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取款收费不该成银行“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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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7/26/c_12371843.htm

跨行取款收费不该成银行“一言堂”
2010年07月26日 08:25:59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继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在内的四家国有大行全部实施同城跨行手续费4元的标准后,交通银行、广发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也从本月开始正式上调这一手续费。对于此番银行上涨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原因,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手续费要各方分摊”。另外,银行表示,手续费提高与成本上升不无关系(7月25日《广州日报》)。

在跨行手续费的收取和上涨过程中,有两个问题是必须厘清的:一是,跨行取款中,银行承担的成本到底是多少?二是,这些成本是不是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该承担多少?

先说第一个问题。银行的账貌似算得很清楚, 算账本来就是银行的强项。银行方面说,“发卡银行对每一笔跨行取款都要支付3.6元,其中0.6元支付给银联,3元支付给受理银行,发卡行自己吃下0.4 元”,所以收取4块钱的手续费。这样的算法实在是让人不明白,既然是跨行取款,那么发卡行和受理行总是互换角色的,作为发卡行时银行要付钱,作为受理行时银行是要赚钱的,为何银行却只在跨行取款时让消费者交费,而不在自己作为受理银行赢利时让消费者分红呢?显然,银行把自己放在了赢利最大化的位置上,有赚钱的机会全归自己,有付钱的需要全归消费者。

再说第二个问题。如果银行在跨行取款过程中的确付出了成本,包括所谓的交易成本和设备损耗成本,这成本该不该由消费者出,该出多少呢?其实,跨行取款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业务,跨行取款是与消费者在银行的一系列存储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没有事先的存钱、办卡,哪来的跨行取款?而事先的这些业务已经给银行带来了主要的收益,他们理应在获得收益之后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跨行取款就应该是其服务的内容之一——让消费者有更便捷的取款方式。因此,跨行取款其实是银行理应提供的服务,这个服务的收费应该谨慎地交由消费者去承担。

即使要由消费者去承担,也应该走一个由消费者参与的程序,让消费者看清楚收费的依据和理由。无论是何种性质的银行,在市场运作中都是与消费者处于平等地位的经济主体,他们没有凌驾于消费者之上自说自话的权力。因此,在跨行取款收费上涨的问题上,银行方面不能本着闷声发大财的原则只顾着自己爽,而是应该把收费的冲动告诉消费者,并且告诉消费者涨价的理由是什么,依据是什么,以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承认消费者的市场主体地位,对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研,并接受消费者的意见和愿望,把收费定在一个合理的位置。

现有的情形是,银行在提供服务时一直处于独大的位置,他们并没有充分的自觉性把消费者看成是可以与自己平等对话的主体。这种地位上的优越感,让银行在服务的改进和收费的定价上,缺少与消费者沟通、协商的意识,他们看重的只是如何让银行的赢利最大化,至于消费者是否满意,他们并不在意。这时,人们有必要问一句,监管银行的机构在哪里?当消费者单靠舆论压力难以约束银行,消费者缺少平等博弈权时,那些相关的监管部门就应该出来给消费者守护利益,做好“守夜人”的角色。(乾羽)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7/26/c_12371843.htm

跨行取款收费不该成银行“一言堂”
2010年07月26日 08:25:59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继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在内的四家国有大行全部实施同城跨行手续费4元的标准后,交通银行、广发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也从本月开始正式上调这一手续费。对于此番银行上涨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原因,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手续费要各方分摊”。另外,银行表示,手续费提高与成本上升不无关系(7月25日《广州日报》)。

在跨行手续费的收取和上涨过程中,有两个问题是必须厘清的:一是,跨行取款中,银行承担的成本到底是多少?二是,这些成本是不是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该承担多少?

先说第一个问题。银行的账貌似算得很清楚, 算账本来就是银行的强项。银行方面说,“发卡银行对每一笔跨行取款都要支付3.6元,其中0.6元支付给银联,3元支付给受理银行,发卡行自己吃下0.4 元”,所以收取4块钱的手续费。这样的算法实在是让人不明白,既然是跨行取款,那么发卡行和受理行总是互换角色的,作为发卡行时银行要付钱,作为受理行时银行是要赚钱的,为何银行却只在跨行取款时让消费者交费,而不在自己作为受理银行赢利时让消费者分红呢?显然,银行把自己放在了赢利最大化的位置上,有赚钱的机会全归自己,有付钱的需要全归消费者。

