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曝光官员劝拆录音: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06:37
天津市宁河县一名小学老师因拒绝拆迁自家楼房被停课,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在做其工作时称:“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这一句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

拒绝签字

天津宁河县芦台镇,两台挖掘机不知疲倦地挥舞着巨大的铁爪。瓦砾堆中,中国银行的营业楼及家属楼(以下简称“中行楼”)像是一座孤岛。马路对面,一幢尚未竣工的大厦已拔地而起。进入3月,中行楼里的人们仓皇地张罗着搬离,政府给他们的期限是3月27日,到期不搬,就要强拆。

中行楼位于芦台镇最繁华的商业道上。3月12日,《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在芦台镇的天意达房产了解到,这一地段的房子均价在每平米六七千元,有的甚至达到每平米8000元左右。

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史庄中心小学的英语老师张熙玲眼看要成为钉子户,对此,她说自己早有准备。

2009年10月底,这名普通的小学老师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最高领导——宁河县教育局局长于志怀。对方造访的目的很明确,劝其拆迁。从那天起,张熙玲陆续见到了“更大的官儿”,副县长杨霞、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宋连起、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等,这些人和她谈过20多次话。几次谈话后,张熙玲多了个心眼。她跑到镇上买了支录音笔,悄悄录下了每次谈话的内容,并从被通知拆迁那天起,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万一我出个什么事,至少能把这些东西留给我的孩子。”张熙玲说着,喉咙就哽住了。

截至2010年3月16日,张熙玲仍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给出的补偿办法提到,现金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4900元左右,此外,拆迁户也可以选择按1∶1.1的面积比例回迁。30个月的过渡期中,政府会给每户每月800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补偿方案公布之初,就遭到了拆迁户们的一致指责。2009年11月上旬,拆迁户们联合致信宁河县领导,指出:一、返迁比例至少要1∶1.8,因为对面南小区的旧楼房拆迁都按1∶1.5比例;二、装修费不得少于10万元。他们在信上称,这是参照塘沽区东沽、西沽住宅楼拆迁时,每平米补贴500元的做法;三、免除每户800元租房费,希望政府能在附近的光明区或幸福小区为他们租同等条件的楼房。

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宋连起告诉记者,这次拆迁,政府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1∶1.1的回迁比例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另外,我们还要给他们装修费。这些方案已经很优厚了。”

录下官员语录

从2009年10月20日到30日的短短10天内,就有四拨人来做张熙玲的工作。10月30日,宁河县教育局局长于志怀亲自到学校找张熙玲谈拆迁事宜。

2009年11月9日,张熙玲正在改期中考试的卷子。东棘坨镇总校长郑恩东、史庄中心小学校长李振立到办公室找她,宣布了教育局的一个通知:“从现在开始,对张熙玲老师实行停课处理,学校的一切事情由校长安排。”停课的一个星期中,仍有人在继续做张熙玲的工作。

张熙玲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录音资料显示,东棘坨镇总校长郑恩东告诉她,11月12日是个“分水岭”。如果在这个日期之前签了字,县里会有一些优惠政策。

在这一次谈话的录音中,郑恩东苦口婆心地劝张熙玲,“荣(建勋)书记是这样说的,只要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教育局拿出什么手段,县里都支持。好多中央的指令到省市级都走样,何况在这儿,现在区县级领导是太上皇。”见张熙玲不为所动,郑恩东有点儿急了,“你哪顶得过县里?那是谁的天?你的天?那就是人家的天。”3月16日,记者拿这段话向郑恩东进行核实,对方矢口否认,“她属于胡编,胡编乱造,没那回事!”

在对张熙玲做了几次劝导工作后,宁河县教育局局长于志怀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出面,取而代之的是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

2009年11月底,刘广宝第四次来到张熙玲家,这一次的谈话录音长达2小时45分钟。“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这一句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这次谈话中,刘广宝同时教育张熙宁,“凡是宁河县的公民,必须执行宁河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决策,或者说政策。在执行政策的角度上,你是政策的执行者,同样,教育局也是政策的执行者。”

之后的又一次谈话中,刘广宝举起了唐福珍的例子。“干啥啊?要点煤气罐啊?浇汽油啊?那才是笨蛋呢!浇了汽油将来你儿子谁管呢?你以为浇了汽油,荣书记就免职了?李县长就免职了?你浇了汽油,你儿子就缺了妈妈。你算过这账了吗?现在全国都在这儿摆着呢嘛,把谁处理了?处理了又到别的地方去了。”

