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选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8:39:07
看到很多人谈论民主,我也凑个热闹,亮亮自己的观点,为了行文方便,我会用标题对每个段落进行一下概括。

  一、什么是民主?
   民主,顾名思义,就是人民当家做主。那么,人民当家做主是指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么?不是。人民当家做主指的是人民可以自由的参与决策,提出并且决定上至国家大政方针,下至鸡毛蒜皮的大小事务。而选举则不同,被选举人的决策并不代表选民,选票最多只是代表了选民对被选举人的信任和认可。现代国家真正体现民主的制度也许就是公投了,对某些关系全体人民利益并且是非相对简单的事务(例如关于某地区是否独立的公投)由全民投票决定。但这种事务实在是太少了,因为政治生活是非常复杂的,只有简单是非选择的事务非常少。也许有人说,某些国家的一些法案也是由人民表决的,这其实并不是一回事,因为对于法案而言,普通人只有建议权和选择权,但没有决策权。换言之,普通人其实并不能决定法案的内容,真正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法案的起草和初稿讨论以及决定最终颁布的那些人手里。所有的现代国家的决策权都掌握在立法、司法以及行政机关手中。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要想实现真正的民主,代价或者说成本过于巨大,至少在现有条件下,让全民进行决策会导致没有决策(如果有人见识过小区的业主决策,就会深有同感)。所以真正的民主,只存在于小群体中,远的如部落联盟,近的如各国议会。只有当人群数量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才能真正实现民主。
    所以说,一个理想的民主社会,必然是由一个个小的群落构成的,也许将来会出现雅典城邦一样的小国家,但现在不可能,由于民主决策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成问题,所以并不适合面对诸如灾害、战争等大事的决策,这也是为什么公权力会在上述时期膨胀的原因(比如二战时的美国、苏联和中国)。
    说了那么多,其实就一个意思,那就是,真正的民主,也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在现阶段、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能的。那么,现代国家大部分所谓的民主,其实就是差额候选人、大部分人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举制度而已。

