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案后续,理性终于回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26:13
      饱受争议的药家鑫案在结束近两个月后,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以侵犯名誉权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张显告上法庭。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和(微博)担任了药庆卫的代理人,他发出消息:“在经过长时间隐忍后,药庆卫先生正式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及家人的人格尊严。”
    此前,张显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药父身居军械采购要职,有重大隐情,利益纠葛颇多。随后,关于药家鑫家庭“权贵背景”信息在网上流传,而这些说法在事后均被证实为虚假信息。兰和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案件已经告终,张显在语言上依旧有恃无恐,口无遮拦。药庆卫隐忍了很长时间,这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也需要一个爆发。
“规范网络言行,这是本案价值所在”兰和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知名学府,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地方,张显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副教授,而其言行与身份落差太大,我打这场官司秉持原则是问心无愧、荣辱随风。实质上这并非只是针对张显本人的一场诉讼,而是让全社会反思“张显现象”;在打破主流话语垄断的草根自媒体时代,话语权得到无限延展的今天,如何更好地履行公民权利。“规范网络言行,这也是本案的价值所在。”兰和在访谈中直指这次药父告张显侵犯名誉权案件的重点。
“我们不怕犯错误,但一定要有反思精神”
对于张显在网络上说内容都是转帖而非原创的说法,兰和认为,转帖只能说明张教授承认了言辞的不实,不实的言辞。“为何要在粉丝数十万之众的网络空间上大张旗鼓振振有词地宣扬,用意何在?”此非解释,而是狡辩。”兰和反驳张显非原创的说法,“我想告知张先生:我们不怕犯错误,但我们一定要有反思精神。敢于反思,那么我们所犯的错误就成为一笔财富;惮于反思,我们的所犯的错误就成了随时可毁灭性爆炸的地雷。我们国家是有儒家传统的,儒家思想是有强烈的反思精神:‘君子日三省乎己’。只有深刻反思自己,并给人予反思悔过机会,才会拯救别人拯救自己,最终走向文明与健康,而不是在自我欺骗与蒙蔽中一步步滑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的正义论是强盗逻辑”
日前,张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药庆卫的名誉权跟张妙的生命比起来不值得一提。兰和说,“这是强盗逻辑,两者没有关联性。张的说法很不负责任。按照他的逻辑,只要他的目的是正义的,谁在他正义前提下,都可忽略不计。”“不否认,张显是有正义初衷的。”有人提出,张显是在帮助受害者家属,维护正义,兰和对此回应说,在实现正义过程中,他充分发挥了自媒体的技术优势,在伤害基本伦理和勇闯法律禁区的前提下,他的所谓正义得到无限张扬。这种只有实体正义诉求,完全无视程序正义的网络暴民式的“张显现象”,我们需要反思。这个社会需要的是尊重道德与法律的理性正义,而非被暴戾情绪绑架的失控的正义。无论胜败,都会尊重”
在回答案件若是败诉时,兰和说,在药家鑫案件发生至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最信仰法律的是药庆卫,最不信任法律的是张显。所以,药在儿子被判决后,对此没有任何抱怨,而张在此过程中和其后一直是角色错位地扮演法官检察官的角色。所以,只要是法院依法的生效判决,无论胜败,都会尊重。
“收钱是我的权利,不收钱是我的道义”
有人质疑兰和收取药家律师代理费问题及借机出名,兰和说,收钱是我的权利,不收钱是我的道义。对此,我一直不想回答。因为,收了钱,有人就会将我的动机指向贪财,不收钱,动机指向为出名。既然大家对此如此关心,我今天可正面回答,以解很多人的心结:本案本律师分文未取,就连往返机票等所有花销都是自掏腰包。
“这是道伪命题。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许出名,也没有哪个特别条款规定兰某人对于出名这个问题想都不能想。”兰和坦承说,实际上,介入此案只是反对张显引导的网络暴力,并对药庆卫夫妇很同情。以我的能力和资源,出名机会很多。这个案子的禁区和雷区很多,弄不好就得身败名裂。”
“我整个生活和工作体系全被打乱了。”也许是近期网络上针对兰和攻击性言论过多,兰和在回答网友问题时透着些许疲惫,“到目前为止,我推掉了所有的客户,一心扑在这上面。感觉非常累。”

