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和生育率的计算方法探讨及我的推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5:52:32
前两天发了一个关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帖子,得到很多朋友的回帖,我觉得非常高兴,大家都关心中国的人口问题,有助于现在不合理的计生政策的改革。帖子里我提到了一个关于1.18总和生育率是如何计算的问题,一位朋友给出了如下的计算公式和说明


总和生育率(TFR)是反映人口发展趋势的最重要指标,它大致相当于平均一个妇女一生生育多少孩子。

  其计算方法是(注意生育率和出生率的区别):
  1. 把育龄妇女(15岁到49岁)按不同的年龄段进行统计,每个年龄段覆盖五年,即,划分成15-19岁、20-24岁、直到44-49岁等年龄段,统计每个年龄段的妇女人数,以及普查之前一年内每一年龄段妇女生育的子女总数。这样就得到每一年龄段的妇女的出生率(注意, 出生率都是以每年每千人为单位)。这个出生率叫做分年龄出生率(Age-specific birth rate,简写是ASBR)。
  2. 将各个年龄段的ASBR累加,再乘以5年,就得到总和生育率(公式见http://citeseerx.ist.psu.edu/vie ... p=rep1&type=pdf)。注意这时是以每千名妇女为单位。中国所采用的总和生育率是以每名妇女为单位,所以应该再除以1000。
  按照最新发布的“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查表6-3“全国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2009.11.1-2010.10.31)”,可以计算出总和生育率在这一年已经降低到
  (5.93 + 69.47+ 84.08 + 45.84 + 18.71 + 7.51 + 4.68)× 5 / 1000 = 1.18

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1.18并没有问题,但这个公式,我认为反映妇女的生育情况有缺陷,因为它统计了普查前一年内育龄妇女生育子女的情况,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对于15至19岁,育龄妇女的ASBR值为5.93,25至29岁为84.08,45至49岁为4.68,差异非常大,这非常好解释,是因为15至19岁生孩子太早,45至49岁生孩子太晚,这两个年龄段生孩子的数量肯定少,而25至29岁为生育活跃期,很多妇女在这个年龄段当了妈妈,因此,这样的数字进行求和及平均,可以很好的反映过去一年育龄妇女的生育活跃程度,却不能反映妇女终身生育的子女数量,45至49岁妇女以前生过孩子吗?15至19岁少女以后还会再生孩子吗?在这个公式里体现不出来,除非每个年龄段妇女的生育行为完全一致,否则1.18只能反映过去一年内育龄妇女生育活跃程度,而与我们关心的妇女终身生育多少个孩子无关。一个妇女在生育活跃期生育一个孩子,在35岁后再生育第二个孩子,显然她的总和生育率为2,但现在这个公式由于时间跨度不够,无法体现这一现象。

我根据如上判断,总结了一个比较山寨的总和生育率计算公式,公式的核心原理是——下一代的子女的数量/上一代母亲的数量=总和生育率
子女数量我选择2010年0~4岁,共5年的幼儿数量,这个数字从统计资料中可以得出——75899180人
母亲数量比较难统计,我采用了加权的方法,以5年为一个年龄段,把母亲年龄划分为15~19岁,20~25岁...45~49岁,分别统计数量,再查表 6-2  全国按年龄、受教育程度、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分别统计在过去一年中各年龄段生育孩子的母亲的权数,最后得出一个对应0~4岁的幼儿的母亲数量——54842274人
这样计算出的总和生育率为75899180/54842274=1.38

写到这里,我发现我这个山寨公式其实和第一个公式原理是一样的,只是将里面的一些数量(母亲数量、孩子数量)由长表数据改成了短表数据,我个人认为这个数字更接近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1.4左右。该数字为社科院人口所所长蔡昉认可;如果采用更粗略的算法,以25~29岁妇女数量为母亲数量,那生育率在1.5~1.6,该数字为人民大学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认可,并在去年政治局学习中向中央提出,作为调整人口生育政策的依据(1.6小于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的理想生育率1.8,需要放松生育管制)。

我只是一个非常业余的人口学爱好者,没有受过系统的训练对人口统计学更是一无所知,还望和大家有更多交流的机会。


前两天发了一个关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帖子,得到很多朋友的回帖,我觉得非常高兴,大家都关心中国的人口问题,有助于现在不合理的计生政策的改革。帖子里我提到了一个关于1.18总和生育率是如何计算的问题,一位朋友给出了如下的计算公式和说明


