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成公众最迫切意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50:24
中国要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仅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足以根本性地改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4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刊登了温家宝总理《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的文章,指出,中国要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在这一涉及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中,“工资性收入的合理增长”成为最符合公众意愿的最迫切的期待。

呼吁社会公平

2006年9月,北大副教授阿忆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布了月收入4786元的工资条,瞬间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网络上的晒工资热。根据一项有2769名网民参加的媒体调查显示,47.5%的人上网看过工资条,还有8.4%的人“逢条必看”。伴随这种在网络上晒工资而来的是企业员工对加薪的要求,加薪的理由是综合比较了网上获得的其他城市同行业工资信息,还有不同城市的物价水平,乃至几年来的物价上涨速度,认为工资过低者要求加薪。同工不同酬着实让人不舒服,且不说这种“要挟”老板涨工资的做法是否合理抑或真正有效,但起码“晒”出了人们要求社会公平的心理诉求,直指分配公平。工资是社会分配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因而工资收入也成为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

缩小收入差距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3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为5~10倍。

行业间收入分配不公成为社会上收入差距明显的关键因素,专家认为,行业间收入分配不公并非竞争力和人力资本差异的体现,主要是垄断行业获取了高于其他行业的垄断利益;相对地,公众对国有企业的高薪酬也格外关注和敏感。专家认为,必须认识到部分央企、金融机构等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高工资对社会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它放大了行业与群体之间的分配差距,也就等于放大了社会不公,进而导致国家收入分配机制的变形。

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温总理明确表示,要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坚决扭转收入扩大的趋势。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保底提低和调控过高的方针。”他说,保底提低体现在农村养老保险范围的扩大;调控过高则关注了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的调控,如果今年的两头抓能够取得成效,将会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了一种政治意愿,政治承诺,接下来就是一个进程,这个进程会持续地进行下去。

工资性收入增长

今年春节过后,珠三角乃至长三角部分地区出现了民工荒。许多制造业工厂因缺乏劳动力而无法开工,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南方的用工荒,服装业市场也受到影响,今年的春装也推迟了上市时间。

专家认为,所谓民工荒其实并不是劳动力的锐减,而是在通货膨胀与区域协调发展背景下,流动务工的相对收益式微。况且流动务工不仅工资低,员工福利还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供求关系便出现了紧张。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劳动力价格的最佳、最合理路径就是减少供给,但就业又是民生之本,不能让部分人的不就业去成全另一部分人的高工资,因此提高工资便成了当务之急。

调查数据显示,70%的深圳人认为其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定在1500~2000元之间。针对日益严重的用工荒,广东日前公布将于今年“五一”起上调全省(除深圳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平均提高21.1%,这不仅缓解了招工难的问题,也对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改善就业环境有积极影响,尤其是非常关注分配收入的两会刚刚结束,这一举措无疑在全国带了个好头。

专家认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所能直接主导的初次分配也就是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就全国来看,仅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足以根本性地改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收入分配的表象是不同人群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其矛盾的实质在于多数人在初次分配中的基本权利没有制度保障。

工资集体协商

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中,多位代表委员都提到了工资集体协商对收入分配的关键性作用。所谓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在企业工会组织的牵头下,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员工工资多少,涨多少,届时将全部由劳方和资方一起协商决定。因此,它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给职工涨工资,而是在企业和职工经过协商后,职工的工资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降低而降低。

毫无疑问,在当前中国社会经济背景下,这项有利于调整劳资关系的改革举措显然是一个明智的政治抉择。日前,深圳富士康30万员工集体谈判获加薪成功的事件成为这一方针的成功案例。富士康公司通过工人与企业的集体协商,其一线员工今年的工资平均增长幅度有望达到3%以上。此前,该公司大多数员工的“底薪”是以当地最低工资为标准的,即每月900元人民币,员工的工资增长主要来自加班费,加班工资往往占到员工总工资的一多半。和富士康一样,集体协商正在被珠三角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可。

目前,深圳市总工会已向145家世界500强企业发出集体谈判要约,有143家积极回应,其中50%以上的企业通过集体谈判实现了工资增长。

专家认为,现代社会讲究的是理性,在任何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中,劳方和资方坐下来为工资福利进行谈判应该是常态的社会秩序的一部分。通过妥协和让步,找出一个双方或多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才能避免碰撞和冲突,才能营造一个实际上是“双赢”或“多赢”的和谐局面。

工资增长在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利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承接两会收入分配的热点,政府必将会制定一系列政策来切好社会财富这块“蛋糕”,这也将对我国社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财富的增加带来不可小觑的影响。(刘丛)
http://news.qq.com/a/20100407/000356.htm中国要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仅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足以根本性地改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4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刊登了温家宝总理《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的文章,指出,中国要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在这一涉及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中,“工资性收入的合理增长”成为最符合公众意愿的最迫切的期待。