刘广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确实拿英国和中国做过比较,但话并不是那么说的,“我想要表述的意思是,人家国外的私有财产,本人不同意,国家是不能拆的。咱们国家,在大县城规划的前提下,这些事,你该做不都得做嘛。当然,条件你可以谈。”

至于一些过激的话,刘广宝明确否认自己说过,“自焚的那个例子我倒是举过,但我不应该这样劝我的老师吗?我这是劝她珍爱生命、热爱生活。”

“胡萝卜”和“大棒”

刘广宝曾用“胡萝卜”和“大棒”打过比方。他认为,在说服工作中,如果递过去的胡萝卜不吃,大棒就该下来了。

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宋连起透露,截至3月15日,大约只有四五户拆迁户没有签字。

“如果有一半人都不肯签字,说明我们的方案有问题。如果只有四五户没签,那就说明这个方案是符合老百姓需求的。”土地整理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认为,“我们的主旨,就是不让百姓吃亏。”

拆迁户们之所以陆续签了字,据张熙玲了解,除了上面给的“大棒”之外,有人得到了不少“胡萝卜”,“有的人得到了生二胎的名额,县里还答应把他的儿子调到镇政府工作。还有人拿到了不少回迁房的房票,可以去卖,这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现代快报)

http://news.qq.com/a/20100323/001918.htm天津市宁河县一名小学老师因拒绝拆迁自家楼房被停课,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在做其工作时称:“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这一句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

拒绝签字

天津宁河县芦台镇,两台挖掘机不知疲倦地挥舞着巨大的铁爪。瓦砾堆中,中国银行的营业楼及家属楼(以下简称“中行楼”)像是一座孤岛。马路对面,一幢尚未竣工的大厦已拔地而起。进入3月,中行楼里的人们仓皇地张罗着搬离,政府给他们的期限是3月27日,到期不搬,就要强拆。

中行楼位于芦台镇最繁华的商业道上。3月12日,《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在芦台镇的天意达房产了解到,这一地段的房子均价在每平米六七千元,有的甚至达到每平米8000元左右。

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史庄中心小学的英语老师张熙玲眼看要成为钉子户,对此,她说自己早有准备。

2009年10月底,这名普通的小学老师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最高领导——宁河县教育局局长于志怀。对方造访的目的很明确,劝其拆迁。从那天起,张熙玲陆续见到了“更大的官儿”,副县长杨霞、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宋连起、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等,这些人和她谈过20多次话。几次谈话后,张熙玲多了个心眼。她跑到镇上买了支录音笔,悄悄录下了每次谈话的内容,并从被通知拆迁那天起,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万一我出个什么事,至少能把这些东西留给我的孩子。”张熙玲说着,喉咙就哽住了。

截至2010年3月16日,张熙玲仍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给出的补偿办法提到,现金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4900元左右,此外,拆迁户也可以选择按1∶1.1的面积比例回迁。30个月的过渡期中,政府会给每户每月800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补偿方案公布之初,就遭到了拆迁户们的一致指责。2009年11月上旬,拆迁户们联合致信宁河县领导,指出:一、返迁比例至少要1∶1.8,因为对面南小区的旧楼房拆迁都按1∶1.5比例;二、装修费不得少于10万元。他们在信上称,这是参照塘沽区东沽、西沽住宅楼拆迁时,每平米补贴500元的做法;三、免除每户800元租房费,希望政府能在附近的光明区或幸福小区为他们租同等条件的楼房。

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宋连起告诉记者,这次拆迁,政府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1∶1.1的回迁比例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另外,我们还要给他们装修费。这些方案已经很优厚了。”

录下官员语录

从2009年10月20日到30日的短短10天内,就有四拨人来做张熙玲的工作。10月30日,宁河县教育局局长于志怀亲自到学校找张熙玲谈拆迁事宜。

2009年11月9日,张熙玲正在改期中考试的卷子。东棘坨镇总校长郑恩东、史庄中心小学校长李振立到办公室找她,宣布了教育局的一个通知:“从现在开始,对张熙玲老师实行停课处理,学校的一切事情由校长安排。”停课的一个星期中,仍有人在继续做张熙玲的工作。

张熙玲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录音资料显示,东棘坨镇总校长郑恩东告诉她,11月12日是个“分水岭”。如果在这个日期之前签了字,县里会有一些优惠政策。

在这一次谈话的录音中,郑恩东苦口婆心地劝张熙玲,“荣(建勋)书记是这样说的,只要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教育局拿出什么手段,县里都支持。好多中央的指令到省市级都走样,何况在这儿,现在区县级领导是太上皇。”见张熙玲不为所动,郑恩东有点儿急了,“你哪顶得过县里?那是谁的天?你的天?那就是人家的天。”3月16日,记者拿这段话向郑恩东进行核实,对方矢口否认,“她属于胡编,胡编乱造,没那回事!”

