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防身那点破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56:54


谈防身。。。】是alex182师哥前几天写的一篇佳作.其实.早有此意.给大家写一些防身的文章帖子.但本人较懒.好在alex182大哥抛出一块美玉.那我就添点砖块吧.文笔不好.思路不广.万望各位老师.同学.朋友们见谅.
此文感谢幼儿园里欢乐多老师帮忙校对.定稿.在此.表示感谢
前段时间.在超大轻兵警务版块里面.有几位朋友提出一些问题.如--如何防身.使用何种工具.器械.物品.帖子里大家踊跃发言回复.我其实都在认真的看.也回复了一些朋友的提问和咨询.
这二天.整理了部分帖子内容.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普通公民是否可以拥有类似于警棍【甩棍】.辣椒水等物品

答复
公民有维护.保障自身权益.利益.财产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力.但是.这可不意味你们可以拥有一些警用物品和管制器械.在这几年来.无论是派出所.还是分局.我经手过此类事件也很多.
有的是在与他人发生纠纷.使用辣椒水.警棍.甚至于手铐.使对方受伤.类似于此类案件.一般都够行政拘留的等级了【有一起.一棍子将对方眼部致伤.把好好的1.5视力打成0.2.造成人身伤害.被处以一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的后果】
在我的记录本里.我处理过的此类案件中.警棍收过5根.辣椒水3罐.手铐1副【还TMD是老式拷子】.

2.发生纠纷时.我先被对方击打.如何对应
答复

发生纠纷时.第一时间打110报警.说明情况.如果对方先使用暴力.第一要冷静.万不可冲动.
处理过一事.王X.15岁.放学时骑一自行车过马路.和一出租司机为小小碰擦发生矛盾.2人从口角发展到肢体冲突.司机在不理智情况下.给王某一耳光.王某从其身上掏出一瑞士军刀【很小.大概5-6厘米】对出租司机臀部和腿部连刺5刀.悲剧啊.由一个受害者.一个原告一下成为被告.该生成绩良好.在校表现较佳.最后.在学校.同学.社区联名具保的情况下.从轻发落.但是.档案里.记录下一笔不好的记录.


3.在侵财【盗窃.抢劫【夺】】案件发生时.我是被害人.怎么办啊

答复

发生此类案件时.第一时间.赶快报警.【也别慌张.我听过一个110报警电话录音.5分钟没说清什么事.在哪里.】切莫与犯罪份子发生冲突.性命第一.命没了.啥都没啦.想想父母.想想家里娇妻.幼子......警方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说明刚才情况.犯罪份子的衣着.体貌特征.逃跑方向.配合警方笔录.这样.对案件早日破获.赢得时间.减少损失.

4.在受到.不法侵害【犯】的情况下.我有防身工具.我可以自卫吗

答复

ok.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嗯.没记错是20吧】,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
但是.注意但是哦.正当防卫实施有5大前提【帖子最后会全部详细列出

1.侵害现实存在【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侵犯你的权益】
2.侵害正在进行【正在进行时.你说我过了48小时.我在去打对方一顿.这不是有毛病吗】
3.具有防卫意识【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针对侵害人防卫【我哥们被人家打.我不去制止.上去给对方一棍子.一刀】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方停止对你侵害.你还对其毒打】

5.没有防身工具.我用了板砖.笔.钥匙等可以吗

答复

可以啊.但是还是不可过度过量.某男.夜深回家.遇到抢劫.反抗.用地面一块砖对对方猛击数次.照成对方当场死亡.【后查明.该男有吸毒史.骨骼酥化.所以几下就上西天了】.虽然.在查明原委后.作出不予以刑事处罚的决定.但是.前期.也用了近3周去了解情况.
说白了.一个度.过度你倒霉.原告变被告.

