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果子狸该当何罪?-科技日报 聂翠蓉 范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43:05
自去年5月底开始,果子狸是否非典疫源一直备受争议,果子狸也经受了被定罪、免罪的命运起伏,新年伊始,香港大学的最新研究使果子狸被重新“定罪”,甚而可能是“死罪”。与此同时,针对果子狸当前命运,科学界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记者采访了几位科学家。


  2003年12月26日,广州报告一男性非典疑似病例,2004年1月5日,该患者被确诊为非典。2003年12月下旬,香港大学的科学家到广东采集果子狸,2004年1月5日,广东方面宣布,香港大学的研究结果表明,样本果子狸携带的类SARS病毒与新非典患者的SARS病毒S基因序列具有高度同源性。上午,广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立即杀灭可疑携带非典病毒的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市长张广宁强调,广州一定要在5天内杀灭完所有果子狸,无论活的死的、生的熟的,都要立即进行封存并统一杀灭销毁。一时间,果子狸在经过去年的一审定罪、二审免罪之后,终于被“终审”宣判死罪。

  钟南山院士一直对果子狸重返餐桌保持警惕,并公开反对这种做法,“广东果子狸重返餐桌为时过早,我不赞成”。并表示,人们不能放松警惕,目前已经有了不少线索能够证实果子狸和其它一些野生动物是有可能传播非典。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其安全性的情况下,“果子狸重返餐桌”是不恰当的。

  与此同时,针对果子狸当前命运,科学界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记者采访了几位从事非典研究的科学家,这些科学家表达了各自不同的看法。

  果子狸定“死罪”,没有充分依据

  孔宪刚(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农业部动物冠状病毒疫源调查攻关组组长):

  其实对这些果子狸,可以采取不杀的措施,因为目前的实验依据并不充分。目前广东市场上的果子狸其实只有2000多只,我认为可以先进行隔离,封闭起来,然后分别进行疫情检验,再寻找相应的处理办法。

  据我所知,香港方面是去年12月下旬来广州和深圳采集果子狸的,共采集了19只,其中14只含有类SARS病毒,阳性率还是挺高的。而且他们还报道,已经从新采集的果子狸样本中分离出SARS病毒。

  S基因表达冠状病毒的结构性蛋白,是致病性基因,他们的实验结果表明,果子狸与新生非典患者SARS病毒的S基因同源性高达99.8%,但是其它基因片段,如M基因和N基因等,也应该进行基因对比检测。

  关于农业大学的实验,我也知道,他们采集了76只果子狸样本,没有找到SARS病毒。虽然数目较多,但也不能排除果子狸就不是传染源。我个人认为,科研不是炒作,既不能过左,也不能过于右。

  我们的相关疫源研究也已有了结果,可能会在1个月内对外公开,目前还不能透露。

  通过对广东该名非典患者的调查发现,该男子没有吃过果子狸,也没有与果子狸有什么亲密或间接接触,而且那些喂养、运输、买卖果子狸的人并没有感染SARS病毒,所以,在这次参加广东省组织的专家会议中,大部分认为目前就给果子狸定“死罪”为时过早,没有充分依据。

  目前灭杀果子狸有点“矫枉过正”

  杨汉春(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教授、预防畜医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科技部SARS专家组成员、全国防治非典工作组科技攻关组专家):

  广东灭杀果子狸的决定,对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断传染源是可取的,可以最大范围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我个人认为,目前灭杀果子狸,有点“矫枉过正”。

  S基因,是免疫原性基因,可以产生抗体,是冠状病毒中最易变异的,而N基因是最保守的,在各冠状病毒中稳定存在的。

  如果果子狸真的是罪魁祸首,能够传染给人类,就说明其体内的SARS病毒浓度很大,那么分离出SARS病毒,从技术上来说应该比较容易。

  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老鼠可能是SARS病毒的传染源,我个人也觉得老鼠很可疑,因为老鼠的基因序列与人类很接近,其体内的病毒浓度可能较高,并可通过污染饮食、水等造成污染,从而将病毒传染给人类。