二、民主选举有什么用?
    民主选举制度诞生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了。自其诞生开始,就一直纠结着两个问题,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的历史是被论述最多的,即使是作为民选典范的美国,真正实现大部分人都有平等的选举权也是上个世纪中晚期的事情了,这是因为精英们(字面意义上的,非贬义)一直担心那些穷苦的、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泥腿子们会滥用选举权或者不知道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因此选举权一直或多或少的受到限制,包括是否有财产、人种、肤色、乃至选票的填写方法等等。而且因为这个原因,民主这个字眼一开始是被精英们深恶痛绝的,精英们非常担心,占社会绝大多数的穷人会选举一个缺乏教养,低学历的莽汉来掌握这个国家。直到精英们最后悟出一个道理,即选举权纯属扯淡,真正重要的是被选举权。
    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对选举权不做任何限制,是否可以马上实现人人参与投票呢?基本上是可能的。人们是否投票只跟主观意志有关而不会受到或者说很少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但如果对被选举权也不做任何限制,是否可以马上实现人人都能当候选人并且顺利当选呢?不可能。因为候选的位置是有限的。那什么样的人可以当选呢?或者说,要当选靠的最基本的是什么?学识?智商?人品?财产?都不是。靠的是掌握社会资源的多少。
    有人会说,比尔盖兹身家数百亿,为什么不能当美国总统呢?抛开其个人意志不谈,基本原因是因为他掌握的社会资源还不够多。难道比尔盖兹比奥巴马穷么?不是,但是比尔盖茨比奥巴马身后的美国民主党掌握的资源要少的多。现代国家政治中,有个无所不在的东西,就是党派。而党派,代表的就是一个社会阶层的利益,与一个阶层相比,个人再有钱,也远远不及。所以现代选举制度中,想要凭一己之力掌握国家政权,是几乎不可能的,区域越大,可能性越小。这就涉及另外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选你。
    我为什么要选你呢?一般应该基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我喜欢你,或者说我信任你。另外一个原因是,你的主张和我的主张相近(而不是我的主张和你的主张相近,这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从常识来说,信任基于了解,而所谓主张相近也是因为了解。那么选民们怎么来了解被选举人呢?你对一个离你上千公里,从没见过面,也从没说过话,甚至在几年前你还不知道他叫什么的人,其了解程度能比的上你的同事、家人或者朋友么?那你为什么不选你我的同事或者朋友后者家人呢?因为他们不是候选人,而且你知道,选他们没用,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资源让别人了解他们。所以说,其实选民们选举的是一个陌生人,一个通过媒体才能了解的陌生人,或者说,是一个“政治演员”。
    有人又会说了,陌生人又如何,只要丫不好好干,我下次就不选他了。是的,你是可以不用选他,那你打算选谁呢?另一个陌生人?况且,下次至少也是四年之后了(为了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现代国家都会对保障一定时间的任期)。而且还有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那就是,真正掌握这个国家的人,你是不能选的。
    我说的可不是什么骷髅会之类的神秘组织或者什么幕后黑手。我说的,是公务员。与很多人的理解不同,公务员指的是政府雇员,是政府任命的职业官吏(有官也有吏)。他们并不参与政治选举,大部分人都会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几十年直至退休(而且除非有严重错误,政府不能随便辞退他们,这一点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都差不多)。甚至有人说,现代国家,其实就是掌握在公务员手里的。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公务员是营盘,而政客们是兵,不管总统是布什还是奥巴马,参众两院是共和党多还是民主党多,他们都是不变的。他们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并帮助政客们制定国家政策。
        所以,其实民主选举对于普通人而言就是一个撞大运的活动,你并不“真正”知道选上的人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能力,也不知道他会带给你什么。就算他干的不好,你其实也无能为力,因为你不知道谁干的好,而且就算你知道,你也不知道这个干的好的人能不能对抗整个公务员体系。
        以上,基本可以解释为什么有的民主选举国家搞的好,有的搞的惨不忍睹甚至还不如那些没有民主选举的国家了。因为民主选举制度并不决定这个国家的政府效率、管理水平等诸多和国家政治能力息息相关的东西。
     回到本节标题,这么说来,民主选举有什么用呢?对于精英而言,有三个作用,一是不会影响精英对国家政权的控制,二是可以得到比较明确的政策反馈(尽管选民无法决定选谁,但可以决定不选谁,以反映对于国家政策的态度),方便调整政策。三,也是最重要的,是获得了政权合法性。
     政权合法性可以说是政府权力的命根子,他决定了所有人对政府的态度以及政治权力的稳定性。在现代社会以前,国王、皇帝们是通过权力天(神)授来解决这个问题的,但由于神(天)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屁民们一旦日子过不下去了,是不会在乎那么多的,况且神(天)的意志谁也说不清,也就可以伪(?)造,为啥中国古代天文学被皇家垄断,就是为了保证对天的意志有统一的垄断学说,避免屁民胡说八道触及统治基础。除了个别缺心眼(或者说死心眼)比较多的民族(比如大和天皇的万世一系),科学昌明后,这个基础很快就没有了。现代国家搞的选举制,从形式上说,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政府,能够给予政权当然的合法性,任何人在想要推翻这个政权的时候都要掂量一下自己的合法性问题。所以除了军队政变,推翻民选政府的事情少之又少,而军政府也会始终顶着个非法的帽子直到倒台。看到很多人谈论民主,我也凑个热闹,亮亮自己的观点,为了行文方便,我会用标题对每个段落进行一下概括。

