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与等差是孔孟之道的核心——访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46:41
专制与等差是孔孟之道的核心——访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张分田
2015年05月27日 06: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毛莉
http://www.cssn.cn/zx/201505/t20150527_2011169.shtml

  ●许多人只知道儒家有“仁者爱人”的说教,不知道儒家还有“仁者杀人”的理论。
  ●在儒家看来,“阳有专制之功”,“阴无专制之义”,“天人合一”的“自然之理”注定尊者专制是人类社会的普遍法则。这种理论怎么可能为“民主”留下容身之地!
  ●如果孟子的“民贵君轻”可以定性为“反专制”,那么众多皇帝的“民贵君轻”又当如何定性?难道“民贵君轻”既可判定为“民主”,又可判定为“专制”吗?
  ●拿破仑用狮子的睡与醒比喻中国的态势。当初中国为什么沉睡了?正是在皇帝、官僚、士子集体修习“民贵君轻”的读书声中,中国落伍了。如今中国为什么醒了?这应当归功于儒家的边缘化。群体性的觉醒推动了国家精神要素的全面改造。
 
  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语境下,“儒学复兴”再次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
  我们应当承认,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学的确蕴藏着解决当下困境的某种启示。但罔顾历史事实夸大儒学现代意义的态度并不可取。粉饰儒学、美化旧俗的种种乱象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对高喊“回到孔孟去”的主张,不可不辨。