  我们是去年6月份对外公布我们的实验结果的,4月18日就启动了“动物流行病和冠状病毒科技攻关”项目,专门针对动物的冠状病毒进行专项研究。研究人员在广东等全国7省、市采集的76份果子狸样本及其它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等65种动物样本中,均未检测到SARS病毒。8月份我们就已经部分停止了相关实验,此前又分两批从广东采集到了果子狸,并进行了PCR检测,还是没有发现SARS类病毒。

  我也吃过果子狸,那是在广州吃的,一般的果子狸都有4、5斤重,广东人特别爱吃。

  其实,冠状病毒具有很强的种族特异性,同一物种的动物并不是全都会感染,而且不同动物物种间一般不会相互传染,比如鸡不会将冠状病毒传染给猫,猫也不会将冠状病毒传染给狗,那么果子狸将SARS冠状病毒传染给人的可能性,我认为不会太大。

  另外,我认为医学界应该在人群中进行SARS病毒阳性率的检测统计,统计健康人群体内是否含有SARS病毒,统计带毒人群的比例,看看人群带毒面有多高,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大量携带病毒的健康者。

  SARS病毒可能不会变异

  李宁(中国农业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香港大学公布的实验结果不详细,我无法发表意见。去年,校常委开会决定,既然SARS病毒的传染源可能来自动物,农大作为动物病毒学方面比较专业的学校,我们应该为病毒查清源头,这是责无旁贷的,也是我们学校的一次机会。我们学校在陈章良校长的组织下,由生物技术学院、动物学院乃至植物病毒学方面的共十几位专家开展了相关研究。其实我们比香港大学更早采集果子狸,而且在香港方面宣布结果之前。我们的实验结果是,采集的果子狸中没有SARS病毒。通过基因全序列检测发现,将小段基因进行比较,果子狸的冠状病毒与患者SARS病毒非常相似,但一旦将对比的基因序列段扩大,两者相差很大,并不是高度同源。

  当然我们没有检测到,并不意味着否定香港方面的实验结果,我们只是如实公开自己的实验数据。

  冠状病毒的S基因活性很强,所以香港大学检测S基因的同源性是有代表性的,可以说明问题的。

  其实我们一直没有停止SARS病毒的相关研究,去年我们分别采集到香港、广东和北京非典患者的样本,分离出SARS病毒后进行了全基因测序,发现三个地方患者的SARS病毒基本一致。之后,我们与北大科兴合作,长期培养SARS病毒,让其繁殖,已经繁殖到十几代了。我们通过对各代进行全基因测序发现,第一代与其它各代基本一致,SARS病毒几乎没有什么变异,呈现保守性,不怎么会突变。

  问:既然没有变异,为什么这次非典患者传染性和病情严重性与上次不一样?

  答:就是因为SARS病毒没有变异,整个人群的免疫水平已经很高,所以传染性很低。比如流感病毒,变异得非常快,所以每次新流感来临,总是有很多人再次感染。其实一个月前这些实验就已经完成了,我最近正在整理自己的相关论文,准备在中科院的一本期刊发表。我认为这一研究结果,会对SARS疫苗的研发产生积极意义。

  问:你们下一步有什么实验计划吗?

  答:我们正在考虑下一步的工作,可以肯定地说,我们会继续相关研究的。

  问:你对广州灭杀果子狸的决定怎么看?有人建议,人们家养和食用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的行为恐怕难以禁止,是否可以在此之前作好病毒传播和疾病传染的可能性评估?