兰和的话很有道理的,可以读一读。完全契合本人一直坚持的“法治精神”,无论药是否被判死,结果都应得到尊重。同时他也对所谓民意作了区分,“在伤害基本伦理和勇闯法律禁区的前提下,他的所谓正义得到无限张扬。这种只有实体正义诉求,完全无视程序正义的网络暴民式的“张显现象”,我们需要反思。这个社会需要的是尊重道德与法律的理性正义,而非被暴戾情绪绑架的失控的正义。”这句话确实值得深思!

链接:http://china.huanqiu.com/roll/2011-08/1929496.html      饱受争议的药家鑫案在结束近两个月后,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以侵犯名誉权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张显告上法庭。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和(微博)担任了药庆卫的代理人,他发出消息:“在经过长时间隐忍后,药庆卫先生正式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及家人的人格尊严。”
    此前,张显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药父身居军械采购要职,有重大隐情,利益纠葛颇多。随后,关于药家鑫家庭“权贵背景”信息在网上流传,而这些说法在事后均被证实为虚假信息。兰和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案件已经告终,张显在语言上依旧有恃无恐,口无遮拦。药庆卫隐忍了很长时间,这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也需要一个爆发。
“规范网络言行,这是本案价值所在”兰和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知名学府,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地方,张显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副教授,而其言行与身份落差太大,我打这场官司秉持原则是问心无愧、荣辱随风。实质上这并非只是针对张显本人的一场诉讼,而是让全社会反思“张显现象”;在打破主流话语垄断的草根自媒体时代,话语权得到无限延展的今天,如何更好地履行公民权利。“规范网络言行,这也是本案的价值所在。”兰和在访谈中直指这次药父告张显侵犯名誉权案件的重点。
“我们不怕犯错误,但一定要有反思精神”
对于张显在网络上说内容都是转帖而非原创的说法,兰和认为,转帖只能说明张教授承认了言辞的不实,不实的言辞。“为何要在粉丝数十万之众的网络空间上大张旗鼓振振有词地宣扬,用意何在?”此非解释,而是狡辩。”兰和反驳张显非原创的说法,“我想告知张先生:我们不怕犯错误,但我们一定要有反思精神。敢于反思,那么我们所犯的错误就成为一笔财富;惮于反思,我们的所犯的错误就成了随时可毁灭性爆炸的地雷。我们国家是有儒家传统的,儒家思想是有强烈的反思精神:‘君子日三省乎己’。只有深刻反思自己,并给人予反思悔过机会,才会拯救别人拯救自己,最终走向文明与健康,而不是在自我欺骗与蒙蔽中一步步滑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的正义论是强盗逻辑”
日前,张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药庆卫的名誉权跟张妙的生命比起来不值得一提。兰和说,“这是强盗逻辑,两者没有关联性。张的说法很不负责任。按照他的逻辑,只要他的目的是正义的,谁在他正义前提下,都可忽略不计。”“不否认,张显是有正义初衷的。”有人提出,张显是在帮助受害者家属,维护正义,兰和对此回应说,在实现正义过程中,他充分发挥了自媒体的技术优势,在伤害基本伦理和勇闯法律禁区的前提下,他的所谓正义得到无限张扬。这种只有实体正义诉求,完全无视程序正义的网络暴民式的“张显现象”,我们需要反思。这个社会需要的是尊重道德与法律的理性正义,而非被暴戾情绪绑架的失控的正义。无论胜败,都会尊重”
在回答案件若是败诉时,兰和说,在药家鑫案件发生至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最信仰法律的是药庆卫,最不信任法律的是张显。所以,药在儿子被判决后,对此没有任何抱怨,而张在此过程中和其后一直是角色错位地扮演法官检察官的角色。所以,只要是法院依法的生效判决,无论胜败,都会尊重。
“收钱是我的权利,不收钱是我的道义”
有人质疑兰和收取药家律师代理费问题及借机出名,兰和说,收钱是我的权利,不收钱是我的道义。对此,我一直不想回答。因为,收了钱,有人就会将我的动机指向贪财,不收钱,动机指向为出名。既然大家对此如此关心,我今天可正面回答,以解很多人的心结:本案本律师分文未取,就连往返机票等所有花销都是自掏腰包。
“这是道伪命题。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许出名,也没有哪个特别条款规定兰某人对于出名这个问题想都不能想。”兰和坦承说,实际上,介入此案只是反对张显引导的网络暴力,并对药庆卫夫妇很同情。以我的能力和资源,出名机会很多。这个案子的禁区和雷区很多,弄不好就得身败名裂。”
“我整个生活和工作体系全被打乱了。”也许是近期网络上针对兰和攻击性言论过多,兰和在回答网友问题时透着些许疲惫,“到目前为止,我推掉了所有的客户,一心扑在这上面。感觉非常累。”

