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防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13:39:53


“各位CDer车里都放啥家伙?”
“各位兄弟平时身上带啥防身?”
“带XXX出门合法不?”
以上这些问题在本版经常出现,想必各位朋友再熟悉不过了,这的确与当今社会治安有关,
但是细心分析,个人感觉更主要的原因主要有三:
1、装备控
对刀枪剑戟等武器有特殊的偏好,看见就走不动道,总想随身拥有,以赖随时把玩。
2、个人英雄主义
天生崇拜英雄,总是幻想自己化身英雄,痛快淋漓地惩奸除恶。
3、防卫强迫症
个人神经敏感,性情急躁,对世界十分缺乏安全感。

作为一个职业警察,下面结合我的工作实际和亲身经历,谈谈我个人对随身那些“工具”的看法。

一、千万不要试图用武力解决矛盾,因为武力只能制造和激化矛盾。
正如前述,很多朋友带一些甩棍、手刺、刀具为的是防身,所谓防身,就是防止自身受到不法侵害,这种想法主观上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在我从警17年的工作经历来看,这种想法过于理想化了。平常接触最多的持械伤人案例,其实就是矛盾、纠纷引起的,而那些用来战斗的“械”绝大多数是理想中用来防身的。而用武器有效防卫不法侵害的案例极少。多说两句朋友们比较关心的日常互殴案件,最常见的就是交通纠纷,双方相互开斗气车,最后双方下车理论,口角上升到相互谩骂,谩骂再上升到相互推搡,一来二去双方开始动开拳脚,在没有裁判的街头格斗场上,身体条件弱又带着“械”人很自然的拿起武器“反击敌人”于是一起典型的纠纷口角引起的互殴案件产生了,因为有人持械,多半会有当事人伤情不很乐观(够轻微伤就可以行政拘留)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当事人因为持有违禁或者管制器具而受到加罚,比如真仿枪、管制刀具,或者警用械具等,这时即便没有伤到人,也很可能受到拘留以上处罚,岂不杯具?有些当事人对处罚还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因为对方先动手打人,自己才还击。但是需要告诉你的是,警察处理此类案件,一般只要之前由纠纷引起、又有口角和推搡行为,就会认定互殴,为什么?因为打架的时候,谁眼里对方都是坏蛋,自己都是好人,是正义的,此时的伤害完全是由气而起,谁先一秒钟动谁一手指头既无法判定,也无价值判定,话赶话手赶手的时候,谁不多句话,不多亿手也打不起来,但是这种时候哪一句也少不了,哪一手也少不了了,因此我常跟这类当事人说愿打服拘,才是爷们。

再说械具惹事,在矛盾双方气急败坏,暴力一触即发沾火就着的情况下,谁先拿出武器,无疑是导致冲突升级的要素,即便当时能起到震慑对方,或者格斗上风的作用,但是后果依然是杯具的,下面说个真实案例:我的一个亲戚,论起来是我的表哥,平时喜欢摆弄仿真狗,还带一支HK P7在车上,一日表哥带母去看病,路上遇到斗气车,表哥车技不服输,双方互相别,对方修养差一点,把他别停,下车理论,对方是三个小伙子,人数上优势,两句话就开打,表哥寡不敌众,吃了亏,情急之下上车拿出狗顶对方的脑袋,对方缩回车上,双方上路继续行驶,不到10分钟,表哥的车被20余辆警车围堵住,数支冲锋枪相向,场面不亚于电影,归了派出所,当晚表哥就被裁了拘留身为表弟的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进大铁闸。。。吃了7天公家饭。因此我不认为武力能解决任何矛盾,更不建议各位非职业选手随身携带自己无法驾驭的家伙,最终酿成无法收拾的后果。

二、武器不是用来战斗的,而是用来防止战斗的
说到这有人问了,那你用不没用过家伙,平时带不带啥工具?想听实话么?我带!一支高档制式甩棍。
嘿,教育我们半天冲动是魔鬼,你老东西也不能免俗啊~~
且慢,刚才偶说过了,劝非职业选手不要携带无法驾驭的工具,首先我是职业警察,我随身携带警察证,因此我如果遇到警察查车,发现车上带有警察标识的警械具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麻烦。其次,我受过相当的训练,也多次实战使用过着家伙,对于其用法、威力了然于胸,什么时间,遇到什么情况,该不该拿,怎么拿,怎么打,打哪,会有什么后果都心理有数。你做得到么?

