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祝辞——荒诞的虚构和荒诞的真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40:37
 先从一个荒诞的小说情节说起。

  方镇地处胶东平原,地肥水美物产丰饶,在方镇,吃喝嫖赌都不算道德败坏,尤其是嫖,不但无人谴责,看上去还有点天经地义呢。
  镇上有一对庞姓娼门母女,母亲绰号小狐狸,女儿人称小叫姑。娘俩在方镇很是有头有脸,如果娼妓也分高贵低贱,那这娘俩绝对属于上流阶层;平时镇上大户人家的爷们次第造访不消说,保安团的队长队副轮番厮混在小狐狸炕头;国民革命军的营长来了,小叫姑逢迎侍夜;开洋行的日本浪人来了,小叫姑被包养。按理说,这样一对母女应该是革命的对象,绝对,绝对地。
  但是,方镇的革命创始人方先生一直利用她们,当他和同志们的行动尚处于半地下状态时,他们经常在庞家开会议事,虽然方先生自己除了吸食鸦片没有别的恶习,却不反对革命同志嫖宿庞家。庞氏母女自然也混得很好,甚至涉入命案被韩青天糊涂断案判了死罪,也在革命同志的暗中保护下得以逃脱。
  待到这偏僻小镇被开辟为抗日根据地,庞氏母女反而混得更好了。革命的旋风席卷方镇,分田分房斗地主,挖坟掘墓搜财宝,扭秧歌,唱红歌,抗拒者赐阴阳头,真个是热火朝天。省委派了工作组进驻方镇领导革命,省代表一下子就爱上了小狐狸。小狐狸年过五十,但是保养得很好,细腰长腿,肤白发黑,高颧骨大眼睛,令省代表痴迷;重要的是小狐狸对待嫖客,不接纳则已,接纳便真心实意体贴入微问寒嘘暖很有职业道德。女儿小叫姑就差点,接客都有目的,目的基本上都是钱,所以小叫姑敛聚的财物远胜过她娘,金银珠宝是不用说,她还开了一家销售火爆的点心店,甚至还有田产。按说,方镇轰轰烈烈地查产清算,小业主兼地主小叫姑应该有危机感,其实不然,因了母亲小狐狸的关系,小叫姑不但不属于反革命分子,还当上了革命妇女委员会的委员长。
  方镇的革命创始人方先生告诫省代表,不应该让娼妓担任革命的领导工作,何况革命妇女委员会的委员长小叫姑依然在卖淫。
  对此,省代表嗤之以鼻:封建道德!

  故事出自台湾作家姜贵的小说《旋风》。作者笔下的革命旋风,实在是不近情理,因而初读时我也很怀疑它的真实性,毕竟是一部小说。我们知道小说都是虚构的,而作者本人也是有立场的,是谓屁股决定脑袋;这样的小说,如果放在我们东土的上个世纪五、六、七十年代,那是一定要大批特批全党共诛之全民共诛之的。
  但是。
  就像有人对经典小说的评论云:“然而印证在小说里,我们除了发现‘果然如此’之外,会发现经过几十年的变迁,有的小说里的世界与当代生活竟是初无二致。”
  《旋风》所描写的那些由文斗至武斗至肉体消灭的批判大会,那些抄家搜物把地主家属赶出家门,给“反革命分子”剃阴阳头甚至折磨至死等等荒诞情节,在二十世纪某一段时期的大陆竟然一一现形,而作者除了早年在武汉亲历“宁汉分流”及“合流”,之后几十年直到小说出版的五十年代,一直生活在国统区,所以我不知道是作者太具想象力,还是现实原本如此荒诞?

  查看关于荒诞的定义,《辞海》解释为犹荒唐,虚妄不可信;1978版现代汉语词典解:极不真实,极不近情理。
  荒诞更多地表现为哲学或美学概念,通常我们总能听到“荒诞派戏剧”“荒诞派文学” 之类的称呼,而且,荒诞虽然被某些哲学家们看做是人类生活的本质,但人们还是更愿意把荒诞放到文学艺术里去,谁愿意生活在极不真实极不近情理之中呢?
  问题在于,如果我们生活中的基本常识被颠覆,如果我们耳边充满了荒诞的言说,我们如何躲避荒诞?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百姓们终日辛苦劳作养活自己还缴纳税费养活庞大的官僚队伍,可是总有人非要喋喋不休地说是官家解决了百姓的吃饭问题。我记得几十年前就有一首用江南方言演唱的歌《究竟谁养活谁》,那是作为革命歌曲在群众中广泛学唱的,高音喇叭里经常播放:大家(伽)想一想啊大家(伽)说一说,我们(偶伲)农民和地主,究竟谁养活谁?……
  谁知到了新世纪,这个谁养活谁的问题,看起来又成了问题,岂不荒诞?

