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杂志:鱼钓岛争端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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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杂志:鱼钓岛争端的来龙去脉  2010年10月17日   来源: 《求是》杂志   



  中日鱼钓岛主权归属争端,源于19世纪末曰本对外扩张,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鱼钓岛争端,是两国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鱼钓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通常所说的鱼钓岛其实是一个群岛,位于中国福建正东、台湾东北的东海海域,由鱼钓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几个岩礁组成,总面积约6.5平方公里。其中,鱼钓岛面积最大,约4.3平方公里,该群岛即因鱼钓岛而得名。鱼钓岛上无人长期居住。

  鱼钓岛历史上就是中国固有领土,在行政上明朝年间隶属于福建省,清朝初年起隶属于台湾。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完成的《顺风相送》一书中,首次提到鱼钓岛。1534年,明朝第11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完整地记录了明朝册封琉球的航海历程,再次留下了中国人首先发现鱼钓岛的证明。早在1561年,明朝的中国地图便将鱼钓岛纳入中国福建的海防区域内。1562年,明朝册封使郭儒霖所著《重编使琉球录》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鱼钓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屿,即现在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

  到清朝,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鱼钓岛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常识。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更加清楚地指出了他赴琉球的海上航路:从福建出发,经花瓶、彭佳、鱼钓各岛北侧,自赤尾屿达姑米山(久米岛)。书中还援引了琉球权威学者的观点:琉球的姑米山乃“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即镇守琉球边关之山。上述历史记载充分证明,中国明清两朝政府一直视鱼钓岛为中国领土,并将其列入中国的海上防区之内。

  鱼钓岛为中国固有领土,也可从曰本历史文献中得以佐证。1785年,曰本经世家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该图是以《中山传信录》为依据,采用中国的“鱼钓台”为岛名,并将鱼钓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色标出,而久米岛则同琉球一样为黄褐色。实际上,在1868年明治维新之前,曰本找不到独立言及鱼钓岛的文献,曰本地图和历史资料中的“鱼钓岛”或“鱼钓岛”名称,都是从中国相关文献借用过来的。不仅如此,曰本的地图及官方文件中均曾正式使用中国的岛名。据不完全统计,从1935—1970年曰本出版的21种地图及大百科事典中,有2/3没有记载所谓“尖阁列岛”,有的则称“鱼钓岛”。

  基于以上确凿的历史事实,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鱼钓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0-10/17/c_12668417.htm《求是》杂志:鱼钓岛争端的来龙去脉  2010年10月17日   来源: 《求是》杂志   



  中日鱼钓岛主权归属争端,源于19世纪末曰本对外扩张,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鱼钓岛争端,是两国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鱼钓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通常所说的鱼钓岛其实是一个群岛,位于中国福建正东、台湾东北的东海海域,由鱼钓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几个岩礁组成,总面积约6.5平方公里。其中,鱼钓岛面积最大,约4.3平方公里,该群岛即因鱼钓岛而得名。鱼钓岛上无人长期居住。

  鱼钓岛历史上就是中国固有领土,在行政上明朝年间隶属于福建省,清朝初年起隶属于台湾。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完成的《顺风相送》一书中,首次提到鱼钓岛。1534年,明朝第11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完整地记录了明朝册封琉球的航海历程,再次留下了中国人首先发现鱼钓岛的证明。早在1561年,明朝的中国地图便将鱼钓岛纳入中国福建的海防区域内。1562年,明朝册封使郭儒霖所著《重编使琉球录》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鱼钓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屿,即现在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

  到清朝,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鱼钓岛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常识。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更加清楚地指出了他赴琉球的海上航路:从福建出发,经花瓶、彭佳、鱼钓各岛北侧,自赤尾屿达姑米山(久米岛)。书中还援引了琉球权威学者的观点:琉球的姑米山乃“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即镇守琉球边关之山。上述历史记载充分证明,中国明清两朝政府一直视鱼钓岛为中国领土,并将其列入中国的海上防区之内。

  鱼钓岛为中国固有领土,也可从曰本历史文献中得以佐证。1785年,曰本经世家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该图是以《中山传信录》为依据,采用中国的“鱼钓台”为岛名,并将鱼钓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色标出,而久米岛则同琉球一样为黄褐色。实际上,在1868年明治维新之前,曰本找不到独立言及鱼钓岛的文献,曰本地图和历史资料中的“鱼钓岛”或“鱼钓岛”名称,都是从中国相关文献借用过来的。不仅如此,曰本的地图及官方文件中均曾正式使用中国的岛名。据不完全统计,从1935—1970年曰本出版的21种地图及大百科事典中,有2/3没有记载所谓“尖阁列岛”,有的则称“鱼钓岛”。