  一、什么是民主?
   民主,顾名思义,就是人民当家做主。那么,人民当家做主是指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么?不是。人民当家做主指的是人民可以自由的参与决策,提出并且决定上至国家大政方针,下至鸡毛蒜皮的大小事务。而选举则不同,被选举人的决策并不代表选民,选票最多只是代表了选民对被选举人的信任和认可。现代国家真正体现民主的制度也许就是公投了,对某些关系全体人民利益并且是非相对简单的事务(例如关于某地区是否独立的公投)由全民投票决定。但这种事务实在是太少了,因为政治生活是非常复杂的,只有简单是非选择的事务非常少。也许有人说,某些国家的一些法案也是由人民表决的,这其实并不是一回事,因为对于法案而言,普通人只有建议权和选择权,但没有决策权。换言之,普通人其实并不能决定法案的内容,真正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法案的起草和初稿讨论以及决定最终颁布的那些人手里。所有的现代国家的决策权都掌握在立法、司法以及行政机关手中。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要想实现真正的民主,代价或者说成本过于巨大,至少在现有条件下,让全民进行决策会导致没有决策(如果有人见识过小区的业主决策,就会深有同感)。所以真正的民主,只存在于小群体中,远的如部落联盟,近的如各国议会。只有当人群数量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才能真正实现民主。
    所以说,一个理想的民主社会,必然是由一个个小的群落构成的,也许将来会出现雅典城邦一样的小国家,但现在不可能,由于民主决策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成问题,所以并不适合面对诸如灾害、战争等大事的决策,这也是为什么公权力会在上述时期膨胀的原因(比如二战时的美国、苏联和中国)。
    说了那么多,其实就一个意思,那就是,真正的民主,也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在现阶段、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能的。那么,现代国家大部分所谓的民主,其实就是差额候选人、大部分人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举制度而已。