  2013年,乱象纷起,荒诞尤甚,最抢眼球的,莫过于官员们的“生活作风”问题。
  据说现在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于是我们看见一批高官或不那么高的官纷纷落马,同时又看见,几乎每一个落马的官员都挟带有所谓的“生活作风”问题,一个官员和多个女性,或者一位女性和多位官员,这关系怎一个乱字得了。看起来,这些官员公仆就像小说中的省代表,蔑视“几千年来反人性的伦常关系”,粉碎“几千年来杀人不见血的封建道德”,勇敢地用各种方式解决自己的“人性”需求,投怀送抱的二奶情妇已经不过瘾了,邪恶的目光转向少女、幼女乃至几岁的孩子!校长“嫖宿”小学生,官员“嫖宿”未成年女孩,就连以扬善抑恶为己任的派出所所长,也参与“嫖宿”幼女!什么叫“嫖宿”?法律专家们在苦苦思索,官员带幼女开房是强奸还是嫖宿?强奸有罪,嫖宿呢,嫖宿也许是作风问题吧?啊,啊啊?
  老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我看此话也该与时俱进了:妻妾固然不如妓,嫖妓不如强奸!

  2013年,(根据法院界定)未成年的李衙内强奸了一个成年女子被判刑十年,四十多岁的政府官员强奸幼女则判刑八年,这两条新闻放在一起,叫我如何不糊涂?

  发此帖时,浓重的雾霾再一次震撼光临,遮蔽了真实的世界,2014年,让我们继续睁开理性的眼睛,透过雾霾看真相。http://bbs.tianya.cn/post-no01-475560-1.shtml先从一个荒诞的小说情节说起。

  方镇地处胶东平原,地肥水美物产丰饶,在方镇,吃喝嫖赌都不算道德败坏,尤其是嫖,不但无人谴责,看上去还有点天经地义呢。
  镇上有一对庞姓娼门母女,母亲绰号小狐狸,女儿人称小叫姑。娘俩在方镇很是有头有脸,如果娼妓也分高贵低贱,那这娘俩绝对属于上流阶层;平时镇上大户人家的爷们次第造访不消说,保安团的队长队副轮番厮混在小狐狸炕头;国民革命军的营长来了,小叫姑逢迎侍夜;开洋行的日本浪人来了,小叫姑被包养。按理说,这样一对母女应该是革命的对象,绝对,绝对地。
  但是,方镇的革命创始人方先生一直利用她们,当他和同志们的行动尚处于半地下状态时,他们经常在庞家开会议事,虽然方先生自己除了吸食鸦片没有别的恶习,却不反对革命同志嫖宿庞家。庞氏母女自然也混得很好,甚至涉入命案被韩青天糊涂断案判了死罪,也在革命同志的暗中保护下得以逃脱。
  待到这偏僻小镇被开辟为抗日根据地,庞氏母女反而混得更好了。革命的旋风席卷方镇,分田分房斗地主,挖坟掘墓搜财宝,扭秧歌,唱红歌,抗拒者赐阴阳头,真个是热火朝天。省委派了工作组进驻方镇领导革命,省代表一下子就爱上了小狐狸。小狐狸年过五十,但是保养得很好,细腰长腿,肤白发黑,高颧骨大眼睛,令省代表痴迷;重要的是小狐狸对待嫖客,不接纳则已,接纳便真心实意体贴入微问寒嘘暖很有职业道德。女儿小叫姑就差点,接客都有目的,目的基本上都是钱,所以小叫姑敛聚的财物远胜过她娘,金银珠宝是不用说,她还开了一家销售火爆的点心店,甚至还有田产。按说,方镇轰轰烈烈地查产清算,小业主兼地主小叫姑应该有危机感,其实不然,因了母亲小狐狸的关系,小叫姑不但不属于反革命分子,还当上了革命妇女委员会的委员长。
  方镇的革命创始人方先生告诫省代表,不应该让娼妓担任革命的领导工作,何况革命妇女委员会的委员长小叫姑依然在卖淫。
  对此,省代表嗤之以鼻:封建道德!