  答:其实广州方面的行为是为了尽可能切断传染源,这是应该的。但其它地方不应该一窝蜂似的,没有必要规定“严禁果子狸上餐桌”,因为与果子狸同一科目的家养野生动物很多,难道都禁止吗?比如狂犬病,曾经很流行,现在仍然有,但不可能将狗全部杀光吧。

  我认为以目前的技术,完全可以进行病毒传播和疾病传染的可能性评估,可以做。

  果子狸可能也是受害者

  于嘉林(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

  我们去年实验时,也怀疑过SARS病毒存在于野生动物,但检测果子狸等样本,并没有发现类SARS病毒,果子狸是否为传染源,也有疑问。仅从个别的果子狸中发现与非典患者的SARS病毒高度同源的类SARS病毒,就认为果子狸是疫源,证据不足。

  即使是高度同源性,究竟是人传染给果子狸的,还是果子狸传染给人的,并不清楚,而且广东的果子狸来源于全国各地,并不仅产生于广东本地,所以应该从全国各地采集样本。从流行病学的角度看,下此断言也是缺乏依据的。

  一只果子狸的价格在500元左右,对农民来说,养果子狸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所以应否灭杀,一定要慎重,以确保农民收入。

  我们也检测到了类SARS病毒

  胡志红(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所长):

  问:听说你一直在进行SARS病源学和疫苗的相关研究?

  答:我们重点从动物源方面进行了相关研究,而且主要是果子狸。

  问:你们的果子狸样本采集自哪里?多少只果子狸?结果又如何?

  答:我们主要从湖北的一些山区和农场养殖户那里采集果子狸,5月底开始收集,从40多只果子狸中采集到了标本,结果发现果子狸中有携带类SARS病毒的。

  问:40只中大概有多少含有SARS病毒?你们采用的是什么方法?

  答:具体多少不准确,只能说阳性率(含有SARS病毒的比例)比较高。我们采用了基因测序和病理切片观察等方法,后者主要是对果子狸进行解剖,并在电镜下观看切片或在切片上做原位杂交。测序结果表明,果子狸与SARS患者的病毒同源性在99.7%以上。 背景链接: 果子狸命运一波三折

  2003年

  5月23日,广东深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香港大学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果子狸标本中的SARS样病毒与人类SARS病毒有99%以上的同源性。

  5月24日,农业部动物冠状病毒疫源调查组采集了59种动物共1700份动物样品,从蝙蝠、猴、果子狸和蛇等数种野生动物体内检测到冠状病毒基因。

  5月26日,广东省林业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

  5月31日,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蔡赴朝透露,北京一家饲养场的235只果子狸被紧急就地隔离。

  5月28日至6月1日,广东省林业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运输和经营野生动物的“绿剑行动”,共收缴野生动物逾3万只。

  6月19日,中国农业大学给果子狸“平反”,其研究人员在广东等全国7省、市采集的76份果子狸样本及其它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样本中,均未检测到SARS病毒。

  7月9日,国家林业局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规定: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不依赖野外资源为种源的陆生动物物种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

  7月25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将《爱卫条例》第七条“不吃野生动物”修改为“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

  8月5日,国家林业局签发的“林护发[2003]121号”通知明确规定:果子狸、山鸡、鳄鱼、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已被批准列入首批可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名单。

  10月14日,广东部分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者已通过了审核批准,重新领取了《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准许证明》,如无意外,受非典影响遭禁5个月之久的果子狸即将重返广东市民餐桌。

  10月17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针对此消息说:“广东果子狸重返餐桌为时过早,我不赞成。”

  10月下旬,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现时讨论是否禁止食用果子狸或其它驯养野生动物并无太大意义,因为就法律规定而言,国家林业局的《通知》已明确包括果子狸在内的54种野生动物可作商业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养殖者并没有犯法”。

  2004年1月5日,在粤港SARS溯源科研进展会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宣布,广州2003年12月底出现的SARS病例样本的S基因序列与果子狸携带的SARS冠状病毒的S基因序列高度同源。广东随即宣布关闭所有野生动物市场并灭杀果子狸。自去年5月底开始,果子狸是否非典疫源一直备受争议,果子狸也经受了被定罪、免罪的命运起伏,新年伊始,香港大学的最新研究使果子狸被重新“定罪”,甚而可能是“死罪”。与此同时,针对果子狸当前命运,科学界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记者采访了几位科学家。