在对张熙玲做了几次劝导工作后,宁河县教育局局长于志怀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出面,取而代之的是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

2009年11月底,刘广宝第四次来到张熙玲家,这一次的谈话录音长达2小时45分钟。“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这一句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这次谈话中,刘广宝同时教育张熙宁,“凡是宁河县的公民,必须执行宁河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决策,或者说政策。在执行政策的角度上,你是政策的执行者,同样,教育局也是政策的执行者。”

之后的又一次谈话中,刘广宝举起了唐福珍的例子。“干啥啊?要点煤气罐啊?浇汽油啊?那才是笨蛋呢!浇了汽油将来你儿子谁管呢?你以为浇了汽油,荣书记就免职了?李县长就免职了?你浇了汽油,你儿子就缺了妈妈。你算过这账了吗?现在全国都在这儿摆着呢嘛,把谁处理了?处理了又到别的地方去了。”

刘广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确实拿英国和中国做过比较,但话并不是那么说的,“我想要表述的意思是,人家国外的私有财产,本人不同意,国家是不能拆的。咱们国家,在大县城规划的前提下,这些事,你该做不都得做嘛。当然,条件你可以谈。”

至于一些过激的话,刘广宝明确否认自己说过,“自焚的那个例子我倒是举过,但我不应该这样劝我的老师吗?我这是劝她珍爱生命、热爱生活。”

“胡萝卜”和“大棒”

刘广宝曾用“胡萝卜”和“大棒”打过比方。他认为,在说服工作中,如果递过去的胡萝卜不吃,大棒就该下来了。

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宋连起透露,截至3月15日,大约只有四五户拆迁户没有签字。

“如果有一半人都不肯签字,说明我们的方案有问题。如果只有四五户没签,那就说明这个方案是符合老百姓需求的。”土地整理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认为,“我们的主旨,就是不让百姓吃亏。”

拆迁户们之所以陆续签了字,据张熙玲了解,除了上面给的“大棒”之外,有人得到了不少“胡萝卜”,“有的人得到了生二胎的名额,县里还答应把他的儿子调到镇政府工作。还有人拿到了不少回迁房的房票,可以去卖,这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现代快报)

http://news.qq.com/a/20100323/001918.htm
{:3_86:}心态平静的围观。。。。
太牛逼了……:D
心态平静
这领导好啊,很口语化,老百姓理解起来不费事。
“如果有一半人都不肯签字,说明我们的方案有问题。如果只有四五户没签,那就说明这个方案是符合老百姓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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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有些钉子户也确实恶心
既然给了胡萝卜,那就是有利益交换了,剩下的就是卖的价格问题了。
真情告白啊
“如果有一半人都不肯签字,说明我们的方案有问题。如果只有四五户没签,那就说明这个方案是符合老百姓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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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同身受
还好没出动黑社会,到底还是天津啊
一句话破解了让全球经济学家犯囧的经济学社会学难题,
哈佛应该立即招收这个书记做教授。
可以学香港啊,只要90%的人同意搬迁就可以拆
太牛逼了
;P 1:1.8的面积补偿,哇,这个最后不就摊到房奴头上么!
其实说的蛮有道理的
“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这一句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

到底是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鸟。
最好是买个小DV拍下来,免得对方说声音是假的
“如果有一半人都不肯签字,说明我们的方案有问题。如果只有四五户没签,那就说明这个方案是符合老百姓需求的。”{:wu:}
“如果有一半人都不肯签字,说明我们的方案有问题。如果只有四五户没签,那就说明这个方案是符合老百姓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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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有三户,已经拖了三个多月不签字了,符合需求的老百姓{:3_77:}
超大嫦娥 发表于 2010-3-23 19:14


    你的说法不正确,香港是针对好几十年的旧楼,而且不是按户了表决,是按所有权来表决。
中国问题很不好说。一个是才造10来年,还有可能是才刚装修过就要拆。两 规划三天两头改。
三是 按户(甚至不考虑人口,但这个户没有一个定义并随时可变成两户三户)不是按所有权。

