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随家人浴场洗澡 冲动接受女技师性服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9:26:57
昨日上午,浴场给鹏鹏家人出具的一张198元的收费单,被指为他消费了“性行为”。

  咸阳一家人去洗澡 浴场给13岁孩子提供性服务

  拿着朋友送的免费洗浴票,家住咸阳的陈女士一家和朋友胡女

  士一家,第一次踏进洗浴广场。昨日上午,当两家人准备结账离开浴场时却被告知,陈女士13岁的儿子鹏鹏,在浴场内消费了由技师提供的“性服务”,浴场要求陈女士为鹏鹏消费的198元买单。浴场凭什么向一个13岁的孩子提供性服务?在得到浴场女技师确实为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的答复后,愤怒的陈女士当即选择了报警。

  “我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昨日中午12时20分许,做完报案笔录的鹏鹏和父亲孟先生、胡女士一起,从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新兴路派出所内走出。鹏鹏一直低着头,说起上午发生的事情,孟先生和胡女士仍觉得不可思议。

  孟先生说,前段时间朋友给了几张抗战北路亚龙湾浴场的洗浴票。7月30日天气炎热,他便和胡女士一家相约,带着各自的孩子一起到浴场洗浴。因为工作原因,30日下午6时许,陈女士和胡女士二人先带着鹏鹏和胡女士15岁的女儿一起来到浴场,孟先生和胡女士的丈夫刘先生随后赶到。

  当晚,两家人在浴场洗完澡后,便在休息大厅休息。昨日上午8时许,因为要上班,孟先生和刘先生先行离开了浴场。“没想上班没多久,我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孩子‘被性服务’了。我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撂下电话便往浴场跑。”孟先生说。

  “技师承认给孩子提供性服务”

  到浴场后,妻子告诉孟先生,早上9时左右,她和胡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准备结账离开时,收银员说他们有一张198元的按摩消费单,是由鹏鹏消费的,实际内容是性服务。

  胡女士昨日下午说:“即便浴场的人这样说了,我们还是觉得不能相信,一个13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消费!追问之下,鹏鹏承认了确实有个女技师给他提供了性服务,消费单上的字是他签的。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浴场经理找来了给鹏鹏提供性服务的‘51号技师’。对方在房间内也当着我们和浴场经理的面承认,她给鹏鹏进行过性服务。我们质问她为什么要给一个孩子提供这样的服务,她一直不说话,后来就离开了包间。这时,浴场提出给我们减免一半的费用,但很明显,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

  孟先生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后,当即拒绝了浴场减免浴资的调解方式,而选择了报警。鹏鹏户口本上显示,他出生于1999年。

鹏鹏:

  问过我年龄后她脱光了衣服

  站在派出所门口,眼前的鹏鹏虽然有接近1.8米的身高,但一脸稚气的他看上去明显还是个孩子。昨日,鹏鹏说起自己“被性服务”的经过时,觉得十分羞愧,也很后悔当时没能控制住自己。

  华商报:你是什么时间和谁一起去的亚龙湾浴场?

  鹏鹏:7月30日下午不到6点,我妈带着我,胡阿姨带着她的女儿先去的,8点多时,我爸和胡阿姨的丈夫也到了。

  华商报:那件事(被性服务)是怎么发生的?

  鹏鹏:到浴场后,我妈她们在女部洗澡,我一个人在男部洗。大约6点15分,我洗完后,换了浴服准备到大厅休息。刚走到门口时,浴场的一个男服务生过来问我需不需要按摩,我以为这项服务包含在我们的洗浴票里,就“嗯”了一声点了下头。然后,男服务生便把我带到4楼的一个房间,房间内有一张大床、电视机等。我在里面坐了会儿,一个女服务生拿了一张单子进来让我签,我签了后感觉不对劲,想回到三楼大厅,却发现四楼通往三楼的铁门推不开。

  华商报:然后你又返回房间了吗?后来又发生什么了?

