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就"记者报道上市公司遭通缉"发表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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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就"记者报道上市公司遭通缉"发表声明

2010年07月28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凯恩股份公司介绍。(图片截取自凯恩股份公司网站)



浙江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图片来源:丽水人大信息网)






  记者报道上市公司内幕遭通缉 媒体称报道将继续
  中新网7月28日电 “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消息成为各媒体关注的焦点,北京时间7月28日下午三时许,本网收到了《经济观察报》就此事发来的声明。
  声明全文如下:  经济观察报严正声明
                      


  本报获知,本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为名,列为刑拘在逃人员,进行网上通缉。针对此事件,本报现发表声明如下:
  一, 本报记者仇子明因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新闻报道而被网上通缉,本报深感震惊,对记者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感担忧。作为负责任的媒体,本报一向秉持理性、建设性的报道理念,我们相信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应为仇子明和所有记者所遵循;
  二, 作为公众公司,凯恩股份负有准确、完整和充分信息披露的义务,公众享有知情权,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在报道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我们表示强烈谴责;
  三, 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
  四, 本报正在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等机构申诉,反映相关情况,并呼吁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采取维权行动,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保护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五, 本报感谢公众和媒体同仁对本报和本报记者的关心和支持,并将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捍卫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正当采访报道权,共同维护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经济观察报社


  2010年7月28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stock/2010/07-28/2431396.shtml

经济观察报就"记者报道上市公司遭通缉"发表声明

2010年07月28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凯恩股份公司介绍。(图片截取自凯恩股份公司网站)


浙江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图片来源:丽水人大信息网)





  记者报道上市公司内幕遭通缉 媒体称报道将继续
  中新网7月28日电 “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消息成为各媒体关注的焦点,北京时间7月28日下午三时许,本网收到了《经济观察报》就此事发来的声明。
  声明全文如下:  经济观察报严正声明                       

  本报获知,本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为名,列为刑拘在逃人员,进行网上通缉。针对此事件,本报现发表声明如下:
  一, 本报记者仇子明因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新闻报道而被网上通缉,本报深感震惊,对记者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感担忧。作为负责任的媒体,本报一向秉持理性、建设性的报道理念,我们相信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应为仇子明和所有记者所遵循;
  二, 作为公众公司,凯恩股份负有准确、完整和充分信息披露的义务,公众享有知情权,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在报道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我们表示强烈谴责;
  三, 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
  四, 本报正在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等机构申诉,反映相关情况,并呼吁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采取维权行动,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保护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五, 本报感谢公众和媒体同仁对本报和本报记者的关心和支持,并将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捍卫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正当采访报道权,共同维护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经济观察报社


  2010年7月28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stock/2010/07-28/2431396.shtml

密切关注……
前二年东北的某官直接派手下的JC到北京抓记者了,浙江的这家公司就不知道学学?
县级公安机关比公安部都NB。
想起前两年那个CCTV记者
好像是我们学校毕业的,bbs也在讨论
丽水警方回应记者遭报复被通缉称程序合法2010-07-28  来源: 正义网(北京)  正义网7月28日报道  近日,某媒体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幕而遭到浙江遂昌县警方通辑,随后该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称该报记者发表内容均符合事实,当地公安机关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对此,遂昌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井洪表示,公安办理该案符合法律程序,稍后会对公众有个交代。

据了解,本月27日,一则有关“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002012)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目前,被通缉的记者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


随后,该报就其记者仇子明被通缉一事发表严正声明,在声明中该报指出,对仇子明被通缉一事深感震惊,仇子明所报道情况全部属实,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并希望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能够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

对此,黄井洪大队长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仇子明确实因为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而被网上通缉,随后向记者解释了仇子明只是涉嫌该罪名,任何涉嫌有罪的嫌疑人在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可称作嫌疑人,公安机关办理此案符合法律程序,他们会对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记者 袁爽 实习记者 霍瑞)
经济观察报也不是什么好鸟,早先因为报道不实在报纸上道过歉,而且更恶心的是观察家和NATION版面,经常出现NC文章.
shiny1225 发表于 2010-7-28 19:07

就事论事
shiny1225 发表于 2010-7-28 19:07


         别把事态扩大化。。。
伍德先生 发表于 2010-7-29 08:57


    对此,遂昌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井洪表示,公安办理该案符合法律程序,稍后会对公众有个交代。
xxg027 发表于 2010-7-29 09:03


    对此,遂昌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井洪表示,公安办理该案符合法律程序,稍后会对公众有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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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个报道来看,反倒经济观察报把事态扩大化了.
回复 12# shiny1225

是网上一通报,要追捕是事态不扩大化的表现?
type55z 发表于 2010-7-29 15:32


    别打病句,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