     围绕儒家历史上的政治实践、儒家政治思想的历史实质、儒学现代价值等问题,记者专访了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张分田。
  儒家有“仁者爱人”,也有“仁者杀人”
  《中国社会科学报》: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是中国人在封建纲常礼教的残酷压迫下生活了上千年后的历史性选择。但现在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一些崇儒者甚至为“三纲五常”写起了辩护词。历史上儒家政治实践的残酷一面似乎被选择性遗忘了。儒家所谓仁政的历史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张分田:孔孟之道是君主专制制度的统治思想及价值符号,即使完全彻底地实现,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君主专制,这就注定它势必成为真情与伪善、理性与谎言、理想与幻梦的综合体。就积极因素而言,它是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法则的借寓之所;就消极因素而言,它是专制统治的谋士及辩护士。由于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同胎共体,难分难解,因而孔孟之道既可以造善,也可以作恶。作恶也是孔孟之道全面实现的重要表现。唯其如此,儒家才能坐稳官方学说的“宝座”。
  许多人只知道儒家有“仁者爱人”的说教,不知道儒家还有“仁者杀人”的理论。孔子赞赏霸道,这一类儒者曾经居多数。孟子讲“仁义”,只要读一读庞朴先生的《中国文化十一讲》,便可知晓“杀的理智”原本就是“仁义”的题中之义。《乐记》将“王道”定义为“礼、乐、刑、政”。历代王朝的刑法及基层社会组织的私刑均依据儒典制定并实施,违逆“纲常名教”属于必杀之罪。大开杀戒的儒宗代有其人,孔子也名列其中。戴震抨击的“以理杀人”则是比刑罚更甚的以“天理”、“经义”、“礼法”摧残生灵。相关事实不胜枚举,可以写一部题为《张扬“仁义”的专制统治》的专著。  
  孔孟“民本思想”是帝制的根本法则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一些崇儒者那里,“吃人”的封建礼教不应归罪于儒学,因为它被后儒篡改了,被帝制阉割了。您如何回应这种观点?
  张分田:宣扬“孔子至圣,德盛神化”的儒者绝对不会想到重大弊端恰恰源于孔孟之道。“孔子无过、错在众生”的论证方式传承了两千多年。许多夸大儒学现代价值的人也沿袭这种说辞。他们倡导“回到孔孟去”,论据之一便是:孔孟大儒的“民惟邦本”、“民贵君轻”是讲“民主”、“民权”的,只可惜一部真经遇到了歪嘴和尚,被后儒篡改了,被帝制阉割了。我认为,这种说法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缺乏历史感和现实感。
  《中国社会科学报》:儒家的“民本思想”也在历史上得到了实现吗?
  张分田:为了厘清事实,我分析了中国古代的很多典型个案,检索的文献涉及“四书五经”及各种重要经学著作,所有重要思想流派著名代表人物的著作,历代国家文告、帝王著述、朝堂议政、名臣奏议、科举试卷,乃至各种史籍笔乘、宗谱家范、宗教文献、笔记小说、诗词歌赋、通俗劝善书、占卜用书等。我的结论是:儒家“民本思想”始终是中国古代统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中华帝制的政治原理是以“民本思想”为基础框架而精心构筑的庞大的思想体系。后面我会详细论述,这里我先说明一下,古代的“以民为本”与现代的“以民为本”有本质的差异。
  有许多著名学者做出过“君主专制兴,而民本思想衰”的判断。而我的研究却发现,帝制越兴旺,“民惟邦本”理论就越发达;君权越集中,“民贵君轻”观念也就越普及。在帝制时代,儒家“民本思想”在政治精神、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等各个层面都得到了自我实现。
  其一,儒学被帝制尊崇达两千余年之久,并作为公认的核心政治价值而支配社会各阶层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在思维方式、理论结构和命题组合上,无论《春秋繁露》、《五经正义》、《四书集注》等名儒之作,还是唐太宗、明太祖、清康熙帝、清乾隆帝的帝王著述,其“民本思想”均与《孟子》有本质的相似性,大多比《孟子》的表述更清晰,言辞也更激烈。
  其二,通晓“民本思想”始终是选拔官僚的主要条件,历代科举考试试题便是明证。自从《孟子》被列为科举考试科目之后,包括皇帝及皇子在内,读书人必须诵读《孟子》,从政者大多精通“民贵君轻”。明朝进士黄洪宪的《邠人曰》和举人艾南英的《民为贵》是典型例证。这些科举制文均被作为范文收入清乾隆帝指令编纂的《钦定四书文》。因此,朝堂之上、著述之中援引“民贵君轻”及其基本思路的事例越来越常见。在特定情境下,朝臣们甚至会依据“君为轻”而另立皇帝,宋高宗、宋端宗、明代宗都是典型例证。
  其三,皇帝们大多赞成“民贵君轻”的基本思路。汉高祖认同“王者以民人为天”,隋炀帝标榜“非天下以奉一人,乃一人以主天下”,唐太宗论证“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元世祖赞赏“民为重,君为轻”,元英宗告诫臣下施政莫忘“民为重,君为轻”,明太祖将“民贵君轻”题写于宫廷建筑,清康熙帝赞扬“社稷为重,君为轻”的说法“实千载忠臣之语”,清乾隆帝吟诵“藐予小子识君轻”和“自昔识君轻”的诗句。还有一批皇帝钦定、亲著或撰写书评的书籍皆有论证“民贵君轻”的文字。清乾隆帝甚至批评孟子归咎于社稷的说法违背孔子的思想,“实有悖于理之处”,称“即有过,亦在君与民而已”。
  其四,孔孟“民本思想”堪称帝制的根本法则。帝制的国家宪章、权力结构、治理体系、法律制度、君位继承制度、帝王及储君教育制度、官僚培养及选拔制度、谏议及民意采集制度、礼乐及名号制度、国家祭祀制度、应答天谴民怨的“禹汤罪己”程式、维新变法的“与民更始”程式、禅让大位的“天与人归”程式等,其经典依据都采自“四书五经”,孔孟“民本思想”是各种制度、程式及政策的主要理据。凡是即位诏书、禅让诏书等对王朝合法性及君权合法性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都必然引据“立君为民”、“民贵君轻”。就连征收赋税、建筑宫室、兴兵动武也往往引据“民本思想”。文景之治、光武之治、贞观之治、洪武之治、康乾之治等都是实施“民本思想”的产物。
  《中国社会科学报》:孔孟“民本思想”为什么能够得到如此全面的实施?
  张分田:根本原因是孔孟学说与君主专制是相互契合、高度匹配的。“民本思想”主要回答“为何立君”、“如何立君”、“何以为君”等问题,侧重从君民关系的角度提出并论证这类问题的答案。设君之道、为君之道是“民本思想”的关注点,界定“民”是为了界定“君”。“民本思想”是关于民的政治思维,而实质是关于君的政治思维。甚至可以说,“民本思想”是帝王观念的组成部分乃至附属品。
  孔孟之道不可能自发地导出民主思想
  《中国社会科学报》:孔子说“以道事君”,孟子讲“诛独夫”,这不能说明“儒家反抗王权,批判专制”吗?
  张分田:这种观点只见皮毛,未见本质。实际上,必须规范、限定、制约君权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家的共同主张。诸如《韩非子》主张统治者“以道莅天下”、“以道正己”,告诫他们“战战栗栗,日慎一日,苟慎其道,天下可有”,否则“天子失道,诸侯伐之”。不可否认,这一类思想蕴含丰富的积极因素。但是,从核心价值观及基础框架看,《论语》、《孟子》、《韩非子》并没有本质区别。
  我发现,以孔孟之道为典型代表的中国传统理想政治模式理论的基础框架,由系统回答十大经典问题的十大经典命题构成,包括主要回答政治的本原、本体和本质问题的“立君为民”;主要回答国家元首及政治主体问题的“天下为公”;主要回答国家形式问题的“天下一统”;主要回答权力结构及政权组织原则问题的“政由君出”;主要回答政治关系及其一般规定性问题的“君臣合道”;主要回答施政纲领问题的“君主无为”;主要回答政治过程问题的“广开言路”;主要回答社会公平问题的“平均天下”;主要回答社会道德教化问题的“孝治天下”;主要回答制度建设及法律规范问题的“法理天下”。这些命题将政制理论与政事理论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全面回答了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历代著名思想家普遍使用了这一基础框架,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古典政治学”。
  如果适度超越“民主与专制”的评判尺度,就会发现中国传统政治思维很不简单,其现实的态度、缜密的构思、周详的规范、精巧的设计和理性的关切,在世界古代史上无可匹敌。对这个历史现象应当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但我们必须清醒意识到,某些积极因素并不意味着儒家“反专制”。由于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这一套博大精深的政治学说体系明确将“专制”及“君主专制”作为核心范畴和首要命题。
  《中国社会科学报》:换言之,孔孟之道并不能自发地导出现代的民主思想?
  张分田:“孔子尊君,孟子尊道”乃是古人之公论。“尊君”,即尊崇君主制度;“尊道”,即尊崇君主制度的一般法则。“四书五经”没有“民权”、“宪政”思想,其“民主”一词也是指“为民做主”,亦即专制。只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览“四书”,就会发现孔孟之道与君主专制相互契合。
  孔孟的政制理论有几个核心命题,即《论语》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左传》引孔子的“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和“贵贱不愆,所谓度也”;《中庸》引孔子的“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和“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孟子》引《泰誓》的“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孟子》引《诗经》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孟子》引孔子的“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孟子》的“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等。这些命题所设定的政体形式和权力结构完全符合现代政治学的“君主专制”定义。
  实际上,儒家原本就是用“专制”论说君主制度、宗法制度、等级制度的一般规定性的,即唯有君、父、夫有资格专制,“妇之从夫,犹臣之从君,子之从父,无专制之义,无刚亢之法”。在儒家看来,“阳有专制之功”,“阴无专制之义”,“天人合一”的“自然之理”注定尊者专制是人类社会的普遍法则。这种理论怎么可能为“民主”留下容身之地!
  《中国社会科学报》:那您如何评价清初政治批判思潮?黄宗羲、王夫之的思想不是蕴含着民主色彩吗?
  张分田:正如萧公权所指出的,黄宗羲“仍因袭孟子之故辙,未足以语真正之转变”。这说明孔孟之道不可能自发地导出民主、自由、人权思想。
  我对清初政治批判思潮的评语是:形成群体,汇成思潮;关注现实,切近实际;思想激烈,言辞犀利;议论精彩,不乏创见;立论思辨,思想升华;引领潮流,显露新意;因循传统,未脱窠臼。
  《中国社会科学报》:“未脱窠臼”的判断是怎么得出的?
  张分田:“未脱窠臼”的判断是依据一个证据链得出的。诸如主张“循天下之公”的王夫之是一位思想巨人,然而专题辑录他的尊君思想却颇似一部主张绝对君权的著述。黄宗羲笃信“宇宙一团生气,聚于一人,故天下归之,此是常理”,将平天下的希望寄托于“令君心自悟”。《明夷待访录》“天下为主,君为客”那一段的思维逻辑是:无君之时,天下混乱;王者大公,天下太平;君主谋私,则为大害。这种“设君之道”古即有之。清初政治批判思潮的思维方式、理论范式、基本思路乃至激烈话语,在历代王朝的官方学说中也不难找到。唐太宗的《金镜》、《民可畏论》便是典型例证。
  通过对中国古代政治批判思想的系统研究,我发现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尊君—罪君”政治文化范式,除少数无君论者外,没有人超越了这个范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儒家政治思维方式严重阻滞了中华民族的观念更新,而清初政治批判思潮的局限性恰恰是典型例证之一。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一批在野思想家高举“天下,天下之天下”的旗帜,将儒家“民本思想”推向极致的时候,皇帝们也在以“立君为民”、“天下为公”、“民贵君轻”,为皇权定位,为帝制张目。就理论的基本架构而言,二者存在实质的相似性。这一历史现象应当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
  上述历史事实的存在必然导致现代崇儒者面对一个自设的价值判断困境:如果孟子的“民贵君轻”可以定性为“反专制”,那么众多皇帝的“民贵君轻”又当如何定性?他们的经典依据是《孟子》,解读也没有背离孟子的基本思路,许多话语甚至比孟子更明确、更到位、更精彩,却显然无法用“反专制”来定性。难道“民贵君轻”既可判定为“民主”,又可判定为“专制”吗? 
  真儒学扶植纲常,伪儒学标榜民主  
  《中国社会科学报》:有关帝制与儒学的本质属性的论争是一个老问题。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就有批判儒学与维护孔教之争,维护帝制国学的人主张立孔教为国教,甚至论证“孔孟民主”。今天的一些崇儒者又走了回头路。大陆新儒学思潮的一大主张即是声称孔孟有“民主”、“宪政”思想。
  张分田:古之“儒家”只讲“为民做主”,今之“儒家”却讲“民主宪政”。要想认清儒家的真面目,必须鉴识真儒学与伪儒学。
  “儒家”这个概念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后来又被人们滥用,用其评判历史很容易导致形式逻辑的错误。逻辑混乱的典型当属“现代新儒家”。他们为孔孟打上“民主”标签,以便将其与帝制及后儒区隔开来,于是“儒家”被分为两类,一类是“民主”的,另一类是“专制”的。“儒家”一词竟然用于指称两种本质相反的思想,相关评说必然存在逻辑悖谬。轻信某些“新儒家”、“新儒学”及“国学大师”的说法是导致许多人弄不清儒家真面目的重要原因之一。
  名副其实的儒家以“正君臣、父子、夫妇之义”为治学宗旨,即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所说的“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现代的“新儒家”、“新儒学”形式上颇似儒家,而其核心价值观是从现代西方主流思想移植过来的。这批人虽推崇“孔孟”,号称“儒家”,标榜“儒学”,却违背了儒家的“君臣之义”。因此,现代类型的“新儒家”、“新儒学”理应被界定为“伪儒家”、“伪儒学”。
  现代伪儒学的显著特征之一便是公然倡导伪易。牟宗三渲染“中华道统”的“内在超越”路向,面对质疑,他竟然诡辩:“即令没有,我们也应当使它有。”这无异于公开宣称要用作伪的手法无中生有,用讹变的方式变黑成白。“大陆新儒学”思潮继承了这种手法。他们深知欲达到行销“儒教中国”和“儒家宪政”的目的,必须迎合现代中国人的口味。唯有掩盖孔孟之道的真实面目,为“儒家”、“儒学”注入舶来的“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宪政主义”,才能蒙骗不明底细的人。真儒学扶植纲常,伪儒学标榜民主,二者之间的分野十分清晰。
 《中国社会科学报》:为什么“伪儒学”在当下还颇有市场呢?
  张分田:我认为,导致现代伪儒学思潮泛滥一时的因素错综复杂。根本原因是传统势力的强韧,主要推手是反体制势力的图谋,社会根源是宗法社会及宗法观念的残余,其他重要因素有各种“小圈子”及贪腐群体的特殊需要、某些“国学大师”及传媒的学术造假及文化造假、“国学热”的盲动性及借机牟利行为盛行、许多机构“弘扬传统文化”的具体措施失当、广大干部群众对传统文化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等等。
  研究传统文化必须实事求是,弘扬优秀传统更要实事求是。隐去真相的“弘扬国学”,弄虚作假的“文化传承”,对民族与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损害甚大。然而,令人扼腕的是,在当下学界,将糟粕当精华的现象司空见惯,许多专家学者有意或无意地参与了文化造假,这是造成思想混乱的重大因素之一。因此,遏止现代伪儒学思潮的有效途径之一是遏止文化造假之风。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客观、全面、准确地陈述和评说中华民族的历史,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和缔造中华现代文明提供优良的学术资源,这是中国学术界义不容辞的责任。
  儒家之“仁”以尊卑、主从、贵贱为前提
  《中国社会科学报》:一些人主张用“弘扬儒学”的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张分田:主张用儒家的和谐观构建现代和谐社会也属于这一类。这种人不是对历史无知,就是别有用心。
  尊者专制的制度伦理注定了孔孟之道的核心价值观是专制与等差。这一核心价值观浸透了儒家所有的范畴和命题,包括道、德、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诚、和、敬,乃至“止于至善”、“自强不息”。《易传》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及与之相匹配的“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便是典型例证之一。
  何谓“天行健”及“地势坤”?《周易》及历代儒者的阐释是:“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居上之“天”为阳、为乾,居下之“地”为阴、为坤,“天地之道”、“阴阳之数”、“乾坤之体”注定万物皆有“君臣之辨”、“尊卑之序”、“贵贱之位”。一般说来,“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健”乃“乾之训”,“顺”乃“坤之训”;“天行健”亦即“天行乾”,“地势坤”亦即“地势顺”;“行乾”之天“刚健”而“自强不息”,“势坤”之地“柔顺”而“厚德载物”;“天道即王道”,“地道即臣道”;“王道即天道”,“臣道即地道”;“自强不息”为“君德”,“厚德载物”为“臣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长幼皆有“君臣之义”,为君则行君道,为臣则行臣道。简言之,“天人合一”的自然法则注定了一切为君者(含君、父、夫等)属阳、类天、行乾、性刚、居上、位尊,而一切为臣者(含臣、子、妻等)属阴、类地、势坤、性柔、居下、位卑。因此,一切上下等级之间都有尊卑、主从、贵贱之别,所谓“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显而易见,专制与等差是《周易》的核心价值观。
  在“四书五经”中,这样的例证还可以举出很多,诸如《孟子》的“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以顺为正,妾妇之道也”,等等。儒家之“仁”与“和”显然是以尊卑、主从、贵贱为前提的。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靠的不是儒学
  《中国社会科学报》:儒学观之争的焦点是儒学现代价值之争,而儒学现代价值之争的实质关涉中国现代化途径之争。我们应当如何正确评估儒学的现代价值?
  张分田:这是一篇颇有难度的大文章。我仅列举几个容易被人们忽略的要点。
  许多人将诸多思想精华统统归属于儒家,这是错误的。以“民本思想”为例,“立君为民”、“以民为本”、“民贵君轻”的思想源远流长,既不是孔孟首创,也不是儒家独有,而是中华民族群体性政治智慧的结晶,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特点,很值得深入研究,并充分肯定其历史价值。但是,这些思想精华毕竟是王权帝制的产物,不应夸大其现代意义。如果在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现代中国弘扬“民贵君轻”,势必贻笑大方。
  拿破仑用狮子的睡与醒比喻中国的态势。睡与醒主要是指一种精神状态。当初中国为什么沉睡了?这只能归咎于思孟学派的“四书”支配了人们的精神世界,正是在皇帝、官僚、士子集体修习“民贵君轻”的读书声中,中国落伍了。甲午之败乃是国家之败;国家之败败于制度,败于文化,败于教育;当时的制度、文化、教育可以归结为帝制、礼教、儒学这三个关键词。如今中国为什么醒了?这应当归功于儒家的边缘化。群体性的觉醒推动了国家精神要素的全面改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靠的不是儒学,这是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
  《中国社会科学报》:但现在有些人喜欢把“中华复兴”和“儒学复兴”混为一谈,甚至提出要“重建儒教国家”。
  张分田:名副其实的儒教国家已经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彻底颠覆,推行儒教政治的社会基础也被基本铲除。凡是有一点历史常识的人,都会坚决反对“重建儒教国家”的政治图谋。任何开历史倒车的人迟早都会在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复辟帝制并尊崇孔教的袁世凯、搞国家儒学的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和将三民主义儒学化并推行尊孔读经的蒋介石统治集团都是前车之鉴。
  “帝制”与“儒学”一个是硬件,一个是软件,共同构成中国古代文明的政治基础和文化基础。君主专制及孔孟之道,既是推动中国古代文明兴盛的政治因素和文化因素,也是促使中国古代文明衰亡的政治因素和文化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颠覆君主专制及孔孟之道,开创中华新文明、新传统的产物。孔孟之道的核心内容已经丧失了继续存在的历史条件。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每当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革,其实质性的变革就是旧制度的核心价值观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新制度的核心价值观逐步占据主导位置。无论奴隶社会被封建社会所取代,还是封建社会被资本主义社会所取代,这种思想文化的质变一再重演。核心价值观变革的实质是改造文化基因,这就意味着原有的文化基因有的可以传承,有的必须剔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倡导民主、平等、自由、法治,而孔孟之道的核心价值观倡导专制、等差、名教、人治。无论儒家有多少精彩的东西可供借鉴与传承,其核心成分都必然会被现代社会所剔除。儒家最看重的尊者专制及等差名分,恰恰是现代社会所要抛弃的。剔除以孔孟之道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的文化基因缺陷是缔造中华新文明、构建中华新传统的重大任务之一。中华文明的复兴绝对不能走“回到孔孟去”的道路。
专制与等差是孔孟之道的核心——访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张分田
2015年05月27日 06: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毛莉
http://www.cssn.cn/zx/201505/t20150527_2011169.shtml