  2003年12月26日,广州报告一男性非典疑似病例,2004年1月5日,该患者被确诊为非典。2003年12月下旬,香港大学的科学家到广东采集果子狸,2004年1月5日,广东方面宣布,香港大学的研究结果表明,样本果子狸携带的类SARS病毒与新非典患者的SARS病毒S基因序列具有高度同源性。上午,广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立即杀灭可疑携带非典病毒的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市长张广宁强调,广州一定要在5天内杀灭完所有果子狸,无论活的死的、生的熟的,都要立即进行封存并统一杀灭销毁。一时间,果子狸在经过去年的一审定罪、二审免罪之后,终于被“终审”宣判死罪。

  钟南山院士一直对果子狸重返餐桌保持警惕,并公开反对这种做法,“广东果子狸重返餐桌为时过早,我不赞成”。并表示,人们不能放松警惕,目前已经有了不少线索能够证实果子狸和其它一些野生动物是有可能传播非典。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其安全性的情况下,“果子狸重返餐桌”是不恰当的。

  与此同时,针对果子狸当前命运,科学界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记者采访了几位从事非典研究的科学家,这些科学家表达了各自不同的看法。

  果子狸定“死罪”,没有充分依据

  孔宪刚(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农业部动物冠状病毒疫源调查攻关组组长):

  其实对这些果子狸,可以采取不杀的措施,因为目前的实验依据并不充分。目前广东市场上的果子狸其实只有2000多只,我认为可以先进行隔离,封闭起来,然后分别进行疫情检验,再寻找相应的处理办法。

  据我所知,香港方面是去年12月下旬来广州和深圳采集果子狸的,共采集了19只,其中14只含有类SARS病毒,阳性率还是挺高的。而且他们还报道,已经从新采集的果子狸样本中分离出SARS病毒。

  S基因表达冠状病毒的结构性蛋白,是致病性基因,他们的实验结果表明,果子狸与新生非典患者SARS病毒的S基因同源性高达99.8%,但是其它基因片段,如M基因和N基因等,也应该进行基因对比检测。

  关于农业大学的实验,我也知道,他们采集了76只果子狸样本,没有找到SARS病毒。虽然数目较多,但也不能排除果子狸就不是传染源。我个人认为,科研不是炒作,既不能过左,也不能过于右。

  我们的相关疫源研究也已有了结果,可能会在1个月内对外公开,目前还不能透露。

  通过对广东该名非典患者的调查发现,该男子没有吃过果子狸,也没有与果子狸有什么亲密或间接接触,而且那些喂养、运输、买卖果子狸的人并没有感染SARS病毒,所以,在这次参加广东省组织的专家会议中,大部分认为目前就给果子狸定“死罪”为时过早,没有充分依据。

  目前灭杀果子狸有点“矫枉过正”

  杨汉春(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教授、预防畜医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科技部SARS专家组成员、全国防治非典工作组科技攻关组专家):

  广东灭杀果子狸的决定,对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断传染源是可取的,可以最大范围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我个人认为,目前灭杀果子狸,有点“矫枉过正”。

  S基因,是免疫原性基因,可以产生抗体,是冠状病毒中最易变异的,而N基因是最保守的,在各冠状病毒中稳定存在的。

  如果果子狸真的是罪魁祸首,能够传染给人类,就说明其体内的SARS病毒浓度很大,那么分离出SARS病毒,从技术上来说应该比较容易。

  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老鼠可能是SARS病毒的传染源,我个人也觉得老鼠很可疑,因为老鼠的基因序列与人类很接近,其体内的病毒浓度可能较高,并可通过污染饮食、水等造成污染,从而将病毒传染给人类。

  我们是去年6月份对外公布我们的实验结果的,4月18日就启动了“动物流行病和冠状病毒科技攻关”项目,专门针对动物的冠状病毒进行专项研究。研究人员在广东等全国7省、市采集的76份果子狸样本及其它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等65种动物样本中,均未检测到SARS病毒。8月份我们就已经部分停止了相关实验,此前又分两批从广东采集到了果子狸,并进行了PCR检测,还是没有发现SARS类病毒。

  我也吃过果子狸,那是在广州吃的,一般的果子狸都有4、5斤重,广东人特别爱吃。

  其实,冠状病毒具有很强的种族特异性,同一物种的动物并不是全都会感染,而且不同动物物种间一般不会相互传染,比如鸡不会将冠状病毒传染给猫,猫也不会将冠状病毒传染给狗,那么果子狸将SARS冠状病毒传染给人的可能性,我认为不会太大。

