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近来交通事故频发和司法处罚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54:34
因为目前的法律管的不够全面,有很多的空白、断层地带,法律对恶性事故处理较重,例如死了人的就会很严重,而没死人的醉酒驾驶、超速驾驶处理却很轻,一般仅仅是行政处罚。这会使很多人心存侥幸,以为不撞死人就没事,客观上纵容了危险行为。犯罪行为其实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从小习惯、坏毛病到恶性犯罪,小毛病越多,变成恶性事故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而一旦发生了恶性事故,由于法律的不清晰,交叉、空白地带比较多,如何引用司法解释成为问题,造成有些判处可能过重、有些判处可能过轻,进一步加剧人民对法律的不信任。

俗话说“交通事故,十祸九快”,应该加大对潜在威胁的惩处,让安全驾驶的意识深入每一个人的骨髓,才能减少恶性事故的发生。

依我之见,中国应该增加一项新罪行“危险驾驶罪”,填补法律对中度危险行为处罚的空白,并明确对重度罪行的处罚。
轻度:对醉酒、超速驾驶一次者,处治安处罚,吊销驾照若干时间;
中度:对醉酒驾驶、超速、无照驾驶两次以上者按危险驾驶罪处理,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可以是缓刑),并终身禁驾;
重度:对醉酒、超速、无照驾驶致人伤残、死亡者,以故意伤人、杀人罪处理。在守法行车情况下造成的事故以民事处理为主。
(法学上“故意”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之分,对特定目标施行有目的的犯罪为直接故意,而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不定目标造成伤害,却放任自己的危险行为,即为间接故意)

有人说这会增加司法成本,监狱负担加重等,实则不然,就像前面说的,犯罪行为呈金字塔形结构,这样的法律体系重点在于打击潜在危险,减小金字塔的塔基,将安全驾驶的观念灌输到每一个司机的骨髓里,恶性事故必然也会随之减少,除了初期可能会短时间增加司法负担外,长期来看并不会增加司法成本,而且会减少很多悲剧的发生,对有车无车者都是有益的。因为目前的法律管的不够全面,有很多的空白、断层地带,法律对恶性事故处理较重,例如死了人的就会很严重,而没死人的醉酒驾驶、超速驾驶处理却很轻,一般仅仅是行政处罚。这会使很多人心存侥幸,以为不撞死人就没事,客观上纵容了危险行为。犯罪行为其实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从小习惯、坏毛病到恶性犯罪,小毛病越多,变成恶性事故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而一旦发生了恶性事故,由于法律的不清晰,交叉、空白地带比较多,如何引用司法解释成为问题,造成有些判处可能过重、有些判处可能过轻,进一步加剧人民对法律的不信任。

俗话说“交通事故,十祸九快”,应该加大对潜在威胁的惩处,让安全驾驶的意识深入每一个人的骨髓,才能减少恶性事故的发生。

依我之见,中国应该增加一项新罪行“危险驾驶罪”,填补法律对中度危险行为处罚的空白,并明确对重度罪行的处罚。
轻度:对醉酒、超速驾驶一次者,处治安处罚,吊销驾照若干时间;
中度:对醉酒驾驶、超速、无照驾驶两次以上者按危险驾驶罪处理,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可以是缓刑),并终身禁驾;
重度:对醉酒、超速、无照驾驶致人伤残、死亡者,以故意伤人、杀人罪处理。在守法行车情况下造成的事故以民事处理为主。
(法学上“故意”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之分,对特定目标施行有目的的犯罪为直接故意,而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不定目标造成伤害,却放任自己的危险行为,即为间接故意)

有人说这会增加司法成本,监狱负担加重等,实则不然,就像前面说的,犯罪行为呈金字塔形结构,这样的法律体系重点在于打击潜在危险,减小金字塔的塔基,将安全驾驶的观念灌输到每一个司机的骨髓里,恶性事故必然也会随之减少,除了初期可能会短时间增加司法负担外,长期来看并不会增加司法成本,而且会减少很多悲剧的发生,对有车无车者都是有益的。
不是最近频发,是最近报道的多. 要感谢70码....
不救火的消防车 发表于 2009-8-5 13:41
你还在说"70码"
哎...每年发生那么多起车祸都没引起你的感慨,现在引起了?
Lz小心被说网络暴民, 有人认为网络上不应该讨论这个事情, 不然会影响司法的公正
谁再提70码,就是NC、就是网络暴民
那倒不是,以前我家门口的一条公路刚翻修好的那几年,在我们家附近这10公里的路程内每年大概就要发生10来起死人的事故,流淌的鲜血、残缺的尸体、破碎的汽车我倒司空见惯,但我当时并不知道事故是怎么处理的,除了耳闻一条“宁可撞死人不要撞伤人”外,也没留下太多的想法。


不光是法律的问题, 拿驾照也是问题, 到路口要减速慢行, 有停车标记就得慢慢停下来. 这事规矩,常识. 酒后驾车很容易出事,这也是常识,考驾照时就该知道. 现在这些案件说明什么,说明驾照太好拿了,猫腻太多了.

我觉得国家应该讲改革一下驾照考试, 把颁布驾照的权力给与保险公司,开车出事保险公司就得放血赔款,所以保险公司就动力严格把关. .另外还应该把违章和保险费挂钩,违章越多保险费越高. 平时就给那些违章太多的人一点警告. 一次罚金对于那些人是不管用的, 保险费上涨,压力更大.

不光是法律的问题, 拿驾照也是问题, 到路口要减速慢行, 有停车标记就得慢慢停下来. 这事规矩,常识. 酒后驾车很容易出事,这也是常识,考驾照时就该知道. 现在这些案件说明什么,说明驾照太好拿了,猫腻太多了.

我觉得国家应该讲改革一下驾照考试, 把颁布驾照的权力给与保险公司,开车出事保险公司就得放血赔款,所以保险公司就动力严格把关. .另外还应该把违章和保险费挂钩,违章越多保险费越高. 平时就给那些违章太多的人一点警告. 一次罚金对于那些人是不管用的, 保险费上涨,压力更大.
lqvod 发表于 2009-8-5 13:53
又暴露出,赔偿制度的漏洞。

不过楼主的建议还是很好的。
中国的法律一向是把“政治正确”放在第一位,首先要服从党的领导,然后才考虑司法公正问题
开好车的人都是有钱有权有势主!都是三块代所推崇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保时捷那个真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