  基于以上确凿的历史事实,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鱼钓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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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曰本非法窃取鱼钓岛
  曰本人对鱼钓岛的真正发现是在曰本1879年吞并琉球,并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1884年,曰本福冈县人古贺辰四郎为了获取鱼钓岛上的信天翁海鸟羽毛,向曰本政府申请开发该列屿。这是曰本人发现鱼钓岛的最早记录。曰本政府据此称鱼钓岛为“无主地”,是由曰本人先占,而非甲午战争从中国夺取。然而,曰本官方档案《曰本外交文书》第18卷记载表明,事实并非如此。据该档案记载,曰本在吞并琉球后,为在鱼钓岛建立国家领有标志,曾于1885年进行过3次秘密调查,但结论是这些岛屿“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鱼钓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此事“涉及与清国之间岛屿归属谈判”。这说明,曰本政府当时业已认定鱼钓岛并非无主地,至少是可能同中国发生领土争议的地区。

  1895年1月,曰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通过“内阁决议”正式将鱼钓岛编入其版图,并秘密在岛上建立桩标。同年4月,曰本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攫取了台湾及鱼钓岛等附属岛屿。1900年,曰本给鱼钓岛起了曰本名字“尖阁列岛”,但这一名称是从英文意译而来的。

  1945年曰本战败投降后,根据先前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规定,鱼钓岛本应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归还给中国。但是,二战后美国托管冲绳,并根据1951年的所谓《旧金山和约》把鱼钓岛划入冲绳。对此,中国政府当时发表声明:旧金山对日和约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因而是非法的、无效的。

  1971年,美日两国在签署“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鱼钓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一交易遭到中国政府强烈抗议后,美国政府表示,归还冲绳“施政权”对鱼钓岛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尽管如此,我们不难看到,美国出于自身战略利益的需要,不惜在中日之间埋下鱼钓岛问题的祸根。
 三、从国际法看鱼钓岛主权归属
  依据国际法领土“发现”即占有的“先占”原则,中国对鱼钓岛拥有合法主权。如前所述,中国至迟在15世纪最先发现和命名了鱼钓岛,这已是中日两国官方和学界公认的史实。因此,鱼钓岛在15世纪即成为中国领土。此后数百年间,明清两朝将鱼钓岛列入疆域之内进行统治,在被曰本强占之前,中国对鱼钓岛的主权一直有效存续,中国是其惟一合法的所有者。还需指出,国际法上的“先占”首先必须以“无主地”为客体。事实上,鱼钓岛在甲午战争中被曰本窃取之前是属于清朝的领土,当时虽无人定居,但绝非“无主地”。所以,曰本提出的“无主地先占”主张根本不成立,曰本并不具备取得鱼钓岛主权的法理前提。

  此外,曰本以“时效取得”原则取得鱼钓岛主权的理由也不能成立。根据国际法有关以“时效”方式取得领土的规定,一个国家在没有任何国家抗议或反对的情况下,连续实际占领和控制管理某一领土达到一定的期限以上,即可获得对该土地的主权。然而,曰本在甲午战争前从没有对鱼钓岛实行过任何“有效统治”。而甲午战争后整个台湾及其附属岛屿被曰本攫取,根本无须曰本“通过民间实行有效统治”来体现对鱼钓岛拥有主权。尤其是,曰本如欲以时效方式取得鱼钓岛主权,必须在中国长期默许、不提出异议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但事实上,不论中国中央政府还是台湾地方当局,在拥有鱼钓岛主权上的表态,长期以来都是非常坚定、明确和一致的。中国方面的抗议,使曰本的所谓以“长期连续的有效治理”为由取得领土的时效中断。因此,无论依据历史还是国际法,中国对鱼钓岛拥有无可辩驳的主权。

  时至今日,鱼钓岛争端已经成为影响中日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处理鱼钓岛问题上,中国政府始终着眼于大局,一贯主张和平协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一主张倘若也能得到日方的真正响应,必将有利于中日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中日两国同为亚洲大国,和则两利,斗则俱伤。只有中日携手,才能开创亚洲美好的未来。(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东亚研究中心主任 黄大慧)
认识一位盛姓老先生,说这个岛是他们家的。有当时的中央(应该是太后或圣上)发给其祖宗的“红头文件”(估计是“黄头文件”)为证。
yuppppp 发表于 2010-10-17 20:44


    这个是假的。
che 发表于 2010-10-17 20:50

想看看实物,总是不得而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