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刑一年酒驾降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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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12/0502/04/80FKF2FV00014AED.html

入刑一年酒驾降4成
2012-05-02 04:00:00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0)
考车新规昨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王鹤)昨日是“醉驾入刑”一周年,据了解,“醉驾入刑”以来,全国酒驾和醉驾的行为下降了4成。在一年内,全国共查处酒驾行为35.4万起,其中醉驾5.4万起。
  此外,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昨日起正式实施。
  驾照考试的项目从昨日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大路考”增加复杂路况考试项目,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路况项目。
  今年10月1日后,场地驾驶还将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项目。小型汽车一律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作者:王鹤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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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刑一年酒驾降4成
2012-05-02 04:00:00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0)
考车新规昨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王鹤)昨日是“醉驾入刑”一周年,据了解,“醉驾入刑”以来,全国酒驾和醉驾的行为下降了4成。在一年内,全国共查处酒驾行为35.4万起,其中醉驾5.4万起。
  此外,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昨日起正式实施。
  驾照考试的项目从昨日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大路考”增加复杂路况考试项目,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路况项目。
  今年10月1日后,场地驾驶还将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项目。小型汽车一律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作者:王鹤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醉驾入刑”,这是近年来人大法工委重大的人权进步法案。这法案救活了很多本来会被醉驾碾死的人,救助了本来会被醉驾碾碎的家庭。立法,就是应该用来保护社会公众的。
  感谢“醉驾入刑”!
人参与)
杭州网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正式实施,至今正好一周年。根据该修正案,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主观是否恶意、情节是否恶劣、后果是否严重,均将按“危险驾驶罪”定罪。一年的时间,杭州交警打造出醉驾刑事案件侦办的“杭州样本”。

  一年查获醉酒驾驶1538人
  2011年5月至今,全市查获醉酒驾驶1538人,均并被刑事立案。杭州交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严厉打击了这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

  公检法联动,共同织就严查严惩“醉驾”法网
  2011年5月“醉驾入刑”实施伊始,杭州公安交管部门在尚无具体操作规范的情况下,主动探索刑事办案新模式:对内拟定执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办案流程与文书模板等操作规范,对外主动联系上级公安机关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经过沟通协调,最终形成了杭州公检法有关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两个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了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裁量标准等相关问题。

  明确统一证据标准
  为统一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经公检法三家讨论确定,凡经现场呼吸酒精含量检验达到醉酒标准(80mg /100ml)的,均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明确刑事强制措施和办案期限
  因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是一种只能判处拘役的刑事案件,为保证及时完成该类案件的诉讼进程,杭州公检法三家联动,突破了原有刑事案件侦办流程,确立了轻刑快审的“3+2+2”模式,即对被查获的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一律先行刑事拘留。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公安交警部门在刑事拘留3日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2日内公诉到法院,法院受案后在最后2日内作出判决。

  明确裁量标准
  为保证全市各基层法院统一把握判决标准,有效打击醉酒驾驶刑事犯罪,在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努力下,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醉酒驾驶的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量刑标准明确了缓刑的限制使用原则,并按酒精含量分别制定了不同幅度的裁量标准,也明确了嫌疑人存在其他违法予以从重量刑的规定。

  配备专门警力对醉驾实行集中办案
  为保障醉驾案件办理的高效运转,杭州交警在前期调研论证与充分实践的基础上,在2011年7月从基层交警大队抽调7名民警,招录17名协警组成专门队伍,集中侦办醉酒驾驶刑事案件。集中办案机制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查处的警力,另一方面可有效统一办案标准和尺度,避免各基层办案单位各自为战、标准不一的弊端,也便于对实施查处醉驾的执勤民警进行集中培训,以实现整体提高。最为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提高办案效率,达到醉驾案件“快审快结”的目的。同时,通过实行查处与侦办相对分离的办案模式,提高了基层交警查处醉酒驾驶案件的积极性,使执勤交警专注于路面查处,办案部门则专心案件审理,使醉驾案件侦办更为专业化、精细化、准确化。