再说第二个问题。如果银行在跨行取款过程中的确付出了成本,包括所谓的交易成本和设备损耗成本,这成本该不该由消费者出,该出多少呢?其实,跨行取款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业务,跨行取款是与消费者在银行的一系列存储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没有事先的存钱、办卡,哪来的跨行取款?而事先的这些业务已经给银行带来了主要的收益,他们理应在获得收益之后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跨行取款就应该是其服务的内容之一——让消费者有更便捷的取款方式。因此,跨行取款其实是银行理应提供的服务,这个服务的收费应该谨慎地交由消费者去承担。

即使要由消费者去承担,也应该走一个由消费者参与的程序,让消费者看清楚收费的依据和理由。无论是何种性质的银行,在市场运作中都是与消费者处于平等地位的经济主体,他们没有凌驾于消费者之上自说自话的权力。因此,在跨行取款收费上涨的问题上,银行方面不能本着闷声发大财的原则只顾着自己爽,而是应该把收费的冲动告诉消费者,并且告诉消费者涨价的理由是什么,依据是什么,以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承认消费者的市场主体地位,对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研,并接受消费者的意见和愿望,把收费定在一个合理的位置。

现有的情形是,银行在提供服务时一直处于独大的位置,他们并没有充分的自觉性把消费者看成是可以与自己平等对话的主体。这种地位上的优越感,让银行在服务的改进和收费的定价上,缺少与消费者沟通、协商的意识,他们看重的只是如何让银行的赢利最大化,至于消费者是否满意,他们并不在意。这时,人们有必要问一句,监管银行的机构在哪里?当消费者单靠舆论压力难以约束银行,消费者缺少平等博弈权时,那些相关的监管部门就应该出来给消费者守护利益,做好“守夜人”的角色。(乾羽)
跨行取款手续费翻番:又是垄断下的蛋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7/26/c_12372081.htm

跨行取款手续费翻番:又是垄断下的蛋
2010年07月26日 08:45:03  来源: 检察日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继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在内的四家国有大行全部实施同城跨行手续费4元的标准后,交通银行、广发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也从本月开始正式上调这一手续费(7月25日《广州日报》)。

对于涨价,银行们总是不缺理由。此番银行上涨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据说是“因为手续费要各方分摊”。据透露,发卡银行对每一笔跨行取款都要支付3.6元,其中0.6元支付给银联,3元支付给受理银行,发卡行自己吃下0.4元。银联为什么要提这么多?受理银行为何要赚这么多?这无疑都是问题。既然是跨行取款,当然是“你的客户在我的机子上取,我的客户在你的机子上取”,一起合伙将受理银行费用设置为3元,无疑有串谋涨价的嫌疑。

取款手续费跟风上涨,是违背契约精神的。银行在发放银行卡时,与用户之间建立了合同契约关系,如果银行单方面更改合同违背契约,那么,用户就能追究银行毁约之责。收费可以,但必须通过必要的协商、听证,或者通过缓冲期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单方面增加服务收费,明显违背了公平契约精神。

这些年,在银行卡实行全面收费之后,银行又不断在“数钱费”、跨行查询费、取款手续费等方面继续与民争利。提出的理由无一不是“成本上升”。但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却成了世界上最赚钱的银行: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10年全球银行排名冠军榜显示,中国工商银行以245亿美元盈利荣登全球银行业获利榜首,同时建行在榜单上排名第二。可以看出,银行卡不断涨价,其实并不是什么成本问题。

在我国,只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另外点缀着几家股份制银行及若干家城市银行,总体格局是国有银行垄断经营,客户选择相当有限。于是,占有多数客户的4家国有商业银行,依托自身市场强势,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各项费用转嫁给消费者;而占有少量市场份额的小银行,则须承担更大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的收支落差必将导致这些“便宜”的小银行难以为继,逐渐放弃其以往的策略。长此以往,大小银行必将联合起来,出台更多的收费政策,形成对消费者的价格卡特尔同盟。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再有部分银行跟风上涨,无疑为这一现象做了注脚。

在一个充分发育的银行业体系内,某些银行为客户的服务收取一定费用,必定另有银行以不收费相抗衡。当一家银行的服务要价太高时,有的客户愿意留下来,有的客户则选择别的银行作为合作伙伴。价值规律作为市场的杠杆,它不断地调节银行、客户、资金的配置关系,平衡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当没有免费,只有收费时,当没有市场,只有垄断时,消费者只会是砧板上的鱼肉:在不得不承受高成本的、所谓国际水平收费的同时,却远没有享受到真正的国际水平的服务。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在我国已经实施近两年。可面对银行服务收费不断合谋上涨、各大银行利用垄断地位巧立名目“合伙分赃”,我们为什么丝毫看不见《反垄断法》的影子?(刘义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