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国策遇新难题 城市富人名人越生越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18:23
  核心提示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已经施行了30多年,对控制我国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以往的观念中,超生多发生在农村,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如此恶性循环。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和社会分层的日益细化,超生现象也在发生新的变化,即“超生新贵”的出现。


  如今,在城市的新兴社区中,左邻右舍已不再是知根知底的同一单位员工,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熟悉每家每户的情况,很多不受“单位”控制的自由从业者轻而易举地就能找到超生“庇护所”,“生就生了,大不了交罚款”,“反正查起来很困难,先生下来再说”。更不必提演艺界名人:或同境外人士结婚,就此获得某国“绿卡”,合法生育多胎;或者前往某发达国家生育,令一个又一个孩子自动获得出生地国籍。凡此种种,让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遭遇新难题。


  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超生新贵”的数目自然远远比不上“超生游击队”,但其负面影响却远远大于“超生游击队”。因为,在现有政策的制约下,中国人的生育愿望由于现实条件的有限而潜藏起来,一旦超生成为富人阶层的特权,必将导致城市居民公平感的丧失及情感上的煎熬。可以这么说,如果放任富人超生,必将导致已有所进步的生育观念倒退,为计生工作带来更多波折。


  现象一:住宅小区计生工作困难


  陈女士居住在广州东山区某住宅小区,每到傍晚她就怀抱着宝宝在小区内散步,而她身后还跟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经交谈得知,两个都是她的小孩。“那不是超生了?”面对笔者的疑问,陈女士说:“是啊,不过现在已经生下来就无所谓了,反正小孩已经上了户口。”


  “超生的怎么上户口?”


  “交钱啊,既然孩子已经生下来了,那就按照政策该怎么罚就怎么罚。”


  “怀孕的时候没有人管吗?”


  “基本上没人管……也不是说没人管。其实我们自己也很紧张的,都不是广州人,我先生过来工作,后来买了房子,户口也随着落下来,那时就想多要个孩子。去年怀孕的时候很担心会被发现,一直都比较谨慎。但是小区物业管理比较好,来了陌生人,只要不开门,还以为家里没人,等到孩子生下来再被发现,也就没所谓了。”


  “物业管理处也不知道吗?”


  “这么多住户,不可能每家每户的情况都知道的。”


  一位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现在小区内的计生工作比较难做。


  首先,小区内的住户很复杂,有常住人口,有租房子的流动人口、寄住人口,还有很多买了房子却没人来住的,甚至还有很多外国人,总体来说都是有些经济基础的,一旦出现什么事情都有应变能力。这些人的资料计生办不可能完全掌握,就算物业公司配合也没用。一般来说,物业公司只有户主的登记资料,还未必都很详细。其次,这些小区同农村情况不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无法登堂入室对每个家庭进行检查,只要不开门,根本就不知道家里有人没人。甚至还有更多的小区根本就没有纳入居委会的管理范围。


  但在广州海珠区采访时,记者也看到了小区计生工作比较成功的典范,例如海珠区新港街祈乐苑等小区,每个业主收楼时都要被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填写《业主资料登记表》和《住户情况报告表》,以帮助计生部门收集信息。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有义务将孕妇出入情况、婴儿啼哭等动态信息及时报告给社区居委会。与此配合,计生部门在小区内设置了计生宣传栏、B超室等,将计生服务做到业主的门口,以宣传和服务为主导,有效避免了超生的出现。


  现象二:孩子成了要买的商品?