  另外,我认为医学界应该在人群中进行SARS病毒阳性率的检测统计,统计健康人群体内是否含有SARS病毒,统计带毒人群的比例,看看人群带毒面有多高,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大量携带病毒的健康者。

  SARS病毒可能不会变异

  李宁(中国农业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香港大学公布的实验结果不详细,我无法发表意见。去年,校常委开会决定,既然SARS病毒的传染源可能来自动物,农大作为动物病毒学方面比较专业的学校,我们应该为病毒查清源头,这是责无旁贷的,也是我们学校的一次机会。我们学校在陈章良校长的组织下,由生物技术学院、动物学院乃至植物病毒学方面的共十几位专家开展了相关研究。其实我们比香港大学更早采集果子狸,而且在香港方面宣布结果之前。我们的实验结果是,采集的果子狸中没有SARS病毒。通过基因全序列检测发现,将小段基因进行比较,果子狸的冠状病毒与患者SARS病毒非常相似,但一旦将对比的基因序列段扩大,两者相差很大,并不是高度同源。

  当然我们没有检测到,并不意味着否定香港方面的实验结果,我们只是如实公开自己的实验数据。

  冠状病毒的S基因活性很强,所以香港大学检测S基因的同源性是有代表性的,可以说明问题的。

  其实我们一直没有停止SARS病毒的相关研究,去年我们分别采集到香港、广东和北京非典患者的样本,分离出SARS病毒后进行了全基因测序,发现三个地方患者的SARS病毒基本一致。之后,我们与北大科兴合作,长期培养SARS病毒,让其繁殖,已经繁殖到十几代了。我们通过对各代进行全基因测序发现,第一代与其它各代基本一致,SARS病毒几乎没有什么变异,呈现保守性,不怎么会突变。

  问:既然没有变异,为什么这次非典患者传染性和病情严重性与上次不一样?

  答:就是因为SARS病毒没有变异,整个人群的免疫水平已经很高,所以传染性很低。比如流感病毒,变异得非常快,所以每次新流感来临,总是有很多人再次感染。其实一个月前这些实验就已经完成了,我最近正在整理自己的相关论文,准备在中科院的一本期刊发表。我认为这一研究结果,会对SARS疫苗的研发产生积极意义。

  问:你们下一步有什么实验计划吗?

  答:我们正在考虑下一步的工作,可以肯定地说,我们会继续相关研究的。

  问:你对广州灭杀果子狸的决定怎么看?有人建议,人们家养和食用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的行为恐怕难以禁止,是否可以在此之前作好病毒传播和疾病传染的可能性评估?

  答:其实广州方面的行为是为了尽可能切断传染源,这是应该的。但其它地方不应该一窝蜂似的,没有必要规定“严禁果子狸上餐桌”,因为与果子狸同一科目的家养野生动物很多,难道都禁止吗?比如狂犬病,曾经很流行,现在仍然有,但不可能将狗全部杀光吧。

  我认为以目前的技术,完全可以进行病毒传播和疾病传染的可能性评估,可以做。

  果子狸可能也是受害者

  于嘉林(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

  我们去年实验时,也怀疑过SARS病毒存在于野生动物,但检测果子狸等样本,并没有发现类SARS病毒,果子狸是否为传染源,也有疑问。仅从个别的果子狸中发现与非典患者的SARS病毒高度同源的类SARS病毒,就认为果子狸是疫源,证据不足。

  即使是高度同源性,究竟是人传染给果子狸的,还是果子狸传染给人的,并不清楚,而且广东的果子狸来源于全国各地,并不仅产生于广东本地,所以应该从全国各地采集样本。从流行病学的角度看,下此断言也是缺乏依据的。

  一只果子狸的价格在500元左右,对农民来说,养果子狸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所以应否灭杀,一定要慎重,以确保农民收入。

  我们也检测到了类SARS病毒

  胡志红(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所长):

  问:听说你一直在进行SARS病源学和疫苗的相关研究?