本人支持 香港做法,对有40年以上的旧楼按所有权 来表决 90%以上就可强拆。
决不支持 对才10来年的房子拆迁。这是你政府的规划有问题。
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给出的补偿办法提到,现金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4900元左右,此外,拆迁户也可以选择按1∶1.1的面积比例回迁。30个月的过渡期中,政府会给每户每月800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补偿方案公布之初,就遭到了拆迁户们的一致指责。2009年11月上旬,拆迁户们联合致信宁河县领导,指出:一、返迁比例至少要1∶1.8,因为对面南小区的旧楼房拆迁都按1∶1.5比例;二、装修费不得少于10万元。他们在信上称,这是参照塘沽区东沽、西沽住宅楼拆迁时,每平米补贴500元的做法;三、免除每户800元租房费,希望政府能在附近的光明区或幸福小区为他们租同等条件的楼房。

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宋连起告诉记者,这次拆迁,政府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1∶1.1的回迁比例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另外,我们还要给他们装修费。这些方案已经很优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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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的条件不算差吧。
中国特~~色
“如果有一半人都不肯签字,说明我们的方案有问题。如果只有四五户没签,那就说明这个方案是符合老百姓需求的。”----这个说得在理啊
问题是原来不肯签的人可不止一半,从一开始的“遭到了拆迁户们的一致指责”,到后来“大约只有四五户拆迁户没有签字”,这变化到底是因为什么?是其他人自觉地放弃过分要求,还是各类不好明说的大棒和胡萝卜起了作用?
符合老百姓需求的,到底是你的方案,还是别的东西?
这要明白一点:

大部分人是不敢和政府对抗才搬迁的,反正维护不了自己的利益,早点走免得到最后给别人强拆了……

我就奇怪了,一个教育书记 和拆迁有什么关联?

至于这样搞株连么?
狼行成双 发表于 2010-3-24 13:29

别一开口就代表大部分人。在人类的历史上造反最多的就是中国的老百姓。只说我家的情况,82年的单位旧房,阳台开始有裂纹,现在开始旧房改造。按1:1.3原地回迁,补偿搬家期间的租房费用与搬家费用(含电话,电视,宽带,子女转学等),多出部分按市场价70%付钱。现在有三户不愿意。一户因为在一楼自已改阳台当小店,要求按计划补偿外,加补偿同房面积的当街店面一套,一户要求补偿三套房子给他,他要给每个子女分一套。第三个更离谱,要求两套,一套住,一套大面积的要当公司办公。原因是他自已在把原来的旧房改成小作坊了(住宅区是不得建工厂的。),地是单位的地。请问一下,这三户的要求怎么样?
lxppxl1 发表于 2010-3-24 20:14

是不乏敲竹杠者,那也说明政府公示不到位。如果拆了私人的房子只是为了开发商赚钱,而对于开发商的利润不了解,敲竹杠也是情有可原吧。
市场经济里,利润不可定的情况下,成本凭什么一定要定下来?

拆了1:1.15 然后装修没有,你认为这个真的合理么?
“据张熙玲了解,除了上面给的“大棒”之外,有人得到了不少“胡萝卜”
就剩下的四五户人家没得到胡萝卜?

是不乏敲竹杠者,那也说明政府公示不到位。如果拆了私人的房子只是为了开发商赚钱,而对于开发商的利润 ...
狼行成双 发表于 2010-3-24 20:49



    说句老实人的实话,我们去了解的时候,解释就说明按1:1.1比例回迁就考虑到装修了,这1:1.3是我们一起争来的。另外说什么对于开发商的利润不了解,敲竹杠也是情有可原吧。简单来说就是红眼病犯了吧,想着开发商的利润都归你吧。你犯不要紧,但请别挡别人的路。
是不乏敲竹杠者,那也说明政府公示不到位。如果拆了私人的房子只是为了开发商赚钱,而对于开发商的利润 ...
狼行成双 发表于 2010-3-24 20:49



    说句老实人的实话,我们去了解的时候,解释就说明按1:1.1比例回迁就考虑到装修了,这1:1.3是我们一起争来的。另外说什么对于开发商的利润不了解,敲竹杠也是情有可原吧。简单来说就是红眼病犯了吧,想着开发商的利润都归你吧。你犯不要紧,但请别挡别人的路。
starbaby2007 发表于 2010-3-24 20:53