  洪某是广州芳村区一间饭店的老板,妻子是家庭主妇。由于第一胎是女儿,在传宗接代传统思想的影响以及父母强烈要求男孩子的压力下,洪某决定要一个儿子。今年洪某终于如愿以偿,因为手头有些钱,他没像其他人那样躲来躲去,很干脆地交了社会抚养费,洪某说:“有了这个儿子我们非常高兴,交钱是预料中的事。也担心被计生查,但是我自己开饭店,没什么工作单位,怀孕时注意点,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于是,在交纳了8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之后,洪先生为儿子拿到了当地开具的二胎准生证,并顺利地给孩子上了户口。


  在广州的某些小区、街道采访时,记者发现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通过与带孩子的母亲或者“阿姨”交谈得知,孩子的父亲多是做生意的,既没有行政管理约束,又有“资本”生得起。妻子则通常是家庭主妇,没有单位,超不超生完全没有约束。至于计划生育检查,反正孩子已经出生,“大不了交罚款”。一位已经超生了两胎的冯女士对记者说:“我第一胎超生是在5年前,那时候罚了十几万,去年又生了儿子,罚了8万!后来孩子上了户口,也就没什么事了。”


  当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的负责人表示,目前虽然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但上述情况确实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观念上的问题,以前的罚款也好,现在的交纳社会抚养费也好,都给老百姓留下这样一个印象——超生了大不了交钱,有钱就交,没钱就跑。这种观念上的误解非常难办,加上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等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家庭更加觉得超生的那个准生证是一件“商品”,有钱就可以买。所以一些私人老板并不在乎交纳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因为他花得起,并且觉得值。


  另一方面,以往个体、私营经济还不发达的时候,大家多有各自的单位进行管制,但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超生家庭大部分是个体户或私营企业主。没有了单位也就没有了顾虑,想生就生。而且他们的配偶一般都是无业的,约束力就更加小了。


  社会影响:造成严重的心理不平衡


  从成本角度分析,普通工薪阶层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一方面他们有单位制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生孩子的成本是他们所不能承受的。有公务员对此曾表示:“现在养小孩越来越贵,上个幼儿园一年就要上万块,更不用说日后越来越高的培养费用。而且再生一个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我们普通工薪阶层很难承受。即使国家政策放开,我们也不打算再生。”但很多富裕阶层完全没有这个顾虑,交罚款、送孩子出国、提供最优的生活环境,他们都有能力承担,压力相对较小。浙江、四川等地曾有人为超生缴纳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社会抚养费。这些钱对于很多资产高达千万元以上的富裕阶层来说不在话下。


  有专家表示,社会抚养费作为经济杠杆对于富裕阶层其作用已然失效。在当前的中国,很多人是有生育的愿望的。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如果没有计生政策的限制,部分大城市的白领选择生两个孩子的要比生一个孩子的多34.6%。当限制大于实际承受能力时,限制措施可以很好地防止这种愿望转为现实。然而,一旦出现机会导致实际承受能力大于限制条件,超生就不再是禁区。


  广东省人口研究专家认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对计划外生育的一种处罚。但孩子是无罪的,一旦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计划外生育的出现,只能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来弥补社会成本。按照现在的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照当地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倍缴纳。但这样的规定并非是说交了钱就可以生育,也绝不是为富人提供超生的机会,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有专家提出,虽然目前少数富人的超生不会对整体的人口控制产生太大影响,但却破坏了社会的整体公正,加大了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


  显而易见的是,现有的制度使多数人放弃了多生的意愿。如今,在多数人的意愿因制度的约束而不能自由实现时,富人却可以通过特权顺利地多生,这种反差鲜明的对比,将破坏政策法规的公正和平等,使人们对计划生育制度的合理性产生质疑。当这种不公平必须接受,而且最终要将原因归结为个人财富的多寡时,富人的超生特权就将对普通人的心理产生冲击。尽管这样的结果可能并非富人的本愿,但他们的地位和社会关注度决定了其行为的强大影响力。所以,人们能够对穷人的超生报以同情,甚至歧视;但对于富人的超生却深感羡慕和嫉妒。而一旦这种心理上的企望不能满足,失落将带来灼热的内心煎熬。可以这么说,如果放任富人超生,必将引起整个社会已经进步的生育观念倒退,为计生工作带来更多波折。


  对策分析:改革法规,增加限制手段


  对于富人超生和利用高档住宅小区逃避检查等现象,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前年国家人口和计生委制定了《高档封闭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指导性意见》,强调了小区内主动服务的重要性。该意见要求各地建立计划生育部门与城建、物业管理等部门相互协作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明确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职责和义务,为封闭住宅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指导和服务。


