来,主要就是两种形式:一是人民造反;二是政治集团内部分裂。在冷兵器时代,揭竿而起,就能组建一支和国家军队相抗衡的军事力量。但在如今的时代,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人民造反夺权的可能性基本为零。所以,政治集团内部因权力分配不公而导致分裂,然后又导致国家军队分裂,从而形成内战,是最有可能的。因此,各国只要有效管控好政治集团内部的权,内战是可以有效防止的。                                             火攻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
       行火必有因,因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其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我的译文】孙子说:火攻的目标一般有以下五类:一是火烧敌方的人马车辆;二是火烧敌方的粮草物资;三是火烧敌方的武器装备;四是火烧敌方的仓库房屋;五是火烧敌方的通道设施。
      实施火攻必需要有点火工具,所以点火工具必须要常备。火能燃烧开来是有时节要求的,火势能旺盛起来是有日子要求的。时节就是天气干燥的季节;日子就是指月球行经箕、壁、翼、轸这四个星座的日子。一般在月球经过这四个星座的日子里,就是大风刮起的日子。
      一般实施火攻,将帅必须根据五种火攻目标的不同来用兵策应火攻。如果火从敌军营寨内引燃,就须及早派兵从外边策应;如果火已经燃烧开来,但敌军将士仍然保持安静的的话,要观望等待不要贸然进攻;要深入探究敌营的火势威力,如果可以随火势进攻就随火势进攻,如果不可以随火势进攻就停止。火可以从敌军营寨外面引燃,这样就不必等待从营内引燃,只要在合适的时间引燃敌营就行了。火要从上风开始引燃,军队不会从下风发动攻击。白天风刮久了,夜间就会停下来。一般来说,军队必然知道五种火攻目标的变换,所以会动用相当数量的兵力来防备受到火攻。
      所以,如果用火来辅助进攻的话,效果会很明显;如果用水来辅助进攻的话,攻势会更强大;但水可以流尽,不可以强取。也就是说,火可以一点就燃,但水势不是想借就能借的。
       对于这段话,我们现在可以这样理解:在春秋时期,房屋、战车等许多建筑、物品大都是木制易燃物,所以火灾的结果往往是毁灭性的,可能烧得一点不剩。因此,军队将火用于攻敌,可以说是一条取胜的捷径。
       军队要实施火攻,必须了解火的特性和天气气候对火的影响,只有充分了解火性和掌握用火方法,才能在火攻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对敌方目标进行有效火攻,而不至于引火烧身。
      现在的武器弹药威力,点燃易燃物可谓小菜一碟,所以现在的军队一般不会特意准备点火工具和引火物,火烧是弹药爆炸后的连带产物。只有在特殊条件、特殊环境和针对特定对象时,军队才会考虑有限火攻。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
     【我的译文】如果将帅领兵打了胜仗攻取了城池土地,但是史编人员没有撰写他们功绩的话,是有凶灾的,史编人员将这种行为取名称为违背史料保留原则。反过来说,如果将帅领兵打了败仗丢失了城池土地,但是史编人员没有撰写他们罪责的话,也是不吉利的。所以说,明智的国君要慎重考虑用兵,贤良的将帅要认真研修用兵,条件不利就不能动兵,没有好处就不能用兵,没有危险就不要开战。
       对于这段话,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打仗对一个国家来说,必然是一次重大事件,无论胜还是败,都会被历史记录下来。谁也不想成为国家的罪人,历史的罪人,所以,对于决定是否开战,政治利益集团高层要三思再三思。
      孙武在这里总结的不战三原则,对现在的政治利益集团和军队利益集团来说,也是应该需要遵从的不战原则。

        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我的译文】国君不可以因一时的恼怒就派遣大军,将帅不可以因一时的生气就造成战火。与我方利益符合的话就可以行动,与我方利益不符合的话就不行动。恼怒可以重新喜悦,生气可以重新高兴,但灭亡的国家不可能重新存在,死去的人不可能重新生还。所以,明智的国君要谨慎对待战争,贤良的将帅要警惕提防战争,这是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根本原则。
      本段,孙武再一次地提醒政治集团高层和军队高层:战争不是儿戏,弄不好会国破家亡,所以不能任性行事,一切要以国家和军队的利益安危为重。
      本篇是孙武慎战思想的集中体现。人类社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战与火的洗礼。战争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已经够多够多。我们需要汲取战争的教训,让悲剧不再重演,也就是要让战争远离人类,让战争永远永远成为历史。因此,现在的我们,已经不能仅限于慎战思想,而应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要有“止战”思想,也就是人类要有意识地防止战争或阻止战争的爆发。
      我们在这里研究军事、战争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打胜战,而是希望通过对军事、战争本质和规律的研究,获知战争产生的原因,然后将可能导致战争的这些因素,通过人类的主观能动性来一一消除,如果一时难以消除,就将这些因素进行有效管控,从而实现“止战”的目的。
       对人类来说,军事需要存在,但战争不应该存在。因为军事是止战的最后手段。
       战争就两种,外战和内战。外战争利,内战争权。
       国和国之间爆发战争,往往因利益纠纷而起。所以各国之间一旦有纠纷就应该及时通过外交谈判妥善解决,如果一时无法解决,双方应该签署管控协议,将矛盾分歧以不通过军事手段解决为底线进行限定,然后双发要做有利于纠纷解决的事,不做激化矛盾的事。有纠纷的双方或其中一方,如果做激化矛盾的事,或任由纠纷发展而不做任何管控,都是不负责任的。如果国家因此陷入战争,这些不负责任的人都是国家的罪人。国际社会也要督促有纠纷的双方,要以国际公约为依据,妥善处理纷争。因此,只要各国有效管控好国家之间的利,外战是可以有效防止的。
      国家发生内部战争,起因比较多,但归结起来,主要就是两种形式:一是人民造反;二是政治集团内部分裂。在冷兵器时代,揭竿而起,就能组建一支和国家军队相抗衡的军事力量。但在如今的时代,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人民造反夺权的可能性基本为零。所以,政治集团内部因权力分配不公而导致分裂,然后又导致国家军队分裂,从而形成内战,是最有可能的。因此,各国只要有效管控好政治集团内部的权,内战是可以有效防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