总和生育率(TFR)是反映人口发展趋势的最重要指标,它大致相当于平均一个妇女一生生育多少孩子。

  其计算方法是(注意生育率和出生率的区别):
  1. 把育龄妇女(15岁到49岁)按不同的年龄段进行统计,每个年龄段覆盖五年,即,划分成15-19岁、20-24岁、直到44-49岁等年龄段,统计每个年龄段的妇女人数,以及普查之前一年内每一年龄段妇女生育的子女总数。这样就得到每一年龄段的妇女的出生率(注意, 出生率都是以每年每千人为单位)。这个出生率叫做分年龄出生率(Age-specific birth rate,简写是ASBR)。
  2. 将各个年龄段的ASBR累加,再乘以5年,就得到总和生育率(公式见http://citeseerx.ist.psu.edu/vie ... p=rep1&type=pdf)。注意这时是以每千名妇女为单位。中国所采用的总和生育率是以每名妇女为单位,所以应该再除以1000。
  按照最新发布的“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查表6-3“全国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2009.11.1-2010.10.31)”,可以计算出总和生育率在这一年已经降低到
  (5.93 + 69.47+ 84.08 + 45.84 + 18.71 + 7.51 + 4.68)× 5 / 1000 = 1.18

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1.18并没有问题,但这个公式,我认为反映妇女的生育情况有缺陷,因为它统计了普查前一年内育龄妇女生育子女的情况,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对于15至19岁,育龄妇女的ASBR值为5.93,25至29岁为84.08,45至49岁为4.68,差异非常大,这非常好解释,是因为15至19岁生孩子太早,45至49岁生孩子太晚,这两个年龄段生孩子的数量肯定少,而25至29岁为生育活跃期,很多妇女在这个年龄段当了妈妈,因此,这样的数字进行求和及平均,可以很好的反映过去一年育龄妇女的生育活跃程度,却不能反映妇女终身生育的子女数量,45至49岁妇女以前生过孩子吗?15至19岁少女以后还会再生孩子吗?在这个公式里体现不出来,除非每个年龄段妇女的生育行为完全一致,否则1.18只能反映过去一年内育龄妇女生育活跃程度,而与我们关心的妇女终身生育多少个孩子无关。一个妇女在生育活跃期生育一个孩子,在35岁后再生育第二个孩子,显然她的总和生育率为2,但现在这个公式由于时间跨度不够,无法体现这一现象。

我根据如上判断,总结了一个比较山寨的总和生育率计算公式,公式的核心原理是——下一代的子女的数量/上一代母亲的数量=总和生育率
子女数量我选择2010年0~4岁,共5年的幼儿数量,这个数字从统计资料中可以得出——75899180人
母亲数量比较难统计,我采用了加权的方法,以5年为一个年龄段,把母亲年龄划分为15~19岁,20~25岁...45~49岁,分别统计数量,再查表 6-2  全国按年龄、受教育程度、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分别统计在过去一年中各年龄段生育孩子的母亲的权数,最后得出一个对应0~4岁的幼儿的母亲数量——54842274人
这样计算出的总和生育率为75899180/54842274=1.38

写到这里,我发现我这个山寨公式其实和第一个公式原理是一样的,只是将里面的一些数量(母亲数量、孩子数量)由长表数据改成了短表数据,我个人认为这个数字更接近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1.4左右。该数字为社科院人口所所长蔡昉认可;如果采用更粗略的算法,以25~29岁妇女数量为母亲数量,那生育率在1.5~1.6,该数字为人民大学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认可,并在去年政治局学习中向中央提出,作为调整人口生育政策的依据(1.6小于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的理想生育率1.8,需要放松生育管制)。

我只是一个非常业余的人口学爱好者,没有受过系统的训练对人口统计学更是一无所知,还望和大家有更多交流的机会。


1.6小于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的理想生育率1.8??
不要偷换概念啊!!
1.8的理想生育率可是按那个算的!!!!就应该按那个1.18和1.8比。
你的算法要先定义理想生育率是多少才能比较使用!!!


等我回完准备发的时候才发现是挖坟



因为中国各人口段的人数本身不是正常的均匀分布 而这个表是抽样调查 不是完全调查

所以某一特定年的抽样总和生育率 和实际总生育率是不同的  按2010年人口普查 就有短表和长表两个数
《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长表计算总和生育率1.18 长表计算总和生育率为1.25-1.32之间。
不同的原因是长表登记出生为1190060人,而短表年龄结构登记0岁人口为13786434人。

从历年小学入学人数来看 长表样本登记的出生可换算相当于一年只出生1200多万人口 过于少报了

《1996》:“全国小学招生2524.66万人,比上年减少7.15万人。
《1997》:“全国小学招生2462.04万人,比上年减少62.62万人。
《1998》:“全国小学招生2201.38万人,比上年减少260.66万人。
《1999》:“全国小学招生2029.53万人,比上年减少171.85万人。
《2000》:“全国小学招生1946.47万人,比上年减少83.06万人。
《2001》:“全国小学招生1944.21万人,比上年减少2.26万人。
《2002》:“全国小学招生1952.80万人,比上年增加8.59万人.
《2003》:“全国小学招生1829.39万人,比上年减少123.41万人。
《2004》:“全国小学招生1747.01万人,比上年减少82.38万人。
《2005》:“全国小学招生1671.74万人,比上年减少75.27万人
《2006》:“全国小学招生1729.36万人,比上年增加57.61万人
《2007》:“全国小学招生1736.07万人,比上年增加6.71万人
《2008》:“全国小学招生1695.72万人,比上年减少40.35万人
《2009》:“全国小学招生1637.80万人,比上年减少57.92万人
《2010》:“全国小学招生1691.70万人,比上年增加53.9 万人
《2011》:“全国小学招生1736.80万人,比上年增加45.10万人
《2012》:“全国小学招生1714.70万人,比上年减少22.1万人
《2013》:“全国小学招生1695.36万人,比上年减少19.31万人