  意见试点实施已经两年多,广东省的广州市海珠区和深圳市龙岗区也成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单位。笔者实地采访发现,在提供服务、掌握信息的前提下,试点小区的居民对计划生育的认识有了显著提高。但也有观点认为,此方法并不可靠,毕竟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是小区业主,他们很难承担起防止业主超生的重任。


  更多专家认为,就整个社会而言,利益引导非常重要,如广东实施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除了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外,还将对传统的社会价值判断产生冲击,引导群众产生正确的生育理念。在此前提下,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方显得名正言顺。


  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钟逢干表示,为了提高人口素质和生育理念,目前的工作应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加强宣传教育,将计划生育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个人都知道我国的人口现状和超生带来的危害。其次,对那些明知违法却依然超生的行为要加强法律制裁。富人超生还能拿到准生证,无非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在经济杠杆对这些人失效的状况下,应有针对性地改革相关法规,增加相应的限制手段。


  的确,不管富人、准富人,还是穷人、准穷人,计划生育都是一项基本国策,在一定历史阶段都不应动摇。没有人否认一胎政策所带来的诸如人口老龄化、性别比例失调、独生子女症等负面效应,但是却无法抹煞自此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少生3亿多人的巨大成就。


来源:南方日报核心提示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已经施行了30多年,对控制我国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以往的观念中,超生多发生在农村,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如此恶性循环。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和社会分层的日益细化,超生现象也在发生新的变化,即“超生新贵”的出现。


  如今,在城市的新兴社区中,左邻右舍已不再是知根知底的同一单位员工,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熟悉每家每户的情况,很多不受“单位”控制的自由从业者轻而易举地就能找到超生“庇护所”,“生就生了,大不了交罚款”,“反正查起来很困难,先生下来再说”。更不必提演艺界名人:或同境外人士结婚,就此获得某国“绿卡”,合法生育多胎;或者前往某发达国家生育,令一个又一个孩子自动获得出生地国籍。凡此种种,让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遭遇新难题。


  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超生新贵”的数目自然远远比不上“超生游击队”,但其负面影响却远远大于“超生游击队”。因为,在现有政策的制约下,中国人的生育愿望由于现实条件的有限而潜藏起来,一旦超生成为富人阶层的特权,必将导致城市居民公平感的丧失及情感上的煎熬。可以这么说,如果放任富人超生,必将导致已有所进步的生育观念倒退,为计生工作带来更多波折。


  现象一:住宅小区计生工作困难


  陈女士居住在广州东山区某住宅小区,每到傍晚她就怀抱着宝宝在小区内散步,而她身后还跟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经交谈得知,两个都是她的小孩。“那不是超生了?”面对笔者的疑问,陈女士说:“是啊,不过现在已经生下来就无所谓了,反正小孩已经上了户口。”


  “超生的怎么上户口?”


  “交钱啊,既然孩子已经生下来了,那就按照政策该怎么罚就怎么罚。”


  “怀孕的时候没有人管吗?”


  “基本上没人管……也不是说没人管。其实我们自己也很紧张的,都不是广州人,我先生过来工作,后来买了房子,户口也随着落下来,那时就想多要个孩子。去年怀孕的时候很担心会被发现,一直都比较谨慎。但是小区物业管理比较好,来了陌生人,只要不开门,还以为家里没人,等到孩子生下来再被发现,也就没所谓了。”


  “物业管理处也不知道吗?”


