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专家”与专制专政——评“你不懂,等学懂了再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0:02:36
<p>作者:黎阳</p><p>&nbsp;</p><p>&nbsp;</p><p>人民大学民法学教授杨立新指责批评《物权法》的北大教授巩献田“批评意见不是按照正常学术讨论的方式进行,而是直接向国家立法机构上书,在网上公布”,还说:“这些反对《物权法》的,没有一个是搞民法专业的,所以我就说,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p><p>巩献田教授是“北京大学宪法法理学的学者”。按照杨大教授的逻辑,搞宪法的不得过问《物权法》,因为“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宪法管得着管不着《物权法》?如果管得着,搞宪法的怎么可能没有资格根据宪法审查《物权法》?如果管不着,那宪法是干什么用的?究竟是宪法大还是《物权法》大?</p><p>如果搞宪法的学者巩献田教授尚且没有资格过问《物权法》,那么《物权法》送交中央审查都多余,送人大讨论批准也是多余。中央主席也好,国务院总理也好,各部部长也好,人大代表也好,有几个是“搞民法专业的”?既然都属于“你不懂”之列,那他们又有什么资格审察讨论批准他们“不懂”的《物权法》?而“广泛征求民众意见”更是多余。既然人民群众都属于“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的“阿猫阿狗”,那杨大教授们所谓的“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岂非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杨大教授这些“精英”们一拍脑袋不就得了?</p><p>按杨大教授的逻辑,国家立法属于“学术讨论”,其他人没资格过问。这点连美国人也做不到。美国国会整天辩论各种各样的提案。那些提案五花八门,涉及到各种各样不同的专项法律。美国国会是“学术讨论机构”吗?由国会辩论专项法律问题,岂不是也违背了杨大教授“正常学术讨论”的规矩?参与辩论的议员有谁对所有这些专项法律样样精通,门门专家?那他们是不是也该“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美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们都是搞宪法的。他们的差事之一就是专门用宪法判断每一项具体法律是否违宪。这种判断跟巩献田教授用宪法判断《物权法》是否违宪有多大本质区别?按杨大教授的逻辑,这些大法官们岂不都应该“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美国刑事法庭判案,有罪无罪法官说了不算,陪审团说了才算。陪审员必须是普通老百姓,都不是搞法律专业的。按照杨大教授的规矩,陪审员岂不都应该来个“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瞧杨大教授本事多大,一句话就推翻了美国的国会制度,推翻了美国的最高法院制度,推翻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看来“精英”们“国际接轨”的口号应该改一改了,改为“美国向中国的杨大教授们‘接轨’”才对。</p><p>杨大教授说:人大是“民意机关,怎么能管理国家、集体的财产呢?”怪了,美国国会是不是“民意机关”?你倒是去问问美国的“国有资产的处分权”归谁管:国会,还是行政部门?如果不归国会,那何必由国会制定“租借法案”呢?总统来道行政命令不就得了?“精英”们不是口口声声要“国际接轨”吗?《物权法》不是照抄照搬西方的法律吗?抄来抄去怎么把最要害的棣属关系给抄漏了?是“哭了半天还不知道谁死了”,还是杨大教授们的“国际接轨”根本就是用来糊弄人的花招?</p><p>《物权法》删除了“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强调“平等保护” 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表面上似乎很公平,实际暗藏杀机。举个例子:假如国家需要修建某战略工程。只要敌对势力在该工程必需之地事先买上一小块地皮,或威胁利诱高价收买现有的哪怕一家地主,坚决不出让。那么根据杨大教授们的《物权法》,整个战略工程都得完蛋。因为既然是“合法财产”,那就得“平等保护”,也就是说,国家利益没有任何优先权。有了杨大教授们的这个《物权法》,敌对势力本来也许需要动用核武器才能摧毁的战略工程,现在不费一枪一弹,仅仅凭微不足道的小恩小惠就可以将其扼杀在摇篮里。