这个家伙在非工作时间我还真用过,再说个真事。不久前的一天晚上,由于车辆限号,8点后回家,老婆病刚好不想做饭,让偶下班带份吉野家牛肉饭回去,偶去餐厅买饭,车停在几百米外一个隐秘的地方,一个胡同里,买完饭就往车那里走,这时后面有人叫我,是一个老太太带个小闺女,“先生,您等等,问您个事,我们娘俩外地来了,没有钱吃饭。。。”我黑着脸给了2块钱轰他们走,但是她们一直跟着,路越走越黑,我就开始环顾四周,看看是否有可疑,娘儿俩一直跟到我车边,我看清边上没有人,打开车门迅速抖出甩棍大喝一声:滚蛋!同时注意观察四周,娘儿俩逃走,偶看木有危险了才上车开走,不是我多疑,这种声东击西的抢劫案例是有的。当有潜在危险,且又无法及时逃开时,拿出武器大喝一声,是不错的显示武力存在,防止被伤害的办法。此时的武器并非是一个战斗的器具,而是吓阻的工具,但是如果你的脑子不够清楚,警惕性不够强,再强大的武器在危险面前也帮不了你。

话说回头,相对于这种情况,我在马路上遇到纠纷矛盾至少有4次,其中一次被迫动手,但从未动用过车里的家伙,因为我知道那无助于解决我当前的矛盾,这种时候,你的头脑、情绪的控制、嘴皮子比武器药管用得多,这就是度,要想持有、使用武器,先要学会控制,首先就是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你连自己都控制不了,武器只会给你带来你想象不到的麻烦。

“各位CDer车里都放啥家伙?”
“各位兄弟平时身上带啥防身?”
“带XXX出门合法不?”
以上这些问题在本版经常出现,想必各位朋友再熟悉不过了,这的确与当今社会治安有关,
但是细心分析,个人感觉更主要的原因主要有三:
1、装备控
对刀枪剑戟等武器有特殊的偏好,看见就走不动道,总想随身拥有,以赖随时把玩。
2、个人英雄主义
天生崇拜英雄,总是幻想自己化身英雄,痛快淋漓地惩奸除恶。
3、防卫强迫症
个人神经敏感,性情急躁,对世界十分缺乏安全感。

作为一个职业警察,下面结合我的工作实际和亲身经历,谈谈我个人对随身那些“工具”的看法。

一、千万不要试图用武力解决矛盾,因为武力只能制造和激化矛盾。
正如前述,很多朋友带一些甩棍、手刺、刀具为的是防身,所谓防身,就是防止自身受到不法侵害,这种想法主观上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在我从警17年的工作经历来看,这种想法过于理想化了。平常接触最多的持械伤人案例,其实就是矛盾、纠纷引起的,而那些用来战斗的“械”绝大多数是理想中用来防身的。而用武器有效防卫不法侵害的案例极少。多说两句朋友们比较关心的日常互殴案件,最常见的就是交通纠纷,双方相互开斗气车,最后双方下车理论,口角上升到相互谩骂,谩骂再上升到相互推搡,一来二去双方开始动开拳脚,在没有裁判的街头格斗场上,身体条件弱又带着“械”人很自然的拿起武器“反击敌人”于是一起典型的纠纷口角引起的互殴案件产生了,因为有人持械,多半会有当事人伤情不很乐观(够轻微伤就可以行政拘留)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当事人因为持有违禁或者管制器具而受到加罚,比如真仿枪、管制刀具,或者警用械具等,这时即便没有伤到人,也很可能受到拘留以上处罚,岂不杯具?有些当事人对处罚还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因为对方先动手打人,自己才还击。但是需要告诉你的是,警察处理此类案件,一般只要之前由纠纷引起、又有口角和推搡行为,就会认定互殴,为什么?因为打架的时候,谁眼里对方都是坏蛋,自己都是好人,是正义的,此时的伤害完全是由气而起,谁先一秒钟动谁一手指头既无法判定,也无价值判定,话赶话手赶手的时候,谁不多句话,不多亿手也打不起来,但是这种时候哪一句也少不了,哪一手也少不了了,因此我常跟这类当事人说愿打服拘,才是爷们。