兰和的话很有道理的,可以读一读。完全契合本人一直坚持的“法治精神”,无论药是否被判死,结果都应得到尊重。同时他也对所谓民意作了区分,“在伤害基本伦理和勇闯法律禁区的前提下,他的所谓正义得到无限张扬。这种只有实体正义诉求,完全无视程序正义的网络暴民式的“张显现象”,我们需要反思。这个社会需要的是尊重道德与法律的理性正义,而非被暴戾情绪绑架的失控的正义。”这句话确实值得深思!

链接:http://china.huanqiu.com/roll/2011-08/1929496.html


这种盛宴在各个历史时期,以各种借口不断的发生,人们激动的虚汗淋淋,紧张和兴奋在人头落地的一刹那达到高潮,然后大家在各自温暖的床榻上带着完成了崇高道德使命的满足感和歇斯底里后的虚脱昏昏入睡。然而如果你在人群散去后多留一会儿,会发现那灯光暗下后的空荡清冷、空虚无力和无所适从,这才是我们最真实的写照。

若是给每个人应得的名分,那谁也逃不脱一顿鞭子。

这种盛宴在各个历史时期,以各种借口不断的发生,人们激动的虚汗淋淋,紧张和兴奋在人头落地的一刹那达到高潮,然后大家在各自温暖的床榻上带着完成了崇高道德使命的满足感和歇斯底里后的虚脱昏昏入睡。然而如果你在人群散去后多留一会儿,会发现那灯光暗下后的空荡清冷、空虚无力和无所适从,这才是我们最真实的写照。

若是给每个人应得的名分,那谁也逃不脱一顿鞭子。
杀人就是杀人,诽谤就是诽谤,该毙毙,该赔赔。没什么话好讲
同意楼主观点
而非被暴戾情绪绑架的失控的正义
。。。南方系都不接受这句话
非常支持这个律师。网络上肆无忌惮的谣言是到了必须要刹一刹的时候了。
zetaplus 发表于 2011-8-20 18:08
非常支持这个律师。网络上肆无忌惮的谣言是到了必须要刹一刹的时候了。
可以把每条留言都转交真理部长认真核对后方可发出
大家都走法律途径好了,无非是一场博弈而已。
f22 发表于 2011-8-20 18:21
可以把每条留言都转交真理部长认真核对后方可发出
这很奇怪,我们反对网络谣言,要求对网络上的谣言发起者及转播者予以限制,这跟反言论自由是两码事。在美国,在欧洲,在英国,任何一个人用任何方式转播和鼓动虚假、肯定和煽动暴力,都是违法的。怎么在中国就合法了呢?