  “醉驾入刑”实例链接
  以为中午喝了酒晚上开车没事,结果把自己撞成肋骨骨折
  醉驾入刑后,杭州交警严厉打击醉驾的整治行动已常态化,然而醉驾案件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杭州交警法制部门负责人认为主要还是醉驾司机心存侥幸,总认为自己酒量不错,自己驾驶技术好,或是酒后已经休息过了,所以只要小心一点,喝点酒再开车没啥大问题,不会被交警查到,殊不知酒驾行为最大的受害者往往就是自己本身。
  如杭州人小Y的醉驾案就是典型的侥幸心理作祟。小Y是一家房产公司工程部的管理人员。2011年9月22日的中午,小Y和同事在潮王路上的一家土菜馆聚餐,席间他一个人就喝了大半斤的土烧白酒。午饭后又一起去一家棋牌室打牌,小Y则借机小憩了一会。随后同事开车搭载小Y回到公司。小Y处理好手头的工作并吃了晚饭,晚餐时小Y没喝酒。晚上9点多,小Y准备回家,想想是中午喝的酒,下午又休息过了,家里离公司也不远,小Y就坐进驾驶座发动了汽车。当他行驶到绍兴路66号附近时,酒精的作用还是让他一头撞上了隔离墩,不仅车子破损严重,小Y自己也是多根肋骨断裂。交警在处理事故中发现小Y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将他送至附近医院由医护人员抽血检验,确认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小Y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半月,并处罚金1000元。
  小Y谈起那天的事故,连呼后怕。他说:“要是那天再撞得厉害些,我可能连命都没有了。想不到中午喝的酒,晚上还有那么高的酒精浓度,真是一点都不能有侥幸思想啊!”

  公司总裁醉驾被拘后深悔,尤嫌惩治不够严厉
  60后的老G是杭州一家公司的总裁,妻子是一名医生,儿子在美国留学,属于典型的“成功人士”。
  2012年1月28日的中午,老G和几个朋友在北山路上的某高档饭店吃饭,席上推杯换盏,他自恃酒量不错,竟一口气喝下了半斤多的二十年陈绍兴黄酒。午餐持续到下午2点多结束后,老G先搭乘朋友的车到庆春路西湖隧道口附近,然后再走到湖畔居取车。其实身为公司总裁的老G配有专职驾驶员,打个电话就能过来开车送他回家。但此时已被酒精冲昏头脑的老G还是自己拧开了汽车发动机的钥匙,从湖畔居开车出来,沿环城西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体育场路。就在他准备一个转弯开进小区门口时,追尾撞上了前面的一辆小车。当时正好有一位执勤交警在旁边处理事故,很快满身酒气的老G被逮了个正着,交警先对他进行了呼吸酒精测试,显示他有酒驾嫌疑,随后再将老G带至医院由医护人员抽取了血液进行检验,确认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0mg/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最终老G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在看守所服役的老G每每想起自己的醉驾行为,总是追悔不已。他说:“其实自己也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但总还有侥幸心理,觉得开这么点路肯定不会出事的,实在是对自己、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啊!我愿意以身说法,用我的教训奉劝大家一定不要酒后驾车!”他还向监管民警表示:“我觉得现在的酒驾惩治力度还不够,应该再严一点、拘役期间还要再长,要让所有的驾驶员都在灵魂深处绷紧"绝对不能酒驾"这根弦!”