再说械具惹事,在矛盾双方气急败坏,暴力一触即发沾火就着的情况下,谁先拿出武器,无疑是导致冲突升级的要素,即便当时能起到震慑对方,或者格斗上风的作用,但是后果依然是杯具的,下面说个真实案例:我的一个亲戚,论起来是我的表哥,平时喜欢摆弄仿真狗,还带一支HK P7在车上,一日表哥带母去看病,路上遇到斗气车,表哥车技不服输,双方互相别,对方修养差一点,把他别停,下车理论,对方是三个小伙子,人数上优势,两句话就开打,表哥寡不敌众,吃了亏,情急之下上车拿出狗顶对方的脑袋,对方缩回车上,双方上路继续行驶,不到10分钟,表哥的车被20余辆警车围堵住,数支冲锋枪相向,场面不亚于电影,归了派出所,当晚表哥就被裁了拘留身为表弟的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进大铁闸。。。吃了7天公家饭。因此我不认为武力能解决任何矛盾,更不建议各位非职业选手随身携带自己无法驾驭的家伙,最终酿成无法收拾的后果。

二、武器不是用来战斗的,而是用来防止战斗的
说到这有人问了,那你用不没用过家伙,平时带不带啥工具?想听实话么?我带!一支高档制式甩棍。
嘿,教育我们半天冲动是魔鬼,你老东西也不能免俗啊~~
且慢,刚才偶说过了,劝非职业选手不要携带无法驾驭的工具,首先我是职业警察,我随身携带警察证,因此我如果遇到警察查车,发现车上带有警察标识的警械具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麻烦。其次,我受过相当的训练,也多次实战使用过着家伙,对于其用法、威力了然于胸,什么时间,遇到什么情况,该不该拿,怎么拿,怎么打,打哪,会有什么后果都心理有数。你做得到么?

这个家伙在非工作时间我还真用过,再说个真事。不久前的一天晚上,由于车辆限号,8点后回家,老婆病刚好不想做饭,让偶下班带份吉野家牛肉饭回去,偶去餐厅买饭,车停在几百米外一个隐秘的地方,一个胡同里,买完饭就往车那里走,这时后面有人叫我,是一个老太太带个小闺女,“先生,您等等,问您个事,我们娘俩外地来了,没有钱吃饭。。。”我黑着脸给了2块钱轰他们走,但是她们一直跟着,路越走越黑,我就开始环顾四周,看看是否有可疑,娘儿俩一直跟到我车边,我看清边上没有人,打开车门迅速抖出甩棍大喝一声:滚蛋!同时注意观察四周,娘儿俩逃走,偶看木有危险了才上车开走,不是我多疑,这种声东击西的抢劫案例是有的。当有潜在危险,且又无法及时逃开时,拿出武器大喝一声,是不错的显示武力存在,防止被伤害的办法。此时的武器并非是一个战斗的器具,而是吓阻的工具,但是如果你的脑子不够清楚,警惕性不够强,再强大的武器在危险面前也帮不了你。