  鹏鹏:我只得又返回房间。过了两三分钟,一个女的进了我的房间,说了几句话后,她把自己的衣服全都脱了躺在床上,我控制不住,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她给我戴了避孕套,并和我发生了性关系。大约15分钟后,我下楼回到了休息大厅。华商报:你们说话时,那个女的问你的年龄了吗?

  鹏鹏:她没脱衣服前,问了我的年龄,我说13周岁。她听了后,也没说什么,接着就开始脱衣服了。

  华商报:你到大厅后见了你的父母,把这件事告诉他们了吗?

  鹏鹏:我因为害怕,没有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直到第二天早上结账时,她们发现多了198元后,我才说了这件事。我妈她们知道后,特别生气,让经理找来了那个给我提供性服务的女的,她承认和我发生性关系。我妈和胡阿姨骂了她一顿,她什么也没说。

  华商报:现在你怎么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事?

  鹏鹏:觉得自己的自控能力太差了,不应该,很羞愧,觉得很丢人。
办案民警:

  从警20年第一次遇这事

  “从警20多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调查属实,这应该是一件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昨日下午,新兴路派出所一位办案民警说。上午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询问调查,但被指给鹏鹏提供了性服务的“51号技师”,已经不知去向。

  民警随即将鹏鹏父子等人和浴场主管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在孟先生提供给派出所的两张消费单原件上,记者看到一张单据上写着“一次性浴服”收费金额为10元;另外一张消费单上品名一项下记录了一个手写字母“M”,单价为198元。孟先生说,这就是那张儿子“被性服务”的收费单。两张单据上面,都分别签了鹏鹏的名字。

  下午4时许,派出所民警再次前往浴场,调取了31日上午9时前后浴场收银台的监控。

  目前,警方已对此进行立案调查。民警要求浴场尽快联系事发当时在现场的收银员、女经理、“51号技师”和男女服务员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浴场声称将尽快找到并通知他们前往派出所。

  浴场经理:

  技师不受浴场管理?

  昨日下午,记者与鹏鹏家人一同来到亚龙湾浴场。孟先生希望浴场能让“51号技师”与他一起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排除鹏鹏被染性病的可能,但浴场经理称,他们现在也无法联系到“51号技师”。

  下午3时许,浴场工作人员将孟先生请至一间房间,一自称姓穆(音)的主管突然说,上午的事情是个误会,是服务员把手牌抄错了,技师并没有给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穆主管的说辞当即遭到孟先生的斥责:“你们觉得一个没有被性服务的13岁的男孩,会给自己的父亲说他找了‘小姐’吗?早上那个技师当面承认她给我儿子提供性服务的时候,你们也有人在场,况且还一起去了派出所报案,你们现在这样说,实在是可笑。”

  听了孟先生辩驳后,穆主管和浴场李经理没有再就此往下说。

  据李经理说,像“51号技师”这样的服务人员并不受浴场管理,如同浴场厨房一样,属于“外包”性质。她到这里时间不长,好像是咸阳本地人,对这些人,我们一般很少和她们打交道,没有她们的身份证明,也不知道她们的真实姓名和年龄。对她的去向,只有负责“外包”的人可能知道。

专家观点:

  男性被性侵无法律规定

  昨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说,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强奸”仅针对女性而言,而针对男性而言,并没有对其性侵犯的明文法律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浴场和女技师的行为,是典型的提供色情服务及卖淫行为,应该对此采取相应制裁措施。此案的恶劣影响在于,13岁的鹏鹏是一个没有行为能力和辨别能力的个体,对其提供性服务,无异于对未成年个体的摧残。对于鹏鹏而言,因为年龄只有13岁,其本身并构不成刑事和行政违法。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雒毅说,鹏鹏的遭遇在现实中很难遇到,在此案中,如果提供性服务的“技师”有性病并传播给了鹏鹏,可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当事人,文中鹏鹏及家人等均为化名)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冼扬
http://news.2500sz.com/news/sh/2012-8/1_1597897.shtml
昨日上午,浴场给鹏鹏家人出具的一张198元的收费单,被指为他消费了“性行为”。