  “这么多住户,不可能每家每户的情况都知道的。”


  一位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现在小区内的计生工作比较难做。


  首先,小区内的住户很复杂,有常住人口,有租房子的流动人口、寄住人口,还有很多买了房子却没人来住的,甚至还有很多外国人,总体来说都是有些经济基础的,一旦出现什么事情都有应变能力。这些人的资料计生办不可能完全掌握,就算物业公司配合也没用。一般来说,物业公司只有户主的登记资料,还未必都很详细。其次,这些小区同农村情况不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无法登堂入室对每个家庭进行检查,只要不开门,根本就不知道家里有人没人。甚至还有更多的小区根本就没有纳入居委会的管理范围。


  但在广州海珠区采访时,记者也看到了小区计生工作比较成功的典范,例如海珠区新港街祈乐苑等小区,每个业主收楼时都要被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填写《业主资料登记表》和《住户情况报告表》,以帮助计生部门收集信息。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有义务将孕妇出入情况、婴儿啼哭等动态信息及时报告给社区居委会。与此配合,计生部门在小区内设置了计生宣传栏、B超室等,将计生服务做到业主的门口,以宣传和服务为主导,有效避免了超生的出现。


  现象二:孩子成了要买的商品?


  洪某是广州芳村区一间饭店的老板,妻子是家庭主妇。由于第一胎是女儿,在传宗接代传统思想的影响以及父母强烈要求男孩子的压力下,洪某决定要一个儿子。今年洪某终于如愿以偿,因为手头有些钱,他没像其他人那样躲来躲去,很干脆地交了社会抚养费,洪某说:“有了这个儿子我们非常高兴,交钱是预料中的事。也担心被计生查,但是我自己开饭店,没什么工作单位,怀孕时注意点,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于是,在交纳了8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之后,洪先生为儿子拿到了当地开具的二胎准生证,并顺利地给孩子上了户口。


  在广州的某些小区、街道采访时,记者发现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通过与带孩子的母亲或者“阿姨”交谈得知,孩子的父亲多是做生意的,既没有行政管理约束,又有“资本”生得起。妻子则通常是家庭主妇,没有单位,超不超生完全没有约束。至于计划生育检查,反正孩子已经出生,“大不了交罚款”。一位已经超生了两胎的冯女士对记者说:“我第一胎超生是在5年前,那时候罚了十几万,去年又生了儿子,罚了8万!后来孩子上了户口,也就没什么事了。”


  当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的负责人表示,目前虽然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但上述情况确实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观念上的问题,以前的罚款也好,现在的交纳社会抚养费也好,都给老百姓留下这样一个印象——超生了大不了交钱,有钱就交,没钱就跑。这种观念上的误解非常难办,加上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等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家庭更加觉得超生的那个准生证是一件“商品”,有钱就可以买。所以一些私人老板并不在乎交纳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因为他花得起,并且觉得值。


  另一方面,以往个体、私营经济还不发达的时候,大家多有各自的单位进行管制,但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超生家庭大部分是个体户或私营企业主。没有了单位也就没有了顾虑,想生就生。而且他们的配偶一般都是无业的,约束力就更加小了。


  社会影响:造成严重的心理不平衡


  从成本角度分析,普通工薪阶层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一方面他们有单位制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生孩子的成本是他们所不能承受的。有公务员对此曾表示:“现在养小孩越来越贵,上个幼儿园一年就要上万块,更不用说日后越来越高的培养费用。而且再生一个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我们普通工薪阶层很难承受。即使国家政策放开,我们也不打算再生。”但很多富裕阶层完全没有这个顾虑,交罚款、送孩子出国、提供最优的生活环境,他们都有能力承担,压力相对较小。浙江、四川等地曾有人为超生缴纳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社会抚养费。这些钱对于很多资产高达千万元以上的富裕阶层来说不在话下。


  有专家表示,社会抚养费作为经济杠杆对于富裕阶层其作用已然失效。在当前的中国,很多人是有生育的愿望的。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如果没有计生政策的限制,部分大城市的白领选择生两个孩子的要比生一个孩子的多34.6%。当限制大于实际承受能力时,限制措施可以很好地防止这种愿望转为现实。然而,一旦出现机会导致实际承受能力大于限制条件,超生就不再是禁区。


  广东省人口研究专家认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对计划外生育的一种处罚。但孩子是无罪的,一旦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计划外生育的出现,只能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来弥补社会成本。按照现在的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照当地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倍缴纳。但这样的规定并非是说交了钱就可以生育,也绝不是为富人提供超生的机会,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有专家提出,虽然目前少数富人的超生不会对整体的人口控制产生太大影响,但却破坏了社会的整体公正,加大了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