话说回头,相对于这种情况,我在马路上遇到纠纷矛盾至少有4次,其中一次被迫动手,但从未动用过车里的家伙,因为我知道那无助于解决我当前的矛盾,这种时候,你的头脑、情绪的控制、嘴皮子比武器药管用得多,这就是度,要想持有、使用武器,先要学会控制,首先就是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你连自己都控制不了,武器只会给你带来你想象不到的麻烦。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体会,欢迎讨论,不到之处轻拍~:lol
寫得好用心喔...
支持是一定要的@.@
咱承認咱是1+3啦...
不過咱平時才不會隨便拿出來嚇人哩...咱可是好認真的...
誰都靠不住啊...惟有刀是不會背叛我的...
其实如果没有操练过的拿甩棍不如拿落水管效果好,落水管用完了还可以随手一扔,甩棍你不一定舍得,尤其是你拿的是ASP这种高级货
PS,落水管你可以说是路边捡到,要是拿棍子,你要让叔叔们相信你是路边捡到的,嘿嘿,算你狠
hihihihi 发表于 2011-4-1 00:00

他就是警察叔叔啊...{:qiliang:}
看得不仔細啊...
你还真给2块钱啊?
这些讨钱党遇多了,直接就无视
C.O.D 发表于 2011-3-31 23:58

在家玩乖,但是也要注意安全,刀是不会背叛乃,但也不是没伤过乃。:lol
alex182 发表于 2011-4-1 00:27

肉体上的傷害總會有好的一天嘛...:P
C.O.D 发表于 2011-4-1 00:05


    我知道这个怪蜀黍是啥蜀黍
我说的是对没有操练过的普通人,布衣,平民,P民或者叫守法公民来说,拿ASP不如拿自来水管
hihihihi 发表于 2011-4-1 00:37

嗯...那是咱錯了{:lei:}
遇到危险,最好的办法其实不是拿起武器自卫,而是迅速逃离,如果逃得掉,并且情况允许乃逃的话,
这不代表乃可以抛下父母、妻子、朋友、同事独自逃命,如果逃不掉,就是考验你的智慧和勇气的时刻,
因为,通常真正的危险来临时,容不得你准备或者使用准备好的武器,而时间准备充裕的时候,恰恰是发生矛盾纠纷的时候。
楼主写的好,很理性,有理有据。

楼主写这个该不是看我那个手刺帖子有感而发吧?其实也只是想有个心里安慰,真要是追求杀伤力,肯定不会选那个东西,老实说我还觉得那个东西杀伤力太大了,不好把握。

根本措施还是在于自身安全意识,在外知道潜在的危险源头,注意规避,避免矛盾,有矛盾了避免激化矛盾。我个人在外出差的话,酒吧、迪吧、排挡、KTV都不去,就是怕势单力孤不熟悉情况招惹不必要的麻烦或者是被人盯上。在外也是尽量不喝酒,怕误事、生事。这方面是有教训的。
C.O.D 发表于 2011-4-1 00:48


乃知道得有点多了~~
个人认为冷静最重要!
   也说一下自己经历的一些事,我曾经就读的学校当时地处比较偏僻,实习那年要到厅里审片,通常凌晨1、2点钟才能回学校宿舍。一次,回宿舍的路上从后面上来一人和我并排骑车,一只手搭我肩膀上开始说一些下流话,我立马慌了!看到旁边有一对恋人经过开声向他们求救,可那两人跑得更快了,当时好无助啊!那流氓下车拉着我手就往旁边拖,我边挣扎边说“这里人太多了,前面人少”,刚好这时有个人走过看向这边,这流氓向张望的人说我们谈恋爱在闹别扭,看到这样这家伙放手让我骑上车,他压我骑里边他骑外面拦着不让我逃走,手一直放我肩上,当时夏天,还记得那手刺骨冰冷令人恐怖!我知道走几百米就到学校了,一边和他没一搭的说闲话一边让自己冷静,等差不多到学校大门我加速冲向校门边大声喊“救命....”门卫出来我得救了!
呵呵!这类帖子真是非常不错!特别是LZ作为在职警察,提出的忠告非常具有现实使用价值,不过我觉得在对待器械的使用上面还是忽略了积极性的一面,器械的使用价值主要在于吓阻作用即不战而曲人之兵,这个对于防止冲突升级还是有积极性的,lZ自己的列子也是说明这一点。
甚至在某些极端环境下,比如冲突已经发生并朝不可控方向发展时,器械还是有一定得使用价值,比如极端情况下的自卫/见义勇为,比如遭遇小偷持凶器反抗或报复,流氓调戏女友等!尽管这类事情概率很低,但是并不表示一定不会发生。呵呵!个人观点,欢迎LZ指正。
梦姑 发表于 2011-4-1 01:02