  咸阳一家人去洗澡 浴场给13岁孩子提供性服务

  拿着朋友送的免费洗浴票,家住咸阳的陈女士一家和朋友胡女

  士一家,第一次踏进洗浴广场。昨日上午,当两家人准备结账离开浴场时却被告知,陈女士13岁的儿子鹏鹏,在浴场内消费了由技师提供的“性服务”,浴场要求陈女士为鹏鹏消费的198元买单。浴场凭什么向一个13岁的孩子提供性服务?在得到浴场女技师确实为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的答复后,愤怒的陈女士当即选择了报警。

  “我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昨日中午12时20分许,做完报案笔录的鹏鹏和父亲孟先生、胡女士一起,从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新兴路派出所内走出。鹏鹏一直低着头,说起上午发生的事情,孟先生和胡女士仍觉得不可思议。

  孟先生说,前段时间朋友给了几张抗战北路亚龙湾浴场的洗浴票。7月30日天气炎热,他便和胡女士一家相约,带着各自的孩子一起到浴场洗浴。因为工作原因,30日下午6时许,陈女士和胡女士二人先带着鹏鹏和胡女士15岁的女儿一起来到浴场,孟先生和胡女士的丈夫刘先生随后赶到。

  当晚,两家人在浴场洗完澡后,便在休息大厅休息。昨日上午8时许,因为要上班,孟先生和刘先生先行离开了浴场。“没想上班没多久,我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孩子‘被性服务’了。我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撂下电话便往浴场跑。”孟先生说。

  “技师承认给孩子提供性服务”

  到浴场后,妻子告诉孟先生,早上9时左右,她和胡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准备结账离开时,收银员说他们有一张198元的按摩消费单,是由鹏鹏消费的,实际内容是性服务。

  胡女士昨日下午说:“即便浴场的人这样说了,我们还是觉得不能相信,一个13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消费!追问之下,鹏鹏承认了确实有个女技师给他提供了性服务,消费单上的字是他签的。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浴场经理找来了给鹏鹏提供性服务的‘51号技师’。对方在房间内也当着我们和浴场经理的面承认,她给鹏鹏进行过性服务。我们质问她为什么要给一个孩子提供这样的服务,她一直不说话,后来就离开了包间。这时,浴场提出给我们减免一半的费用,但很明显,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

  孟先生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后,当即拒绝了浴场减免浴资的调解方式,而选择了报警。鹏鹏户口本上显示,他出生于1999年。

鹏鹏:

  问过我年龄后她脱光了衣服

  站在派出所门口,眼前的鹏鹏虽然有接近1.8米的身高,但一脸稚气的他看上去明显还是个孩子。昨日,鹏鹏说起自己“被性服务”的经过时,觉得十分羞愧,也很后悔当时没能控制住自己。

  华商报:你是什么时间和谁一起去的亚龙湾浴场?

  鹏鹏:7月30日下午不到6点,我妈带着我,胡阿姨带着她的女儿先去的,8点多时,我爸和胡阿姨的丈夫也到了。

  华商报:那件事(被性服务)是怎么发生的?

  鹏鹏:到浴场后,我妈她们在女部洗澡,我一个人在男部洗。大约6点15分,我洗完后,换了浴服准备到大厅休息。刚走到门口时,浴场的一个男服务生过来问我需不需要按摩,我以为这项服务包含在我们的洗浴票里,就“嗯”了一声点了下头。然后,男服务生便把我带到4楼的一个房间,房间内有一张大床、电视机等。我在里面坐了会儿,一个女服务生拿了一张单子进来让我签,我签了后感觉不对劲,想回到三楼大厅,却发现四楼通往三楼的铁门推不开。

  华商报:然后你又返回房间了吗?后来又发生什么了?

  鹏鹏:我只得又返回房间。过了两三分钟,一个女的进了我的房间,说了几句话后,她把自己的衣服全都脱了躺在床上,我控制不住,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她给我戴了避孕套,并和我发生了性关系。大约15分钟后,我下楼回到了休息大厅。华商报:你们说话时,那个女的问你的年龄了吗?