  二次酒驾者也不乏其人
  2012年3月26日凌晨将近一点时,朱某某酒后驾驶牌号为浙A833MR的小型汽车行至德胜路德胜巷口,被正在进行酒驾整治的交警当场查获。经查,朱某某曾于2011年5月6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拱墅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这次酒驾被查属于“二进宫”。
  朱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面对法律的严惩,朱某某追悔莫及。

  作者:徐洁 谢晓颖
http://roll.sohu.com/20120429/n342011115.shtml

海口网 [url]http://www.hkwb.net [/url] 时间:2012-04-29 09:47
  海口网4月29日消息(记者 赵莎)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一周年。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截至28日,全省共查处醉酒驾驶216起,其中海口83起,全省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16人,事故指数下降56%。
  数据分析
  酒驾交通事故下降56%
  自去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336起。其中,醉酒驾驶216起,以危险驾驶罪立案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209起,检察院审查起诉93起,法院宣判51起。全省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49起、死亡16人,受伤56人。此外,海口共查处酒后驾驶130起,其中醉驾83起。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4月27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15起、死亡5人、受伤23人,事故指数下降56%。
  顶风作案
  醉驾者以青壮年男性居多
  警方介绍,醉驾司机以青壮年男性居多,而女性醉驾司机海南目前尚未查获过;酒驾事故高发时间是晚上8点至10点及凌晨12点,也就是通常的晚饭和夜宵时间;酒驾高发车辆主要以摩托车及私家小轿车为主。查处的醉驾司机里,公职人员相对较少。
  “抱有侥幸心理是导致醉驾的重要原因。”警方表示,一半以上醉驾者是在亲友聚会后醉驾的,有些亲友明知酒后不能驾车却未加劝阻,甚至存在姑息、帮助的行为。
  观念改变
  朋友聚会不再极力劝酒
  “醉驾入刑”实施近一年,市民的习惯也在悄悄发生变化。“这一年最大的变化就是酒喝得少了。”IT公司销售经理黄俊刚如今再也不敢变着法子灌客户酒了。他说,饮酒前都会把车停在公司或开回家,一年下来,喝酒的次数明显少了。
  “现在‘我开车’成了酒桌上出现频率最高的挡酒词。”市民李政说,“醉驾入刑”实施后,常看到媒体报道一些司机因醉酒驾驶被刑拘,他和身边的朋友聚会时不会再极力劝酒了。“如果侥幸酒后开车,被抓住了是要坐牢的,到时候再连累朋友,心里会很内疚。”李政说。
  带动产业
  个人兼职加入代驾群体
  记者采访得知,“醉驾入刑”实施除加剧酒后代驾服务的升温,一些个人也通过网络、手机等形式发布相关代驾信息。大学毕业不满1年的于宋和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但每月1800块钱的收入不能满足日常生活开销,“醉驾入刑”后,他做起了“私人代驾”的生意,通过网上及手机发布信息的方式招揽生意。出于不信任等因素,这一年来,他的生意不是很好,“反正是份兼职,继续坚持,希望会有所突破。”于宋和说。
  案例回放:
  6两酒放倒 “海南醉驾第一人”
  去年5月4日,羊某林在白沙县境内驾驶农用拖拉机偏左行驶与一辆货车相撞,经对羊某林血样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22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最终白沙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15天,并处罚金2000元。据羊某林交代,事发前他喝了6两酒,本以为没事,谁知却发生了意外,对此他感到后悔不已。羊某林成为“醉驾入刑”实施以来,我省因醉酒驾车被抓第一人。
http://www.hkwb.net/news/content/2012-04/29/content_726205.htm?node=106


“醉驾入刑”一年我省共查获416名“酒司机”
时间: 2012-05-01 08:18:09 来源: 青海新闻网 龙腾飞  发表评论>>
关键词: 酒驾 酒后驾驶 醉驾入刑 查获 我省

  内容摘要: 与往年同期相比,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醉驾行为下降近6成,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醉驾入刑”实施一年来,全省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61起、醉酒驾驶55起。

  青海新闻网讯 5月1日,是“醉驾入刑”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共查获“酒司机”416名。与往年同期相比,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醉驾行为下降近6成,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据了解,自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以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把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常态化检查范畴,采取集中行动、错时检查、定点蹲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除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法和处罚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被处罚的,一律抄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企事业单位人员酒后驾驶被处罚的,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在曝光酒驾危害的同时,倡导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文明交通理念。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醉驾入刑”实施一年来,全省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61起、醉酒驾驶55起。其中55起醉酒驾驶案件中,已审查起诉47起。(作者:龙腾飞)
http://news.china.com.cn/rollnews/2012-05/01/content_13981404.htm
醉驾入刑一周年 江阴法院审结225件醉驾案
2012年04月29日09:02 东方法眼戴琳355人次浏览 评论0条字号:T|T