这不仅等效于摧毁,而且还不动声色。</p><p>国家管理无专业。从来就没有什么“主席专业”、“总统专业”、“总理专业”、“部长专业”之类。管理国家最要紧的只有两条:公心加常识。这两条都不属于少数“专家”独有的“专业知识”。谁鼓吹“内行管理国家”谁就是想搞独裁专制。因为除了国王皇帝,谁敢说自己是专门学国家管理的?</p><p>杨大教授之类“精英”们把一切国家管理体制改革问题都划为“学术问题”,自封“内行”,排斥一切“外行”。而所谓“外行”“内行”的标准又全凭他们随心所欲。“精英”们说过郎贤平是“外行”,说过巩献田是“外行”,但从来没有说过任何赞同他们的人是“外行”。那些都算“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再外行说的也没关系。而只要谁不同意他们的一套,他们立刻搬出“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的大棒。可见“外行”是“精英”们的“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可收藏,随心所欲打人用的。这其实是以“学术”的名义搞独裁,以“专业”、“专家”的名义搞专制专政。巩献田教授先写信反映自己的意见,却“没有回应”,不得已“将意见在网上公开发布”,很快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这说明什么?说明巩献田教授“正常反映意见”的渠道不通,被“精英”们掐断了。所以“有关部门”听不到他的意见。也就是说,巩献田教授通过正常渠道的发言权被剥夺了,等于在这个“学术领域”内被“专了政”。这正是“精英”们利用“学术专业”实行专制专政的“特色”。任何问题只要一变成他们把持下的“学术问题”,其他人就统统立刻成了“外行”,成了他们的“专政对象”,一切都得由他们这些“专家”“内行”摆布。“精英”们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便剥夺了别人的一切权力,建立起自己的专制专政。他们既然大权在握,当然不会把宪法放在眼里,所以才会对搞宪法的巩献田一脸的鄙夷不屑:“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p><p>“精英”们不是很喜欢讲“民主”吗?为什么碰到不同意见却动不动就“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矛盾吗?一点也不。“民主”是“精英”们用来夺别人的权用的,“专业资格”是“精英”们用来对别人实行专政用的。这是“精英”们的两套政治手腕,各有各的用处。</p><p>当“精英”们喊“民主”时,一定是权力还没到手。所以需要用“民主”为武器,把权力从别人手里夺过来。一旦权力到手,就需要对别人实行专政,这时就需要用“专业资格”为武器,剥夺别人的一切权力,建立“精英”们的独裁统治。</p><p>当共产党拼刺刀埋地雷浴血奋战时,“精英”们个个躲在安全舒服地方逍遥自在,时不时嘲笑嘲笑“土八路”“土包子”。等共产党打下天下,“精英”们无尺寸之功却又要跑来摘桃子抢胜利果实,便高唱“民主”,以便“人人有份”、“沾边赖”,“空手套白狼”,不用本钱也能分得一杯羹。而一旦占了一席之地,有了立脚点,马上得寸进尺,大叫大喊“专家治国”、“外行不能领导内行”,以便把别人排挤走。一旦得逞,大权在握,便立刻凶相毕露,宣布“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毫不留情实行专制专政。这时就再也用不着“民主”这块敲门砖了。总之“精英”们是需要夺权就喊“民主”,需要专政就喊“专业资格”。所以只要看“精英”们喊什么口号,就可以知道他们正处在夺权的哪一阶段:正在夺别人的权,还是已经大权在握。</p><p>从《物权法》和“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这段公案的前前后后可以知道:“精英”们不愧高智商,手段高超。他们要独裁,要专制,要对普通老百姓实行专政,却从不直截了当说出来,而是在“学术研究”的美丽外衣掩盖下,用“专业”“专家”的面目巧妙地建立自己的专制独裁统治,以“科学”和“改革”的名义对中国人民巧取豪夺实行专政。这就叫“软刀子杀人不见血”。<br/></p><p>作者:黎阳</p><p>&nbsp;</p><p>&nbsp;</p><p>人民大学民法学教授杨立新指责批评《物权法》的北大教授巩献田“批评意见不是按照正常学术讨论的方式进行,而是直接向国家立法机构上书,在网上公布”,还说:“这些反对《物权法》的,没有一个是搞民法专业的,所以我就说,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p><p>巩献田教授是“北京大学宪法法理学的学者”。