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透谢绝跨省喝咖啡。客观分析李天一最终会被判多少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02:03


李天一涉嫌轮奸一案目前各大网站上流传的消息,我可以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百分之九十以上为谣言!

我不想嚗啥内幕,我只是就现有的全部能够公开的信息来进行一次客观分析:

第一:案件很简单,五人轮奸,施暴者一人成年,其余未成年,受害者成年。

第二:李天一的年龄没啥可争论的,笔录上写得就是十七岁,所以量刑时肯定要考虑从轻。

第三:决定李天一最终刑期的关键是李天一是否首犯、主犯!就本案而言:如何确定首犯、主犯、从犯?
轮奸想法是谁提出的?
受害人是谁选定的?
哪几人在将受害人带离饮酒现场时有实际行动?
交通工具是谁提供的?谁开车?
宾馆房间是用谁的身份证开的?
最后才是轮奸次序!

第四:犯罪嫌疑人中唯一的成年人主犯罪名跑不了的!

第五:争取受害人谅解是可以做的,花钱嘛,一审赶不上,二审前摆平!

分析结果:二审李天一刑期在 六至 八年!

李天一涉嫌轮奸一案目前各大网站上流传的消息,我可以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百分之九十以上为谣言!

我不想嚗啥内幕,我只是就现有的全部能够公开的信息来进行一次客观分析:

第一:案件很简单,五人轮奸,施暴者一人成年,其余未成年,受害者成年。

第二:李天一的年龄没啥可争论的,笔录上写得就是十七岁,所以量刑时肯定要考虑从轻。

第三:决定李天一最终刑期的关键是李天一是否首犯、主犯!就本案而言:如何确定首犯、主犯、从犯?
轮奸想法是谁提出的?
受害人是谁选定的?
哪几人在将受害人带离饮酒现场时有实际行动?
交通工具是谁提供的?谁开车?
宾馆房间是用谁的身份证开的?
最后才是轮奸次序!

第四:犯罪嫌疑人中唯一的成年人主犯罪名跑不了的!

第五:争取受害人谅解是可以做的,花钱嘛,一审赶不上,二审前摆平!

分析结果:二审李天一刑期在 六至 八年!
律师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而不是图一时的口舌之快,轻易去迎合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无罪”心态。“可是,在案件进展中,李某一方却采取了不明智的做法。他们“万箭齐发”,针对受害人杨某和酒吧,说他们“陪酒”、“卖淫”、“敲诈勒索”,针对办案单位和媒体,说他们“泄露未成年人隐私”、“不作为”、“诱供”等等,针对网络舆论,说是“水军”(甚至暗示办案单位也雇佣了水军造舆论),到最后,连同案犯的律师也成了敌人。可以说,在李某一方看来,似乎全国人民都在与他们为敌,只有自己是正确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样的心态,这样处处为敌的形势,怎么可能取得最佳的判决结果?
剧透到这个份上,新闻还能看么?
基本同意楼主的预测。
楼主忘了李天一才放出来几天……理论上二进宫算从重情节,还有中国法律有个神奇的东西叫社会恶劣影响所以么~个人认为八年打底,十年最多,再高了就太多了……
我猜不会超过8年
我猜五年左右?
他可能不会坐牢,他的律师团不是说了吗,只要受害人改口供说是自愿的,小李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老李为了这场官司请了一个庞大的律师团,开销不小,我想他应该不会吝啬受害人的那点赔偿费。现在就看老李与受害人在赔偿价格上能否达成一致了。  

小李子判6-7年的可能性最大。
反正毙不了八年咋了,八十年又咋了
这么短时间再次范,情况就复杂了
楼主分析精辟,我也认可6-8年。
说不得进去多久就减刑出来了,再改一个名字,呵呵
四到六年都有可能,如果认定为从犯又是未成年,我晕

CHENWEIHUA1980 发表于 2013-3-11 11:19
他可能不会坐牢,他的律师团不是说了吗,只要受害人改口供说是自愿的,小李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老李为了这 ...