    发现稀有女军友一名,速速围观!求交往者从速!
黄金骑士 发表于 2011-4-1 01:13

完全赞同,这个帖子里,我也没有一味劝大家丢弃武器,只是在多数情况下,武器的作用被高估甚至被神化了。
一是不建议矛盾中使用武器,二是面对真正的危险需要用时,请多练习。
回复 17# alex182

呵呵!轻兵器版来得少,看到这个贴才知道版主是一个警察,以前只知道有个“喜欢M1911”的ID是警察。其实一直就想请教警察同志,怎么看待目前的警民关系的,说实话小时候,警察叔叔那就是英雄和正义的化身,但是步入社会慢慢感觉警民关系没以前那么融洽了!感觉社会上对警察的看法变得有些消极,社会上流传了很多关于警察负面的消息(或者是流言),特别是屈服权贵(与此对应的就是欺压百姓了),腐败,办事靠个人关系等。
由于和警察接触过几次(主要是交警)本人对待警察似乎除了因为不了解而产生的神秘感外也没有什么好感了!呵呵!版主什么时候能抽空给大家讲讲警察自己的观点,特别是用警察的视角讲讲如何和警察打交道或者说沟通能够更方便。


最好的办法就是防患于未然,平时注意自我防范,没事少去鱼龙混杂的地方。不过真的遇到情况,不要犹豫,掏出你的刀子,尽可能的攻击歹徒的要害,然后尽快离开现场,只要周围没人认识你,街头流氓斗殴毙命,当地警察才不会专门拨款拨人去追查。

最好的办法就是防患于未然,平时注意自我防范,没事少去鱼龙混杂的地方。不过真的遇到情况,不要犹豫,掏出你的刀子,尽可能的攻击歹徒的要害,然后尽快离开现场,只要周围没人认识你,街头流氓斗殴毙命,当地警察才不会专门拨款拨人去追查。
哇靠...又让182大哥你抢到了首发

我和欢乐多也写了一个关于防身和防止过度使用暴力维护自身安全的文章
过2天发
应该列出可以使用防卫手段的各种情况 以供广大不法分子及P民参考
遇到纠纷,能报警就报警吧,不能报警就先跑
182版带制式警用甩棍防身不是很明智的选择吧。
民警使用警械有严格的规定,也就是说除了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随便使用警械的。
你随身带了制式警用甩棍,也就是说你在使用甩棍时的身份是民警,那么对于两个企图诈骗的母女,你首先不是执行职务,其次在程序上是不能使用警械的,只能用来恐吓一下,如果对方母女猜出你是警察,往地上一躺,说警察打人了,我想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没人证没录像。
所以不如把甩棍换成大号扳手,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制止犯罪也好,以老百姓的身份自我保护也好,都好说。
个人一点建议。
abruzzi 发表于 2011-4-1 10:11


   这个时候的他算是自我保护吧?跟平民无异.只要是用来吓阻没真正出手,应该没什么太大问题.
黄金骑士 发表于 2011-4-1 02:32

呵呵,这个问题比较有意思,现在体制内的主旋律是群众工作,也就是强调基于警民关系的所有服务与管理工作。
不过确如你所说,警民交流沟通上长期以来一直存在障碍,这里可能有双方的原因,但主要是公安方面的问题。
个人理解警民沟通饱含两个层次的沟通,一是民警个人与群众或相对人个体的沟通交流,二是整体公安形象的宣传推广,以及整体接受民意表达。
这两层意思如果不能协调统一会造成问题,也就是通常说的电视、电台里承诺很高、很满,现实中民警做不到位。
再就是一些同志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仍然存在,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体现在沟通上通常让人感觉不会聊天儿,难以接近。