二、民主选举有什么用?
    民主选举制度诞生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了。自其诞生开始,就一直纠结着两个问题,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的历史是被论述最多的,即使是作为民选典范的美国,真正实现大部分人都有平等的选举权也是上个世纪中晚期的事情了,这是因为精英们(字面意义上的,非贬义)一直担心那些穷苦的、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泥腿子们会滥用选举权或者不知道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因此选举权一直或多或少的受到限制,包括是否有财产、人种、肤色、乃至选票的填写方法等等。而且因为这个原因,民主这个字眼一开始是被精英们深恶痛绝的,精英们非常担心,占社会绝大多数的穷人会选举一个缺乏教养,低学历的莽汉来掌握这个国家。直到精英们最后悟出一个道理,即选举权纯属扯淡,真正重要的是被选举权。
    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对选举权不做任何限制,是否可以马上实现人人参与投票呢?基本上是可能的。人们是否投票只跟主观意志有关而不会受到或者说很少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但如果对被选举权也不做任何限制,是否可以马上实现人人都能当候选人并且顺利当选呢?不可能。因为候选的位置是有限的。那什么样的人可以当选呢?或者说,要当选靠的最基本的是什么?学识?智商?人品?财产?都不是。靠的是掌握社会资源的多少。
    有人会说,比尔盖兹身家数百亿,为什么不能当美国总统呢?抛开其个人意志不谈,基本原因是因为他掌握的社会资源还不够多。难道比尔盖兹比奥巴马穷么?不是,但是比尔盖茨比奥巴马身后的美国民主党掌握的资源要少的多。现代国家政治中,有个无所不在的东西,就是党派。而党派,代表的就是一个社会阶层的利益,与一个阶层相比,个人再有钱,也远远不及。所以现代选举制度中,想要凭一己之力掌握国家政权,是几乎不可能的,区域越大,可能性越小。这就涉及另外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选你。
    我为什么要选你呢?一般应该基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我喜欢你,或者说我信任你。另外一个原因是,你的主张和我的主张相近(而不是我的主张和你的主张相近,这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从常识来说,信任基于了解,而所谓主张相近也是因为了解。那么选民们怎么来了解被选举人呢?你对一个离你上千公里,从没见过面,也从没说过话,甚至在几年前你还不知道他叫什么的人,其了解程度能比的上你的同事、家人或者朋友么?那你为什么不选你我的同事或者朋友后者家人呢?因为他们不是候选人,而且你知道,选他们没用,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资源让别人了解他们。所以说,其实选民们选举的是一个陌生人,一个通过媒体才能了解的陌生人,或者说,是一个“政治演员”。
    有人又会说了,陌生人又如何,只要丫不好好干,我下次就不选他了。是的,你是可以不用选他,那你打算选谁呢?另一个陌生人?况且,下次至少也是四年之后了(为了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现代国家都会对保障一定时间的任期)。而且还有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那就是,真正掌握这个国家的人,你是不能选的。
    我说的可不是什么骷髅会之类的神秘组织或者什么幕后黑手。我说的,是公务员。与很多人的理解不同,公务员指的是政府雇员,是政府任命的职业官吏(有官也有吏)。他们并不参与政治选举,大部分人都会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几十年直至退休(而且除非有严重错误,政府不能随便辞退他们,这一点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都差不多)。甚至有人说,现代国家,其实就是掌握在公务员手里的。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公务员是营盘,而政客们是兵,不管总统是布什还是奥巴马,参众两院是共和党多还是民主党多,他们都是不变的。他们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并帮助政客们制定国家政策。
        所以,其实民主选举对于普通人而言就是一个撞大运的活动,你并不“真正”知道选上的人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能力,也不知道他会带给你什么。就算他干的不好,你其实也无能为力,因为你不知道谁干的好,而且就算你知道,你也不知道这个干的好的人能不能对抗整个公务员体系。
        以上,基本可以解释为什么有的民主选举国家搞的好,有的搞的惨不忍睹甚至还不如那些没有民主选举的国家了。因为民主选举制度并不决定这个国家的政府效率、管理水平等诸多和国家政治能力息息相关的东西。
     回到本节标题,这么说来,民主选举有什么用呢?对于精英而言,有三个作用,一是不会影响精英对国家政权的控制,二是可以得到比较明确的政策反馈(尽管选民无法决定选谁,但可以决定不选谁,以反映对于国家政策的态度),方便调整政策。三,也是最重要的,是获得了政权合法性。
     政权合法性可以说是政府权力的命根子,他决定了所有人对政府的态度以及政治权力的稳定性。在现代社会以前,国王、皇帝们是通过权力天(神)授来解决这个问题的,但由于神(天)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屁民们一旦日子过不下去了,是不会在乎那么多的,况且神(天)的意志谁也说不清,也就可以伪(?)造,为啥中国古代天文学被皇家垄断,就是为了保证对天的意志有统一的垄断学说,避免屁民胡说八道触及统治基础。除了个别缺心眼(或者说死心眼)比较多的民族(比如大和天皇的万世一系),科学昌明后,这个基础很快就没有了。现代国家搞的选举制,从形式上说,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政府,能够给予政权当然的合法性,任何人在想要推翻这个政权的时候都要掂量一下自己的合法性问题。所以除了军队政变,推翻民选政府的事情少之又少,而军政府也会始终顶着个非法的帽子直到倒台。
讼辊,人民凭什么平等参与国家决策?扣除国家人民等概念,抽象出来就是组织成员平等参与组织决策的根本基础是什么,凭依是什么?
依据就是自然法中的所谓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人人都有权利追求幸福,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天赋的。
尽管我很不齿这种说法,但实际是,无数的先贤大哲们都是拿这个忽悠屁民的,而屁民也都相信了这一套。
看看网上现实中多少人激愤的认为自己天赋的权利被剥夺了就很清楚
反正我是不明白这个“天”在哪里,丫赋了权以后怎么啥都不管了。
oo7yjg 发表于 2010-11-23 08:23
美国佬说,人人因被造而平等,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翻译成生而平等。俺等国际右泪目啊
所以西方民主政治的理念核心是基督教伦理。
卢梭提出“天赋人权,人人平等",可是他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万恶之源,私有财产权造成了人的不平等,显然他认为的天赋的人权不包括财产权
可是现在的民主制度国家,一方面沿用天赋人权的概念,一方面又在法律中保护私有财产权,认为财产权为人权的一部分
民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最站不住脚的,也难怪民主派只能喊口号了
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声称“生命、自由、财产”是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
那个主编了河伤的康康说,只有普及基督教,土鳖的民主政治才有希望。
那个得了xx奖的波波说,只有当三百年殖民地,土鳖的民主政治才有可能。

