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问题:公权与私权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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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24日 13:23新华网 作者: 王玉明
城管,作为城市化进程、城市文明建设中出现的一个职业,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角色的尴尬。一方面其相当一部分作为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大多数是依据地方土政策,如果严格以依法行政作为标尺的话,城管的许多作为都有可能会被视为乱作为,这是目前城管最大的硬伤;另一方面,城管又常被市民视为不作为,因为城市的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各类扰民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监管不到位又容易公众的抱怨。更何况,城管管理的对象大多被人视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城管与被监管者的矛盾冲突经常发生,从表象上看是城管在“欺侮老百姓”。客观地说,城管在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在众多关系没有理顺的情况下,要对城市的市容秩序进行有效的管理,确实有相当大的难度。
其实,城管目前角色的尴尬,说到底就是公权私权的博弈。在以往“公权至上”的背景下,城管工作要顺当得多,但在私权得到诸多法律保护的今天,私权与公权的博弈就不可避免。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对私权认识上的偏差,一些人就产生了“私权至上”的念头,导致一些社会的正常管理也面临挑战。这一方面需要我们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管的行政作为,另一方面也需要规范市民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自律意识。
城管目前所涉及到的较大的冲突主要集中于摊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经营扰民三大问题上,这三大问题往往形成两个截然不同的对立观点。如城市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小摊点经营业主会认为城市的公共设施就应该方便市民,占道经营无伤大雅,一些市民也出于对摊点业主的同情,往往也对城管执法有一些看法。但与此同时,又有相当数量的市民对摊点占道影响交通秩序、影响市容环境、经营性扰民等又表现出极大的不满,经常投诉城管部门不作为,让城管左右为难。从城市的整体管理来说,摊点占道经营确实损害了公共利益,且摊点的不规范管理也导致了不公平竞争,对于坐店经营的业主来说其所承担的税费就要远远高于摊点经营。而这些问题往往少有人从较深的层面去认识,因此就容易对城管问题产生一些“先天的偏见”,认识不到这种无序经营带来的不良后果。其他如违章搭建、经营性扰民等影响城市形象、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更应从理性的角度去思考,而不能一味地去助长,形成“法不治众”的错误观念。
同时,占道经营者一定就是城市的弱势群体吗?这个问题要作一些客观的分析。无可否认,有些无业人员为了解决生计问题,可能会选择这种投入小、经营灵活的“摊贩经营”模式,但却有相当一部分摊点经营者的收入远远高于当地的人均收入,其中也不乏有些人由此致富。事实上,真正的弱势群体往往还更自觉地接受管理。在笔者看来,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根据城市的实际对摊点进行有目的的规划,然后把取得摊点的经营权划定给需要照顾的几类群体,真正做到从群众需要出发,从城市需要出发,同时也体现公平,矛盾也许就会少得多。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采取建设廉租市场、购买公益性岗位来扶持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摊点经营权也可以作为一种尝试。
但是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的舆论导向必须摆正,不要过分地去宣扬少部分人的“私权”而不考虑整体利益,刻意渲染炒作公权与私权的对立。当下城管体制尚无较为成功的模式,有些地方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确有乱作为的现象,但千万不能把正常的必须的管理看成是对群众利益的损害,这样会给城市的正常管理带来严重的后果。
城管角色的尴尬,可能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存在,但作为一个城市的规范管理,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却必须是一个坚定不移的目标,如果助长或放纵少部分人“私权”的膨胀,如果任一些明显的有损于城市文明的现象存在,而不去规范引导,那么我们原本就不强的社会公德意识就更难得到有效树立。
因此,解决城管问题,不只是城管本身的整顿问题,更要协调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使之尽快纳入法制化轨道,让我们的城市更有秩序、更文明、更和谐。
扩权并非解决城管难题的良方2008年07月24日 13:23新华网 作者: 王玉明
城管,作为城市化进程、城市文明建设中出现的一个职业,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角色的尴尬。一方面其相当一部分作为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大多数是依据地方土政策,如果严格以依法行政作为标尺的话,城管的许多作为都有可能会被视为乱作为,这是目前城管最大的硬伤;另一方面,城管又常被市民视为不作为,因为城市的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各类扰民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监管不到位又容易公众的抱怨。更何况,城管管理的对象大多被人视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城管与被监管者的矛盾冲突经常发生,从表象上看是城管在“欺侮老百姓”。客观地说,城管在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在众多关系没有理顺的情况下,要对城市的市容秩序进行有效的管理,确实有相当大的难度。
其实,城管目前角色的尴尬,说到底就是公权私权的博弈。在以往“公权至上”的背景下,城管工作要顺当得多,但在私权得到诸多法律保护的今天,私权与公权的博弈就不可避免。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对私权认识上的偏差,一些人就产生了“私权至上”的念头,导致一些社会的正常管理也面临挑战。这一方面需要我们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管的行政作为,另一方面也需要规范市民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自律意识。
城管目前所涉及到的较大的冲突主要集中于摊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经营扰民三大问题上,这三大问题往往形成两个截然不同的对立观点。如城市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小摊点经营业主会认为城市的公共设施就应该方便市民,占道经营无伤大雅,一些市民也出于对摊点业主的同情,往往也对城管执法有一些看法。但与此同时,又有相当数量的市民对摊点占道影响交通秩序、影响市容环境、经营性扰民等又表现出极大的不满,经常投诉城管部门不作为,让城管左右为难。从城市的整体管理来说,摊点占道经营确实损害了公共利益,且摊点的不规范管理也导致了不公平竞争,对于坐店经营的业主来说其所承担的税费就要远远高于摊点经营。而这些问题往往少有人从较深的层面去认识,因此就容易对城管问题产生一些“先天的偏见”,认识不到这种无序经营带来的不良后果。其他如违章搭建、经营性扰民等影响城市形象、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更应从理性的角度去思考,而不能一味地去助长,形成“法不治众”的错误观念。
同时,占道经营者一定就是城市的弱势群体吗?这个问题要作一些客观的分析。无可否认,有些无业人员为了解决生计问题,可能会选择这种投入小、经营灵活的“摊贩经营”模式,但却有相当一部分摊点经营者的收入远远高于当地的人均收入,其中也不乏有些人由此致富。事实上,真正的弱势群体往往还更自觉地接受管理。在笔者看来,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根据城市的实际对摊点进行有目的的规划,然后把取得摊点的经营权划定给需要照顾的几类群体,真正做到从群众需要出发,从城市需要出发,同时也体现公平,矛盾也许就会少得多。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采取建设廉租市场、购买公益性岗位来扶持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摊点经营权也可以作为一种尝试。
但是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的舆论导向必须摆正,不要过分地去宣扬少部分人的“私权”而不考虑整体利益,刻意渲染炒作公权与私权的对立。当下城管体制尚无较为成功的模式,有些地方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确有乱作为的现象,但千万不能把正常的必须的管理看成是对群众利益的损害,这样会给城市的正常管理带来严重的后果。
城管角色的尴尬,可能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存在,但作为一个城市的规范管理,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却必须是一个坚定不移的目标,如果助长或放纵少部分人“私权”的膨胀,如果任一些明显的有损于城市文明的现象存在,而不去规范引导,那么我们原本就不强的社会公德意识就更难得到有效树立。
因此,解决城管问题,不只是城管本身的整顿问题,更要协调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使之尽快纳入法制化轨道,让我们的城市更有秩序、更文明、更和谐。
扩权并非解决城管难题的良方
先解决饭碗再解决城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