想起《南方周末》曾经报道的“厦航事件”,中国人对言论自由的理解有问题!
回南方周末《厦航黑名单案:大家都输了》

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翟田田”因为自己的言论而“应言获罪”了----被控“意图恐怖袭击”。同样,中国福建的某些网友散布谣言被警察控罪“造谣”----却被很多人认为是压制言论自由。类似的例子有美国有人因写信辱骂和威胁美国总统而被抓捕,但如果中国司法机关这么做……大家可以想象下有多少网友,有多少正义之士会跳出来。
  
  在很多正义之士眼里还有一个案子很出名,就是“范后军被厦航列入黑名单”案件。为此,中国著名的鼓吹民粹无视法治秩序的《南方周末》在今年的5月20日写了一篇报道《厦航黑名单案:大家都输了》。具体内容我就不再复述了,大家可以在网络上搜搜这篇报道。我以为这个报道所反映的思维方式可以反映出很多中国问题!
  
  中国社会到今天有很多问题。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很多人对自由对法治的理解有问题。以为自由就是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例如,范后军可以为所欲为的写信:“我将用生命的代价来纠正厦航的错误。”。当然,你可以为所欲为,但前提是“你有权利为所欲为的威胁和恐吓别人,但却没有权利拒绝被恐吓被威胁”。比如,厦航拒绝“范后军”乘坐飞机则是不可以的。
  
  为什么范后军可以威胁和恐吓他人,但他人却不可以免除这样的恐吓和威胁?可能是因为范后军是一个个人,而厦航则是一个公司。谁是弱势群体?这一目了然呀。所以厦航作为强势群体没有权利免除被他人恐吓和威胁。这就是现在很流行的弱势群体理论吧。
  
  美国总统罗斯福写道:每个人有免于恐惧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并不是让你免除恐惧大自然的威力,不是让你免除恐惧社会的秩序和法治。上述恐惧是你必须要直面的。而我们要做的是让一个个普通公民有权利免除“被他人恐吓威胁”!
  
  可惜的是,我们对人权的理解出了偏差。我们很多人理解的人权则是这样的:我们有权利为所欲为,包括恐吓威胁他人,包括造谣诽谤他人。而我们没有权利免除“被恐吓被威胁被造谣被诽谤”,如果你还是一个强势者,那么这个“没有权利免除……”则尤为突出。例如,“厦航拒绝范后军登机”则被南方周末里提到的众多专家认为“这个权利还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拥有”。
  
  不仅仅如此,当你居住的屋子的窗外有盗贼在敲敲打打试图进入,你拨打了电话但却还没有警察赶到。但你没有授权得到可以拒绝盗贼侵入,而你又擅自使用管制武器----屋子里的木棍等等弄伤了处于危险位置的盗贼。于是你被故意伤害罪起诉了……这就是明证呀。你看盗贼何等弱势?没有钱才会去偷窃吧,不是穷人不是弱势群体谁会冒生命威胁去偷盗?他是弱势群体吧?虽然这样的弱势群体么有权利去偷窃你家,但是你作为强势群体没有被授权拥有拒绝被偷窃的权利,所以你怎么能防卫呢?
  
  你还不信?使用管制刀具蓄意谋杀他人应该如何判决?在中国是“治安拘留10天,罚款200元”。为什么?因为中国公民有权利为所欲为,而中国公民没有权利拒绝为所欲为。特别是为所欲为者是弱势群体,而被为所欲为者是强势群体的时候。
  