按照杨大教授的逻辑,搞宪法的不得过问《物权法》,因为“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宪法管得着管不着《物权法》?如果管得着,搞宪法的怎么可能没有资格根据宪法审查《物权法》?如果管不着,那宪法是干什么用的?究竟是宪法大还是《物权法》大?</p><p>如果搞宪法的学者巩献田教授尚且没有资格过问《物权法》,那么《物权法》送交中央审查都多余,送人大讨论批准也是多余。中央主席也好,国务院总理也好,各部部长也好,人大代表也好,有几个是“搞民法专业的”?既然都属于“你不懂”之列,那他们又有什么资格审察讨论批准他们“不懂”的《物权法》?而“广泛征求民众意见”更是多余。既然人民群众都属于“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的“阿猫阿狗”,那杨大教授们所谓的“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岂非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杨大教授这些“精英”们一拍脑袋不就得了?</p><p>按杨大教授的逻辑,国家立法属于“学术讨论”,其他人没资格过问。这点连美国人也做不到。美国国会整天辩论各种各样的提案。那些提案五花八门,涉及到各种各样不同的专项法律。美国国会是“学术讨论机构”吗?由国会辩论专项法律问题,岂不是也违背了杨大教授“正常学术讨论”的规矩?参与辩论的议员有谁对所有这些专项法律样样精通,门门专家?那他们是不是也该“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美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们都是搞宪法的。他们的差事之一就是专门用宪法判断每一项具体法律是否违宪。这种判断跟巩献田教授用宪法判断《物权法》是否违宪有多大本质区别?按杨大教授的逻辑,这些大法官们岂不都应该“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美国刑事法庭判案,有罪无罪法官说了不算,陪审团说了才算。陪审员必须是普通老百姓,都不是搞法律专业的。按照杨大教授的规矩,陪审员岂不都应该来个“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瞧杨大教授本事多大,一句话就推翻了美国的国会制度,推翻了美国的最高法院制度,推翻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看来“精英”们“国际接轨”的口号应该改一改了,改为“美国向中国的杨大教授们‘接轨’”才对。</p><p>杨大教授说:人大是“民意机关,怎么能管理国家、集体的财产呢?”怪了,美国国会是不是“民意机关”?你倒是去问问美国的“国有资产的处分权”归谁管:国会,还是行政部门?如果不归国会,那何必由国会制定“租借法案”呢?总统来道行政命令不就得了?“精英”们不是口口声声要“国际接轨”吗?《物权法》不是照抄照搬西方的法律吗?抄来抄去怎么把最要害的棣属关系给抄漏了?是“哭了半天还不知道谁死了”,还是杨大教授们的“国际接轨”根本就是用来糊弄人的花招?</p><p>《物权法》删除了“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强调“平等保护” 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表面上似乎很公平,实际暗藏杀机。举个例子:假如国家需要修建某战略工程。只要敌对势力在该工程必需之地事先买上一小块地皮,或威胁利诱高价收买现有的哪怕一家地主,坚决不出让。那么根据杨大教授们的《物权法》,整个战略工程都得完蛋。因为既然是“合法财产”,那就得“平等保护”,也就是说,国家利益没有任何优先权。有了杨大教授们的这个《物权法》,敌对势力本来也许需要动用核武器才能摧毁的战略工程,现在不费一枪一弹,仅仅凭微不足道的小恩小惠就可以将其扼杀在摇篮里。这不仅等效于摧毁,而且还不动声色。</p><p>国家管理无专业。从来就没有什么“主席专业”、“总统专业”、“总理专业”、“部长专业”之类。管理国家最要紧的只有两条:公心加常识。这两条都不属于少数“专家”独有的“专业知识”。谁鼓吹“内行管理国家”谁就是想搞独裁专制。因为除了国王皇帝,谁敢说自己是专门学国家管理的?</p><p>杨大教授之类“精英”们把一切国家管理体制改革问题都划为“学术问题”,自封“内行”,排斥一切“外行”。而所谓“外行”“内行”的标准又全凭他们随心所欲。“精英”们说过郎贤平是“外行”,说过巩献田是“外行”,但从来没有说过任何赞同他们的人是“外行”。那些都算“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再外行说的也没关系。