  鹏鹏:她没脱衣服前,问了我的年龄,我说13周岁。她听了后,也没说什么,接着就开始脱衣服了。

  华商报:你到大厅后见了你的父母,把这件事告诉他们了吗?

  鹏鹏:我因为害怕,没有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直到第二天早上结账时,她们发现多了198元后,我才说了这件事。我妈她们知道后,特别生气,让经理找来了那个给我提供性服务的女的,她承认和我发生性关系。我妈和胡阿姨骂了她一顿,她什么也没说。

  华商报:现在你怎么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事?

  鹏鹏:觉得自己的自控能力太差了,不应该,很羞愧,觉得很丢人。
办案民警:

  从警20年第一次遇这事

  “从警20多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调查属实,这应该是一件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昨日下午,新兴路派出所一位办案民警说。上午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询问调查,但被指给鹏鹏提供了性服务的“51号技师”,已经不知去向。

  民警随即将鹏鹏父子等人和浴场主管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在孟先生提供给派出所的两张消费单原件上,记者看到一张单据上写着“一次性浴服”收费金额为10元;另外一张消费单上品名一项下记录了一个手写字母“M”,单价为198元。孟先生说,这就是那张儿子“被性服务”的收费单。两张单据上面,都分别签了鹏鹏的名字。

  下午4时许,派出所民警再次前往浴场,调取了31日上午9时前后浴场收银台的监控。

  目前,警方已对此进行立案调查。民警要求浴场尽快联系事发当时在现场的收银员、女经理、“51号技师”和男女服务员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浴场声称将尽快找到并通知他们前往派出所。

  浴场经理:

  技师不受浴场管理?

  昨日下午,记者与鹏鹏家人一同来到亚龙湾浴场。孟先生希望浴场能让“51号技师”与他一起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排除鹏鹏被染性病的可能,但浴场经理称,他们现在也无法联系到“51号技师”。

  下午3时许,浴场工作人员将孟先生请至一间房间,一自称姓穆(音)的主管突然说,上午的事情是个误会,是服务员把手牌抄错了,技师并没有给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穆主管的说辞当即遭到孟先生的斥责:“你们觉得一个没有被性服务的13岁的男孩,会给自己的父亲说他找了‘小姐’吗?早上那个技师当面承认她给我儿子提供性服务的时候,你们也有人在场,况且还一起去了派出所报案,你们现在这样说,实在是可笑。”

  听了孟先生辩驳后,穆主管和浴场李经理没有再就此往下说。

  据李经理说,像“51号技师”这样的服务人员并不受浴场管理,如同浴场厨房一样,属于“外包”性质。她到这里时间不长,好像是咸阳本地人,对这些人,我们一般很少和她们打交道,没有她们的身份证明,也不知道她们的真实姓名和年龄。对她的去向,只有负责“外包”的人可能知道。

专家观点:

  男性被性侵无法律规定

  昨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说,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强奸”仅针对女性而言,而针对男性而言,并没有对其性侵犯的明文法律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浴场和女技师的行为,是典型的提供色情服务及卖淫行为,应该对此采取相应制裁措施。此案的恶劣影响在于,13岁的鹏鹏是一个没有行为能力和辨别能力的个体,对其提供性服务,无异于对未成年个体的摧残。对于鹏鹏而言,因为年龄只有13岁,其本身并构不成刑事和行政违法。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雒毅说,鹏鹏的遭遇在现实中很难遇到,在此案中,如果提供性服务的“技师”有性病并传播给了鹏鹏,可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当事人,文中鹏鹏及家人等均为化名)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冼扬
http://news.2500sz.com/news/sh/2012-8/1_1597897.shtml
总是说未成年人保护,除了保护罪犯,能不能保护点普通的孩子
这老板要进去了
骚年是第一次么?看来亏了啊就算为扫黄打非做出贡献吧

不地道啊,吃了童子鸡应该给红包才对的{:soso_e120:}
这种淫窝平时就没人管!
,她给我戴了避孕套,并和我发生了性关系……

分析如下:

1)平时这方面就好奇,渴望尝试;
2)一开始以为包含在浴票里,是免费的,估计做了母亲也不知道,喜不自胜;
3)一看要签单,知道是要钱的了,这钱还得老妈掏,肯定被知道,后悔了;
4)一看关门了,算了,从了吧,老妈不高兴,随他去
5)看见小姐脱衣服,激动了,连老妈也抛到九霄云外了,提枪上马。

说老实话,这还是多半是个问题少年,而他母亲真是够可以的,连自己儿子是啥样的都不清楚。

当然,酒店向未成年人推销这些玩意,该杀,这孩子以后怎么办?本来自制力就差,尝试过一回,天天都会想起,正常学习是不可能了。
未满14岁耶,能不能告按摩阿姨QJ?
算强奸?算嫖宿?
还请某些妓女之友来发表看法……
是不是应该请PU胖子和黑⑤老师过来啊……
这孩子13岁都1米8了,竟然6年级或初中就可以搞了
未来的007啊(007也是差不多的年龄将贞操献给了小姐)。


13岁时进错了理发店,被女“理发师”边理发边用她的身体给我按摩了一遍,不过稳住了,最后按正常收费收的,而且理得还不错估计那女的也很郁闷

13岁时进错了理发店,被女“理发师”边理发边用她的身体给我按摩了一遍,不过稳住了,最后按正常收费收的,而且理得还不错估计那女的也很郁闷
这次是谁哭了呢?真想看到妓女之友们的回帖。
发红包!!!!这事要请PUPU与黑五老师讲解
热烈呼唤PUPU和黒五
博望侯 发表于 2012-8-1 10:29
……刚走到门口时,浴场的一个男服务生过来问我需不需要按摩,我以为这项服务包含在我们的洗浴票里,就“嗯 ...
我觉得问年龄这段有点可疑...着父母把儿子带到这种地方也够可以的
现在到处是这种地方,堪比公厕里游泳,流连于此,迟早等着中标吧。
那两位先生带着老婆孩子全家去洗浴中心这种地方也真够可以的,现在洗浴中心基本等同于窑子~~~
呼叫51号技师
幸福的地方 连 未成年人都不放过
这个地方 应该超越天上人间了 cd里有没有51号技师
价格,还算公道
为啥我就找不到这么好的地方
家长带孩子来这地方做性教育呢 13岁正是青春期开始的时候,古巴的卡斯特罗说他在农村时也是13岁就被邻居大姐姐qj了。
父母把儿子带到这种地方也够可以
热情呼唤PU大和黑五老师 就此问题科普!
价钱还不错啊,不贵,魔都这种至少500起,不过花样也多点,小朋友可以的。
是算QJ,但是1M8的各自,支女完全可以说不知情,因为他们的对话也死无对证,
毛毛有伐?
说老实话,这还是多半是个问题少年,:D
这个技师不懂规矩,人家13岁的处男,完事怎么也要封个红包吧,你看现在这事闹的.........哎~~~~~~~!
博望侯 发表于 2012-8-1 10:29
……刚走到门口时,浴场的一个男服务生过来问我需不需要按摩,我以为这项服务包含在我们的洗浴票里,就“嗯 ...

13岁就1米8了,尝过了肉味也没心思读书了。这孩子,当牛郎吧
怎么能收钱呢?太没职业道德!
这样就把第一次给丢了,太廉价了
应该控告当地公安不作为,养娼。
想起高中隔壁班一厮,处男也毁在失足上。还花了1百多大洋
我K!还有这样的事情啊
楼上几个西坝浪!诅咒你们统统被四十岁的老婆娘蹂躏摧残
价钱还算公道 我们这里在几年前通货膨胀没那么严重的时候毛妹1200一晚上 天朝300 这会通胀的厉害 估计得涨价了

唉 这13岁就尝了肉味 将来肯定会找机会偷欢的
这是成年女性强奸未成年男性的强奸案。
PUPU来了,有请黑五老师。
才一百多?

我靠 很危险呐 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