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公权私用与公考大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30:34
近日有两个最热话题:一是宁夏吴忠市警方“跨省抓捕”举报官二代公考作弊的网友王鹏,引发全国舆论震动后,吴忠市表示是一起错案;二是2011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共有140多万人报考,创下4961:1的最热职位纪录,引出“就业冷”、“考碗族”、“职业声望”等语汇。



     就什么业,干什么事,抉择时有个最佳判断或参照依据。你什么时候看到官二代、官三代、官家人往什么地方、什么领域安插,就等于“官方”已经给了你最权威的答案。能和官家人为伍,觉得能挤进去就抓紧挤吧,依照“官方”指明的方向奋勇前进,即便并非鹏程万里,但保准不带出错的。



抓王鹏的理由是他的发帖行为“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因而“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理由错了,属于“错案”,但就这样抓了人,实实在在地迫害、威胁了无辜的一家人,“公权”已经做了孽,官方却还能不红脸地申明“不存在公权滥用的问题”。



跨省追捕发帖人,立案和缉拿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的。大家心里透亮,若非伤了官员的利益,若非国家机器欲为当权官员护驾、泻火,这种案子是不会出现的。一般平民即便真的“名誉受损”只会被公检法当作无事生非的小屁事,他们不可能为一个明显的自诉小案如此大动干戈。公检法事前联合开会之前的那个“事先动议”是谁提出的、怎么发起的?被王鹏举报的官二代马晶晶,为什么在公务员考试报名还没开始前,就知道自己的工作单位是只招一个人的团银川市委?马晶晶是怎样拿到那些匿名举报信的?为什么此案不在发生地银川处理,而选是在马晶晶母亲任市委常任委的吴忠市立案追查?



显然,宁夏吴忠官方说此案过程中不存在滥用公权,无法让公众改变看法,只是进一步丢人、失信而已。这连“狡辩”都算不上,只有无耻而毫无智力含量,给它个“傻辩”的称谓方名副其实。这个公权私用和“傻辩”的个例,富有典型意义,它说明的是这样一种普遍的现实存在:评价公权私用的官方标准“大度能容”,即便最典型最明显的公权私用行为,也往往被权力系统和官员视为正确或正常。



在此我提个“反潮流”的观点吧:公考大热的真实原因、深层背景,正是由于中国公权私用的环境和条件无比优越,由于断定公权私用的标准无比宽容,而公众对此束手无策,干瞪眼、干鼓肚却无法干预。



群贤毕至,千军万马挤公务员序列的“独木桥”,介于其间的考生并非均抱着私用公权的理想或目的参加考试。但是,他们确实看到了公权私用的结果。这个结果鼓励、感召着他们。而这个结果或者叫社会现实,正如已被判无期徒刑的官员张海钦(曾任河南省商丘地区常务副专员、周口市市长、河南省水利厅厅长等职)所说的,“一亿人的话,不顶一个官的话。在中国除了官是人,老百姓都不是人”。

张海钦是个富有实践经验、切身体会的“杂文家”和“批评家”,他连宁夏警方追捕王鹏的实情都能预先揭发出来。“什么公检法都是…..的打手。叫他们打谁他们打谁….人大政协工会都是X的花架子”。请恕我无法全文引用这位贪官的原话,因为他所知道的实情实在是太多了。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公权私用的时代,而这个时代的最大的成功者,即拥有权力的官员。当官的回报最大、风险最小,这种“劳动”也最风光、最安逸,所以说没有任何投资领域可以和官场相提并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是全国人民都想当官,并且,当官就要当贪官;由是,全国人民痛恨贪官,既想杀贪官,又想当贪官——全民人格都似乎因此而分裂。



那么多人争抢当官的机会,我要说他们这是“为人民服务”的热情滔滔、都急着去“见义勇为”,你肯定要对我砸砖。而我说140万考公务员,不是出于“为人民服务”想法而是冲着“人民为他们服务”的机遇而去的,你就不好对我说什么了。



在我们这里,私用公权、滥用公权以牟取私利,不必违法或者违反“政治正确”原则,不必靠明火执仗的侵权,不必具体到非得侵犯某个国民个人。也就是说,合法、正确、隐形的公权私用,才是构成公权私用、滥用的主体。



权力系统和其间人群最大和基本的福利,由权力体系的自动保障、自觉对自身的倾斜而实现。进入官场后即使做个清官,无需贪腐、侵权、违章、害人,不必像宁夏吴忠那样跨省追捕网友,像决策强拆逼人自杀的官员那样跋扈,也能隐蔽地害一大批国民,在不产生苦主和控告、投诉、举报的情况下,实现官员自身的最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个“地球上最幸福的人”。



公务员工资比民工并不高出多少,而两者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有九天九地之差,原因没别的,只因权力体系自我赋权、造福自身,私拥且“合法”滥用权力;而民工群体则是权利缺失者,若有来自权力的对民工(或其他权利缺失群体)的好处,就当权力的恩典,权力则被称颂为伟大英明。