  显而易见的是,现有的制度使多数人放弃了多生的意愿。如今,在多数人的意愿因制度的约束而不能自由实现时,富人却可以通过特权顺利地多生,这种反差鲜明的对比,将破坏政策法规的公正和平等,使人们对计划生育制度的合理性产生质疑。当这种不公平必须接受,而且最终要将原因归结为个人财富的多寡时,富人的超生特权就将对普通人的心理产生冲击。尽管这样的结果可能并非富人的本愿,但他们的地位和社会关注度决定了其行为的强大影响力。所以,人们能够对穷人的超生报以同情,甚至歧视;但对于富人的超生却深感羡慕和嫉妒。而一旦这种心理上的企望不能满足,失落将带来灼热的内心煎熬。可以这么说,如果放任富人超生,必将引起整个社会已经进步的生育观念倒退,为计生工作带来更多波折。


  对策分析:改革法规,增加限制手段


  对于富人超生和利用高档住宅小区逃避检查等现象,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前年国家人口和计生委制定了《高档封闭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指导性意见》,强调了小区内主动服务的重要性。该意见要求各地建立计划生育部门与城建、物业管理等部门相互协作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明确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职责和义务,为封闭住宅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指导和服务。


  意见试点实施已经两年多,广东省的广州市海珠区和深圳市龙岗区也成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单位。笔者实地采访发现,在提供服务、掌握信息的前提下,试点小区的居民对计划生育的认识有了显著提高。但也有观点认为,此方法并不可靠,毕竟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是小区业主,他们很难承担起防止业主超生的重任。


  更多专家认为,就整个社会而言,利益引导非常重要,如广东实施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除了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外,还将对传统的社会价值判断产生冲击,引导群众产生正确的生育理念。在此前提下,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方显得名正言顺。


  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钟逢干表示,为了提高人口素质和生育理念,目前的工作应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加强宣传教育,将计划生育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个人都知道我国的人口现状和超生带来的危害。其次,对那些明知违法却依然超生的行为要加强法律制裁。富人超生还能拿到准生证,无非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在经济杠杆对这些人失效的状况下,应有针对性地改革相关法规,增加相应的限制手段。


  的确,不管富人、准富人,还是穷人、准穷人,计划生育都是一项基本国策,在一定历史阶段都不应动摇。没有人否认一胎政策所带来的诸如人口老龄化、性别比例失调、独生子女症等负面效应,但是却无法抹煞自此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少生3亿多人的巨大成就。


来源:南方日报
现在是老子干过革命的,有钱人的都是特权阶级。
<P>不过 以后都只生一个的话 中国也只有灭亡一条路!</P>
<P>一般来说生育率2.1 才能抵消死亡率!!!!!!!</P>
<P>特权从来就是属于统治阶层和有钱阶层,古今中外都是如此.</P>
<P>现在这行道有钱的是大爷</P>
的确如此
米人生的再多也没用,"富不过三代"
那些有钱的就象种猪一样,拼命的下崽,可惜养猪还有肉吃,养狗还可以看门,养贪官奸商就是养了废物。
<P>我倒是认为家里经济状况好一些的多生一个是可以理解的  家中经济情况如果比较好  那么再小孩生长发育的时候能够提供比较好的营养  在受教育的时候不至于说因为经济情况不佳而读不起书    而家中经济状况不好的倒是应该少生一些   集中所有的经济力量抚养一个   </P>
因为经济问题影响孩子的教育,是国家的耻辱.
我要是中了五百万我就生六个
<P>广东这边不论贫富,经常可以看到很多怀孕的妇女,怀里抱一个,手里牵一个,后面还要跟一个.而且这样的孕妇多到不成比例,似乎每个年轻的广东女人都在怀孕中.最不可思议的是,即使是肚子大到不行的,眼看就要临产的那种孕妇也要劳动,甚至包括替懒惰的丈夫照看店铺.</P>