全国小学招生比对应年份的计委出生人口人数要多近百万
因为0-5岁还有夭折人数 每年在二十万左右

所以中国实际出生人口在1700多万的规模  那么与计委坚持的1.6-1.8水平  是比较吻合的


测算基数似乎一直是以卫计委和统计局数据进行测算仿真。然而我看历年小学入学人数,都比对应年份的出生人口要多六七十万乃至上百万。如加上每年5岁以下正常的夭折人数20万左右,则新世纪以来年均出生人口还要略多于1700万,而非略少于1600万。这样的话总和生育率还应该进一步上调了。
这差不多已经相当于整个西方发达国家们的出生人口总和的1.5倍以上了。在只有一个地球的资源硬约束下,较少的富裕人口和较多的血汗民工,哪个更能在2030年养活我们这些老年人一代,也应作为考虑。如果理想条件外部市场无限大、外部资源无限多,那么努力降低人口抚养比是很好的。但如果放松计划生育增加出来的新人口,全是只能当一辈子下层血汗民工的局面,那不要说抚养了,连他们自己都养活困难。这种伪抚养比改善毫无意义。

PS 其实比出生人口更要命的是农民工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小学弃学情况十分严重 尤其是那些只能设置小学分教学点的比较边远山村




等我回完准备发的时候才发现是挖坟



因为中国各人口段的人数本身不是正常的均匀分布 而这个表是抽样调查 不是完全调查

所以某一特定年的抽样总和生育率 和实际总生育率是不同的  按2010年人口普查 就有短表和长表两个数
《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长表计算总和生育率1.18 长表计算总和生育率为1.25-1.32之间。
不同的原因是长表登记出生为1190060人,而短表年龄结构登记0岁人口为13786434人。

从历年小学入学人数来看 长表样本登记的出生可换算相当于一年只出生1200多万人口 过于少报了

《1996》:“全国小学招生2524.66万人,比上年减少7.15万人。
《1997》:“全国小学招生2462.04万人,比上年减少62.62万人。
《1998》:“全国小学招生2201.38万人,比上年减少260.66万人。
《1999》:“全国小学招生2029.53万人,比上年减少171.85万人。
《2000》:“全国小学招生1946.47万人,比上年减少83.06万人。
《2001》:“全国小学招生1944.21万人,比上年减少2.26万人。
《2002》:“全国小学招生1952.80万人,比上年增加8.59万人.
《2003》:“全国小学招生1829.39万人,比上年减少123.41万人。
《2004》:“全国小学招生1747.01万人,比上年减少82.38万人。
《2005》:“全国小学招生1671.74万人,比上年减少75.27万人
《2006》:“全国小学招生1729.36万人,比上年增加57.61万人
《2007》:“全国小学招生1736.07万人,比上年增加6.71万人
《2008》:“全国小学招生1695.72万人,比上年减少40.35万人
《2009》:“全国小学招生1637.80万人,比上年减少57.92万人
《2010》:“全国小学招生1691.70万人,比上年增加53.9 万人
《2011》:“全国小学招生1736.80万人,比上年增加45.10万人
《2012》:“全国小学招生1714.70万人,比上年减少22.1万人
《2013》:“全国小学招生1695.36万人,比上年减少19.31万人

全国小学招生比对应年份的计委出生人口人数要多近百万
因为0-5岁还有夭折人数 每年在二十万左右

所以中国实际出生人口在1700多万的规模  那么与计委坚持的1.6-1.8水平  是比较吻合的


测算基数似乎一直是以卫计委和统计局数据进行测算仿真。然而我看历年小学入学人数,都比对应年份的出生人口要多六七十万乃至上百万。如加上每年5岁以下正常的夭折人数20万左右,则新世纪以来年均出生人口还要略多于1700万,而非略少于1600万。这样的话总和生育率还应该进一步上调了。
这差不多已经相当于整个西方发达国家们的出生人口总和的1.5倍以上了。在只有一个地球的资源硬约束下,较少的富裕人口和较多的血汗民工,哪个更能在2030年养活我们这些老年人一代,也应作为考虑。如果理想条件外部市场无限大、外部资源无限多,那么努力降低人口抚养比是很好的。但如果放松计划生育增加出来的新人口,全是只能当一辈子下层血汗民工的局面,那不要说抚养了,连他们自己都养活困难。这种伪抚养比改善毫无意义。

PS 其实比出生人口更要命的是农民工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小学弃学情况十分严重 尤其是那些只能设置小学分教学点的比较边远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