  以中国某些著名法律人为代表,以民粹报纸《南方周末》为阵地的“绝对无秩序主张者,个人泛滥权利主张者”们的看法是如此的义正言辞:中国人为什么没有权利去威胁恐吓别人,为什么没有权利造谣诽谤他人呢?另外一些人怎么能拒绝自己被恐吓被威胁被造谣被诽谤呢?
杀人偿命,还有什么可说的
儿子都没了,还在乎名誉?
背嵬军 发表于 2011-8-20 21:55
杀人偿命,还有什么可说的
药家鑫该死  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污蔑他爹了  这根本就是两回事
要加薪已经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我对药父维护自己的权利没有意见。
梦想去飞翔 发表于 2011-8-20 21:00
这很奇怪,我们反对网络谣言,要求对网络上的谣言发起者及转播者予以限制,这跟反言论自由是两码事。在美 ...
你,或者别的媒体都可以质疑南周,厦航甚至可以起诉,这就是言论自由
“这个社会需要的是尊重道德与法律的理性正义,而非被暴戾情绪绑架的失控的正义”
在某些人眼里,只要跟他意见相左的,都是网络暴民的暴戾情绪,哪怕他是在拿别人的性命彰显自己的“宽容”
这种人,最龌龊
如果案情是药家鑫是个踩机动三轮的穷小子,在照明不好的道路上逆行把“富二代”张妙撞翻了,因为害怕赔偿而当场用凶器将张妙重伤致死后逃逸。。。
这样不知能得到舆论多少关注,案子会有个什么样的发展
今天新浪也说了这件事,药应受到法律严惩没错,张显更是个垃圾,药只杀了一个人,张做的是割裂整个社会。
转一篇评论,大家看看:无论如何,张显的道歉是必须的!为达目的,不遗余力的编造事实,阻碍药家与受害人亲属的直接会面,甚至躲避出去,当听说张家已接受药家30万元和一部车的和解方案后,张又 不顾一切的跳出来阻碍,哄骗受害者家属社会上有57万捐款等待他拿......这一切的一切反映出张的人品极端卑劣,这也就是西安六位大学教授站出来呼吁和解的关键,因为 他们知道,先期有一个谅解方案,一审法院在审判前也做过调解,并不是药犯了死罪赦免,而是为受害者家属争取最大的赔偿,药同样是死罪难免,但是缓期,药在审判时曾痛心地说 ,如果他能有机会,他愿意给张显的父母养老送终,在获知死刑判决后,药最后托付父亲的事就是希望父亲能代他看看受害者亲属和孩子并给予补偿,甚至做出了捐献遗体的决定,在 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生还的希望情况下,他还是做出了如此表述,可见“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为了遵从儿子的遗愿,药父按儿子遗愿去看望了张家亲属并送上20万元的赔偿,可就 是这笔赔偿居然让张鼓动受害者家属退回,并讥讽为让药家父母买药吃。这个案件的最大遗憾就是张显卑鄙的绑架了受害者家属的意志,利用网络欺瞒事实真相,既没有为受害者家属 争得最大的收益,也剥夺了一个罪犯的忏悔和允诺。其实,当初张家答应赔偿张家一部车就是考虑了张家的日后生计,张夫日后可跑个交通什么的,试想一下,即使张家拿到了所谓社 会上的赞助,这笔钱张家做如何处理?张的父母,张的孩子,张不劳而做的丈夫......谁能保证张的丈夫不娶?今后这个家庭的日子怎么过?谁来为张的父母养老送终?指望那 个一事无成的丈夫,未免天方夜谭了,而这些药家鑫当初对张家的承诺,正是这女婿和张显所不能给予的。药固然该杀,但张显的所作所为更应该遭到舆论的谴责!我坚决支持药父的 正当申诉,他不是替儿子鸣冤,是为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相信随着案件的审理,张显的一些虚假陈述,谣言惑众必将大白于天下,张现在把一切捏造的不实之词全部推向网络,推向 无辜的载体授受者,其口中无凭的谎言不是转载的就是听说的......但里面又有多少臆想、编造???相信作为大学副教授的张应该心知肚明,舆论杀人的能力你比谁都清楚,
不能埋怨不了解此案真情的善良的网民对药家鑫的痛恨,但如果说药家一开始就回避此事确实是张显的一面之词,其真实情况是张当初对受害者家属说,他的家人不能与药家有任何接 触和联系,一切必须通过他,而他一开始就把赔偿金定在了百万以上,少了免谈,所以,私底下药家与张家的接触都被张显阻拦,其道理很简单,张当初承揽此案其目的就是为了高额 的代理费,当药家拿不出时,其阻碍两家直接接触的目的就很明显了。目前由于张显在社会上散布的不实之词把药的父母逼入绝境,药家生活陷入严重困境,很多因果皆因张的恶作剧 导致,在我们相信法律将会给人以真相之时,相信那个给人以讼棍形象的张显必将遭到报应!

