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关于刑法的修改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7:10:10
我觉得,犯罪就是犯罪,不以罪犯的年龄、性别、宗教、民族区分。所以应该受到一样的惩罚。
考虑到现实中所谓的未成年弱势群体,我认为应该分几个方面走:
1、将承担犯罪刑事责任改为8岁,将死刑最低年龄改为12岁。
2、取消那个75岁老人死刑不执行的规定。
3、取消死刑缓刑,判死刑就是立即执行死刑,哪有缓期几年再执行的,(更何况到时候再改无期,掩耳盗铃)。罪行严重的就是死刑,较轻的,情有可原直接就无期。
4、制订减刑、假释规定,死刑、无期徒刑不准减刑。
5、有期徒刑减刑额度不超过刑期的三分之一。
6、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规定伤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者,必须从严从重处罚,简单地举例比如:
   成年人伤害小孩,死刑
   成年人伤害成年人,无期
   未成年人伤害成年人,无期
   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死刑
7、关于宠物伤害人类的,宠物主人必须负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所有宠物的伤害,都按照主体是宠物主人论罪。简单地说,你的狗咬伤了人,那你就是故意伤害;你的狗咬死了人,那你就是故意杀人。当然具体中应该区分放狗杀人,和纵狗杀人,前者死刑,后者无期。
8、刑事审判中必须规定民事赔偿事宜,此项规定为强制执行,而且赔偿多少与否与量刑判决无关,伤害了人,就应该收到惩罚,对方收到伤害,就应该收到赔偿,一个是罪,一个是赔,不能以赔代罚。我觉得,犯罪就是犯罪,不以罪犯的年龄、性别、宗教、民族区分。所以应该受到一样的惩罚。
考虑到现实中所谓的未成年弱势群体,我认为应该分几个方面走:
1、将承担犯罪刑事责任改为8岁,将死刑最低年龄改为12岁。
2、取消那个75岁老人死刑不执行的规定。
3、取消死刑缓刑,判死刑就是立即执行死刑,哪有缓期几年再执行的,(更何况到时候再改无期,掩耳盗铃)。罪行严重的就是死刑,较轻的,情有可原直接就无期。
4、制订减刑、假释规定,死刑、无期徒刑不准减刑。
5、有期徒刑减刑额度不超过刑期的三分之一。
6、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规定伤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者,必须从严从重处罚,简单地举例比如:
   成年人伤害小孩,死刑
   成年人伤害成年人,无期
   未成年人伤害成年人,无期
   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死刑
7、关于宠物伤害人类的,宠物主人必须负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所有宠物的伤害,都按照主体是宠物主人论罪。简单地说,你的狗咬伤了人,那你就是故意伤害;你的狗咬死了人,那你就是故意杀人。当然具体中应该区分放狗杀人,和纵狗杀人,前者死刑,后者无期。
8、刑事审判中必须规定民事赔偿事宜,此项规定为强制执行,而且赔偿多少与否与量刑判决无关,伤害了人,就应该收到惩罚,对方收到伤害,就应该收到赔偿,一个是罪,一个是赔,不能以赔代罚。
灰常口怕~~
真要这么改的话估计所有的JY和专家都会将TG骂死的,然后政府就只能顺应“民意”改掉,这样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楼主多学习下法律知识,再了解下法律实务,然后再搞这种坐而论道~~

你现在这状态,连纸上谈兵都算不上~~

“具体中应该区分放狗杀人,和纵狗杀人,前者死刑,后者无期”,真是把我看乐了~~
狗是人的财产,狗没有任何刑事责任能力,作为狗主人的人拥有狗的全部处分权利,同样他就要负担起狗的全部责任的义务。
狗是他养的,他放的,养狗给他带来了欢乐。他就要承担起养狗的责任。你把狗养好,不去伤害人,别人凭什么要你负刑事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我说过这是修改刑法的提议,并不是现行法律,但是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他的精神就应该是让享受权利的人负担起责任。应该按这个意思修改现行法律,然后严格执行,才可以保证人类和动物和平相处。按照真正法制的精神去修改完善法律,严格按照这个执行,有什么难的?

对了忘了还有个,取消短刑期的外国人犯罪一般直接驱逐出境的规定,凡是在中国土地上违反犯罪的,必须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坐完牢然后驱逐出境,永久禁止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