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学者:“三权分立”西方也少用 中国绝不能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7:20:34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胡联合 胡鞍钢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著的《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学习出版社出版),是一本正本清源的重要理论著作。该书强调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要适应国情的需要,强调我国不能搞“三权分立”,同时客观地指出“三权分立”在西方世界实际上只有极少数国家实行,而大多数国家并未实行“三权分立”。这对于澄清人们的模糊甚至是错误的思想认识具有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一方面总有极少数人极力鼓吹“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模式,妄图改变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甚至鼓吹改变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认为西方国家甚至外国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似乎不搞“三权分立”就理不直气不壮,有的甚至认为“三权分立”是所谓“国际惯例”。那么,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呢?事实上,在西方国家中,只有美国(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议会制,并未实行“三权分立”。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体制,不但与其发展的历史、国情密切相关,而且与其阶级特性密切相关。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是国家的上层建筑,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机器。即使同是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其政治体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西方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总统制,一种是议会制。这两种政治体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行政首脑产生的方式不同。在议会制下,选民选出议会,议会推选出总理(首相),总理(首相)挑选内阁成员而形成政府(行政当局)。在总统制下,选民一方面要选议会,一方面要选总统,然后由总统来挑选他的内阁成员。

西方议会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分立。议会不但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使行政权的那些人来自议会(下院),包括总理也是由议会推举的(一般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他们既属于立法部门,又属于行政部门。也就是说,立法权与行政权在实质上是合一的。两种权力不但共生,即产生议会成员的选举也间接是产生总理(首相)的选举;而且共灭,即总理(首相)必须保持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否则要么下台,要么解散议会而重新举行大选。不但如此,一般而言,议会制是没有任期限制的,只要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总理(首相)就可以永远干下去。在议会制下,政府(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执政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在议会制下,政党政治实质上是主宰议会政治的幕后之手,“议会至上”实质是“执政党至上”。

西方总统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总统掌握最高行政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是分立的。在总统制下,总统是行政首长,直接任命并领导内阁,但内阁不像议会制下有决策权,而是总统的咨询机构;总统不向国会负责,也无权解散国会。另一方面,国会也不能迫使总统及其内阁辞职。只有当总统及其内阁高官违反宪法或渎职、失职时,国会才能对其进行弹劾。在西方主要国家中,虽然有总统的国家有好几个,但属于总统制国家的只有美国。无论议会制国家还是总统制国家,实质上都受到政党政治的主导和控制。

总之,《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一书告诉我们:“三权分立”即使在西方国家也很少被采用,政党政治在西方国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绝不能搞在西方国家也很少采用的“三权分立”。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05/10/1499424_0.shtml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胡联合 胡鞍钢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著的《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学习出版社出版),是一本正本清源的重要理论著作。该书强调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要适应国情的需要,强调我国不能搞“三权分立”,同时客观地指出“三权分立”在西方世界实际上只有极少数国家实行,而大多数国家并未实行“三权分立”。这对于澄清人们的模糊甚至是错误的思想认识具有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一方面总有极少数人极力鼓吹“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模式,妄图改变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甚至鼓吹改变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认为西方国家甚至外国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似乎不搞“三权分立”就理不直气不壮,有的甚至认为“三权分立”是所谓“国际惯例”。那么,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呢?事实上,在西方国家中,只有美国(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议会制,并未实行“三权分立”。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体制,不但与其发展的历史、国情密切相关,而且与其阶级特性密切相关。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是国家的上层建筑,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机器。即使同是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其政治体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西方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总统制,一种是议会制。这两种政治体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行政首脑产生的方式不同。在议会制下,选民选出议会,议会推选出总理(首相),总理(首相)挑选内阁成员而形成政府(行政当局)。在总统制下,选民一方面要选议会,一方面要选总统,然后由总统来挑选他的内阁成员。

西方议会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分立。议会不但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使行政权的那些人来自议会(下院),包括总理也是由议会推举的(一般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他们既属于立法部门,又属于行政部门。也就是说,立法权与行政权在实质上是合一的。两种权力不但共生,即产生议会成员的选举也间接是产生总理(首相)的选举;而且共灭,即总理(首相)必须保持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否则要么下台,要么解散议会而重新举行大选。不但如此,一般而言,议会制是没有任期限制的,只要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总理(首相)就可以永远干下去。在议会制下,政府(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执政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在议会制下,政党政治实质上是主宰议会政治的幕后之手,“议会至上”实质是“执政党至上”。