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因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轮奸罪,只是以判罚较轻的强奸罪批捕,这是律师团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你说的律师团是这则消息么。。。

此消息已被证实为虚假内容。这一看就是瞎编的,稍有智商即可看出里面漏洞百出:首先,中国并没有哪所大学叫法律大学,更没有名为张爱国的副校长。其次,中国没有轮奸罪!只有强奸罪,轮奸是强奸的加重处罚情节。所以李天一不可能以轮奸罪逮捕,只能以强奸罪逮捕。如果真有个法学教授,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知道??再次,你何时听说过中国有律师团这种说法?美国电影看多了吧!
CHENWEIHUA1980 发表于 2013-3-11 11:19
他可能不会坐牢,他的律师团不是说了吗,只要受害人改口供说是自愿的,小李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老李为了这 ...


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因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轮奸罪,只是以判罚较轻的强奸罪批捕,这是律师团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你说的律师团是这则消息么。。。

此消息已被证实为虚假内容。这一看就是瞎编的,稍有智商即可看出里面漏洞百出:首先,中国并没有哪所大学叫法律大学,更没有名为张爱国的副校长。其次,中国没有轮奸罪!只有强奸罪,轮奸是强奸的加重处罚情节。所以李天一不可能以轮奸罪逮捕,只能以强奸罪逮捕。如果真有个法学教授,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知道??再次,你何时听说过中国有律师团这种说法?美国电影看多了吧!
5年 我觉得差不多

CHENWEIHUA1980 发表于 2013-3-11 11:19
他可能不会坐牢,他的律师团不是说了吗,只要受害人改口供说是自愿的,小李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老李为了这 ...


那也是聚众淫乱罪,照样坐牢,女方陪着一起坐,你觉得这可能吗?受害者说自己是自愿的,并且要为这种行为坐几年牢,就是为了多少多少钱?额……
CHENWEIHUA1980 发表于 2013-3-11 11:19
他可能不会坐牢,他的律师团不是说了吗,只要受害人改口供说是自愿的,小李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老李为了这 ...


那也是聚众淫乱罪,照样坐牢,女方陪着一起坐,你觉得这可能吗?受害者说自己是自愿的,并且要为这种行为坐几年牢,就是为了多少多少钱?额……
支持阉割之后关进去爆菊
可以判三年,放出来又犯。。。争取尽快判死刑
一审判决是十年,有点出乎预料。

但完全在情理之中!

梦鸽、兰和、律师团,您们立功了!
二楼厉害!
楼主预测的不够准 ,但也是八九不离十
预测的还比较准。判10年恐怕和认罪态度差有关,泄露被害人隐私、乱造舆论也会给法官们造成心理影响,总之李大妈功不可没。
明月照大江 发表于 2013-9-26 19:20
预测的还比较准。判10年恐怕和认罪态度差有关,泄露被害人隐私、乱造舆论也会给法官们造成心理影响,总之李 ...
我当初写这帖时,以为李家会破财消灾。

万万没有想到梦鸽会去请兰和!

现在来看兰和、辩护律师们钱也收了,名也出了!

李家落了个人财两空!

原本二十万就能解决问题!梦鸽不干!

她非要多花个几十万,再加上儿子最少在牢里捡五年肥皂!

智商没救了!
我现在想的是,梦鸽会不会坑的她儿子坐满十年
十年!一般不就是三五年吗?
潜艇1号 发表于 2013-9-26 21:34
十年!一般不就是三五年吗?
一班是这样!

可惜梦鸽是二班的!

二班是慢班,智商是差一点点。
一,强奸应属于恶性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此类犯罪负完全行为能力的年龄是十六岁。二,轮奸属于加重处罚情节。三,被告人有翻供行为,有不配合表现,至少不可能算是减轻处罚的依据。十年以上!
一审判决是十年,有点出乎预料。

但完全在情理之中!

如果她们再得瑟,不排除二审或终审加重处罚的可能!因为现在tg很在乎民意!
fatwildcat 发表于 2013-9-26 20:47
我现在想的是,梦鸽会不会坑的她儿子坐满十年
绝对会!

我爸是李刚那位每过一阵子就会传他保释了,害得监狱每次都要出来辟谣!