  ●许多人只知道儒家有“仁者爱人”的说教,不知道儒家还有“仁者杀人”的理论。
  ●在儒家看来,“阳有专制之功”,“阴无专制之义”,“天人合一”的“自然之理”注定尊者专制是人类社会的普遍法则。这种理论怎么可能为“民主”留下容身之地!
  ●如果孟子的“民贵君轻”可以定性为“反专制”,那么众多皇帝的“民贵君轻”又当如何定性?难道“民贵君轻”既可判定为“民主”,又可判定为“专制”吗?
  ●拿破仑用狮子的睡与醒比喻中国的态势。当初中国为什么沉睡了?正是在皇帝、官僚、士子集体修习“民贵君轻”的读书声中,中国落伍了。如今中国为什么醒了?这应当归功于儒家的边缘化。群体性的觉醒推动了国家精神要素的全面改造。
 
  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语境下,“儒学复兴”再次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
  我们应当承认,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学的确蕴藏着解决当下困境的某种启示。但罔顾历史事实夸大儒学现代意义的态度并不可取。粉饰儒学、美化旧俗的种种乱象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对高喊“回到孔孟去”的主张,不可不辨。

     围绕儒家历史上的政治实践、儒家政治思想的历史实质、儒学现代价值等问题,记者专访了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张分田。
  儒家有“仁者爱人”,也有“仁者杀人”
  《中国社会科学报》: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是中国人在封建纲常礼教的残酷压迫下生活了上千年后的历史性选择。但现在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一些崇儒者甚至为“三纲五常”写起了辩护词。历史上儒家政治实践的残酷一面似乎被选择性遗忘了。儒家所谓仁政的历史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张分田:孔孟之道是君主专制制度的统治思想及价值符号,即使完全彻底地实现,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君主专制,这就注定它势必成为真情与伪善、理性与谎言、理想与幻梦的综合体。就积极因素而言,它是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法则的借寓之所;就消极因素而言,它是专制统治的谋士及辩护士。由于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同胎共体,难分难解,因而孔孟之道既可以造善,也可以作恶。作恶也是孔孟之道全面实现的重要表现。唯其如此,儒家才能坐稳官方学说的“宝座”。
  许多人只知道儒家有“仁者爱人”的说教,不知道儒家还有“仁者杀人”的理论。孔子赞赏霸道,这一类儒者曾经居多数。孟子讲“仁义”,只要读一读庞朴先生的《中国文化十一讲》,便可知晓“杀的理智”原本就是“仁义”的题中之义。《乐记》将“王道”定义为“礼、乐、刑、政”。历代王朝的刑法及基层社会组织的私刑均依据儒典制定并实施,违逆“纲常名教”属于必杀之罪。大开杀戒的儒宗代有其人,孔子也名列其中。戴震抨击的“以理杀人”则是比刑罚更甚的以“天理”、“经义”、“礼法”摧残生灵。相关事实不胜枚举,可以写一部题为《张扬“仁义”的专制统治》的专著。  
  孔孟“民本思想”是帝制的根本法则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一些崇儒者那里,“吃人”的封建礼教不应归罪于儒学,因为它被后儒篡改了,被帝制阉割了。您如何回应这种观点?
  张分田:宣扬“孔子至圣,德盛神化”的儒者绝对不会想到重大弊端恰恰源于孔孟之道。“孔子无过、错在众生”的论证方式传承了两千多年。许多夸大儒学现代价值的人也沿袭这种说辞。他们倡导“回到孔孟去”,论据之一便是:孔孟大儒的“民惟邦本”、“民贵君轻”是讲“民主”、“民权”的,只可惜一部真经遇到了歪嘴和尚,被后儒篡改了,被帝制阉割了。我认为,这种说法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缺乏历史感和现实感。
  《中国社会科学报》:儒家的“民本思想”也在历史上得到了实现吗?
  张分田:为了厘清事实,我分析了中国古代的很多典型个案,检索的文献涉及“四书五经”及各种重要经学著作,所有重要思想流派著名代表人物的著作,历代国家文告、帝王著述、朝堂议政、名臣奏议、科举试卷,乃至各种史籍笔乘、宗谱家范、宗教文献、笔记小说、诗词歌赋、通俗劝善书、占卜用书等。我的结论是:儒家“民本思想”始终是中国古代统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中华帝制的政治原理是以“民本思想”为基础框架而精心构筑的庞大的思想体系。后面我会详细论述,这里我先说明一下,古代的“以民为本”与现代的“以民为本”有本质的差异。
  有许多著名学者做出过“君主专制兴,而民本思想衰”的判断。而我的研究却发现,帝制越兴旺,“民惟邦本”理论就越发达;君权越集中,“民贵君轻”观念也就越普及。在帝制时代,儒家“民本思想”在政治精神、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等各个层面都得到了自我实现。
  其一,儒学被帝制尊崇达两千余年之久,并作为公认的核心政治价值而支配社会各阶层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在思维方式、理论结构和命题组合上,无论《春秋繁露》、《五经正义》、《四书集注》等名儒之作,还是唐太宗、明太祖、清康熙帝、清乾隆帝的帝王著述,其“民本思想”均与《孟子》有本质的相似性,大多比《孟子》的表述更清晰,言辞也更激烈。
  其二,通晓“民本思想”始终是选拔官僚的主要条件,历代科举考试试题便是明证。自从《孟子》被列为科举考试科目之后,包括皇帝及皇子在内,读书人必须诵读《孟子》,从政者大多精通“民贵君轻”。明朝进士黄洪宪的《邠人曰》和举人艾南英的《民为贵》是典型例证。这些科举制文均被作为范文收入清乾隆帝指令编纂的《钦定四书文》。因此,朝堂之上、著述之中援引“民贵君轻”及其基本思路的事例越来越常见。在特定情境下,朝臣们甚至会依据“君为轻”而另立皇帝,宋高宗、宋端宗、明代宗都是典型例证。
  其三,皇帝们大多赞成“民贵君轻”的基本思路。汉高祖认同“王者以民人为天”,隋炀帝标榜“非天下以奉一人,乃一人以主天下”,唐太宗论证“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元世祖赞赏“民为重,君为轻”,元英宗告诫臣下施政莫忘“民为重,君为轻”,明太祖将“民贵君轻”题写于宫廷建筑,清康熙帝赞扬“社稷为重,君为轻”的说法“实千载忠臣之语”,清乾隆帝吟诵“藐予小子识君轻”和“自昔识君轻”的诗句。还有一批皇帝钦定、亲著或撰写书评的书籍皆有论证“民贵君轻”的文字。清乾隆帝甚至批评孟子归咎于社稷的说法违背孔子的思想,“实有悖于理之处”,称“即有过,亦在君与民而已”。
  其四,孔孟“民本思想”堪称帝制的根本法则。帝制的国家宪章、权力结构、治理体系、法律制度、君位继承制度、帝王及储君教育制度、官僚培养及选拔制度、谏议及民意采集制度、礼乐及名号制度、国家祭祀制度、应答天谴民怨的“禹汤罪己”程式、维新变法的“与民更始”程式、禅让大位的“天与人归”程式等,其经典依据都采自“四书五经”,孔孟“民本思想”是各种制度、程式及政策的主要理据。凡是即位诏书、禅让诏书等对王朝合法性及君权合法性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都必然引据“立君为民”、“民贵君轻”。就连征收赋税、建筑宫室、兴兵动武也往往引据“民本思想”。文景之治、光武之治、贞观之治、洪武之治、康乾之治等都是实施“民本思想”的产物。
  《中国社会科学报》:孔孟“民本思想”为什么能够得到如此全面的实施?
  张分田:根本原因是孔孟学说与君主专制是相互契合、高度匹配的。“民本思想”主要回答“为何立君”、“如何立君”、“何以为君”等问题,侧重从君民关系的角度提出并论证这类问题的答案。设君之道、为君之道是“民本思想”的关注点,界定“民”是为了界定“君”。“民本思想”是关于民的政治思维,而实质是关于君的政治思维。甚至可以说,“民本思想”是帝王观念的组成部分乃至附属品。
  孔孟之道不可能自发地导出民主思想
  《中国社会科学报》:孔子说“以道事君”,孟子讲“诛独夫”,这不能说明“儒家反抗王权,批判专制”吗?
  张分田:这种观点只见皮毛,未见本质。实际上,必须规范、限定、制约君权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家的共同主张。诸如《韩非子》主张统治者“以道莅天下”、“以道正己”,告诫他们“战战栗栗,日慎一日,苟慎其道,天下可有”,否则“天子失道,诸侯伐之”。不可否认,这一类思想蕴含丰富的积极因素。但是,从核心价值观及基础框架看,《论语》、《孟子》、《韩非子》并没有本质区别。
  我发现,以孔孟之道为典型代表的中国传统理想政治模式理论的基础框架,由系统回答十大经典问题的十大经典命题构成,包括主要回答政治的本原、本体和本质问题的“立君为民”;主要回答国家元首及政治主体问题的“天下为公”;主要回答国家形式问题的“天下一统”;主要回答权力结构及政权组织原则问题的“政由君出”;主要回答政治关系及其一般规定性问题的“君臣合道”;主要回答施政纲领问题的“君主无为”;主要回答政治过程问题的“广开言路”;主要回答社会公平问题的“平均天下”;主要回答社会道德教化问题的“孝治天下”;主要回答制度建设及法律规范问题的“法理天下”。这些命题将政制理论与政事理论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全面回答了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历代著名思想家普遍使用了这一基础框架,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古典政治学”。
  如果适度超越“民主与专制”的评判尺度,就会发现中国传统政治思维很不简单,其现实的态度、缜密的构思、周详的规范、精巧的设计和理性的关切,在世界古代史上无可匹敌。对这个历史现象应当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但我们必须清醒意识到,某些积极因素并不意味着儒家“反专制”。由于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这一套博大精深的政治学说体系明确将“专制”及“君主专制”作为核心范畴和首要命题。
  《中国社会科学报》:换言之,孔孟之道并不能自发地导出现代的民主思想?
  张分田:“孔子尊君,孟子尊道”乃是古人之公论。“尊君”,即尊崇君主制度;“尊道”,即尊崇君主制度的一般法则。“四书五经”没有“民权”、“宪政”思想,其“民主”一词也是指“为民做主”,亦即专制。只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览“四书”,就会发现孔孟之道与君主专制相互契合。
  孔孟的政制理论有几个核心命题,即《论语》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左传》引孔子的“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和“贵贱不愆,所谓度也”;《中庸》引孔子的“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和“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孟子》引《泰誓》的“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孟子》引《诗经》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孟子》引孔子的“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孟子》的“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等。这些命题所设定的政体形式和权力结构完全符合现代政治学的“君主专制”定义。
  实际上,儒家原本就是用“专制”论说君主制度、宗法制度、等级制度的一般规定性的,即唯有君、父、夫有资格专制,“妇之从夫,犹臣之从君,子之从父,无专制之义,无刚亢之法”。在儒家看来,“阳有专制之功”,“阴无专制之义”,“天人合一”的“自然之理”注定尊者专制是人类社会的普遍法则。这种理论怎么可能为“民主”留下容身之地!
  《中国社会科学报》:那您如何评价清初政治批判思潮?黄宗羲、王夫之的思想不是蕴含着民主色彩吗?
  张分田:正如萧公权所指出的,黄宗羲“仍因袭孟子之故辙,未足以语真正之转变”。这说明孔孟之道不可能自发地导出民主、自由、人权思想。
  我对清初政治批判思潮的评语是:形成群体,汇成思潮;关注现实,切近实际;思想激烈,言辞犀利;议论精彩,不乏创见;立论思辨,思想升华;引领潮流,显露新意;因循传统,未脱窠臼。
  《中国社会科学报》:“未脱窠臼”的判断是怎么得出的?