西方总统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总统掌握最高行政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是分立的。在总统制下,总统是行政首长,直接任命并领导内阁,但内阁不像议会制下有决策权,而是总统的咨询机构;总统不向国会负责,也无权解散国会。另一方面,国会也不能迫使总统及其内阁辞职。只有当总统及其内阁高官违反宪法或渎职、失职时,国会才能对其进行弹劾。在西方主要国家中,虽然有总统的国家有好几个,但属于总统制国家的只有美国。无论议会制国家还是总统制国家,实质上都受到政党政治的主导和控制。

总之,《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一书告诉我们:“三权分立”即使在西方国家也很少被采用,政党政治在西方国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绝不能搞在西方国家也很少采用的“三权分立”。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05/10/1499424_0.shtml
说了半天,三权里始终只提了二权,“司法”未见半分笔墨!
呵呵,“立法”和“行政”从来都是相互渗透,互相影响的,行政机构所行的政制,在法制国家都要通过立法来加以实现,因而追求行政权与立法权的重叠与统一是每一个西方政党的目标,追求立法权是为了更有力的执行政治路线,这是无可厚非的,拿这一点做文章,实在是只知其表,不识其理,迂的很啊!
今天的中国,最需要完善当是“司法”,钓鱼执法,强拆房屋,所反映都是执法问题,有法可依却不依,执法程度完全视被执法客体的社会资源状况,执法不公导致社会不公,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本无法通过法律来得以伸张,暗箱操作,潜规则盛行,高高在上的宪法被视若无物,宪政法制只是工作报告中的说辞,这才是当下中国最可悲之处!
显然,这篇文章是鸡蛋里头挑骨头,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可悲可叹!
handsome67 发表于 2010-5-9 20:31

完善司法?一完善就要成暴政了,社会上法盲占大多数,不打酱油都不行。{:3_79:}
“三权分立”西方也少用 中国绝不能搞

——君主制,卖淫合法化,这两个西方很常用,那么中国绝对能搞咯?:D:D
天气预报 发表于 2010-5-10 10:39


    恐怖!原来司法是不能完善的!原来我等P民都乃暴民!原来暴力执法对我等P民乃苦口良药!真乃神人也!
5毛之害,甚于苛政也!苛政害民,5毛利苛政,实乃害民之源头也!
这些虚无缥缈的没意义……
把我朝宪法上写的严格执行落实,就可开万世不移之基业了……
回复 2# handsome67
说得好{:hao:}
这话说的有如大人骗孩子——“糖不好吃,千万不能吃糖啊”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5-10 12:09

孩子会说:“骗人,我就知道你们每天夜里躲被窝里吃糖呢!”;P
本朝宪法上的东西现在都不能实行
没说直接照搬三权分立,但至少学习人家的制衡思想吧。TMD现在TG的司法算个什么东西
邦德 发表于 2010-5-10 12:15


    师傅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D
纯粹放p
回复 2# handsome67


    一语中的,避重就轻是这些吹鼓手的惯用伎俩。当年老师讲宪法法院和违宪制度审查时 感叹我们一定要建立宪法法院,讲完了他又叹建成了估计也没什么用。
这逻辑很危险啊,是不是西方多用的,我们就能搞了?
我看成清朝学者了
陈词滥调,也就供一些遗老遗少自娱自乐用
没有完善的司法建设,中国搞三权分立,必然天下大乱
车车 发表于 2010-5-10 14:31

这真是个怪圈。
没有完善的的司法建设,不能高三权分立。没有三权分立,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司法。

党的事业万代传!
车车 发表于 2010-5-10 14:31

现在我们不是无法可用 而是有法不依
西方最成熟的政治体制就是英国的民主议会制。
phenixw 发表于 2010-5-10 14:39
三权分立是为多党制国家设立的,一党制国家不适用。中国现在搞这个就是个伪三权分立,结果必然是更加混乱,天下大乱。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但在这个问题上,真理就完全被扔进废纸篓里了!:D
清华大学,不意外……


毕竟是出领导的地方,不能挖自己墙角啊
“一党专政”西方也少用。。。
就这文章,按公考申论标准能拿几分?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