  核心提示:一年中,江阴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225件,225名被告人因犯危险驾驶罪全部被判处实刑。
  
  4月26日,江苏江阴法院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孙某2011年10月22日晚,醉酒驾驶小轿车,撞上前方等待红灯的另一辆小轿车,致两车损伤。经检测,孙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13mg /ml。孙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这是当天江阴法院宣判的第三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也是自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审结的第225起。
  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满一周年,作为其中最受关注的罪名——危险驾驶罪也经历了一年的司法实践。一年中,江阴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225件,225名被告人因犯危险驾驶罪全部被判处实刑。

  入刑条件:0.8 mg乙醇/ml血液的坎

  4月20日,江阴法院对瞿某危险驾驶案宣判,瞿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法庭上,瞿某后悔不及。2011年12月的一天,瞿某中午和朋友一起吃饭,略喝了点小酒。瞿某酒量不错,自觉喝得很少,吃完饭便开着车上了路,不料没开多久就擦上了一辆三轮车。好在车速不快,两车只是轻微地刮了一下,骑三轮车的陈某没受伤,车子也没多大损伤。陈某当即报了警,瞿某心想没多大事,就耐心地等着警察来处理,警察询问中,也主动交待刚喝了一点酒。本以为马上就能处理完,瞿某没想到,经检测,他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mg/ml,这个数字把他送上了法庭,最终领了刑。
  在江阴法院一年来对危险驾驶案的审理中,像瞿某这样的人不在少数,醉驾后未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便自以为没有问题了。殊不知,血液中酒精含量只要超过0.8mg/ml,无论后果如何,便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量刑因素:机动车的类型、犯罪时间和场所、是否造成后果都是影响量刑的因素

  2011年6月1日晚的一场交警临检中,方某、白某酒驾被当场查获。其时,方某正驾驶着一辆二轮摩托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mg/ml,白某开的是小轿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8mg/ml。后经法院审理,方某、白某均构成危险驾驶罪,方某被判处拘投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而白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白某想不通,自己与方某酒精含量基本没差别,也没出事故,都是被交警抓到的,怎么就要比白某多罚一千元。
  据江阴法院刑事审判庭蔡林庭长介绍,血液酒精浓度达到0.8mg/ml即被认定醉驾,而在对醉驾案件的被告人量刑时,机动车的类型、有没有造成后果及后果的严重程度等都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汽车醉驾的量刑往往重于摩托车醉驾,造成人身损害的,判刑也会相对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重一些。
  2011年8月29日晚,吴某醉酒后驾驶小轿车先后与两辆小型客车相撞,两辆客车都被撞坏,所幸没人受伤。经鉴定,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64mg/ml,后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与他相比,另一被告人罗某尽管是摩托车酒驾,血液中酒精含量也相对较低,量刑却重了许多。2011年6月4日晚,罗某醉酒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与骑电动车的孙某相撞,导致孙某和坐在电动车上的女儿马某摔倒受伤,孙某受重伤。交警检测发现,罗某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3mg/ml。法院审理时,考虑到罗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该案也是醉驾入刑一年来,江阴法院对危险驾驶罪量刑最重的一起。
  据介绍,危险驾驶罪本身起刑点较低,量刑幅度也很小,江阴法院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量刑基本在拘役一个月或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至二千元之间量刑,自首、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也宣告刑也有一定影响,但不明显。

  法条解读:危险驾驶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潜在的,不以产生事实上的危害后果为入罪条件

