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故遭围殴持刀扎死人 被判防卫过当入狱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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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故遭围殴持刀扎死人 被判防卫过当入狱6年          2011年09月04日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男子尤某无故被人围殴后,持刀将其中一人扎死。昨天记者获悉,尤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去年11月9日晚上9点多,尤某在房山区长沟镇长沟大桥上,遭到男青年梁某、屈某、侯某等人无故殴打,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中梁某的心脏。

  此案开庭时,尤某并未向死者家属道歉,因为他认为自己更加冤枉。在面对死者家属的指责时,他甚至在法庭上和死者家属争执起来,“我跟他们无冤无仇,我凭什么扎他们啊,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几个人”。尤某说,当时那些人先骂他,又追着对他拳打脚踢,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打他。

  证据显示,事发当天,梁某等4名男子酒后开车在路上踩了一脚急刹车。走在车前的尤某回头看了一眼,这引起开车人侯某不满,他一边大骂,一边招呼同车的 3个兄弟教训尤某。


  法院查明,梁某、屈某等的证言均证实,侯某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先对尤某进行谩骂,之后将尤某踹倒在地,随后其他人上前殴打尤某。几人承认,如果不是他们先动手,尤某不会急,也不会用刀扎人。

  法院同时指出,死者梁某对尤某的侵害行为限于拳打脚踢,并未持任何凶器,而尤某却持尖刀扎刺对方,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而属于防卫过当。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尤某有期徒刑6年,同时认定死者梁某对此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并因此应减轻尤某40%的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死者家属17万余元。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9-04/3305151.shtml男子无故遭围殴持刀扎死人 被判防卫过当入狱6年          2011年09月04日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男子尤某无故被人围殴后,持刀将其中一人扎死。昨天记者获悉,尤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去年11月9日晚上9点多,尤某在房山区长沟镇长沟大桥上,遭到男青年梁某、屈某、侯某等人无故殴打,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中梁某的心脏。

  此案开庭时,尤某并未向死者家属道歉,因为他认为自己更加冤枉。在面对死者家属的指责时,他甚至在法庭上和死者家属争执起来,“我跟他们无冤无仇,我凭什么扎他们啊,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几个人”。尤某说,当时那些人先骂他,又追着对他拳打脚踢,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打他。

  证据显示,事发当天,梁某等4名男子酒后开车在路上踩了一脚急刹车。走在车前的尤某回头看了一眼,这引起开车人侯某不满,他一边大骂,一边招呼同车的 3个兄弟教训尤某。


  法院查明,梁某、屈某等的证言均证实,侯某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先对尤某进行谩骂,之后将尤某踹倒在地,随后其他人上前殴打尤某。几人承认,如果不是他们先动手,尤某不会急,也不会用刀扎人。

  法院同时指出,死者梁某对尤某的侵害行为限于拳打脚踢,并未持任何凶器,而尤某却持尖刀扎刺对方,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而属于防卫过当。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尤某有期徒刑6年,同时认定死者梁某对此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并因此应减轻尤某40%的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死者家属17万余元。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9-04/3305151.shtml
好么,以后遇到被袭击,马上趴地下任人踢打好了。。。
    俺祈祷该法官也遇到几回无故被袭击。。。上天啊,请赐予该法官若干次被袭击吧~~
  证据显示,事发当天,梁某等4名男子酒后开车在路上踩了一脚急刹车。
  ……这些男子有凶器——酒后驾驶的汽车,有多人无故围殴无辜者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法院同时指出,死者梁某对尤某的侵害行为限于拳打脚踢,并未持任何凶器,而尤某却持尖刀扎刺对方,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而属于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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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简直就是放屁,他们四个打一个,赤手空拳如何来正当防卫?
赤手空拳也是能打死人的
以法律的名义剥夺自卫权。
那以后挨打只能抱头在地痛哭了?
中国的法官大部分是法盲吧
用拳头打死算正当防卫吗 1V4有点难度
太阳了  难道要求人人都是超人 1V4都能全胜??
感觉非常荒谬
捅死人了,是严重了点。
要是划两刀都不能这么重
诏狱牢头 发表于 2011-9-4 20:35
捅死人了,是严重了点。
要是划两刀都不能这么重
被4个人围殴的时候估计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分辨哪里是要害哪里不是要害了,保命要紧哇
被人打,不能还手,还手就要赔17万,还要登大狱
看来我要找四个去欧这个法官,看他如何接招
中国怎么就有如此多的无耻法官
关6年还要赔17万
基本上这个尤某要家破人亡了
要是尤某当时被打死了,估计那4个最重的也就20年吧?反正不会枪毙
也就是说其实尤某的命运在回头看那一眼的时候已经注定——必须要家破人亡!
被4人围殴倒地反击时还要判断准位置和力度——很好很强大!
突然间很想念66式了
大家可能都不爱听,但判决的确没错,从感情上接受不了,但说法官是法盲是冤枉了他
解集 发表于 2011-9-4 22:04
大家可能都不爱听,但判决的确没错,从感情上接受不了,但说法官是法盲是冤枉了他
法官没错,是法律错了
判的确实没错

