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进民退:集权还是分权 真是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31:51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经济权力分配的逻辑和办法是紊乱的。是集了好还是分了好,现在还真是一个问题。

在世界史上,中国是唯一保持了两千年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的古老国家。因此,历史学家马克·艾尔文(Marke Elvin)在《中国以往的模式》中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中国历史上的统一是它的一种文明。”这种文明的一个重要命题就是,如何处理中央集权与地方放权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从来没有谈清楚过,历代更替大半与此有关。我们今天就说说它在经济层面上的体现。

一个国家经济权力分配,主要是在两种关系上展开的,一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二是政府与企业之间。在中国,1978年之前,企业全数为国有化,无所谓权力下放的问题,所以,建国后分权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分权的逻辑和办法是紊乱的,而且集了又分,分了又集,数度反复:

——先是中央高度集权。建国之后的1950年,政务院颁布法令,决定实行集权管理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规定地方的财政收入一律上缴中央,地方的支出一律由中央拨付,地方财权几乎为零。

——接着是充分放权。1956年,毛发表著名的《论 十 大 关 系》,提出要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于是两年后,中央向地方大规模放权,其中包括向地方政府下放计划权力、下放企业管辖权、下放物资分配权等。总之,能放的权都放了。同时,在工商界和农村则发生了相反方向的运动。前者是开展了“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全中国的私营工商业全部实现了“公私合营”,后者搞的是“归 大 社”运动,到1958年就变成了“一大二公”的人 民 公 社,农民从此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

——然后又是一次大集权。在经历了荒唐的“大 跃 进”及可怕的“三年 大饥荒”之后,1962年中央政策再度大转弯,在1月份召开的“七千人大会”上,中央强化了集中制和全国一盘棋的思路,随后从地方收回了绝大多数原来下放的权力。

——接着又是大放权。1966年,毛在杭州会议上提出,经济实权还是仍应分散到各地区去。于是,又是一轮手忙脚乱的“大分权”。这之后,紧接着就爆发了文化 革命,国民经济已无效率和秩序可言。

如此集了再放,放了再集,最终造成的局面是,中国经济陷入“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再放,放了再乱”的恶性循环。它实际上表明,在集中计划体制内寻找集权与分权之间的平衡,无论在经济的意义上还是在政治的意义上,都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

1978年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放活企业成为一种共识。由于中央财政十分羸弱,已无力大规模拨款投资,所以,中央也大胆地向地方放权,这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积极性,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地区之间以邻为壑、互相封锁和分割市场的“诸侯经济”,更严重的是造成了“地方肥,中央瘦”的财政格局,中央财政在财政总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竟成了“讨饭财政”。

对于这样的景象,如何判断,是否需要修正,怎样从理论的层面上进行阐述和评价,成了经济理论界的一个大难题。争论到1994年有了结果,就是实行所谓“联邦财税制”的分税制改革,中央将税源稳定、税基广、易征收的税种大部分上划,消费税、关税划为中央固定收入,企业所得税按纳税人隶属关系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3∶1的比例分成。这一税制的执行,在财经的意义上标志着中央集权的回归。

纵观二千多年来的中华治理史,历代重大的经济变革从来都是在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数次影响深远的改革运动,无一不是通过加强中央集权来保证对经济的控制力,并大大提高了政府的收入。

本轮中国改革,前十五年是自上而下的充分放权,后面的年份则是自下而上的重新集权,是集了好还是分了好,现在还真是一个问题。

http://finance.qq.com/a/20100312/006223.htm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经济权力分配的逻辑和办法是紊乱的。是集了好还是分了好,现在还真是一个问题。

在世界史上,中国是唯一保持了两千年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的古老国家。因此,历史学家马克·艾尔文(Marke Elvin)在《中国以往的模式》中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中国历史上的统一是它的一种文明。”这种文明的一个重要命题就是,如何处理中央集权与地方放权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从来没有谈清楚过,历代更替大半与此有关。我们今天就说说它在经济层面上的体现。

一个国家经济权力分配,主要是在两种关系上展开的,一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二是政府与企业之间。在中国,1978年之前,企业全数为国有化,无所谓权力下放的问题,所以,建国后分权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分权的逻辑和办法是紊乱的,而且集了又分,分了又集,数度反复:

——先是中央高度集权。建国之后的1950年,政务院颁布法令,决定实行集权管理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规定地方的财政收入一律上缴中央,地方的支出一律由中央拨付,地方财权几乎为零。

——接着是充分放权。1956年,毛发表著名的《论 十 大 关 系》,提出要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于是两年后,中央向地方大规模放权,其中包括向地方政府下放计划权力、下放企业管辖权、下放物资分配权等。总之,能放的权都放了。同时,在工商界和农村则发生了相反方向的运动。前者是开展了“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全中国的私营工商业全部实现了“公私合营”,后者搞的是“归 大 社”运动,到1958年就变成了“一大二公”的人 民 公 社,农民从此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

——然后又是一次大集权。在经历了荒唐的“大 跃 进”及可怕的“三年 大饥荒”之后,1962年中央政策再度大转弯,在1月份召开的“七千人大会”上,中央强化了集中制和全国一盘棋的思路,随后从地方收回了绝大多数原来下放的权力。

——接着又是大放权。1966年,毛在杭州会议上提出,经济实权还是仍应分散到各地区去。于是,又是一轮手忙脚乱的“大分权”。这之后,紧接着就爆发了文化 革命,国民经济已无效率和秩序可言。

如此集了再放,放了再集,最终造成的局面是,中国经济陷入“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再放,放了再乱”的恶性循环。它实际上表明,在集中计划体制内寻找集权与分权之间的平衡,无论在经济的意义上还是在政治的意义上,都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

1978年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放活企业成为一种共识。由于中央财政十分羸弱,已无力大规模拨款投资,所以,中央也大胆地向地方放权,这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积极性,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地区之间以邻为壑、互相封锁和分割市场的“诸侯经济”,更严重的是造成了“地方肥,中央瘦”的财政格局,中央财政在财政总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竟成了“讨饭财政”。

对于这样的景象,如何判断,是否需要修正,怎样从理论的层面上进行阐述和评价,成了经济理论界的一个大难题。争论到1994年有了结果,就是实行所谓“联邦财税制”的分税制改革,中央将税源稳定、税基广、易征收的税种大部分上划,消费税、关税划为中央固定收入,企业所得税按纳税人隶属关系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3∶1的比例分成。这一税制的执行,在财经的意义上标志着中央集权的回归。

纵观二千多年来的中华治理史,历代重大的经济变革从来都是在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数次影响深远的改革运动,无一不是通过加强中央集权来保证对经济的控制力,并大大提高了政府的收入。

本轮中国改革,前十五年是自上而下的充分放权,后面的年份则是自下而上的重新集权,是集了好还是分了好,现在还真是一个问题。

http://finance.qq.com/a/20100312/0062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