  张分田:“未脱窠臼”的判断是依据一个证据链得出的。诸如主张“循天下之公”的王夫之是一位思想巨人,然而专题辑录他的尊君思想却颇似一部主张绝对君权的著述。黄宗羲笃信“宇宙一团生气,聚于一人,故天下归之,此是常理”,将平天下的希望寄托于“令君心自悟”。《明夷待访录》“天下为主,君为客”那一段的思维逻辑是:无君之时,天下混乱;王者大公,天下太平;君主谋私,则为大害。这种“设君之道”古即有之。清初政治批判思潮的思维方式、理论范式、基本思路乃至激烈话语,在历代王朝的官方学说中也不难找到。唐太宗的《金镜》、《民可畏论》便是典型例证。
  通过对中国古代政治批判思想的系统研究,我发现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尊君—罪君”政治文化范式,除少数无君论者外,没有人超越了这个范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儒家政治思维方式严重阻滞了中华民族的观念更新,而清初政治批判思潮的局限性恰恰是典型例证之一。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一批在野思想家高举“天下,天下之天下”的旗帜,将儒家“民本思想”推向极致的时候,皇帝们也在以“立君为民”、“天下为公”、“民贵君轻”,为皇权定位,为帝制张目。就理论的基本架构而言,二者存在实质的相似性。这一历史现象应当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
  上述历史事实的存在必然导致现代崇儒者面对一个自设的价值判断困境:如果孟子的“民贵君轻”可以定性为“反专制”,那么众多皇帝的“民贵君轻”又当如何定性?他们的经典依据是《孟子》,解读也没有背离孟子的基本思路,许多话语甚至比孟子更明确、更到位、更精彩,却显然无法用“反专制”来定性。难道“民贵君轻”既可判定为“民主”,又可判定为“专制”吗? 
  真儒学扶植纲常,伪儒学标榜民主  
  《中国社会科学报》:有关帝制与儒学的本质属性的论争是一个老问题。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就有批判儒学与维护孔教之争,维护帝制国学的人主张立孔教为国教,甚至论证“孔孟民主”。今天的一些崇儒者又走了回头路。大陆新儒学思潮的一大主张即是声称孔孟有“民主”、“宪政”思想。
  张分田:古之“儒家”只讲“为民做主”,今之“儒家”却讲“民主宪政”。要想认清儒家的真面目,必须鉴识真儒学与伪儒学。
  “儒家”这个概念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后来又被人们滥用,用其评判历史很容易导致形式逻辑的错误。逻辑混乱的典型当属“现代新儒家”。他们为孔孟打上“民主”标签,以便将其与帝制及后儒区隔开来,于是“儒家”被分为两类,一类是“民主”的,另一类是“专制”的。“儒家”一词竟然用于指称两种本质相反的思想,相关评说必然存在逻辑悖谬。轻信某些“新儒家”、“新儒学”及“国学大师”的说法是导致许多人弄不清儒家真面目的重要原因之一。
  名副其实的儒家以“正君臣、父子、夫妇之义”为治学宗旨,即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所说的“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现代的“新儒家”、“新儒学”形式上颇似儒家,而其核心价值观是从现代西方主流思想移植过来的。这批人虽推崇“孔孟”,号称“儒家”,标榜“儒学”,却违背了儒家的“君臣之义”。因此,现代类型的“新儒家”、“新儒学”理应被界定为“伪儒家”、“伪儒学”。
  现代伪儒学的显著特征之一便是公然倡导伪易。牟宗三渲染“中华道统”的“内在超越”路向,面对质疑,他竟然诡辩:“即令没有,我们也应当使它有。”这无异于公开宣称要用作伪的手法无中生有,用讹变的方式变黑成白。“大陆新儒学”思潮继承了这种手法。他们深知欲达到行销“儒教中国”和“儒家宪政”的目的,必须迎合现代中国人的口味。唯有掩盖孔孟之道的真实面目,为“儒家”、“儒学”注入舶来的“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宪政主义”,才能蒙骗不明底细的人。真儒学扶植纲常,伪儒学标榜民主,二者之间的分野十分清晰。
 《中国社会科学报》:为什么“伪儒学”在当下还颇有市场呢?
  张分田:我认为,导致现代伪儒学思潮泛滥一时的因素错综复杂。根本原因是传统势力的强韧,主要推手是反体制势力的图谋,社会根源是宗法社会及宗法观念的残余,其他重要因素有各种“小圈子”及贪腐群体的特殊需要、某些“国学大师”及传媒的学术造假及文化造假、“国学热”的盲动性及借机牟利行为盛行、许多机构“弘扬传统文化”的具体措施失当、广大干部群众对传统文化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等等。
  研究传统文化必须实事求是,弘扬优秀传统更要实事求是。隐去真相的“弘扬国学”,弄虚作假的“文化传承”,对民族与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损害甚大。然而,令人扼腕的是,在当下学界,将糟粕当精华的现象司空见惯,许多专家学者有意或无意地参与了文化造假,这是造成思想混乱的重大因素之一。因此,遏止现代伪儒学思潮的有效途径之一是遏止文化造假之风。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客观、全面、准确地陈述和评说中华民族的历史,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和缔造中华现代文明提供优良的学术资源,这是中国学术界义不容辞的责任。
  儒家之“仁”以尊卑、主从、贵贱为前提
  《中国社会科学报》:一些人主张用“弘扬儒学”的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张分田:主张用儒家的和谐观构建现代和谐社会也属于这一类。这种人不是对历史无知,就是别有用心。
  尊者专制的制度伦理注定了孔孟之道的核心价值观是专制与等差。这一核心价值观浸透了儒家所有的范畴和命题,包括道、德、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诚、和、敬,乃至“止于至善”、“自强不息”。《易传》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及与之相匹配的“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便是典型例证之一。
  何谓“天行健”及“地势坤”?《周易》及历代儒者的阐释是:“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居上之“天”为阳、为乾,居下之“地”为阴、为坤,“天地之道”、“阴阳之数”、“乾坤之体”注定万物皆有“君臣之辨”、“尊卑之序”、“贵贱之位”。一般说来,“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健”乃“乾之训”,“顺”乃“坤之训”;“天行健”亦即“天行乾”,“地势坤”亦即“地势顺”;“行乾”之天“刚健”而“自强不息”,“势坤”之地“柔顺”而“厚德载物”;“天道即王道”,“地道即臣道”;“王道即天道”,“臣道即地道”;“自强不息”为“君德”,“厚德载物”为“臣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长幼皆有“君臣之义”,为君则行君道,为臣则行臣道。简言之,“天人合一”的自然法则注定了一切为君者(含君、父、夫等)属阳、类天、行乾、性刚、居上、位尊,而一切为臣者(含臣、子、妻等)属阴、类地、势坤、性柔、居下、位卑。因此,一切上下等级之间都有尊卑、主从、贵贱之别,所谓“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显而易见,专制与等差是《周易》的核心价值观。
  在“四书五经”中,这样的例证还可以举出很多,诸如《孟子》的“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以顺为正,妾妇之道也”,等等。儒家之“仁”与“和”显然是以尊卑、主从、贵贱为前提的。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靠的不是儒学
  《中国社会科学报》:儒学观之争的焦点是儒学现代价值之争,而儒学现代价值之争的实质关涉中国现代化途径之争。我们应当如何正确评估儒学的现代价值?
  张分田:这是一篇颇有难度的大文章。我仅列举几个容易被人们忽略的要点。
  许多人将诸多思想精华统统归属于儒家,这是错误的。以“民本思想”为例,“立君为民”、“以民为本”、“民贵君轻”的思想源远流长,既不是孔孟首创,也不是儒家独有,而是中华民族群体性政治智慧的结晶,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特点,很值得深入研究,并充分肯定其历史价值。但是,这些思想精华毕竟是王权帝制的产物,不应夸大其现代意义。如果在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现代中国弘扬“民贵君轻”,势必贻笑大方。
  拿破仑用狮子的睡与醒比喻中国的态势。睡与醒主要是指一种精神状态。当初中国为什么沉睡了?这只能归咎于思孟学派的“四书”支配了人们的精神世界,正是在皇帝、官僚、士子集体修习“民贵君轻”的读书声中,中国落伍了。甲午之败乃是国家之败;国家之败败于制度,败于文化,败于教育;当时的制度、文化、教育可以归结为帝制、礼教、儒学这三个关键词。如今中国为什么醒了?这应当归功于儒家的边缘化。群体性的觉醒推动了国家精神要素的全面改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靠的不是儒学,这是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
  《中国社会科学报》:但现在有些人喜欢把“中华复兴”和“儒学复兴”混为一谈,甚至提出要“重建儒教国家”。
  张分田:名副其实的儒教国家已经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彻底颠覆,推行儒教政治的社会基础也被基本铲除。凡是有一点历史常识的人,都会坚决反对“重建儒教国家”的政治图谋。任何开历史倒车的人迟早都会在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复辟帝制并尊崇孔教的袁世凯、搞国家儒学的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和将三民主义儒学化并推行尊孔读经的蒋介石统治集团都是前车之鉴。
  “帝制”与“儒学”一个是硬件,一个是软件,共同构成中国古代文明的政治基础和文化基础。君主专制及孔孟之道,既是推动中国古代文明兴盛的政治因素和文化因素,也是促使中国古代文明衰亡的政治因素和文化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颠覆君主专制及孔孟之道,开创中华新文明、新传统的产物。孔孟之道的核心内容已经丧失了继续存在的历史条件。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每当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革,其实质性的变革就是旧制度的核心价值观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新制度的核心价值观逐步占据主导位置。无论奴隶社会被封建社会所取代,还是封建社会被资本主义社会所取代,这种思想文化的质变一再重演。核心价值观变革的实质是改造文化基因,这就意味着原有的文化基因有的可以传承,有的必须剔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倡导民主、平等、自由、法治,而孔孟之道的核心价值观倡导专制、等差、名教、人治。无论儒家有多少精彩的东西可供借鉴与传承,其核心成分都必然会被现代社会所剔除。儒家最看重的尊者专制及等差名分,恰恰是现代社会所要抛弃的。剔除以孔孟之道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的文化基因缺陷是缔造中华新文明、构建中华新传统的重大任务之一。中华文明的复兴绝对不能走“回到孔孟去”的道路。
张分田:孔孟之道是君主专制制度的统治思想及价值符号,即使完全彻底地实现,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君主专制,这就注定它势必成为真情与伪善、理性与谎言、理想与幻梦的综合体。就积极因素而言,它是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法则的借寓之所;就消极因素而言,它是专制统治的谋士及辩护士。由于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同胎共体,难分难解,因而孔孟之道既可以造善,也可以作恶。作恶也是孔孟之道全面实现的重要表现。唯其如此,儒家才能坐稳官方学说的“宝座”
张分田:我认为,导致现代伪儒学思潮泛滥一时的因素错综复杂。根本原因是传统势力的强韧,主要推手是反体制势力的图谋,社会根源是宗法社会及宗法观念的残余,其他重要因素有各种“小圈子”及贪腐群体的特殊需要、某些“国学大师”及传媒的学术造假及文化造假、“国学热”的盲动性及借机牟利行为盛行、许多机构“弘扬传统文化”的具体措施失当、广大干部群众对传统文化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等等。