用拳头打死人也算防卫过当
法律没错,是订法律的人错了。
拳头也能打死人,鞋也是能致人死命的凶器,在你后脑勺踹一脚,看看有什么后果。在被四人围攻的情况下根部无法判断最终侵害侵害程度,个人的有限防卫根本无法阻止进一步侵害的发生,而且这种有限反抗可能会导致歹徒更加凶残的报复。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保护自己避免受进一步的侵害是受害人要保命必须做的。

这件事应该不是法律的错,而是法官的错。对法官及其全家还有死者家属树中指,祝愿他们早升极乐。另外,即便按防卫过当,赔偿和刑期感觉也偏高,这个法官.....。
依法治国口号喊的震天响,尼玛就指望这些人?治个屁呀!
很多公检法都是部队转业过去的,业务知识。。。但喝酒的能耐普遍刚刚的。。。
人民群众的口头禅“杀人偿命”。
海之骄子 发表于 2011-9-4 20:27
用拳头打死算正当防卫吗 1V4有点难度
算,其实正当防卫的基本概念就是人家用拳头打你你不能用刀枪还击,甚至不能用砖头、木棒,不过对方用砖头、木棒你也可以用这些还击,另外不能再对方已经丧失侵害能力的情况继续攻击,也不能一至对方于死地的目的还击。
在莫名其貌挨打 以一对四的情况下 谁能判断防卫的限制?
中国的法律感觉都是在帮坏人
稍微把施暴者伤重了点就是防卫过当了
1V4的情况下没有把四个人都杀了就算好的了
e8098 发表于 2011-9-5 06:50
很多公检法都是部队转业过去的,业务知识。。。但喝酒的能耐普遍刚刚的。。。
说句实在话,很多退伍转业进来的同志很难适应业务单位的正常工作!
这种法官
法官的意思是要在四个人围攻之下手无寸铁还击?并且要适量考虑
让那法官来试试,围殴他五分钟看死不死
法官的意思是要在四个人围攻之下手无寸铁还击?并且要适量考虑
让那法官来试试,围殴他五分钟看死不死


你们叫什么叫,不知道法官和那些小混混是一伙吗?
还有,人家是开车的,有钱的,法官收了钱,能不给人家办事吗?
中国法制建设算彻底完了,越建设越混蛋!

你们叫什么叫,不知道法官和那些小混混是一伙吗?
还有,人家是开车的,有钱的,法官收了钱,能不给人家办事吗?
中国法制建设算彻底完了,越建设越混蛋!
如果家里有钱有关系,又是另一种结局了,只要赔得起,也就是判缓
炮声 发表于 2011-9-5 08:07
人民群众的口头禅“杀人偿命”。
有道理,杀人犯不应该判死刑,甚至不应该判缓刑,杀人犯是社会的悲剧,是父母是学校是政府是路人甲乙丙丁共同造成的悲剧,无论如何跟他们本人是没有关系的,他们是无辜的是可怜的,我们应当同情他,应花费纳税人的钱财建造五星级酒店式监狱来好好养着他们,改造他们,感化他们。
主动挑衅寻衅滋事,又是四打一以多欺少,这种社会渣滓死了就死了吧,废物一个。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9-5 08:50
算,其实正当防卫的基本概念就是人家用拳头打你你不能用刀枪还击,甚至不能用砖头、木棒,不过对方用砖头 ...
这种法律就是和稀泥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9-5 08:50
算,其实正当防卫的基本概念就是人家用拳头打你你不能用刀枪还击,甚至不能用砖头、木棒,不过对方用砖头 ...
这就是说,遭人围殴就是你活该倒霉,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找更多的人殴回去


借吴鹏老师的话来说,中国是一个文盲多,法盲更多的国度。。。中国十二亿九千九百八十五万是法盲这一真理,在CD得到了再一次验证。

借吴鹏老师的话来说,中国是一个文盲多,法盲更多的国度。。。中国十二亿九千九百八十五万是法盲这一真理,在CD得到了再一次验证。
吸血鬼骑士 发表于 2011-9-5 21:42
借吴鹏老师的话来说,中国是一个文盲多,法盲更多的国度。。。中国十二亿九千九百八十五万是法盲这一真理, ...
不说没意思的话,请搞清楚一点:十二亿九千九百八十五万人的意见如果一致就等于法律了,法律要体现的就是这么多人的意志,如果两者强烈违背 法律要修改的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见。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9-5 08:50
算,其实正当防卫的基本概念就是人家用拳头打你你不能用刀枪还击,甚至不能用砖头、木棒,不过对方用砖头 ...
那如果有人持刀向我行凶,难道我就必须等死还不能还手?如果这个时候我用甩棍等器械将其重伤难道我还得进去吃几年牢饭再出来??
现在天朝实际的治安并不是那么到位和完善,难道就不允许我等小民自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