6.对方停止侵犯了.我怎么做

答复
1.打110
2.等110
3.110来了.一起回去做笔录.配合调查

说起来好简单.做起来呢
难.
如果对方有同伙咋办
答--
拖起来.打车走.去最近的派出所.不要在现场逗留.
如需等110来处理.切莫站在围观群众中间.
原因.一圈人围住你.【360度】你的目光可视范围只有180度.顾前顾不了后面.后面冲过来一同伙.给你一下【刀】.你就完了.【南京出过此类案件.见义勇为市民一死2重伤】
正确的方法
背后最好是墙.【这样你消除了背后.来自后方的威胁】或者将对方拖到有小区保安.单位门卫的地方.治安报警亭.可以做简单捆绑【如皮带-对方的啊.别用自己的哦.鞋带【主要是手指】皮带加鞋带最好.胶带.这个别看是透明的.多缠几道】或者.用脚踩住对方.将对方手反被过来.或站在对方右侧.将其手掌【指】向下弯曲.命令对方左手举起.你要能看见.踩掉对方鞋子.不要去除.【或者鞋里放小石子几粒.这样即使逃跑.也跑不快】.

7.好.针对女孩子的案件.我在说几点【欢乐多老师要求增加】

1.不走夜路.走夜路找人陪同.哪怕2个女士
2.遇见侵害.大声呼救
3.提高防范意识.包.手机放在前面.
4.莫慌张.看过到了派出所哭3小时的.啥问题都答不出来.耽误破案时机的.妹妹们.你要知道.3小时.南京飞北京都到了.案犯跑出省界了.......



解释
正当防卫
http://baike.baidu.com/view/14670.htm

谈防身。。。】是alex182师哥前几天写的一篇佳作.其实.早有此意.给大家写一些防身的文章帖子.但本人较懒.好在alex182大哥抛出一块美玉.那我就添点砖块吧.文笔不好.思路不广.万望各位老师.同学.朋友们见谅.
此文感谢幼儿园里欢乐多老师帮忙校对.定稿.在此.表示感谢
前段时间.在超大轻兵警务版块里面.有几位朋友提出一些问题.如--如何防身.使用何种工具.器械.物品.帖子里大家踊跃发言回复.我其实都在认真的看.也回复了一些朋友的提问和咨询.
这二天.整理了部分帖子内容.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普通公民是否可以拥有类似于警棍【甩棍】.辣椒水等物品

答复
公民有维护.保障自身权益.利益.财产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力.但是.这可不意味你们可以拥有一些警用物品和管制器械.在这几年来.无论是派出所.还是分局.我经手过此类事件也很多.
有的是在与他人发生纠纷.使用辣椒水.警棍.甚至于手铐.使对方受伤.类似于此类案件.一般都够行政拘留的等级了【有一起.一棍子将对方眼部致伤.把好好的1.5视力打成0.2.造成人身伤害.被处以一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的后果】
在我的记录本里.我处理过的此类案件中.警棍收过5根.辣椒水3罐.手铐1副【还TMD是老式拷子】.

2.发生纠纷时.我先被对方击打.如何对应
答复

发生纠纷时.第一时间打110报警.说明情况.如果对方先使用暴力.第一要冷静.万不可冲动.
处理过一事.王X.15岁.放学时骑一自行车过马路.和一出租司机为小小碰擦发生矛盾.2人从口角发展到肢体冲突.司机在不理智情况下.给王某一耳光.王某从其身上掏出一瑞士军刀【很小.大概5-6厘米】对出租司机臀部和腿部连刺5刀.悲剧啊.由一个受害者.一个原告一下成为被告.该生成绩良好.在校表现较佳.最后.在学校.同学.社区联名具保的情况下.从轻发落.但是.档案里.记录下一笔不好的记录.


3.在侵财【盗窃.抢劫【夺】】案件发生时.我是被害人.怎么办啊

答复

发生此类案件时.第一时间.赶快报警.【也别慌张.我听过一个110报警电话录音.5分钟没说清什么事.在哪里.】切莫与犯罪份子发生冲突.性命第一.命没了.啥都没啦.想想父母.想想家里娇妻.幼子......警方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说明刚才情况.犯罪份子的衣着.体貌特征.逃跑方向.配合警方笔录.这样.对案件早日破获.赢得时间.减少损失.