  研究传统文化必须实事求是,弘扬优秀传统更要实事求是。隐去真相的“弘扬国学”,弄虚作假的“文化传承”,对民族与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损害甚大。然而,令人扼腕的是,在当下学界,将糟粕当精华的现象司空见惯,许多专家学者有意或无意地参与了文化造假,这是造成思想混乱的重大因素之一。因此,遏止现代伪儒学思潮的有效途径之一是遏止文化造假之风
原始社会之后,资本主义之前,专制跟等差是地球上所有政治制度的核心吧
颜射 发表于 2015-5-27 09:32
原始社会之后,资本主义之前,专制跟等差是地球上所有政治制度的核心吧
雅典民主,古罗马共和,而且欧洲封建主义也有贵族共和国比如波兰和城市自治。

何况目前的中国显然不处于你说的这个时期,对伐?
马克思韦伯把基督徒的某些宗教信仰诠释成资本主义的基本动力,相比之下,这位先生的视野太狭隘了,
雅典民主,古罗马共和,而且欧洲封建主义也有贵族共和国比如波兰和城市自治。

何况目前的中国显然不处 ...
且不说罗马希腊那种伪民主
没看见“资本主义之前”?
颜射 发表于 2015-5-27 11:16
且不说罗马希腊那种伪民主
没看见“资本主义之前”?
难道古希腊古罗马是资本主义之后?


难道古希腊古罗马是资本主义之后?
那是针对你说的第二句
颜射 发表于 2015-5-27 11:47
那是针对你说的第二句
很显然主贴批判的现在的新儒家(本坛也有)不是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活动。


既然说孔孟之道既可以为恶,也可以为善,那么如何就变成了本质上是恶的呢?就如同前苏联奉行马克思主义,那么前苏联解体了,是否
就说明马克思理论本质上是错的?把一种理论的是否向善,和借用着这种理论来牟利的实际效果混为一谈,这位先生的逻辑不怎么样啊。

既然说孔孟之道既可以为恶,也可以为善,那么如何就变成了本质上是恶的呢?就如同前苏联奉行马克思主义,那么前苏联解体了,是否
就说明马克思理论本质上是错的?把一种理论的是否向善,和借用着这种理论来牟利的实际效果混为一谈,这位先生的逻辑不怎么样啊。
学术性讨论而已。他翻不了天。

儒家核心不是专制,而是崇礼,也就是孔子说的克己复礼。孔门的求仁,是作为复礼的一个工具。

那什么是礼呢?简言之,就是社会秩序。孔子生活的年代是礼乐崩坏的春秋后期,所以他的求礼的主张是显而易见的。对于社会秩序,孔子并没有说要一成不变,而是指出礼之用和为贵——这个和不是和气发财的和,是合适的意思。

追求社会有序,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之一,即便放在今天也不过时。
按照张分田的观点——“拿破仑用狮子的睡与醒比喻中国的态势。当初中国为什么沉睡了?正是在皇帝、官僚、士子集体修习“民贵君轻”的读书声中,中国落伍了。如今中国为什么醒了?这应当归功于儒家的边缘化。群体性的觉醒推动了国家精神要素的全面改造。”

那么中国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领先世界又是凭的什么呢?


这位张教授应该在文中把孔夫子的观点和后世儒家的观点区分开来。对夫子而言,他是主张穷则变的。


儒家思想在中国社会占据统治地位,源自汉武帝时代。董仲舒献公羊传,独家诠释春秋,提倡微言见大义。从那时起,一切投机分子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割裂或节选部分儒家观点为己所用,统治者也通过给孔子贴金彰显自身法统的正义性。

孔子要追求社会有序,放在春秋战国时期,只有中央高度集权的国家通过兼并才能实现——所以就出现了专制的倡导,这是针对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

而且,专制并非一无是处。以西方的共和制和议会制对比,议会制更民主,但是政府的行政效率是共和制更好——因为总统相对可以更专制一些。

张教授的原文——“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每当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革,其实质性的变革就是旧制度的核心价值观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新制度的核心价值观逐步占据主导位置。无论奴隶社会被封建社会所取代,还是封建社会被资本主义社会所取代,这种思想文化的质变一再重演。核心价值观变革的实质是改造文化基因,这就意味着原有的文化基因有的可以传承,有的必须剔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倡导民主、平等、自由、法治,而孔孟之道的核心价值观倡导专制、等差、名教、人治。”

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顺序是封建社会、帝国时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张教授把封建社会和帝国时代相混淆,使人不得不对其历史研究水平表示怀疑。

其次,核心价值观用民主、平等、自由、法治,显得不伦不类。远远不如传统的自由、平等、博爱显得通情达理。自由指人人生而平等,至少在精神层面是如此,平等则强调个人的自由不得妨碍他人的权利,这里面已经包含了法治的含义。但是光靠法律还不行。关键还得靠每个人内心的素养的提升,所以讲博爱,这是上升到精神层面的。也和论语所说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相一致。

真心不懂,放之四海皆准的普世价值观不要,自己去搞个不伦不类的核心价值观。这点勇气都没有,谈什么真正的大国崛起。

布衣鲜卑 发表于 2015-5-27 14:07
张教授的原文——“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每当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革,其实质性的变革就是旧制度的核心价值观逐 ...
根本就不存在啥“普世价值”。但凡谈到“价值”。都是一个结论性的东西。这种结论,通常是有前提条件和适用范围的。环境一变化,结论很可能就不再成立了。要谈普适性,到是方法论更加普世一些。
张教授借红学批儒学,骨子恐怕还是河殇派。
对于这篇文章的论调,仅供讨论。