其实他们都说对了,也正因为他们是对的,所以他们的理想没有可能。
dhfaaa 发表于 2010-11-23 09:24
殖民的地方多了去了。。。普及基督教的地方也多了去。。。为啥世界上的富国那是那几个。。。
可见所谓民主制度是很低级和劣等的制度
回复 9# sosic


    他们论证的也只是有希望、有可能而已。。。。。。
选举的作用不是选上去,而是选下来。而且选举是和议会挂钩的,后者才是核心。
套用红色劲旅的说法,今天西方的民主选举是相当于乘客选举飞行员,病人选举医生。如果没有有效的飞行培训体系、医疗培训体系,仅仅依靠选举就能选出合格的专业人才是不可能的。

所以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教育。

TG的组织人事机制、干部培训机制、思想政治工作还有很多问题,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这套体系是非常宝贵的。
TG关键在监督。
西方的民主政治理论的一个重点缺陷是忽视了国家社会管理的专业性和集体性。

其实民主选举倒不是没有用,它的作用恰恰就是TG和政治理论的要点,互动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政治家们用文字、演讲对公民做思想政治工作。选民用选票表达他们听懂了没有。

可笑的是,x宣部只管宣传,却不管老百姓听懂了没有。


自然法哲学的那些说法是有严重漏洞的,差不多都可以用逻辑反证回去。

人人生而平等--------
人就分男女、就有高矮胖瘦,所以人生来就是有差异的。

人人生而自由---------
人生来就要受物理制约,比如重力;就要受社会文化制约,比如法律道德;所以人人生而不自由。

人人都有权利追求幸福-------
问题是,你要要有追求幸福的能力

自然法哲学的那些说法是有严重漏洞的,差不多都可以用逻辑反证回去。

人人生而平等--------
人就分男女、就有高矮胖瘦,所以人生来就是有差异的。

人人生而自由---------
人生来就要受物理制约,比如重力;就要受社会文化制约,比如法律道德;所以人人生而不自由。

人人都有权利追求幸福-------
问题是,你要要有追求幸福的能力
民主,顾名思义,就是人民当家做主。
————————————————————————
第一句话就错……此翻译实为误导啊
几把叉子 发表于 2010-11-23 12:12


    何解?
莫谈国事
红袖添香夜读书 发表于 2010-11-23 09:40

正如我在文中所说,无论是选上去还是选下来,其实选民都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你其实并不能真正做出选择
议会是什么?议会其实是和民主(我说的是人民决策)背道而驰的制度,也就是所谓的代议制。这个东西是共和制度的核心,而最初共和制和民主制是一个几乎对立的概念。议会不过是精英们假借人民的名义而掌握政治权力的工具而已。
在民主选举制度下,能够当选的,一定是掌握了大量社会资源的组织,所以梦想代表普通人利益的人能够当选无疑是痴人说梦,当你掌握了资本的时候,你也就成为了资本的奴隶,目前在网上为民选摇旗呐喊的人,绝大多数都是缺心眼,就算搞民选了,对这些人而言并无任何改变,他们既不可能有更多的权利也不可能有更多的自由。
而对于一小部分“别有用心”自诩灯塔的人(比如运运们)而言,那就有意义了,因为在现行体制下,这些人是绝无可能掌握政治权力的,但如果换一套规则,这种可能性就大多了。而真正获益的是谁呢?是未来的垄断资本家和大资本家们
oo7yjg 发表于 2010-11-23 13:31


    你别忘了议员也是民选的,你以为议员是天生当上的?就像世袭?议员如果不得人心,那来年就当不成,是这个道理吗?就像物业管理你让他每时每刻全部想着业主,可能吗?但是你可以监督他的运行,觉得不好来年就换人家不要他,这个做得到吗?完全可以.