4.在受到.不法侵害【犯】的情况下.我有防身工具.我可以自卫吗

答复

ok.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嗯.没记错是20吧】,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
但是.注意但是哦.正当防卫实施有5大前提【帖子最后会全部详细列出

1.侵害现实存在【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侵犯你的权益】
2.侵害正在进行【正在进行时.你说我过了48小时.我在去打对方一顿.这不是有毛病吗】
3.具有防卫意识【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针对侵害人防卫【我哥们被人家打.我不去制止.上去给对方一棍子.一刀】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方停止对你侵害.你还对其毒打】

5.没有防身工具.我用了板砖.笔.钥匙等可以吗

答复

可以啊.但是还是不可过度过量.某男.夜深回家.遇到抢劫.反抗.用地面一块砖对对方猛击数次.照成对方当场死亡.【后查明.该男有吸毒史.骨骼酥化.所以几下就上西天了】.虽然.在查明原委后.作出不予以刑事处罚的决定.但是.前期.也用了近3周去了解情况.
说白了.一个度.过度你倒霉.原告变被告.

6.对方停止侵犯了.我怎么做

答复
1.打110
2.等110
3.110来了.一起回去做笔录.配合调查

说起来好简单.做起来呢
难.
如果对方有同伙咋办
答--
拖起来.打车走.去最近的派出所.不要在现场逗留.
如需等110来处理.切莫站在围观群众中间.
原因.一圈人围住你.【360度】你的目光可视范围只有180度.顾前顾不了后面.后面冲过来一同伙.给你一下【刀】.你就完了.【南京出过此类案件.见义勇为市民一死2重伤】
正确的方法
背后最好是墙.【这样你消除了背后.来自后方的威胁】或者将对方拖到有小区保安.单位门卫的地方.治安报警亭.可以做简单捆绑【如皮带-对方的啊.别用自己的哦.鞋带【主要是手指】皮带加鞋带最好.胶带.这个别看是透明的.多缠几道】或者.用脚踩住对方.将对方手反被过来.或站在对方右侧.将其手掌【指】向下弯曲.命令对方左手举起.你要能看见.踩掉对方鞋子.不要去除.【或者鞋里放小石子几粒.这样即使逃跑.也跑不快】.

7.好.针对女孩子的案件.我在说几点【欢乐多老师要求增加】

1.不走夜路.走夜路找人陪同.哪怕2个女士
2.遇见侵害.大声呼救
3.提高防范意识.包.手机放在前面.
4.莫慌张.看过到了派出所哭3小时的.啥问题都答不出来.耽误破案时机的.妹妹们.你要知道.3小时.南京飞北京都到了.案犯跑出省界了.......



解释
正当防卫
http://baike.baidu.com/view/14670.htm
上班族 发表于 2011-4-5 06:12


    俺那大侄女该打屁屁了,就这么“校队”的?。。。
双筒 发表于 2011-4-5 19:17


    哈...抱歉
还是被打死让家人多得点赔偿金实在
小雀儿yy 发表于 2011-4-5 19:28


    笑。。。

基本上本文就是这个意思。。。
咱不扯啥高大全,和谐啥的。。。

单纯的从咱老百姓角度出发。。。

这么说吧。。。

报警叫110,可作为街头发生纠纷的一种威慑手段,但如果在关键时刻实际上这个110基本上不用太指望。。。

在我的印象里,5分钟到达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是一些重大案件中一般会在半个小时或者1个小时内到达。。。这时候黄瓜菜都凉了。。。
至于说警械器具的问题。。。

在我看来,除了不锁定的水果刀几乎任何刀具在警察的眼里都是犯禁的,虽然管理条例里面对长度对几何角度等规定的很详细,但是解释权在警察。。。

适于甩棍这东西,如果是警用制式的肯定犯禁,但其他的杂牌棍子就看各地了,各地区不太一样,而且也看警察心情。。。不过,你要使用甩棍对人造成伤害了,这肯定是凶器了,没跑,而且对你往正当方位上靠也不好解释。。。