正如文章作者狠批别人造假之类,大伙也可以想想此人实际卖的是什么药。
提示几点真实的历史典故,以作讨论的谈资:

1、古希腊古罗马的所谓议会民主,都是伪史,根本不存在。 真实历史上存在的是奴隶主贵族会议。

2、欧美古代是奴隶制,直到今天本质仍然是奴隶制(大奴隶主,中小奴隶主,雇佣兵,奴隶); 我国自秦朝以来是封建自耕农体制(大地主,中小地主,自由自耕农、自由佃农)。


讨论时不要脱离古代的真实经济基础。
孔孟思想从战国末期就被人任意歪曲、随意打扮,拿来当大旗、背黑锅。可叹。要批判假儒学,还是先致力于把真儒学搞清楚。不然会被认为是御用文人为政治辩解。
马克思主义教给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分析方法,用来分析孔孟之道,先了解下孔孟思想的经济基础是什么。孔子崇敬周公,对周代一整套制度很推崇,而周代的上层建筑就是建立在井田制这个经济基础之上。井田制表现为抑制兼并、平均地权、人安其业,体现的是一种为民制产的精神、追求的是民生基本保障。孟子则对国家财税政策提出了一些看法,从他民本的思想出发,认为有身必有田、有田才有税,人要生存必须给他基本的田地耕种,有了收获才能征税,这类似现在的有限责任观念。这两点结合并执行最好的便是隋唐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给人民以基本的生活保障,隋唐盛世的经济基础就是这个。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源自北魏孝文帝改革,孝文帝的这一思想源自北方的世家大族,北方世家大族为何能制定出这么好的制度,源自他们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兴起的世传家学的儒学家族传统,数百年的传承和思考才有这么个结果。致力于建设这样一种经济基础的思想,不可能有多坏。
张教授还需多为我们介绍真儒家思想,以供我们更好地辨别假儒家。
井田制表现为抑制兼并、平均地权、人安其业,体现的是一种为民制产的精神、追求的是民生基本保障。

===东西两周的井田制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体制,得到平均的是中小奴隶主,大大缓和了大奴隶主与中小奴隶主之间的矛盾。

       秦代之后的井田制或类似的制度,获得平均的是自由的小自耕农,缓和了大地主与自由自耕农之间的矛盾。

       不同的朝代,平均的手法一样,但有权利获得平均的阶级不一样。
当然,如果套用今天洋人以及汉奸疯狂鼓吹和热议的“中产阶级”的洗脑手法,那么,我国古代,无论是奴隶制时期,还是封建制时期,井田制以及类似的制度,都属于统治阶级人为地培养和维持“中产阶级”的一种长期有效的财富权利分配体制。

相关的一些学术争议:
1)西周的土地所有制问题
对西周的土地所有制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
(1)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
所谓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就是土地国有制还是私有制的问题。史学界一般都承认西周时期的周天子是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但对于西周是否已出现了土地私有制,看法却很不一致。
如范文澜认为,经过“授土授民”之后,虽然土地、臣民名义上仍是王土王臣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受土受民的人有权割让或交换,等于私有了。
王承祒否认西周存在土地私有制,他认为,受封者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属于王,土地是不能买卖的。
林甘泉根据近年来新发现的考古材料指出,在周共王时代,即西周中期,土地国有制已经遭到破坏,土地私有的历史过程已经开始。

(2)井田制问题
关于井田制的争论,主要集中在究竟有无井田制,井田制开始于何时,井田制是不是当时唯一的田制,井田制与农村公社的关系等问题上。
一种意见是肯定井田制的存在。如王玉哲认为,西周耕地划分为公田和私田的制度就是传统的井田制。郭沫若也肯定井田制的存在,但他不同意孟子对井田制的解释。他认为,孟子所谓的“八家共井”以及公田、私田之分,只是一种乌托邦的理想化。西周实行井田制实际上是两层用意,一是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二是作为课验直接耕作者勤惰的单位。
另一种意见是否定井田制的存在。如范文澜认为,西周领主们的土地疆界纵横交错,但并没有一井九百亩的区划,与邑密切相关的井也不是孟子所说的井,井田制是不存在的。胡寄窗亦认为,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空想中对后世影响最为深远而其内涵又最为混乱的一个概念。井田制是仅能存在于头脑中的事物。
对于井田制产生的时间,也有不同见解。如唐兰认为,西周前期井田尚未出现。井田制的推行可能是在西周末年的周厉王时期。徐喜辰则认为,商代已用井田方式来从事农业生产。金景芳认为,井田制开始于夏初,以后经过夏商两代以至西周,达到充分发展的阶段,到春秋、战国逐步灭亡。

一此人认为 ,井田制在其兴盛时期,曾一度是唯一的和普遍实行的土 地制度。另一些人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如杨向奎认为,西周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土地制度,一种是以十夫为单位的乡、遂的土地区划;另一种是以九夫为单位的井田制。徐中舒说,井田只施行于古代中国的东方低地,而不是普遍实行的田制。王玉哲认为,西周有着井田和非井田两种制度。对周氏族成员实行非井田制,对被征服部族则实行井田制。赵光贤则认为,西周时期同时并存着井田制,授田制和贵族占有制三种田制。
多数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存在过农村公社。如徐中舒认为,古代中国普遍存在着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杨向奎也说,西周时期,尤其是在东方的齐国,曾普遍地存在着公社的组织。但郭沫若和范文澜等都否认中国古代曾有过农村公社。
对于井田制是否就是农村公社问题也有不同意见。李埏认为,井田制就是农村公社。金景芳认为,井田制即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农村公社或马尔克在中国的具体表现形式。马开梁反对以商、周的井田制或邑、室、里、社、书社等和农村公社混为一谈,他认为,农村公司只存在于原始社会末期。到夏代,村社成员已沦为奴隶。

3)秦国和秦朝的土地所有制
不少人认为,商鞅变法“开阡陌封疆”是变土地国有制为土地私有制。朱绍侯更进一步提出商鞅变法所建立的土地制度叫“辕田”或“名田”,两者都废除了井田制下的土地定期分配和还受制,而建立了土地私有制。但是,高敏认为,商鞅变法只是改奴隶制土地国有为封建国有制。
一些学者认为,秦代同时存在着几种田制。但对哪种田制占支配地位这个问题却有不同看法。
唐赞功认为,秦代存在着封建地产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以及自耕农民的小块土地所有制。但是当时只有封建地产土地所有制是不断 发展的,其它土地所有制形式都是受它制约。熊铁基、王瑞明认为,秦代的国家土地所有制是受私有制制约的,处于一种补充地位。与上述意见相反,吴树平根据秦简有“授田”的记载认为,秦代以国家土地所有制为主,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辅。
张传玺认为,战国时期的土地买卖关系是土地私有制已存在的标志。他还认为,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实田”,是秦王朝从法律上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而李永田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这里的“实”字是“充实”之意,是秦王朝驱民归农的一项措施;与土地制度并无关系。

4)秦汉至清朝的土地所有制
关于这个问题,争论的中心是何种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问题。
一部分人认为,占支配地位的是土地国有制。如侯外庐认为,皇族土地所有制,也就是土地国有制是占支配地位的,它贯串于秦汉以来的全部封建史。这种土地所有制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秦汉到唐代的天宝末年,以“军事的政治的统治形式”为主,以劳役地租为主要的剥削形态;后一个阶段是从唐代安史之乱到清初,以“经济的所有形式”为主,以实物地租为主要的剥削形态。在这两个阶段,皇族土地所有制的本质始终未变,只是经营方式有所改变。除了皇族土地所有制之外,还有与之共存的许多领主占有制和一定的私有制。

主张土地国有制占支配地位的人在一些问题上也有分歧。例如李埏对土地国有制的理解就与侯外庐不同,他不同意把土地国有制称为皇族土地反有制。他认为,皇族以至君王并不等同于国家,君王也具有私有主的性质,而国有土地还不是皇帝的个人私产。在秦汉以后,除了土地国有制和大土地占有制以外,还有大土地所有制,小农土地所有制和残余的村社所有制。
另一部分人认为,在不同的时期曾先后存在过土地国有制和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前期是土地国有制占主导地位,后期是 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如贺昌群认为:“秦汉至隋唐是份地土地占有制,宋以后是地主土地占有制,如果再严格划分,均田制崩坏以前为份地土地占有制,两税法成立以后逐渐发展为地主土地占有制。”

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占支配地位的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如胡如雷认为,由于地主是农民剩余生产物的最主要的占有者,所以地主土地所有制是占支配地位的。张传玺也认为,从战国到清朝的两千年间,一直“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本土地反有制形式。”
另有一部分人认为,占支配地位的是农民的小块土地所有制。这种土地所有制的存在或破坏,决定了社会治乱和皇朝兴衰。

6)北魏至隋唐的均田制
对北魏至隋唐的均田制的讨论很热烈,提出的问题也很多。
关于北魏均田制产生的条件,一般都认为,均田制产生的外部条件是鲜卑拓拔部土地公有的旧俗;对其内在条件是什么,却有不同看法。如徐德嶙认为,“是由于中国北方在变乱期间农村公社土地村有制的扩大。”王种荦则认为,是当时土广人稀的实际情况和西晋占田制的影响。而岑仲勉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认为,均田制与占田制有本质的不同。
许多学者认为,均田制具有农村公社性质。如徐德嶙认为,均田制是“由农村公社土地村有制演变而来,还保存有农村公社中的某些旧有的制度和性质。”唐长孺也认为,均田制具有公社特征。李亚农甚至认为,均田制和“农村公社时期的土地制度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金宝祥的看法与此相反。他认为,“历史上只要有了一定发展的分工,商品生产,商品交换,那末必将导致公社所有制的瓦解,大土地所有制的产生。根本不可能再度产生占主要形态的以村社所有制为内容的国家所有制,有的只能是以小土地所有制为内容的,以地主所有制为前提的国家所有制。”