针对上述情况,系统内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公安机关群众工作水平,转变服务形象,提升服务质量。
在这种情况下,不少民警感觉很有压力,与你相似的是:他们觉得跟群众打交道很有难度,却又不得不去打交道。
其实分析一下不难理解,即便从解放后就提群众路线、为人民服务的立业宗旨,
但长期以来在大众心中公安并非以服务形象出现,民警不需要掌握很多服务技巧、沟通策略,
更多的是与执法相对人、违法犯罪人员打交道,要求就是严肃,再严肃,公安整体给百姓传达的信息也是这样一种威严,
突然有一天,上面要求民警要放下架子去跟老百姓唠家常,叔叔大爷大妈大婶的攀亲戚,自然有些不适应。
个人感觉,这才是社会所需要的警察形象,我不认为一个沉不到群众中的警察能很好的开展各种业务工作,
换一个角度看,但凡那些业内成功的典范,系统树立的榜样都是一些群众工作做得好的兄弟,跟群众没有距离感的警察,

综上,警察与群众沟通困难,我认为警察要占主要责任,是近期需要着力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至于如何跟警察说话嘛。。。呵呵,警察也是人,也是百姓,大可不必过度神话或者妖魔化,相互多理解吧。
abruzzi 发表于 2011-4-1 10:11

你说的很有道理,这些问题我不可能不考虑,如果真是在人群聚集、监控设备完善的地方,我都不用露械,
因为我不会担心有潜在的危险,所以连大号扳手都省了,但是现场是漆黑无人的所在,危险肯定存在。
警械具的确有严格的规定,我这么做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擦边球”,若没有身份保护,就是完全非法,所以你的建议更合理。
虽然是警察

但我还是要说 我近几年见得十几次打架斗殴 没有一次有警察出现的

只有谁打输了 谁吃亏
小雀儿yy 发表于 2011-4-1 09:42

这个比较困难,一直以来各路专家都是当做一个课题来研究的,
主要分为两派,一是严格守法派,主张按照刑法的规定来实施防卫即可,
二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以一些小技巧减少威胁,或少受伤害。

为何一个简单的处置问题要当做课题来研究?
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形与现实状况或者当事人的判断是有出入的,法律无法穷尽所有情形,而临危之时,人的判断力又会下降。
就会造成当事之时感觉不动手不足以保命了,事后打官司时才发现其实还有很多方法可以低烈度甚至和平解决。
因此即便法律规定得再详细,如何适用执行还是个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只负责保护你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不保证斗气利益,自己要想好是保障安全重要,还是斗气重要。
如果是前者,积极防卫只是保障安全的手段之一,主动避免矛盾,避开各类危险源才是最有效的手段。
超胆侠 发表于 2011-4-1 10:46

80%的个体间肢体冲突在2分钟内结束(体力所限),除非警察就站在一旁,否则即便出警时间压缩到传说中的5分钟,也是嫌慢的。
过去我所在的派出所每天接110报警40多件,其中各种纠纷、打架每日10来件,基本上也就只有一两件能看到冲突进行时,甚至更低。
嗯。。。 俺不是“装备控”(喜欢枪,但不是要跟枪做爱似的,枪是杀人工具,不是玩具。 杀人工具对坏人有用,对好人也一样),也不是英雄主义。 防卫强迫症嘛,我觉得这不算什么病。 危机意识,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居安思危等等,都是祖先总结出来的为人处世的哲理。 世界上天天都在发生抢劫强奸杀人等暴力事件,我们不能想象到这些事件如果发生在身边,发生在我们头上,我们如何应对(逃跑是一种选择,但很多时候并适合),真发生的时候,我们只能是被最后被抬出去等着火化的尸体。 知道怎么用枪(或其他合法的工具/手段/技能),什么时候用,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到时候在心理极度恐惧惊慌的时候又会是怎样反应等等,再经常演练(就算是逃跑,大腹便便的也跑不动,也得锻炼的),就能尽量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情况。。。

9毫米帕弹名字的来源,说的最好:Si vis pacem, para bellum (If you wish for peace, prepare for war 若要求得和平,必先准备战争)