  2011年8月的一天,毛某在中午的酒席上喝了三两白酒加半瓶啤酒,吃完饭没什么不适,就骑着摩托车回家了,不料半路碰到交警查酒驾,进行呼气测试后,结果为1.33mg/ml血液,后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毛某很郁闷,“我就喝了点酒,又没开汽车,又没撞人,怎么就叫醉驾要坐牢?”
  在毛某脑中,只有开汽车撞了人、发生严重的后果才可能犯罪被判刑,这样的观念根深蒂固。像他这一类的人并不在少数。然则,危险驾驶罪并不以事实上的危害后果为入刑条件。随着汽车拥有量的增多,危险驾驶行为也在增多,其潜在危险和现实危害也就不断扩大。而等到危害结果出现,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并不足以震慑酒后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危险驾驶罪正是对危险驾驶行为本身定罪,从而更好地防范醉酒驾驶等行为的出现。在法院审理中,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及醉驾后的悔罪态度如何等,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影响。
  从江阴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来看,绝大多数被告人对危险驾驶罪还很陌生。这一年来,查处的危险驾驶案件有三成多发生在乡镇地区,80%的被告人为小学、初中文化,70%为摩托车驾驶员,大多数被告人直到被送上法庭才知道醉驾入刑这回事,即使有知道“醉驾入刑”的,也往往以为仅仅指驾驶汽车,与摩托车没有多大关系。
  醉驾入刑即将迎来一周年,“危险驾驶的宣传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乡镇和农村地区,同时要加大警示和普法力度,要让醉驾入刑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减少直至消灭醉驾。”蔡林说。

作者:戴琳责任编辑:李富金


http://www.dffy.com/fazhixinwen/sifa/201204/28489.html
  各位超大网友们,在过去的一年中,您酒驾或者醉驾了吗?
  我的朋友也有酒驾,还有人因为醉驾撞得半死。但是多数人因为醉驾入刑,开车出来不喝酒了。醉驾入刑,比较醉驾拘留,有很大的威慑力。特别是公务员,醉驾入刑以后要双开,大家收敛了。表面上这刑法严厉,其实不醉驾不出事,对大家也是一种温情脉脉的保护。
  委员呼吁对两次酒驾的人应该明确入刑。两次,就说明是屡教不改。这类人对社会对自己都是一个重大的威胁。
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从酒驾开始。不要止于酒驾。
  酒后不开车,就是常识。我有一个朋友,酒后驾车,撞成重伤。后来出了“醉驾拘留”,还没有收敛。等出了“醉驾入刑”,收敛了。真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要不是醉驾入刑,他继续酒后驾车,不知道还要被撞死或者撞死人?
  不知道论坛上的朋友们,你们还有酒后驾车的习惯么?
一如既往地鉴定支持严惩酒驾

也希望其他交通肇事和故意违章照此办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个是必须的
这一条是我国法治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的条例。
必须严格执行此条法律,管管故知死活的醉猫们。
支持严打酒驾  
灰常地拥护!
早点立法,能救多少性命啊。
法制建设任重道远。关键是国家强力机关应该高调、强硬地支持执法。仅仅依靠本地交警来执法,俺要说,在目前的天朝,扯的不是一点点。。。
支持严惩酒驾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5-2 06:42
  “醉驾入刑”,这是近年来人大法工委重大的人权进步法案。这法案救活了很多本来会被醉驾碾死的人,救助 ...
这四成还是后来高院出来叫缓的成绩吧。要是一开始那个力度,效果还要好很多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5-2 07:57
  酒后不开车,就是常识。我有一个朋友,酒后驾车,撞成重伤。后来出了“醉驾拘留”,还没有收敛。等出了 ...
我从来不劝开车的朋友喝酒

但是以前有过朋友好来两口的,而且社会面广,关系多,,不过年前让抓了一次以后老实多了,关系也找了,后来老老实实关了几个月,出来戒烟戒酒。也算是大彻大悟了
这一条法早该立了。
管管故知死活的醉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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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找死可以当看不见,但不要出来害人。
希望以后酒驾撞死人可以判得更重点
才降4成啊,我还以为至少可以减少八九成呢,看来不怕死的还是占多数啊
降了4成说明有效果,只降4成说明还不够狠
酒驾绝对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