对于均田制下农民使用的土地的性质也有不同看法。如苑士兴认为,均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民对于“所分得的土地并无所有权,而是长期使用和占有。”而唐耕耦认为,由于实行均田制时,社会上早已存在的私有土地也都被包括在均田范围之内,所以均田制下的土地既有国有土地,也有私有土地。
对于均田制下的农民,一般认为是自耕农民或基本上是自耕农民。但侯绍庄认为,他们是国家佃农。
不少人认为,均田制在其实行期间一般是居于主导的、支配的地位。而王仲荦认为,北朝的均田制只是世家大族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补充形态。潘镛认为,唐初的土地制度是国有制和私有制并存;但占支配地位的不是土地国有的均田制,而是地主土地私有制。

一般认为,北魏的均田制是普遍实行了的。但傅筑夫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北魏政府对于它大事宣扬的均田制度并没有以全力推行,甚至在京师附近也没有认真推行,至少是没有全面展开,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它只是一个没有或未能实施的纸上谈兵而已。”
关于隋唐均田制的来源,一般都认为是源于北朝的均田制,尤其是北齐的均田制。但傅筑夫认为,唐的均田制是“把北魏的均田制和晋代的占田制揉合在一起。”
一般认为,唐代的均田制是普遍实行了的,均田制对土地占有做了某些限制,延缓了土地兼并的速度。但傅符夫认为,唐代的均田制实际上未能实行,只是“一种有名无实的空文”,对于豪强的兼并土地,没有什么阻止作用。


私有土地指的是私人占有的土地,亦称民田或私田。秦王朝统一全国后,于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年)公布“今黔首自实田”的法令,要求地主和有田农民据实自报自己所有土地亩数,按照规定缴纳赋税,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权,其所有权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障。土地私有制在我国历史上确立起来。

《汉书·食货志》中载有董仲舒关于秦代土地制度的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至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食以贫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确立土地私有制度之后,土地兼并加剧,两极分化严重,人民生活困苦,趸为人民揭竿而起,推翻强秦的重要原因。

汉代的限田
汉代土地私有不断发展、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大量农民破产和逃亡,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十分尖锐,如不采取限制措施,将危及地主阶级统治地位的稳固。为了维持其封建统治,封建统治阶级要缓和地主和农民的矛盾,董仲舒曾向汉武帝提出“限民名田”的建议。他说:“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兼并之路”。但是,董仲舒的建议未被汉武帝采纳。

及至汉哀帝时(前6~1年)师丹又提出限田的建议:“古之帝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故不为民田奴婢为限,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资数钜万,而贫弱愈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详,宜略为限”。
师丹所提妥协政策为汉哀帝所采纳,汉哀帝下诏曰:“制节谨度,以防奢淫,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无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春议限制。”(《汉书·哀帝纪》)据《汉书·食货志》记载,限制的具体办法是:“诸侯王、列侯,皆名田国中,列侯的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期尽三人,犯者没入官”。由于这种限田办法遭到豪强贵族的反对,最终未能实行。

师丹的限田未能实行,土地兼并更趋发展。哀帝至平帝十年间,无地的奴隶、农民暴动,此起彼伏,时有发生。王莽代汉,想方设法缓和地主与农民的矛盾,乃于建国元年(公元9年)下诏实行“王田制”。诏中说:“今更名天下田为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盈八丁,不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田乡党,故无田今当受者如制度。”意思是说一家男子不满八人,而其土地超过一井的,要把其余土地分给九族乡党。原来没有土地的,每一男子分给百亩田。但这种“王田制”也由于贵族富豪的反对未能实行。

北朝的“均田”制度
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年)发布“均田令”,开始实行均田制度。其后,北齐、北周也都沿袭均田制度。所谓“均田制”,就是封建王朝对国有土地(官田)实行按农户人口“计口授田”的制度,也就是封建官府创造的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度。据《魏书·食货志》记载,均田制的土地分配标准有以下几种:
(1)露田:是种植作物的土地。凡年满15岁的男子,受露田40亩;年满15岁的女人,受露田20亩;奴婢也可受同样的露田,不受人数的限制,有多少奴婢,受多少露田;农民有牛1头,也可分得30亩土地,但以4头牛为限。这个土地分配数额,是指不易田(即每年都可耕种的田),如因土质较差,需要休耕的,可以加倍受田。露田只能种植作物,不得另作他用,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桑田:是已经种植或允许种植桑、榆、枣等果木的土地。男子初受田时可领种桑田20亩;奴婢也可领得同样面积的桑田。桑田上必须种桑种树50株、枣树5株、榆树3株,限3年内种毕,否则,未种的土地即由国家收回。在规定的株数外,多种者不加限制。如果当地不适于种桑,那么,只给男子桑田1亩,种上几株枣、榆之类即可。
(3)麻田:在宜麻的地方,男子可领 种麻田10亩,女子5亩,奴婢也可领种同样面积的麻田。
(4)宅地:每户有3人的,给宅地1亩,奴婢每5人给1亩,以为居室之用。宅地周围的土地,可作为园圃,种植桑、榆以及果树等。宅地归私人所有。
在北魏的均田制度中,还有土地还受的规定。露田和麻田,不得买卖转让,凡年龄合格者即受田,老迈及身殁者即还田。奴婢及耕牛受的田,则随奴婢及耕牛的丧失而还田。土地的还受,以每年正月的户口为基础,若受田后死亡,以及奴婢、耕牛转移,都要等到来年正月办理还收手 续。

北魏实行的均田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均田是用国有土地,给农民“计口授田”,它并不意味着地权的平均,也不改变封建土地私有制度的实质。
②均田制对世族豪门地主兼并土地虽有限制作用,但它并不触动地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反而为增进其利益服务。如奴婢、耕牛等都受田,就对地主有利。
③均田制下的受田,露田和麻田有受有还,农民对这类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④北魏规定的受田数,多数不能足额。
⑤均田制对地方官吏也规定了授给公田,但这种田并非私有,在官吏离职时,要将它转交给后任。
北魏实行均田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为了解决农民的疾困流亡,安定社会秩序,巩固封建统治,发展农业生产。
②为了解决南逃归来或流散异乡归来农民的地权纠纷,以便尽快耕垦弃耕撂地,使农民有地可耕。
③为了限制世族豪门侵占田地和荫户,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徭役发的确数与可靠来源。
④为了使荒废的大量耕地得到垦殖、浮游的众多人口得到生业。

隋代的均田制
隋代的均田制度,是计丁授田的制度。按照规定:男女3岁以下为黄;10岁以下为小;17岁以下为中;18风以上为丁。丁受田、纳课、服役。60为老,免役。据《隋书·食货志》记载:“其丁男,中男,永业、露田,皆遵后齐之制”。按北齐均田制,普通农民一夫受露田80亩,一妇受田40亩,奴婢受田与良人同。丁牛一头受田60亩,以4牛为限。又每丁给永业田20亩,为桑田,种桑50棵,榆3棵,枣5棵。土不宜桑者,给麻田种麻。桑麻田不需还受,露田则要按规定还受。其田宅,率三口给1亩,奴婢则五口给1亩。
隋制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皆给“永业田”。多者至100顷,少者30顷。京官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5顷,每品以50亩为差,至五品则为田3顷,其下每品以50亩为差,至九品为1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

唐代的均田制
唐代继隋代实行均田制,且较隋代完备。
1、一般农民的受田
唐武德七年(624年)颁布均田制,据《唐六典》记载:“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每一岁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簿。县以籍呈与州,州呈与省,户数总而领焉。”“凡给田之制有差,丁男,中男以一顷,老男笃疾以四十亩,寡妻妾以三十亩,若为户者,则减丁之半。”“凡田分为二等,一曰永业,一曰口分。丁之田二为永业,八为口分。”“凡道士给田三十为,女冠二十亩,僧尼亦如之。”“凡天下百姓给国宅地者,良口三人以上给一亩,三口加一亩,贱口五人给一亩,五口加一亩,其口分、永业不与焉”。“凡应收受之田,皆起十月,毕十二月。”“凡州县界内所部,受田悉足者为宽乡,不足者为狭乡。”这就是说,凡年满18岁以上的男女,受田一顷,其中80亩为口分田,20亩为永业田。老及废疾笃疾者,各受口分田40亩,寡妻妾各受田30亩。

2、王公官吏的受田
王公官吏的受田,我目繁多,数量亦大,大约有以下三种:
(1)永业田:凡有爵位、勋位和官职的人,都受永业田。据《唐六典》记载:“凡官人受永业田,亲王100顷,职事官正一品60顷,群王及职事官 人一品50顷,国公若职事官正二品40顷,郡公若职事官从二品35顷,县公若职事官三品25顷,职事官从三品20顷,侯若职事官正四品14顷,伯若职事官从四品11顷,子若职事官正五品8顷,男若职事官从五品5顷……”。
(2)职分田:即职田,作为京内外职事官的俸禄,按其官职授给田地。这种田地仍属公田,不归私人所有,官员离职时,要移交后任。官吏的职分田,京官一品12顷,二品10顷,三品9顷,四品7顷,五品6顷,六品4顷,七品3顷又50亩,八品2顷又50亩,九品2顷。皆百里以内之地。外官,诸州都督、都、亲王府官二品12顷,三品10顷,四品8顷,五品7顷,六品5顷,七品4顷,八品3顷,九品2顷又50亩等。
(3)公廨田:系用作京内外各官署外公费用而设置的。京官各司公廨田的数量是:司农寺26顷,殿中省25顷,少府监22面,太常寺各20顷,京兆府、河南省各17顷,太府寺16顷,史部、户部各15顷,兵部、内侍省各14顷,中书省、将作监各13顷,刑部、大理寺各12顷,尚书都省、门下省、太子左春坊各11顷,工部10顷,光禄寺、太仆寺、秘书监各9顷。外官各寺,大都叔府40顷,中都督府35顷,下都督护府、上州各30顷,中州20在,宫总监、下州各15顷,上县10顷,中县8顷,下县6顷。