自然法哲学的那些说法是有严重漏洞的,差不多都可以用逻辑反证回去。

人人生而平等--------
人就分男女 ...
dhfaaa 发表于 2010-11-23 12:09


自然法哲学思潮是个复杂的理论,哪里是你说的那几个口号。霍布斯、孟德斯鸠、卢梭、洛克这些启蒙思想家彼此的哲学基本理念以及主要理论彼此之间都是有差异的。说这几个说不清出处的口号有问题就轮着自然法思想有问题显然是对社会科学的误解。
自然法思想主要有三个假设,社会契约、初民社会、自然理性。要知道自然法思想是在十七世纪的时候出现的,那个年代还没有辩证唯物主义。这三个假设从现代社会科学以及考古学的角度看都是问题很大的,有的其中关于初民社会的假设基本上是谬误。
自然法思想的积极作用是解释国家权力来源的正当性,按照自然法思想改造国家比如英国可以有效解释政权的合法性。这样能够维护国家稳定的根本。
再说平等、自由,平等的含义是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是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而不是同时到达目标。自由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在那个年代主要谈的是消极自由,所谓消极自由是个人正当行为不受法律干涉,政府不得干涉个人。除非个人自由侵犯到他人自由也就是所谓的“密尔原则”。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美国,所选举的也只是议员而不是政府官员。即使是总统也不是直选的。官员也是由总统任命的。
自然法哲学的那些说法是有严重漏洞的,差不多都可以用逻辑反证回去。

人人生而平等--------
人就分男女 ...
dhfaaa 发表于 2010-11-23 12:09


自然法哲学思潮是个复杂的理论,哪里是你说的那几个口号。霍布斯、孟德斯鸠、卢梭、洛克这些启蒙思想家彼此的哲学基本理念以及主要理论彼此之间都是有差异的。说这几个说不清出处的口号有问题就轮着自然法思想有问题显然是对社会科学的误解。
自然法思想主要有三个假设,社会契约、初民社会、自然理性。要知道自然法思想是在十七世纪的时候出现的,那个年代还没有辩证唯物主义。这三个假设从现代社会科学以及考古学的角度看都是问题很大的,有的其中关于初民社会的假设基本上是谬误。
自然法思想的积极作用是解释国家权力来源的正当性,按照自然法思想改造国家比如英国可以有效解释政权的合法性。这样能够维护国家稳定的根本。
再说平等、自由,平等的含义是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是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而不是同时到达目标。自由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在那个年代主要谈的是消极自由,所谓消极自由是个人正当行为不受法律干涉,政府不得干涉个人。除非个人自由侵犯到他人自由也就是所谓的“密尔原则”。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美国,所选举的也只是议员而不是政府官员。即使是总统也不是直选的。官员也是由总统任命的。
oo7yjg 发表于 2010-11-23 13:31