呼吁社会公平

2006年9月,北大副教授阿忆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布了月收入4786元的工资条,瞬间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网络上的晒工资热。根据一项有2769名网民参加的媒体调查显示,47.5%的人上网看过工资条,还有8.4%的人“逢条必看”。伴随这种在网络上晒工资而来的是企业员工对加薪的要求,加薪的理由是综合比较了网上获得的其他城市同行业工资信息,还有不同城市的物价水平,乃至几年来的物价上涨速度,认为工资过低者要求加薪。同工不同酬着实让人不舒服,且不说这种“要挟”老板涨工资的做法是否合理抑或真正有效,但起码“晒”出了人们要求社会公平的心理诉求,直指分配公平。工资是社会分配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因而工资收入也成为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

缩小收入差距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3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为5~10倍。

行业间收入分配不公成为社会上收入差距明显的关键因素,专家认为,行业间收入分配不公并非竞争力和人力资本差异的体现,主要是垄断行业获取了高于其他行业的垄断利益;相对地,公众对国有企业的高薪酬也格外关注和敏感。专家认为,必须认识到部分央企、金融机构等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高工资对社会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它放大了行业与群体之间的分配差距,也就等于放大了社会不公,进而导致国家收入分配机制的变形。

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温总理明确表示,要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坚决扭转收入扩大的趋势。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保底提低和调控过高的方针。”他说,保底提低体现在农村养老保险范围的扩大;调控过高则关注了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的调控,如果今年的两头抓能够取得成效,将会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了一种政治意愿,政治承诺,接下来就是一个进程,这个进程会持续地进行下去。

工资性收入增长

今年春节过后,珠三角乃至长三角部分地区出现了民工荒。许多制造业工厂因缺乏劳动力而无法开工,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南方的用工荒,服装业市场也受到影响,今年的春装也推迟了上市时间。

专家认为,所谓民工荒其实并不是劳动力的锐减,而是在通货膨胀与区域协调发展背景下,流动务工的相对收益式微。况且流动务工不仅工资低,员工福利还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供求关系便出现了紧张。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劳动力价格的最佳、最合理路径就是减少供给,但就业又是民生之本,不能让部分人的不就业去成全另一部分人的高工资,因此提高工资便成了当务之急。

调查数据显示,70%的深圳人认为其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定在1500~2000元之间。针对日益严重的用工荒,广东日前公布将于今年“五一”起上调全省(除深圳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平均提高21.1%,这不仅缓解了招工难的问题,也对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改善就业环境有积极影响,尤其是非常关注分配收入的两会刚刚结束,这一举措无疑在全国带了个好头。

专家认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所能直接主导的初次分配也就是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就全国来看,仅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足以根本性地改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收入分配的表象是不同人群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其矛盾的实质在于多数人在初次分配中的基本权利没有制度保障。

工资集体协商

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中,多位代表委员都提到了工资集体协商对收入分配的关键性作用。所谓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在企业工会组织的牵头下,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员工工资多少,涨多少,届时将全部由劳方和资方一起协商决定。因此,它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给职工涨工资,而是在企业和职工经过协商后,职工的工资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降低而降低。

毫无疑问,在当前中国社会经济背景下,这项有利于调整劳资关系的改革举措显然是一个明智的政治抉择。日前,深圳富士康30万员工集体谈判获加薪成功的事件成为这一方针的成功案例。富士康公司通过工人与企业的集体协商,其一线员工今年的工资平均增长幅度有望达到3%以上。此前,该公司大多数员工的“底薪”是以当地最低工资为标准的,即每月900元人民币,员工的工资增长主要来自加班费,加班工资往往占到员工总工资的一多半。和富士康一样,集体协商正在被珠三角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可。

目前,深圳市总工会已向145家世界500强企业发出集体谈判要约,有143家积极回应,其中50%以上的企业通过集体谈判实现了工资增长。

专家认为,现代社会讲究的是理性,在任何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中,劳方和资方坐下来为工资福利进行谈判应该是常态的社会秩序的一部分。通过妥协和让步,找出一个双方或多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才能避免碰撞和冲突,才能营造一个实际上是“双赢”或“多赢”的和谐局面。

工资增长在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利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承接两会收入分配的热点,政府必将会制定一系列政策来切好社会财富这块“蛋糕”,这也将对我国社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财富的增加带来不可小觑的影响。(刘丛)
http://news.qq.com/a/20100407/000356.htm
{:3_86:}呃。。。。一方面,进口原材料大幅上涨,另一方面,RMB大幅升值,再一方面,出口产品的定价权也不在自己手里,同时,国内现在房地产泡沫还不能破灭,同时,P民又要求涨工资。。。。{:3_86:}


呃。。。这个很不和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