  故事出自台湾作家姜贵的小说《旋风》。作者笔下的革命旋风,实在是不近情理,因而初读时我也很怀疑它的真实性,毕竟是一部小说。我们知道小说都是虚构的,而作者本人也是有立场的,是谓屁股决定脑袋;这样的小说,如果放在我们东土的上个世纪五、六、七十年代,那是一定要大批特批全党共诛之全民共诛之的。
  但是。
  就像有人对经典小说的评论云:“然而印证在小说里,我们除了发现‘果然如此’之外,会发现经过几十年的变迁,有的小说里的世界与当代生活竟是初无二致。”
  《旋风》所描写的那些由文斗至武斗至肉体消灭的批判大会,那些抄家搜物把地主家属赶出家门,给“反革命分子”剃阴阳头甚至折磨至死等等荒诞情节,在二十世纪某一段时期的大陆竟然一一现形,而作者除了早年在武汉亲历“宁汉分流”及“合流”,之后几十年直到小说出版的五十年代,一直生活在国统区,所以我不知道是作者太具想象力,还是现实原本如此荒诞?

  查看关于荒诞的定义,《辞海》解释为犹荒唐,虚妄不可信;1978版现代汉语词典解:极不真实,极不近情理。
  荒诞更多地表现为哲学或美学概念,通常我们总能听到“荒诞派戏剧”“荒诞派文学” 之类的称呼,而且,荒诞虽然被某些哲学家们看做是人类生活的本质,但人们还是更愿意把荒诞放到文学艺术里去,谁愿意生活在极不真实极不近情理之中呢?
  问题在于,如果我们生活中的基本常识被颠覆,如果我们耳边充满了荒诞的言说,我们如何躲避荒诞?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百姓们终日辛苦劳作养活自己还缴纳税费养活庞大的官僚队伍,可是总有人非要喋喋不休地说是官家解决了百姓的吃饭问题。我记得几十年前就有一首用江南方言演唱的歌《究竟谁养活谁》,那是作为革命歌曲在群众中广泛学唱的,高音喇叭里经常播放:大家(伽)想一想啊大家(伽)说一说,我们(偶伲)农民和地主,究竟谁养活谁?……
  谁知到了新世纪,这个谁养活谁的问题,看起来又成了问题,岂不荒诞?

  2013年,乱象纷起,荒诞尤甚,最抢眼球的,莫过于官员们的“生活作风”问题。
  据说现在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于是我们看见一批高官或不那么高的官纷纷落马,同时又看见,几乎每一个落马的官员都挟带有所谓的“生活作风”问题,一个官员和多个女性,或者一位女性和多位官员,这关系怎一个乱字得了。看起来,这些官员公仆就像小说中的省代表,蔑视“几千年来反人性的伦常关系”,粉碎“几千年来杀人不见血的封建道德”,勇敢地用各种方式解决自己的“人性”需求,投怀送抱的二奶情妇已经不过瘾了,邪恶的目光转向少女、幼女乃至几岁的孩子!校长“嫖宿”小学生,官员“嫖宿”未成年女孩,就连以扬善抑恶为己任的派出所所长,也参与“嫖宿”幼女!什么叫“嫖宿”?法律专家们在苦苦思索,官员带幼女开房是强奸还是嫖宿?强奸有罪,嫖宿呢,嫖宿也许是作风问题吧?啊,啊啊?
  老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我看此话也该与时俱进了:妻妾固然不如妓,嫖妓不如强奸!

  2013年,(根据法院界定)未成年的李衙内强奸了一个成年女子被判刑十年,四十多岁的政府官员强奸幼女则判刑八年,这两条新闻放在一起,叫我如何不糊涂?

  发此帖时,浓重的雾霾再一次震撼光临,遮蔽了真实的世界,2014年,让我们继续睁开理性的眼睛,透过雾霾看真相。http://bbs.tianya.cn/post-no01-475560-1.shtml
这黑的不咋滴!
好低端的黑
这也想顶任务,没职业道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