moonshadow 发表于 2011-8-21 13:10
转一篇评论,大家看看:无论如何,张显的道歉是必须的!为达目的,不遗余力的编造事实,阻碍药家与受害人亲 ...
讼棍 这个词很是形象  古人确实聪明
moonshadow 发表于 2011-8-21 13:10
转一篇评论,大家看看:无论如何,张显的道歉是必须的!为达目的,不遗余力的编造事实,阻碍药家与受害人亲 ...
“阻碍药家与受害人亲属的直接会面……张又不顾一切的跳出来阻碍,哄骗受害者家属社会上有57万捐款等待他拿……私底下药家与张家的接触都被张显阻拦”
;P这些“控诉”恐怕不是来自张家吧
证据何在,理性又何在??;P
理性回归个毛~

不过是暴民们以前为满足自己的道德优越感对药家鑫喊打喊杀~

而现在又为了满足自己的智力优越感对张显口诛笔伐~

这个游戏很多人乐此不疲~

有几个是真的经过了认真细致的思考希望推动社会和法治进步的?

梦想去飞翔 发表于 2011-8-20 21:00
这很奇怪,我们反对网络谣言,要求对网络上的谣言发起者及转播者予以限制,这跟反言论自由是两码事。在美 ...
关键是谁来定义谣言,怎么定义谣言,到时候“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你说该不该杀?
当然我不是认为谣言就是对的,但是要怎样如何制止谣言,又不至于权力被滥用是很值得探讨的。
貌似和本帖无关……打住……
至于主题
那正如三楼所述:杀人就是杀人,诽谤就是诽谤,该毙毙,该赔赔。没什么话好讲
一句话:杀人尝命.
对,杀害社会良知,利用不明真相群众的更应该“偿命”。
moonshadow 发表于 2011-8-21 13:10
转一篇评论,大家看看:无论如何,张显的道歉是必须的!为达目的,不遗余力的编造事实,阻碍药家与受害人亲 ...
按照你主贴的逻辑,你转谣言也是造谣。那么你转这个包含谣言的帖子是不是也在造谣?
所以我只是转一下,大家看看而已,怎么看,个人有个人的理解。
小时候看过里维斯和阿尔帕西诺演的魔鬼代言人
很不解麦尔斯的选择
后来随着成长
大概有些懂了
谁代表谁不重要
只是我一次次被看上去的愤怒左右
失去了最起码的理智
moonshadow 发表于 2011-8-24 19:59
所以我只是转一下,大家看看而已,怎么看,个人有个人的理解。
嗯,张显也是转一下,大家看看而已,怎么就成被告了,还到你嘴里变成“理性回归”了?
这是不同的两个案子。对诸位来说我们还是看客,不过看客也是要发表自己意见的。以后一个案子,张显属于性质特别恶劣,罪行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巨大的。
赶羚羊 发表于 2011-8-24 19:56
按照你主贴的逻辑,你转谣言也是造谣。那么你转这个包含谣言的帖子是不是也在造谣?
说张显造谣,那是因为有事实作证,你说LZ造谣,你也得把事实摆出来。
张显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药父身居军械采购要职,有重大隐情,利益纠葛颇多。随后,关于药家鑫家庭“权贵背景”信息在网上流传,而这些说法在事后均被证实为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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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父确实没有什么权贵背景。不然这个案件早就被网络屏蔽了,还允许P民大肆言论?
两码事 各说各的
f22 发表于 2011-8-20 05:21
可以把每条留言都转交真理部长认真核对后方可发出
你不是支持大家告么,现在不过是告一个个人,还没拉上南方系,贵宾怎么又反对了?
网络时代

权贵是不值钱的

说喝可乐的就是权贵

村长就是高官
理性的诉讼过程,前途渺茫啊.
赶羚羊 发表于 2011-8-24 21:07
嗯,张显也是转一下,大家看看而已,怎么就成被告了,还到你嘴里变成“理性回归”了?
考,这性质能一样吗,张显转的目的,难道仅仅是“给大家看看”而已。
明镜亦无台 发表于 2011-8-25 10:50
你不是支持大家告么,现在不过是告一个个人,还没拉上南方系,贵宾怎么又反对了?
我支持每一个人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从言论自由到控告谁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