    楼主说的“人民当家做主”说的是民粹而不是民主。
社会科学,尤其是宪政理论本身也是科学。我画个飞机不一定能飞起来,同理,对于社会科学单纯的通过文艺解释也不是科学的解释方式。
民主制度不是一人一票的选举,司法独立、言论自由的本质就是把社会各个利益的冲突用一种理性平和的方式进行沟通而不是内战。民主讨论的决策是确定利益取向,如何将利益目标进行实行而不是简单一人一票。
职业官僚并不是谁都能做,没有那个国家所有的官员都是选举来的。也没有那种理论这么论述。在民主整治下对于职业官僚并不是觉得他们是怎么上来的,主要关注的是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如何有效的监督这些官僚,遇到官员违法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让他们走人。
P民没有能力治理国家,但是当政府行为失当时P民确是直接的受害人。那么在这个时候就需要一种制度把P民们的需求反馈出来。这就是民主政治。
即使在西方政治经济学理论中,我也没有见过把民主理解为“人民当家做主”。
200年前,英国的密尔在《论自由》里就科学的论述了楼主的理论,在民主选举制国家中选举上的人往往是对政治感兴趣的人而不一定是什么天纵英才。因此才更需要言论自由对这些人进行监督。
在西方法学理论中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政府是靠不住的”,因而对于民选政府更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
拿着一些已经被西方理论证伪的观点来说事,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另外关于这个密尔,当年极力主张对中国销售鸦片。
oo7yjg 发表于 2010-11-23 08:23


    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人人都有权利追求幸福
给你出个选择题,这三个论述出自下列那本自然法论述()
A、霍布斯 《力唯坦》
B、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
C 洛克 《政府论》
D 卢梭《社会契约论》
这究竟是自然法思想还是你的解释,另外自然法思想里这个“自然法”三个字是什么意思?和“物权法”的“法”字含义相同吗?
茅塞不开 发表于 2010-11-23 13:42


    看来你根本没有看我主贴中的论述。
  1、只有掌握社会资源的人才能当议员,而且在很多现代民主选举国家,部分议员几乎就是世袭的,因为资本家可以世袭,利益也可以世袭。而选民,只能选那些“精英们告诉你的人选”。欧美搞民选数百年了,有谁见过一个完全是工人或者农民或者公司职员身份的人当选?按理来说,只有这种人才能代表本阶层的利益,而这些阶层也是每个国家人数最多的。
  2、来年当不成又如何,选民选的仍然是一个不知道得不得人心的。另外,是否得人心,恐怕更多看的是宣传。以日本为例,连续十数年的经济低迷,议员也好首相也好换了无数,唯一一个得人心的反而是个除了喊口号就会胡折腾的小泉。
  3、民主选举的监督职能很一般,我会在后文详细论述如何监督公权力的问题。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0-11-23 14:16


   一句话,你其实没有看懂我在说什么
  第二句话,其实我是站在你这一边的
  第三句话,你所说的民主制度,其实是挂着民主旗号的共和制度。当然,你可以按照精英们的概念把人民当家做主当成民粹,尽管我承认群体无理性,但我不认为精英们把p民参与政治决策的热情归于恶意的评价——民粹主义——完全出于公益:D
   一句p民没有能力治理国家就让广大p民们泪牛满面了:D
   另外,中国jy(中国网络语境下的)肯定把民主理解为人民当家做主了,西方政治在把民主理解为人民当家做主的时候是极端恐惧民主的,但当他们像你一样开始认为民主是“代表人民做主的”的时候,民主这个词才被反复提起,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而以前的民主概念被一个更贬义的民粹所代替。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0-11-23 14:21


    厄,这篇文字面向的对象不是西方人,而是广大的中国jy和p民们。
在解释民主这个词的时候,一定要结合世袭和君主制度,不然就没有任何意义。

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人人都有权利追求幸福
给你出个选择题,这三个论述出自下列那本自 ...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0-11-23 14:25



    厄,自然法的来源是罗马法。罗马把法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自然法的体系体统中充斥着神学观念,因为他本身就是从神法演变出来的,不同的自然法流派都不可能打消这个印记。
   说自然法有问题,还不如说我们的信仰不同。自然法的前提是有个先验的高于物质的意识存在,而我显然不相信这个,或者说,我认为即使有这么个存在,也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
   这么说吧,我非常反感所谓天赋、生而的词,我跟一楼私下里还专门就美国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有过讨论。原文是create 而到了中国变成了born。而create就是一个典型的自然法里的词汇。厄,我很厌恶。
   我的厌恶来源于这种表述让因宗教观念而派生的神叨叨的理想主义充斥政治和法律世界,让理想主义而不是实证主义来指导某些人的行为和学说,从而造成很多不切实际的东西广为流传。
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人人都有权利追求幸福
给你出个选择题,这三个论述出自下列那本自 ...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0-11-23 14:25



