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隔壁抢婚贴,谈谈清朝改土归流的法律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2:53:31
五年级女生放学途中遭男子抢婚 称系民族风俗
http://lt.cjdby.net/thread-1163425-1-1.html

看了上面的贴有感,这个抢婚行为很明显是有抢劫,非法监禁甚至是有强奸行为,这是重罪应该提起公诉但是现在竟然变成调解了??这是怎么搞的,真是把民族风俗放于国家法律之上了吗??

雍正是很有作为的一位皇帝,在清朝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中,苗疆地区反应是非常强烈的,清政府也将中央法律适用于苗疆,中央法律和民族地区的习惯法有了强烈的碰撞引发了很大的风波,最有名的就是苗人的“赔命价”,就是杀人后用牛或财物来赔命而杀人者不受到任何处罚,当中央政府介入之后,要求杀人者偿命但是受害者并不能受到赔偿,而初期很多苗人都很不满这样法律,总是叛乱,后来清政府就制定了苗疆则例,引用唐代化外人原则规定苗人自相犯适用本族法,苗和民人(汉族,土家)相犯适用中央地方法(这就是尊重地方风俗),但清政府强调规定对于严重违反儒家教义的行为一律严惩绝不宽恕,比如抢婚,婚姻有违人伦(同姓相婚,堂姓婚)苗族父母子女相犯等一律用适用儒家化法律,严厉禁止惩罚清政府的目的是逐一教化,最终全部适用中央法律而不再有例外,清雍正后百年苗疆的风俗也因为中央法律的大规模适用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抢婚民女(汉民)这种行为在清朝因为不是苗民间的相互行为而是苗 汉间的涉及法律行为,是儒家法严惩的行为,是重罪会有严厉惩罚,而现在呢?? 清政府在尊重民族风俗的基础上坚持中央法律的核心原则(儒家精神)的平等适用是非常重要的进步,也为改土归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反看看所谓的两少一宽,践踏法律的严肃公平性和统一性,真是倒退N百年!五年级女生放学途中遭男子抢婚 称系民族风俗
http://lt.cjdby.net/thread-1163425-1-1.html

看了上面的贴有感,这个抢婚行为很明显是有抢劫,非法监禁甚至是有强奸行为,这是重罪应该提起公诉但是现在竟然变成调解了??这是怎么搞的,真是把民族风俗放于国家法律之上了吗??

雍正是很有作为的一位皇帝,在清朝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中,苗疆地区反应是非常强烈的,清政府也将中央法律适用于苗疆,中央法律和民族地区的习惯法有了强烈的碰撞引发了很大的风波,最有名的就是苗人的“赔命价”,就是杀人后用牛或财物来赔命而杀人者不受到任何处罚,当中央政府介入之后,要求杀人者偿命但是受害者并不能受到赔偿,而初期很多苗人都很不满这样法律,总是叛乱,后来清政府就制定了苗疆则例,引用唐代化外人原则规定苗人自相犯适用本族法,苗和民人(汉族,土家)相犯适用中央地方法(这就是尊重地方风俗),但清政府强调规定对于严重违反儒家教义的行为一律严惩绝不宽恕,比如抢婚,婚姻有违人伦(同姓相婚,堂姓婚)苗族父母子女相犯等一律用适用儒家化法律,严厉禁止惩罚清政府的目的是逐一教化,最终全部适用中央法律而不再有例外,清雍正后百年苗疆的风俗也因为中央法律的大规模适用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抢婚民女(汉民)这种行为在清朝因为不是苗民间的相互行为而是苗 汉间的涉及法律行为,是儒家法严惩的行为,是重罪会有严厉惩罚,而现在呢?? 清政府在尊重民族风俗的基础上坚持中央法律的核心原则(儒家精神)的平等适用是非常重要的进步,也为改土归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反看看所谓的两少一宽,践踏法律的严肃公平性和统一性,真是倒退N百年!
说得好,TG最大的问题就是知错不思改,总想一代推一代。
没有竞争,外部监督,制约,有什么动力去改。
灭其旧有落后风俗,最终全部汉化才是最好的结果,可惜现在的政策,唉。。。
炎黄子孙都做马列子孙,抢个民女算什么
不对吧,这个是依据每个封疆大吏的做法而不同的哦

比如赵尔丰的做法就和LZ说的有些出入

而西北那里,完全是“民按民俗,回按回俗”,地方官员不做任何强制的哦
楼上说所的是政府在对反叛人大屠杀后的安抚宣传口号,是一定程度妥协的化为人原则,实际上干的是我说的事,有大清律佐证,我有引用的论文就是这个方向。最大的不同就是方向和目的的不同,另外你对那位官员理解偏了,他主要事务在苗疆,就是他促成怀柔实变之的政策的。西北官员法律上不管?那是民俗不管!话说后来不就是回杀汉的甘陕回乱了没,清律回部是现在新疆一带
改土归流也不是一下子完成了  TG虽然有些地方搞得不彻底 但是绝对是步子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