3、口分田和永业田的所有制性质
(1)口分田:一般是种植谷物的土地。农民到了有耕作能力时受田,年老体衰时还给国家一半,死后则全部还给国家,不得买卖或作其他处理。从这点下看,口分田是国家所有制性质,受田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但是,自狭乡处徙往宽乡者,可以卖其口分田。
(2)永业田:一般不归还国家,是有世袭权的土地,有明显的私有性质。永业田虽然为私人所有,但这种私有权是不完整的,国家还有权变动。
总之,口分田是还受的土地,具有国有性质,但在一定条件下容许其出售;永业田基本上是私人所有的性质,但是,其私有权也不是无限的。
4、均田制的解体
唐朝实行的均田制,并没有废除贵族、官僚、豪强、地主的土地私有制,至于分配给农民的口分田和永业田,原则上不能随意处理,但在特殊情况下永业田允许出卖,而口分田在其迁徙宽张时也可出售。在这种情况下,随着商业经济的发达和高利贷的猖獗,农民被迫出卖其所受之田,让贵族、官僚、豪强、地主兼并其土地,亦是势所必然的。大批农民在丧失了土地之后,不得不做王公、贵族、豪强、地主的佃户。随着兼并之风的加剧,使得可以分配给农民的土地愈来愈少,终于导致均田制解体。

五代的均田制
五代之际,战乱频仍,虽然仍然实行均田制,但是实际上已无田制可言。

两宋土地制度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
两宋时期,大土地所有制有很大的发展,集中表现在“官田”的扩大上,两宋的官田,除了沿袭唐五代的所有官田之外,还集中了大量无主荒地,籍没儿的田地以及购买的大量田地。据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统计,全国垦田461 655 557亩,其中官田为6 339 296亩,占1.37%(国有山林、川泽、苑囿、宫院、陂池、牧地等除外)。官田所占比例较高的地方是:利州路为8.54%,河东路为8.45%,河北路为3.41%,京西路为3.39%,京东路为3.33%。

这些官田的用途是:
(1)赐田:赏赐给皇族、勋戚、功臣、官吏等,以换以他们的忠诚和支持。
(2)职田:即按官职品级给其用做俸禄的田地。按宋制规定:“州县长吏给十之五,自余差给。其两京大藩府四十顷,次藩镇三十五顷,防御、团练州三十顷,中上刺史州二十顷,下州及军、监十五顷,边防小州、上县十顷,中县八顷,下县七顷,转运使、副使十顷,兵马都监、监押、寨主、厘务官、禄事参军、判司等比通判、幕职之数而均给之。”
(3)学田:即用作各地书院学舍办学经费开支的田地。
(4)皇室直接具有的田地。
(5)屯田和营田。
(6)仓田:即官府没 入田地所收租谷的储存场地。
(7)牧地及其他。

地主兼并土地的激情
两宋的大地主多系皇族、贵戚、达官、显贵、富商、巨贾、地主、豪强,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具有优越地位,他们获取了土地的方式有:
(1)官府的赏赐和赠与。
(2)巧取豪夺。据《宋史·宦者传》记载,提举官李彦置局汝州,“凡民间美田,使他人投牒告陈,皆指为天荒,虽执印券皆不省。鲁山阖县尽据为公田,焚民故券,使田主输租佃本业,诉者辄加威刑,致死者千万”。
(3)购买兼并。北宋名臣范仲淹虽然被称作清廉良吏,也大量购买田地,仅在姑苏就有“义田”1000亩。据《金石萃编·义田记》记载:“范文正公苏人也,……方贵显时,于其里中买负郭常捻之田千亩,号曰义田,以养济群族。”较为清廉的官 员尚且如此,其他贪官污吏就更不必说了。

授田和限田
1、授田
北宋统一全国后,鉴于当时有很多土地弃耕撂荒,急望人民垦田务农,以求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宋太宗根据太常博士陈靖的建议,实行授田。据《宋史·食货志》记载:“逃民复业,凡浮客请佃,委农官勘验,以授田土,……其田制为三品:以膏腴而无水旱之患者为上品;虽沃壤而有水旱之患者,确瘠而无水旱之患者为中品;既确瘠而又水旱者为下品。上田,人授百亩;中田,百五十亩;下田,二百亩。五年后收其租,亦只计百亩,十收其三。一家有三丁者,请加授田如丁数。五丁者从三丁之制,七丁者给五丁,十本者给七丁,至十十、三十丁者,以十本为限,若宽乡田多,即委农官裁度以赋之。”这就是所谓“计丁授田”。当时的宰相吕端以所立田制多改旧法,又大费资用,难于期成,因寝其事。也就是说,并未实行。

2、限田
南宋淳佑六年(1246),殿中侍御史谢方叔上疏,详细描述了当时豪强兼并土地的情况:“豪强兼并之患,至今日而极,……国朝驻跸钱塘,百有二十余年矣。外之境土日荒,内之生齿日繁,权势之家日盛,兼并之习日滋,百姓日贫,经制日坏,上下煎迫,若有不可为之势。所谓富贵操柄者,若非人主之所得专,识者惧焉,夫百万生灵资生养之具,皆本于谷粟 ,而谷粟之产,皆出于田,今百姓膏腴皆归贵势之家,租米有及百万石者;小民百亩之田,频年差充保役,官吏诛求百端,不得已,则献其产于巨室,以规免役。小民田日减而保役不休,大官田日增而保役不及。以此弱之肉,强之食,兼在浸盛,民无以遂其生,于斯时也,可不严立经制以为这防乎?”
早在北宋时期就有“限田”之说,为了限制土地兼并,宋仁宗时曾下诏限田:公卿以下不得过30顷,衙前将吏应服役者,不得过15顷,而且限于一州之内,否则,以违律论。但任事者终以限田不便,不久即废止。宋徽宗政和中(1111~1118)又定限田之制:“品官限田,一品百顷,以差将杀,至九品为十顷;限外之数,并同编户差科 ”。政和七年(1117)又诏:“内外宫,官舍置田,在京不得过五十顷,在外不得过三十顷,不免差科、徭役、支移”。

主户和客户
宋代有主户和客户之分。所谓主户,指的是占有土地并承担赋役的户;所谓客户,指的是不占有土地,但必须向地主租种土地的户。
1、主户
主户按照土地的多寡,分为五等。一等、二等、三等户,习惯上称作“上户”。一等户是占有土地数十顷甚至上百顷的大地主;二三等户占有土地较少的中小地主。主户中的四五等户习惯上被称为作“下户”。四等户实际上都是仅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五等户是只有极少土地,还必须租种一部分地主土地的半自耕农。
2、客户
客户,又称“佃客”或“浮客”。
北宋太平兴国年间(976~983),全国户数中的6/10是主户,4/10是客户。6/10的主户中,绝大多数是下户。上户占有全国80%以上的土地,下户占有的土地不及20%。据公元1022年统计,全国共有客户375万多户,约占全国总数的1/3。
颜射 发表于 2015-5-27 23:39
相关的一些学术争议:
1)西周的土地所有制问题
对西周的土地所有制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
非常好的资料,这才是真实中国几千年历史,农民和土地,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几千年来的政治轮回无非如此。

与之相比,其他所有国家都没有走出中国老祖宗几千年前的那一步。 为什么只有中国人会喊出“"王候将相,宁有种乎?",平等是几千年的传统啊,这才是文明!
干脆让孔子入党算了,这么应该就没人批了。
新儒也好旧儒也好,人家重新阐发古代思想,古为今用有何不可?
任何主义思想不持续发展终会过时,今天重新发展儒家思想是很正常事。
说白了就是怕人思想多元化了会不赞成马XX学说么?
这几个教授干脆学国民党说一个主义一个党是不是更爽快。
一看就知道是为了完成学术任务写的论文,当教授也累,每年一定要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一点水平都没有。
儒家必须第三期改革,否则就完蛋,本来在近代五千年大局儒家没有起什么作用,最终是红学解决。。个人认为将来儒家三期改革还是马克思毛泽东和儒家融合为基础改革,首先是民主,男女平等,法制化,儒家应该放弃等级改为人民服务。。。
孔子创立儒学,汉武帝独尊儒术确立儒家的历史地位,宋朝进行了儒家的二期改革,现在看比较失败。因为没有产生工业革命,导致中国近代太惨。。。现在儒家要重新复兴,就要必须进行三期改革,儒家别开历史倒车,厚古薄今,要厚今薄古。。太祖思想讲究自我批评,儒家也必须要自我批判,对照现代制度进行儒家现代化三期改革。。
儒家历代梳妆打扮那是必须的,因为现在不可能拿出奴隶时期春秋战国的原始儒家处理现代的问题,儒家历代梳妆打扮有利于统治国家,本身就是与时俱进的表现。。。
中国特色的核心价值观都来源于西方
核心价值观?

如果说私有资本主义,战国时代秦国商团早已经走通西域,真正的跨国商贸早已存在。

如果说公有制,原始井田制中的公田,4千年前就已经开始施行。

如果说包着虚假包装的当代欧美奴隶主代理人伪民主,这一套破烂我国商朝就已经将其抛弃,太愚昧了。
孔曰成人,孟曰取义。两者是不同时代的人,孔代表春秋没落贵族势力,孟为新兴士族代言。将两者混为一谈是根本不了解儒家的人干的。儒家不敬鬼神,法家不信天命,这个才是传统思想的精髓。
看来现在阶级斗争分析方法依然大行其道,张教授写出这种文章也算是主流了。本朝以来,社科类学术毫无建树也可以理解了。
三流炮手 发表于 2015-5-30 11:25
看来现在阶级斗争分析方法依然大行其道,张教授写出这种文章也算是主流了。本朝以来,社科类学术毫无建树也 ...
阶级分析本来就是社会科学的组成部分。你不知道么?
三流炮手 发表于 2015-5-30 11:25
看来现在阶级斗争分析方法依然大行其道,张教授写出这种文章也算是主流了。本朝以来,社科类学术毫无建树也 ...
随便举个例子:新生代农民工你没有听说过吗?
huelsberg 发表于 2015-5-30 11:33
阶级分析本来就是社会科学的组成部分。你不知道么?
阶级斗争分析不等于阶级分析,看清楚再说话。况且,阶级分析方法民国大家都在采用,只是本朝以来,阶级有固定含义,跟他们说的不一样。现在我国只有社会阶层而没有阶级了。你所说的新生代农民工就是一个阶层而非阶级。
三流炮手 发表于 2015-5-30 12:41
阶级斗争分析不等于阶级分析,看清楚再说话。况且,阶级分析方法民国大家都在采用,只是本朝以来,阶级有 ...
掩耳盗铃,嘻嘻。
写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