    厄,自然法的来源是罗马法。罗马把法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自然法的体系体统中充斥着神学观念,因为他本身就是从神法演变出来的,不同的自然法流派都不可能打消这个印记。
   说自然法有问题,还不如说我们的信仰不同。自然法的前提是有个先验的高于物质的意识存在,而我显然不相信这个,或者说,我认为即使有这么个存在,也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
   这么说吧,我非常反感所谓天赋、生而的词,我跟一楼私下里还专门就美国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有过讨论。原文是create 而到了中国变成了born。而create就是一个典型的自然法里的词汇。厄,我很厌恶。
   我的厌恶来源于这种表述让因宗教观念而派生的神叨叨的理想主义充斥政治和法律世界,让理想主义而不是实证主义来指导某些人的行为和学说,从而造成很多不切实际的东西广为流传。
车车 发表于 2010-11-23 18:03


    那tg算是世袭还是君主?:D
    难道tg是民主?:D

那个主编了河伤的康康说,只有普及基督教,土鳖的民主政治才有希望。
那个得了xx奖的波波说,只有当三百年 ...
dhfaaa 发表于 2010-11-23 09:24


你认为现在TG没民主就请直说……
那个主编了河伤的康康说,只有普及基督教,土鳖的民主政治才有希望。
那个得了xx奖的波波说,只有当三百年 ...
dhfaaa 发表于 2010-11-23 09:24


你认为现在TG没民主就请直说……
orangecj 发表于 2010-11-23 09:08

刘翔比你跑的快,刘德华比你长的帅!所以人权一点不平等……
oo7yjg 发表于 2010-11-23 18:10

这个很明显,不用我说了吧。
oo7yjg 发表于 2010-11-23 17:54


    民粹和民主是反义词,现代宪政理论对民粹是非常反感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多数人暴政。这点西方人理解不了,偏巧中国人非常容易理解。所以现代宪政制度在民主的少数人服从多数的基础上加了一个多数人服从少数人。即在个人基本权利方面,即使为了多数人利益也不能牺牲少数人利益。比如强制拆迁。
oo7yjg 发表于 2010-11-23 18:08

古典自然法学派所谓的自然法和罗马法那个法有一些承接关系,但是本质上还是两种事情,古典自然法学派所谓的“法”说的是自然理性,而不是法律条文,这里的“法”可以理解为“秩序”而不是法律规范。自然法思想为近代民主宪政国家的建立提供了正当性基础,但是注意这只是方向性问题,自然法思想并没有解决技术性问题。所以引申出的含义“生而平等”只是口号上的东西,是政治家利用自然法理论创造的一个政治口号。就像老百姓说G C D万岁,从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上看这个口哈肯定是不科学的,但是能说G C D政权有问题吗?
凤百羽 发表于 2010-11-23 18:18


    我这里的“民主政治”特指西方模式的民主政治,我倒不认为TG党完全没民主。。。。。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0-11-23 19:10


    你这个类比好像很不恰当,G C D万岁是个口号,但不是也不可能是立法依据。
“生而平等”可是西方法学里响当当的立法依据。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0-11-23 19:02


    “即使为了多数人利益也不能牺牲少数人利益。”那我强烈支持的总统候选人落选了,算不算牺牲了我的利益?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0-11-23 19:02


   如果认为按照高于市场价格给了房产补偿费后的强制拆迁,还是不正当的。那么这种判定的法律逻辑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