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李长江与陈冠希之异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21:34:00
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日前复出,担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2008年9月22日,李长江曾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中新网12月27日)

  有首歌唱道,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笔者从李长江的复出,忽然想起了陈冠希,陈冠希艳照门后,多次想借道“慈善”之类名目复出,也屡为操作者所忌,生怕将主办单位名头也赔了进去,使其复出受阻。而李长江之类官员给民众造成伤害之后,却轻易的复出,民众于是又来一轮炮轰,但结局却各各不同,操作“问题官员复出”的人就可以“一笑而过”,就可以摆明了挑战民意接受底线,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就是,李长江与陈冠希所作所为有异有同。

  相同点,都为道德、规范、责任不容,陈的公共艺人地位,其所作所为与其应具备的艺德不符。而李长江的官位,与其任职期间出的“三鹿”事件相撞,一个问责体系的简单逻辑关系,使其官德受拷问并因此应声下课。

  不同点,公众不认可,在演艺界很严重,演艺界是买方市场,观众情绪左右着艺人及其经营机构的收益,所以观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而我国现任干部任免制度从选拔任用到惩戒问责程序基本上都与具体的公众无关,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的某些官员共识,对于公众理解的“官德”基本上成两张皮。

  第二个不同点,是艺人作恶,是“自作孽不可活”。而官员被问责,有时是做了“替罪羊”,我官位还没坐稳,或许是前任埋下的事件伏笔,量变到这时候成为质变,我撞上了事件爆发期,这本不该我担责的事,就不得不由我去顶罪了,有点冤。加上李长江被免后又符合“满一年后”才复出的相关“程序”,有其可以理解的官方理由。

  第三个不同点,艺人还是有很多种活法,可以使其复出欲望相对淡然,陈冠希富家公子,不复出照样吃香喝辣。可某些官员不同,他一辈子的修练,都是为官场准备的,让他干其他事,他还真干不来,他不同于某些国外官员,既权力受限又人生选项甚多,很少恋栈。

  通过如此分析便可知道,为什么国外对政坛丑闻较重视,引咎辞职官员基本上都剔除出公务员队伍,根本无复出一说,这有同对待艺人劣行一样的顾虑,因其官员具体责任担当分得较细且可操作,其职与其责成具体的一一对应关系,且民众选票与官帽之间利益关联度很大,无论执政或是在野,其官场总体阵营的名声容不下个别政要出丑闻。同时,官员下课,他经商写书授课演讲,很多事情可以让他活得体面。

  笔者建议,其一,是让官员的任免更多民意决定成份,让主人可以决定公仆的升迁去留;其二,是让官员进玻璃屋,其履职过程,不仅要“拿出来遛”且要遛得让公众看得清,其对相关事件该不该负责,该负何种程度的责,民众心里有底。,其三,对官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要设置合理路径,不要让官员那么恋栈。总之一个宏旨,要在健全官场文化伦理上有一些宏观上的大动作,使我们“执政为民”的价值观具备不容亵渎戕害的神圣性,让官民都足够敬畏与信仰。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日前复出,担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2008年9月22日,李长江曾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中新网12月27日)

  有首歌唱道,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笔者从李长江的复出,忽然想起了陈冠希,陈冠希艳照门后,多次想借道“慈善”之类名目复出,也屡为操作者所忌,生怕将主办单位名头也赔了进去,使其复出受阻。而李长江之类官员给民众造成伤害之后,却轻易的复出,民众于是又来一轮炮轰,但结局却各各不同,操作“问题官员复出”的人就可以“一笑而过”,就可以摆明了挑战民意接受底线,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就是,李长江与陈冠希所作所为有异有同。

  相同点,都为道德、规范、责任不容,陈的公共艺人地位,其所作所为与其应具备的艺德不符。而李长江的官位,与其任职期间出的“三鹿”事件相撞,一个问责体系的简单逻辑关系,使其官德受拷问并因此应声下课。

  不同点,公众不认可,在演艺界很严重,演艺界是买方市场,观众情绪左右着艺人及其经营机构的收益,所以观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而我国现任干部任免制度从选拔任用到惩戒问责程序基本上都与具体的公众无关,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的某些官员共识,对于公众理解的“官德”基本上成两张皮。

  第二个不同点,是艺人作恶,是“自作孽不可活”。而官员被问责,有时是做了“替罪羊”,我官位还没坐稳,或许是前任埋下的事件伏笔,量变到这时候成为质变,我撞上了事件爆发期,这本不该我担责的事,就不得不由我去顶罪了,有点冤。加上李长江被免后又符合“满一年后”才复出的相关“程序”,有其可以理解的官方理由。

  第三个不同点,艺人还是有很多种活法,可以使其复出欲望相对淡然,陈冠希富家公子,不复出照样吃香喝辣。可某些官员不同,他一辈子的修练,都是为官场准备的,让他干其他事,他还真干不来,他不同于某些国外官员,既权力受限又人生选项甚多,很少恋栈。

  通过如此分析便可知道,为什么国外对政坛丑闻较重视,引咎辞职官员基本上都剔除出公务员队伍,根本无复出一说,这有同对待艺人劣行一样的顾虑,因其官员具体责任担当分得较细且可操作,其职与其责成具体的一一对应关系,且民众选票与官帽之间利益关联度很大,无论执政或是在野,其官场总体阵营的名声容不下个别政要出丑闻。同时,官员下课,他经商写书授课演讲,很多事情可以让他活得体面。

  笔者建议,其一,是让官员的任免更多民意决定成份,让主人可以决定公仆的升迁去留;其二,是让官员进玻璃屋,其履职过程,不仅要“拿出来遛”且要遛得让公众看得清,其对相关事件该不该负责,该负何种程度的责,民众心里有底。,其三,对官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要设置合理路径,不要让官员那么恋栈。总之一个宏旨,要在健全官场文化伦理上有一些宏观上的大动作,使我们“执政为民”的价值观具备不容亵渎戕害的神圣性,让官民都足够敬畏与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