而非私赋权力,断无伟大英明、恩惠国民一说——那是“民授官权”,真正的公权。这种条件下所产生的公仆,不敢欺辱主人,就是想私用公权来欺主也做不到。

http://cat898-com.blog.163.com/b ... 1711423160/?history近日有两个最热话题:一是宁夏吴忠市警方“跨省抓捕”举报官二代公考作弊的网友王鹏,引发全国舆论震动后,吴忠市表示是一起错案;二是2011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共有140多万人报考,创下4961:1的最热职位纪录,引出“就业冷”、“考碗族”、“职业声望”等语汇。



     就什么业,干什么事,抉择时有个最佳判断或参照依据。你什么时候看到官二代、官三代、官家人往什么地方、什么领域安插,就等于“官方”已经给了你最权威的答案。能和官家人为伍,觉得能挤进去就抓紧挤吧,依照“官方”指明的方向奋勇前进,即便并非鹏程万里,但保准不带出错的。



抓王鹏的理由是他的发帖行为“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因而“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理由错了,属于“错案”,但就这样抓了人,实实在在地迫害、威胁了无辜的一家人,“公权”已经做了孽,官方却还能不红脸地申明“不存在公权滥用的问题”。



跨省追捕发帖人,立案和缉拿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的。大家心里透亮,若非伤了官员的利益,若非国家机器欲为当权官员护驾、泻火,这种案子是不会出现的。一般平民即便真的“名誉受损”只会被公检法当作无事生非的小屁事,他们不可能为一个明显的自诉小案如此大动干戈。公检法事前联合开会之前的那个“事先动议”是谁提出的、怎么发起的?被王鹏举报的官二代马晶晶,为什么在公务员考试报名还没开始前,就知道自己的工作单位是只招一个人的团银川市委?马晶晶是怎样拿到那些匿名举报信的?为什么此案不在发生地银川处理,而选是在马晶晶母亲任市委常任委的吴忠市立案追查?



显然,宁夏吴忠官方说此案过程中不存在滥用公权,无法让公众改变看法,只是进一步丢人、失信而已。这连“狡辩”都算不上,只有无耻而毫无智力含量,给它个“傻辩”的称谓方名副其实。这个公权私用和“傻辩”的个例,富有典型意义,它说明的是这样一种普遍的现实存在:评价公权私用的官方标准“大度能容”,即便最典型最明显的公权私用行为,也往往被权力系统和官员视为正确或正常。



在此我提个“反潮流”的观点吧:公考大热的真实原因、深层背景,正是由于中国公权私用的环境和条件无比优越,由于断定公权私用的标准无比宽容,而公众对此束手无策,干瞪眼、干鼓肚却无法干预。



群贤毕至,千军万马挤公务员序列的“独木桥”,介于其间的考生并非均抱着私用公权的理想或目的参加考试。但是,他们确实看到了公权私用的结果。这个结果鼓励、感召着他们。而这个结果或者叫社会现实,正如已被判无期徒刑的官员张海钦(曾任河南省商丘地区常务副专员、周口市市长、河南省水利厅厅长等职)所说的,“一亿人的话,不顶一个官的话。在中国除了官是人,老百姓都不是人”。

张海钦是个富有实践经验、切身体会的“杂文家”和“批评家”,他连宁夏警方追捕王鹏的实情都能预先揭发出来。“什么公检法都是…..的打手。叫他们打谁他们打谁….人大政协工会都是X的花架子”。请恕我无法全文引用这位贪官的原话,因为他所知道的实情实在是太多了。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公权私用的时代,而这个时代的最大的成功者,即拥有权力的官员。当官的回报最大、风险最小,这种“劳动”也最风光、最安逸,所以说没有任何投资领域可以和官场相提并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是全国人民都想当官,并且,当官就要当贪官;由是,全国人民痛恨贪官,既想杀贪官,又想当贪官——全民人格都似乎因此而分裂。



那么多人争抢当官的机会,我要说他们这是“为人民服务”的热情滔滔、都急着去“见义勇为”,你肯定要对我砸砖。而我说140万考公务员,不是出于“为人民服务”想法而是冲着“人民为他们服务”的机遇而去的,你就不好对我说什么了。



在我们这里,私用公权、滥用公权以牟取私利,不必违法或者违反“政治正确”原则,不必靠明火执仗的侵权,不必具体到非得侵犯某个国民个人。也就是说,合法、正确、隐形的公权私用,才是构成公权私用、滥用的主体。



权力系统和其间人群最大和基本的福利,由权力体系的自动保障、自觉对自身的倾斜而实现。进入官场后即使做个清官,无需贪腐、侵权、违章、害人,不必像宁夏吴忠那样跨省追捕网友,像决策强拆逼人自杀的官员那样跋扈,也能隐蔽地害一大批国民,在不产生苦主和控告、投诉、举报的情况下,实现官员自身的最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个“地球上最幸福的人”。



公务员工资比民工并不高出多少,而两者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有九天九地之差,原因没别的,只因权力体系自我赋权、造福自身,私拥且“合法”滥用权力;而民工群体则是权利缺失者,若有来自权力的对民工(或其他权利缺失群体)的好处,就当权力的恩典,权力则被称颂为伟大英明。



而非私赋权力,断无伟大英明、恩惠国民一说——那是“民授官权”,真正的公权。这种条件下所产生的公仆,不敢欺辱主人,就是想私用公权来欺主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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