至于辣椒水,比甩棍就更差一个层次了。。。但也看警察心情,说没收也没辙。。。这两样东西即使不犯禁也无法带上火车汽车,当然如果没查到的话是另一回事。。。
手铐是肯定不行的,哪怕是玩具铐子。。。
学习了,谢谢。
本人到河南漯河半年,家里被爆窃一次,小姨子被抢劫一次(白天),老婆白天上街被偷六次(未遂),共报警四次,对警察什么的很无语,法律管不了步行街的豆奶小偷,相信我同志们,警察不是靠不住,是真的靠不住!
另外呢,如果是盗窃罪,抢夺罪,你这个我觉得就算了,钱财毕竟是身外之物。。。而且关键是,这两个没有无限防卫权,也就是说,你伤了他,肯定是有责任的。。。而咱们不是武林高手,咋那么好控制尺度,你给他一板砖兴许就脑震荡了。。。所以说,如果是抢了就跑,或者是偷,打个110做个笔录就算了。。。

但我们防卫的对象是主要针对的是,抢劫,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犯罪。。。对于这种犯罪只要没有防卫过度,即使瞬间致死也是没事的,也是正当防卫。。。什么叫没有过度呢,比如说,人家都跑了都倒下了,你还继续击打。。。所以说笔录很重要,有时候你有没有责任,就看你笔录咋说。。。

你做笔录时,千万别装,以为自己咋神勇。。。你在笔录上千万别啥你很愤怒啥的,这很容易给你弄个激愤伤人,过激杀人之类。。。你在笔录上得多我很恐惧,闭着眼睛拿着刀在胸前挥舞之类。。。这个律师就可以很好在法庭上给你做辩护。。。你笔录一完成,这个就不好改了。。。
在躺医院和坐牢之间,我选择坐牢
a100zyf 发表于 2011-4-5 20:41


    支持你。
简单的说就是中国P民 还是等着歹徒大人 干掉你或者强奸你比较好

抱歉我实在不相信 警察了 放心100次打架99次警察不会出现 打完再说

遇到歹徒捅完再说 还指望你几个警察或者中国法律的正义 算了吧
上班族大哥,一直很喜欢你的帖子,这次真的对你很无语了,你不了解坏人,也不了解好人,更不了解这个社会。
谢谢楼主,学习了
a100zyf 发表于 2011-4-5 07:49


    应该说正是因为楼主太了解好人和坏人了,说的在实际环境中,在大陆好人碰见坏人,自卫防身不是一个可行可用的权利,而经常是打不着狐狸弄一身骚的赔本买卖。。。
宁可站着放风,不要横着睡觉
回复 17# 双筒

带家伙,可以吓阻,坏人永远都是有家伙有准备的,被偷被抢损失的不只是财物,还有更多的伤害上班族根本体会不到!
爸爸教导我: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

如果忍一忍就能过去的那就忍吧;如果花点钱能消灾的那就花吧;如果遇到穷凶极恶的,置之死地而后生吧。
他是警察,他必须得依法办事了,所以他在解释从执法者角度怎么看问题的,让好人多长点见识少吃点亏。 因为法律是不承认良心的,好人因为不懂规矩,可能是自己吃亏还让坏人逍遥法外了。。。
cxz847 发表于 2011-4-5 21:09