没有专门训练过的普通人带些刀子甩棍什么的纯粹是心理安慰,在那些既有打架经验又敢下手的小混混、抢劫犯面前,你连把东西拿出来的时间都没有,即便你手里有家伙自卫能力也是渣。
    防范危险最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准备,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才是王道。
    真遇到事情,直接下死手,踢裆插眼这样的动作最适合普通人,关键是心要狠,要比他还狠。要么不反抗,反抗就一定废了对方,否则激怒对方会造成自己更大的伤害。
    不要有顾虑不敢下手,即便坐牢也比命丢了好。
ps:真要带着东西推荐买个RY或者梅西的香水带在身上,到了无人阴暗偏僻的地方就拿在手里,有坏人冲过来隔着2米喷药走人。
关键是要有安全意识!!!
--I'm PSKer

没有专门训练过的普通人带些刀子甩棍什么的纯粹是心理安慰,在那些既有打架经验又敢下手的小混混、抢劫犯面前,你连把东西拿出来的时间都没有,即便你手里有家伙自卫能力也是渣。
    防范危险最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准备,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才是王道。
    真遇到事情,直接下死手,踢裆插眼这样的动作最适合普通人,关键是心要狠,要比他还狠。要么不反抗,反抗就一定废了对方,否则激怒对方会造成自己更大的伤害。
    不要有顾虑不敢下手,即便坐牢也比命丢了好。
ps:真要带着东西推荐买个RY或者梅西的香水带在身上,到了无人阴暗偏僻的地方就拿在手里,有坏人冲过来隔着2米喷药走人。
关键是要有安全意识!!!
--I'm PSKer

寫得好用心喔...
支持是一定要的@.@
咱承認咱是1+3啦...
不過咱平時才不會隨便拿出來嚇人哩...咱可是好認 ...
C.O.D 发表于 2011-3-31 23:58


恩,没错,CODMM正所谓“交个男朋友,不如买把刀”啊..........
刀刀不论是在你开心或难过时,都会忠诚地伴随在你的身边,不离不弃....................
寫得好用心喔...
支持是一定要的@.@
咱承認咱是1+3啦...
不過咱平時才不會隨便拿出來嚇人哩...咱可是好認 ...
C.O.D 发表于 2011-3-31 23:58


恩,没错,CODMM正所谓“交个男朋友,不如买把刀”啊..........
刀刀不论是在你开心或难过时,都会忠诚地伴随在你的身边,不离不弃....................
xqqx926 发表于 2011-4-1 11:18

COD此话可以如此理解,但偶不认为这个话反过来能适用男人。。。。:L


棍子随身带

就图一心理安慰

带了几年

真正打的只有一次,露械一次(没打对方吓跑了)

以前看到豆奶都直接无视(相信挺多人都一样,躲的就躲)

带了后,感觉真的气足了,够胆吆喝

棍子随身带

就图一心理安慰

带了几年

真正打的只有一次,露械一次(没打对方吓跑了)

以前看到豆奶都直接无视(相信挺多人都一样,躲的就躲)

带了后,感觉真的气足了,够胆吆喝
xqqx926 发表于 2011-4-1 11:18

這一點我認同...
面對危險時的那種無力感太恐怖了...
把自已安危全交給別人實在太傻了...
人呢~一定要掌握屬於自己的力量...
C.O.D 发表于 2011-3-31 23:58


    签名大亮,求看乳沟
对付色狼用指甲挠,这是留手指甲滴好处,偶们班有2个男生吃过偶的九阴白骨爪:victory:
军事小菜姑 发表于 2011-4-1 13:37


    能用指甲挠跑的,就不是真的色狼了

能用指甲挠跑的,就不是真的色狼了
snipe 发表于 2011-4-1 13:58


恩,是啊,顶多只能算是懒羊羊啊..........:D
能用指甲挠跑的,就不是真的色狼了
snipe 发表于 2011-4-1 13:58


恩,是啊,顶多只能算是懒羊羊啊..........:D
C.O.D 发表于 2011-4-1 13:26

呵呵,不过MM们还是要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好男人还是有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