而只要谁不同意他们的一套,他们立刻搬出“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的大棒。可见“外行”是“精英”们的“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可收藏,随心所欲打人用的。这其实是以“学术”的名义搞独裁,以“专业”、“专家”的名义搞专制专政。巩献田教授先写信反映自己的意见,却“没有回应”,不得已“将意见在网上公开发布”,很快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这说明什么?说明巩献田教授“正常反映意见”的渠道不通,被“精英”们掐断了。所以“有关部门”听不到他的意见。也就是说,巩献田教授通过正常渠道的发言权被剥夺了,等于在这个“学术领域”内被“专了政”。这正是“精英”们利用“学术专业”实行专制专政的“特色”。任何问题只要一变成他们把持下的“学术问题”,其他人就统统立刻成了“外行”,成了他们的“专政对象”,一切都得由他们这些“专家”“内行”摆布。“精英”们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便剥夺了别人的一切权力,建立起自己的专制专政。他们既然大权在握,当然不会把宪法放在眼里,所以才会对搞宪法的巩献田一脸的鄙夷不屑:“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p><p>“精英”们不是很喜欢讲“民主”吗?为什么碰到不同意见却动不动就“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矛盾吗?一点也不。“民主”是“精英”们用来夺别人的权用的,“专业资格”是“精英”们用来对别人实行专政用的。这是“精英”们的两套政治手腕,各有各的用处。</p><p>当“精英”们喊“民主”时,一定是权力还没到手。所以需要用“民主”为武器,把权力从别人手里夺过来。一旦权力到手,就需要对别人实行专政,这时就需要用“专业资格”为武器,剥夺别人的一切权力,建立“精英”们的独裁统治。</p><p>当共产党拼刺刀埋地雷浴血奋战时,“精英”们个个躲在安全舒服地方逍遥自在,时不时嘲笑嘲笑“土八路”“土包子”。等共产党打下天下,“精英”们无尺寸之功却又要跑来摘桃子抢胜利果实,便高唱“民主”,以便“人人有份”、“沾边赖”,“空手套白狼”,不用本钱也能分得一杯羹。而一旦占了一席之地,有了立脚点,马上得寸进尺,大叫大喊“专家治国”、“外行不能领导内行”,以便把别人排挤走。一旦得逞,大权在握,便立刻凶相毕露,宣布“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毫不留情实行专制专政。这时就再也用不着“民主”这块敲门砖了。总之“精英”们是需要夺权就喊“民主”,需要专政就喊“专业资格”。所以只要看“精英”们喊什么口号,就可以知道他们正处在夺权的哪一阶段:正在夺别人的权,还是已经大权在握。</p><p>从《物权法》和“你不懂,等学懂了再来说”这段公案的前前后后可以知道:“精英”们不愧高智商,手段高超。他们要独裁,要专制,要对普通老百姓实行专政,却从不直截了当说出来,而是在“学术研究”的美丽外衣掩盖下,用“专业”“专家”的面目巧妙地建立自己的专制独裁统治,以“科学”和“改革”的名义对中国人民巧取豪夺实行专政。这就叫“软刀子杀人不见血”。<br/></p>
<p>第一,对巩教授的做法不做评论,毕竟怎么做都是他的自由</p><p>第二,对于征用土地的问题,建议作者还是先去了解下现实情况,不仅包括中国的,也包括外国的</p><p>第三,说问题要针对问题本身,不要扣帽子.给人扣帽子,只能说明两点可能,一是你这人不讲理,二是你这人不懂装懂</p><p></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nebraska</i>在2006-3-2 11:46:00的发言:</b><br/><p>第一,对巩教授的做法不做评论,毕竟怎么做都是他的自由</p><p>第二,对于征用土地的问题,建议作者还是先去了解下现实情况,不仅包括中国的,也包括外国的</p><p>第三,说问题要针对问题本身,不要扣帽子.给人扣帽子,只能说明两点可能,一是你这人不讲理,二是你这人不懂装懂</p><p></p></div><p>反驳时要指出具体针对的问题,不要随便说别人扣帽子,随便说别人扣帽子,只能说明两种可能,一是你这人不讲理,二是你这人不懂装懂。</p>
<p>呵呵</p><p>问题我已经指出</p><p>只是希望不要继续扣帽子</p><p>兄台如果认为扣帽子是不对的</p><p>那就请回归正常讨论</p><p>我也愿意收回我的言论</p><p>大家共勉以促提高</p><p>好吗</p>[em04][em04][em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