    放心 一般都是第三种
.照成人身伤害
renfeng 发表于 2011-4-5 20:37


    11楼说的多好啊,各位比较冲动的同学可以多看看,你可以不相信警察但起码要相信法律。不要成为被法律事后慢慢收拾的对象。

    不过,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真的很难讲明白,比如嫌疑犯侵害结束逃跑,要不要追呢,不追就抓不到了,下次还可能受害,追而不击怎么可能追得到,追击造成嫌疑犯伤亡就麻烦大了------
第一,在紧急情况正发生时,警察是根本靠不住的,所以还是选择正当防卫吧,如果你不想忍受欺辱殴打的话,要么不捅,要么一刀捅死或者一板砖砸死,最好不要有第二刀或者第二下,一下就是搞死了也是正当防卫——当然,上面楼的兄弟有说了,笔录口供是很重要的,强调自己的恐惧和害怕是一个技巧,前提是现场没有什么监控视频设备。
第二,俺觉得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规定,太老了,应该修订。你让一个普通人在应激状态下,怎么去掌握那个正当防卫的度?都是屁股指挥脑袋。什么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需要,在突发事件的应激防御状态启动的情形下,能够保持机器人一般的冷静的普通人有几个?还别说那些一哭就哭三个小时,什么都说不清楚的人——(这种人警察不应该继续问话,而是应该请医生打一支小剂量的镇静剂才对)?
第三,不仅警察是你最需要的时候靠不住,政府也是不可相信的,俗话说人自助天亦助,所以在突发事件下,首先应该靠自己,当然一些应付警察和政府的笔录技巧你也要心中有数,笔录时要强调自己的恐惧和害怕。
第四,专业的事最好找专业的人做,所以,出了事情,如果你有条件,请尽量和尽快找一个专业的正牌律师陪同你去做笔录,这才是你该做的事情,不要被警察一咋呼,你就哇里哇拉的做了笔录,你要知道,一字入公门,九牛拔不出,请慎重行事——大陆在保障当事人沉默权方面还是有相当大的缺陷和差距的。
转眼第一页就没了……围观小老师被筒哥抓现行……
对警察,尽管坛子里就有许多是警察职业的,但俺还是要竖起中指,虽然竖起的中指不针对任何具体的个人。
如果有警察朋友觉得被俺冒犯了,俺很抱歉,但是中指还是要竖起的。
任何紧急情况侵害突然发生时,你都不要想着依靠警察,警察总是事后珊珊来迟,收拾局面的。
有事还真别怕事
还是没搞明白这扯王八犊子的条条框框

第一,在紧急情况正发生时,警察是根本靠不住的,所以还是选择正当防卫吧,如果你不想忍受欺辱殴打的话,要 ...
longjf126 发表于 2011-4-5 22:09



    在大陆,嫌疑人没有沉默权,去看看刑事诉讼法;同时刑事诉讼活动初期,律师不可能介入,你西方或者香港影视节目看多了
第一,在紧急情况正发生时,警察是根本靠不住的,所以还是选择正当防卫吧,如果你不想忍受欺辱殴打的话,要 ...
longjf126 发表于 2011-4-5 22:09



    在大陆,嫌疑人没有沉默权,去看看刑事诉讼法;同时刑事诉讼活动初期,律师不可能介入,你西方或者香港影视节目看多了
猎犬老豹 发表于 2011-4-5 22:32


    装疯卖傻会不???

精神受到刺激会不???

胡搅蛮缠会不???

宁可自己这时候多遭点罪,总比以后被扔进去强。。。

在大陆,嫌疑人没有沉默权,去看看刑事诉讼法;同时刑事诉讼活动初期,律师不可能介入,你西方或 ...
猎犬老豹 发表于 2011-4-5 22:32


老兄,看文需仔细。另外,什么时候,受害人变成嫌疑人了?请不要歪楼。如果办案机关同意,律师可以见证人身份(非律师身份)参加调查程序,所以说是“有条件”。
在大陆,嫌疑人没有沉默权,去看看刑事诉讼法;同时刑事诉讼活动初期,律师不可能介入,你西方或 ...
猎犬老豹 发表于 2011-4-5 22:32


老兄,看文需仔细。另外,什么时候,受害人变成嫌疑人了?请不要歪楼。如果办案机关同意,律师可以见证人身份(非律师身份)参加调查程序,所以说是“有条件”。
上班族 发表于 2011-4-5 19:12


    想问一下楼主,以下物品随身携带是否违法:
大号螺丝刀、扳手、尖嘴钳、冰镐、工兵铲、尖头雨伞(非折叠型)、方向盘锁、撬棍、摇把
a100zyf 发表于 2011-4-5 20:49


    你不了解楼主,你不了解法律!
a100zyf 发表于 2011-4-5 21:05


    比你壮,比你重一倍的歹徒,除了枪械,其他都是浮云!