<P>并非地域攻击,四川农村也有些人会滥生,但可能是受财力限制,情形远远没有这般恶劣</P>
中国的法律只对穷人的,在钱财权势面前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这就是中国法制的悲哀!
[B]以下是引用[I]智动铅笔[/I]在2005-11-6 21:14:00的发言:[/B][BR]<P>广东这边不论贫富,经常可以看到很多怀孕的妇女,怀里抱一个,手里牵一个,后面还要跟一个.而且这样的孕妇多到不成比例,似乎每个年轻的广东女人都在怀孕中.最不可思议的是,即使是肚子大到不行的,眼看就要临产的那种孕妇也要劳动,甚至包括替懒惰的丈夫照看店铺.</P><P>并非地域攻击,四川农村也有些人会滥生,但可能是受财力限制,情形远远没有这般恶劣</P>


敢问你是广东哪里的?居然可以看到如此“壮观”的“风景线”。另外即使你所在的地方真的如此,也不能说明整个广东都是这样,这里广东人可不少的。
[B]以下是引用[I]娇柔的河马[/I]在2005-11-6 19:44:00的发言:[/B][BR]我要是中了五百万我就生六个
你要有那精力才行,还得你LP愿意。
人口下降了,就放宽政策!
人口下降了,就放宽政策!
[B]以下是引用[I]革命军[/I]在2005-11-6 19:41:00的发言:[/B][BR]因为经济问题影响孩子的教育,是国家的耻辱.

是呀,国家的责任就是在人民需要的时候,动用国家和社会的的力量来解决一部分人民的疾苦.
<P>打工者与这些富人名人一样!!!!</P>
如果罚得他倾家荡产,他还敢生吗??!!至少也要偷偷摸摸!!
[B]以下是引用[I]wz[/I]在2005-11-7 3:13:00的发言:[/B][BR]如果罚得他倾家荡产,他还敢生吗??!!至少也要偷偷摸摸!!


新司法解释八种财产不得查封
抵押贷款 按揭贷款 法院民事赔偿,民间借款等等可以不还!! 你的罚款 一分不交!!
要钱没有 要命有一条!!!而新司法解释八种财产不得查封!!
等于他的好日子可以继续过!!!!
http://www.cjdby.net/dispbbs.asp?BoardID=13&ID=218599&replyID=1011853
有钱么!多一个就可以了!再多就不好了
<P>富人多生很正常么,人家能支付成本,包括违法政策的成本和养育子女的成本。而且富人毕竟是少数,对于政策执行的影响不大。</P>
<P>如果支付不起,就不用眼睛发红了,我骑车上班,路上看到宝马奔驰也没有砸车的必要。</P>
中国的现状是:超生中的大部分都发生在农村和贫困地区,城市里超生的数量与前者根本无法相比。

偶觉得城市里的富人超生一个没什么坏处。 至少养的起、教育的起、成材的概率大得多。
最恨的就是偏远农村的拼命生N胎,成材的概率很小,大部分长大后都是盲流,严重影响国人的平均素质。


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了占20%的城市人口增长,却没能有效地控制住占80%的广大农村人口增长。在全国总人口构成中,缺乏良好教育条件机会的农村人口比重开始上升,享有良好教育条件机会的城市人口比重开始下降。一些专家前些年担忧的“人口逆向淘汰”现象,目前已经开始出现,发展趋势令人思之胆寒。
[em06][em06][em14][em14]
[B]以下是引用[I]超级感动[/I]在2005-11-6 23:03:00的发言:[/B][BR]中国的法律只对穷人的,在钱财权势面前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这就是中国法制的悲哀!

又来一个批评法律的,你到是想想在如今中国有没有更合理的控制超生的办法?想的出的话我无话可说,你牛;想不出的话就别再说这种话。
计划生育作的可以拉,现在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问题
[B]以下是引用[I]超级感动[/I]在2005-11-6 23:03:00的发言:[/B][BR]中国的法律只对穷人的,在钱财权势面前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这就是中国法制的悲哀!

你是傻?还是贴错地方了?
在计划生育这个话题上,越偏越穷的地方超生越严重,法律越无力。
你煽情也得看场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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