  答:我们重点从动物源方面进行了相关研究,而且主要是果子狸。

  问:你们的果子狸样本采集自哪里?多少只果子狸?结果又如何?

  答:我们主要从湖北的一些山区和农场养殖户那里采集果子狸,5月底开始收集,从40多只果子狸中采集到了标本,结果发现果子狸中有携带类SARS病毒的。

  问:40只中大概有多少含有SARS病毒?你们采用的是什么方法?

  答:具体多少不准确,只能说阳性率(含有SARS病毒的比例)比较高。我们采用了基因测序和病理切片观察等方法,后者主要是对果子狸进行解剖,并在电镜下观看切片或在切片上做原位杂交。测序结果表明,果子狸与SARS患者的病毒同源性在99.7%以上。 背景链接: 果子狸命运一波三折

  2003年

  5月23日,广东深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香港大学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果子狸标本中的SARS样病毒与人类SARS病毒有99%以上的同源性。

  5月24日,农业部动物冠状病毒疫源调查组采集了59种动物共1700份动物样品,从蝙蝠、猴、果子狸和蛇等数种野生动物体内检测到冠状病毒基因。

  5月26日,广东省林业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

  5月31日,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蔡赴朝透露,北京一家饲养场的235只果子狸被紧急就地隔离。

  5月28日至6月1日,广东省林业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运输和经营野生动物的“绿剑行动”,共收缴野生动物逾3万只。

  6月19日,中国农业大学给果子狸“平反”,其研究人员在广东等全国7省、市采集的76份果子狸样本及其它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样本中,均未检测到SARS病毒。

  7月9日,国家林业局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规定: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不依赖野外资源为种源的陆生动物物种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

  7月25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将《爱卫条例》第七条“不吃野生动物”修改为“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

  8月5日,国家林业局签发的“林护发[2003]121号”通知明确规定:果子狸、山鸡、鳄鱼、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已被批准列入首批可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名单。

  10月14日,广东部分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者已通过了审核批准,重新领取了《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准许证明》,如无意外,受非典影响遭禁5个月之久的果子狸即将重返广东市民餐桌。

  10月17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针对此消息说:“广东果子狸重返餐桌为时过早,我不赞成。”

  10月下旬,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现时讨论是否禁止食用果子狸或其它驯养野生动物并无太大意义,因为就法律规定而言,国家林业局的《通知》已明确包括果子狸在内的54种野生动物可作商业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养殖者并没有犯法”。

  2004年1月5日,在粤港SARS溯源科研进展会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宣布,广州2003年12月底出现的SARS病例样本的S基因序列与果子狸携带的SARS冠状病毒的S基因序列高度同源。广东随即宣布关闭所有野生动物市场并灭杀果子狸。
我觉得钟南山在这点做的一点都不像一个学者。
广东政府在这一点做的真是--明哲保身。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如果是只是基因同源并不能就说明传播源就是果子狸啊,再说在基因段中99.7%的差距就像人和老鼠的区别那么大。
建议国家立法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
哎~可怜的果子狸~
感觉比较野蛮残忍.这种滥杀无辜远比吃它野蛮.感觉那帮杀戮者很无耻!

应该放了它们!!!
如果果子狸是病源就要全部灭绝,那世界上还有哪种动物身上没有病毒,是不是都要灭绝掉?
就算是确认*国人将SARS病毒放在果子狸身上毒害中国人,如果你不去招惹野生动物,人又怎么被它们身上的病毒感染?
强烈谴责广东政府这种残忍的行为。
要灭杀果子狸可以。
我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法律允许。
2、有大量严谨的科学证明。
3、果子狸带的病毒可感染人,死亡率极高,且无法有效治疗和防范。
4、果子狸与人有不可避免的大量接触行为,并且这些行为造成人类有大面积感染的可能。
5、无有效措施避免上述两点的发生。
不过好像哪点都没做到,干吗捕杀果子狸啊?马还会用蹄子蹬人呢,照这做法不也得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