警察也不是各个都是散打冠军。中国缺乏对8类重案的酷刑........归根到底,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流动人口数量较大促使这些问题...........美国某些方面其实也一样?


我来谈谈我的看法吧:
其实真正大家注意的是,盗窃、诈骗、抢夺案中如果需要你正当防卫了,说明这个贼被你发现了,为了逃跑或者得到钱向你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了,这个案件已经是抢劫案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时候只要注意将对方揍成无法抵抗的状态就行了,不要已经明显把人揍得昏过去了,还上去使劲的揍……其实很多防卫过当的案例就是不法侵害已经明显被制止,还上去拼命招呼对方的
大多数人抓到小偷后,都会上去揍两拳,这根本不是正当防卫,而是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貌似当初有的哥因为这事倒霉的,抓到小偷后把小偷打死了。去追小偷,个人感觉更多的是在行使公民有权扭送犯罪嫌疑人至公安机关的权利,行使这个权利,个人觉得应该先衡量下自己的能力,抓到小偷后应该尽快把人交到警察手里,放心牢饭绝对不是好吃的,小偷肯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的
其实大家疑惑的是小偷该不该追,如果小偷或被发现后不跑,反而挥刀子跑向你,那还废话啥,打得过就上,打不过就跑呗,如果小偷逃跑,看上面
PS:治安案件中没有正当方位这个概念,比如邻居吵架,人家一激动甩你一巴掌,你也上去甩人家一巴掌,然后两个人就揪打起来……如果调解未成功,两个人都是要拘留的
匕首、刀啥的大杀器就别随身带了,很多人就是头脑一发热,家伙一掏就刺上去,然后就悲剧了

我来谈谈我的看法吧:
其实真正大家注意的是,盗窃、诈骗、抢夺案中如果需要你正当防卫了,说明这个贼被你发现了,为了逃跑或者得到钱向你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了,这个案件已经是抢劫案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时候只要注意将对方揍成无法抵抗的状态就行了,不要已经明显把人揍得昏过去了,还上去使劲的揍……其实很多防卫过当的案例就是不法侵害已经明显被制止,还上去拼命招呼对方的
大多数人抓到小偷后,都会上去揍两拳,这根本不是正当防卫,而是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貌似当初有的哥因为这事倒霉的,抓到小偷后把小偷打死了。去追小偷,个人感觉更多的是在行使公民有权扭送犯罪嫌疑人至公安机关的权利,行使这个权利,个人觉得应该先衡量下自己的能力,抓到小偷后应该尽快把人交到警察手里,放心牢饭绝对不是好吃的,小偷肯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的
其实大家疑惑的是小偷该不该追,如果小偷或被发现后不跑,反而挥刀子跑向你,那还废话啥,打得过就上,打不过就跑呗,如果小偷逃跑,看上面
PS:治安案件中没有正当方位这个概念,比如邻居吵架,人家一激动甩你一巴掌,你也上去甩人家一巴掌,然后两个人就揪打起来……如果调解未成功,两个人都是要拘留的
匕首、刀啥的大杀器就别随身带了,很多人就是头脑一发热,家伙一掏就刺上去,然后就悲剧了
实际上登山杖这东西挺不错的。。。

弄一根长点的,结实点的,就学点解放军刺枪术。。。

一般劫匪爱用的砍刀啥的,都不好使。。。
一直想弄一根好的来着。。。

就是带着比较麻烦。。。
renfeng 发表于 2011-4-5 22:36

据我经验,这些方法没有能成功的,具体我就不讲了,当年一个海军陆战队侦查部队的退役士兵因为爬楼盗窃被抓,最后还是把自己的事情讲清楚了
longjf126 发表于 2011-4-5 22:46


    老兄,受害人也没有沉默权,如果你沉默,那你还报啥警。在大陆也不要把律师看的太重要,特别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询问受害人没有人会去下绊子,而且一些重点也被单独提问。在一些时间敏感案件中,你等律师到场再询问,你是不是觉得贼跑的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