聚光灯下,众目睽睽,不好操作啊!
shifou 发表于 2013-9-26 22:38
如果她们再得瑟,不排除二审或终审加重处罚的可能!因为现在tg很在乎民意!
看李家的上诉词如何写吧!

顺便科普:梦鸽付给兰和、辨护律师还有专家团的费用,只是一审的!

如果梦鸽二审还要请他们,那律师费要再出一笔!

当然了,梦鸽不差钱!
明月照大江 发表于 2013-9-26 19:20
预测的还比较准。判10年恐怕和认罪态度差有关,泄露被害人隐私、乱造舆论也会给法官们造成心理影响,总之李 ...
梦鸽帮儿子多争取了几年刑期,是亲妈不?!
感觉上完全可以避免的,简直就是SB+SB的2B组合。

只要被公检真正盯上了,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团伙犯罪逃脱可能性基本为零。
被媒体曝光前怎么样另说,一曝光,梦鸽应当速度出来卖萌:
啊?!竟然有这事?然后痛哭流涕的表示是大人们的过度保护害了孩子。
然后把李宝宝描述成很傻很天真很年轻很冲动很二逼的形象。
之后是大把的钞票砸下去串通另外三家未成年人把那个成年的家伙勾勒成主犯。
最后各种悔罪各种赔偿各种立功,少判个几年再弄个三缓,好好运作根本不必坐牢。

梦鸽的2B在于根本认不清形式。而兰和这个彻底没职业道德的家伙看着梦鸽给儿子挖坑不但大声喊好,还帮忙填土……。
感觉上完全可以避免的,简直就是SB+SB的2B组合。

只要被公检真正盯上了,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团伙犯罪逃 ...
假如出現這種情況我覺得是法治的悲哀!
我們中國人應該習慣通過司法解決,這一點上我倒是對李媽的很讚賞。
一审判决是十年,有点出乎预料。

但完全在情理之中!

梦x歇斯底里的发作,谁也没法预料啊。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你说的结果。
假如出現這種情況我覺得是法治的悲哀!
我們中國人應該習慣通過司法解決,這一點上我倒是對李媽的很讚賞 ...
但是梦x自己根本不懂法,更糟糕的是她还听不进专业律师的劝告,一意孤行,最后把负责任的律师赶走了,反请了个无良的讼棍来打官司,到头来无端害了孩子。要是学三个小伙伴的榜样,老老实实的赔钱道歉,一定可以从轻发落,至少不会挨10年重刑。
amazer 发表于 2013-9-27 01:16
假如出現這種情況我覺得是法治的悲哀!
我們中國人應該習慣通過司法解決,這一點上我倒是對李媽的很讚賞 ...
和您的观点有所不同。
我自觉提到的手段中没有任何一种是违法的。
当事人一方采取合法手段获取利益有啥不可以的呢?

梦鸽的2B在于看不清楚和溺爱的妄想,尚且情有可原。
而兰和则无良透顶,他应该能够预见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团伙犯罪之后几乎不可能脱罪。这种情况下,他不是帮助梦鸽采取最合理的手段,而是一味迎合,这已经是把当事人的利益置于其他考虑之后了。这种律师的存在是中国律师界的悲哀。
而兰和在诉讼持续时间里,伙同梦鸽不断透过媒体释放当事人隐私和诋毁言论,这已经不是职业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药家鑫案中的张显,李天一案中的兰和,这样的律师不受制裁则是中国法律的悲哀。
和您的观点有所不同。
我自觉提到的手段中没有任何一种是违法的。
当事人一方采取合法手段获取利益有啥 ...
市场会制裁他的
目前十年不是终审结果,再等等看!
如果她们再得瑟,不排除二审或终审加重处罚的可能!因为现在tg很在乎民意!
上诉不加刑,顶格了。
上诉不加刑,顶格了。
没错,又不是检察院抗诉
shifou 发表于 2013-9-26 22:38
如果她们再得瑟,不排除二审或终审加重处罚的可能!因为现在tg很在乎民意!
应该不会,90年代中国的刑事法律学习西方引入了“上诉不加刑”理念,以保护被告上诉权利。所以,除非二审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否则应该是不会加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