是得得不够多,人心不足。
召唤三哥来学崛起秘籍
这种事情最好自己拆了,完了还要写一封道歉信和感谢信,首先感谢国家多年来的关心爱护,如果在旧社会,连茅房都住不起呢!是国家给了一个重新起房的机会。多谢政府的成全!
lxppxl1 发表于 2010-3-24 20:14


    赞同这个看法
lxppxl1 发表于 2010-3-24 21:07

各家环境不一样,不乏穷困人家通情达理,而富豪人家也有坐地起价的。
政府一开始做的表率就很差。在提觉悟的年代,把暴利留给政府以及开发商。
要不就几转土地用法,转移群众视线——奥运村有部分商用,此是实例

当信任没有的时候,按照商业思路,平等买卖无对错,坐下来谈判有错误么?
中国有地铁为了某块地皮而绕道的,其他国家也有把钉子户绕过去的做法,开发商和政府只不过不愿意动这个脑子罢了。

退一步来说,钉子户损害了所有户主的利益,那么就活该他/她遭受各种各样的侵扰,连坐?
lxppxl1 发表于 2010-3-24 21:19

补偿方案公布之初,就遭到了拆迁户们的一致指责。

那这一致指责在最后呢? 条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拆迁户都让渡了——为什么要让渡? 觉悟?

弱者让渡利益给强者,还把少数坚持的弱者认为是人心不足……不过你要是认为钉子户是强者,那我就没法子讨论下去了。
狼行成双 发表于 2010-3-25 10:10

1:1.8进行回迁,这种要求我怎么也看不出是弱者的要求。我们一生活区近五千人代表去谈条件也不过只提出到1:1:3而已,而且你怎么知道人家没有让渡利益?文后隐隐约约说的你没看见,别把老百姓都当傻子,不会为自已争利益,
“如果有一半人都不肯签字,说明我们的方案有问题。如果只有四五户没签,那就说明这个方案是符合老百姓需求的。”===我是赞成这句话的。
lxppxl1 发表于 2010-3-25 19:26


拆迁户们之所以陆续签了字,据张熙玲了解,除了上面给的“大棒”之外,有人得到了不少“胡萝卜”,“有的人得到了生二胎的名额,县里还答应把他的儿子调到镇政府工作。还有人拿到了不少回迁房的房票,可以去卖,这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额外的胡萝卜是否平等?


公平意见表达的话,大数原则是可以的。

拆迁户们之所以陆续签了字,据张熙玲了解,除了上面给的“大棒”之外,有人得到了不少“胡萝卜”,“ ...
狼行成双 发表于 2010-3-25 20:26



不平等?中国老百姓有个坏习惯,不患贫,患不均,如果这个胡萝卜是不均的话,记者面前就不是那四五户了,不把好处拉平是绝对不罢休的。签了名的一样会回来闹事的。
==========
如果那三户真能搞到两套房,老子也会上市政府闹的。
拆迁户们之所以陆续签了字,据张熙玲了解,除了上面给的“大棒”之外,有人得到了不少“胡萝卜”,“ ...
狼行成双 发表于 2010-3-25 20:26



不平等?中国老百姓有个坏习惯,不患贫,患不均,如果这个胡萝卜是不均的话,记者面前就不是那四五户了,不把好处拉平是绝对不罢休的。签了名的一样会回来闹事的。
==========
如果那三户真能搞到两套房,老子也会上市政府闹的。
大数原则??做生意的如果你提出比市价高70%的要价,你认为那个生意对手会认为是想公平交易的?提出这个要价的不是当你是凯子,就是要给你回扣,没第二种可能。你认为钉子户想给开发商回扣吗?

不平等?中国老百姓有个坏习惯,不患贫,患不均,如果这个胡萝卜是不均的话,记者面前就不是那四五户 ...
lxppxl1 发表于 2010-3-25 20:50


拉不平的,时间搭上去,希望的就更多了。

拆迁户闹的太多了——各地最怕的就是下访了。

其实你和我看重的是不同位置: 我认为这些是商业拆迁——政府不应该掺和进去;你认为的是集体谈判中对私利的考虑问题。
不平等?中国老百姓有个坏习惯,不患贫,患不均,如果这个胡萝卜是不均的话,记者面前就不是那四五户 ...
lxppxl1 发表于 2010-3-25 20:50


拉不平的,时间搭上去,希望的就更多了。

拆迁户闹的太多了——各地最怕的就是下访了。

其实你和我看重的是不同位置: 我认为这些是商业拆迁——政府不应该掺和进去;你认为的是集体谈判中对私利的考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