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与正当防卫:对抗美援朝合法性认识的误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50:58


所谓中国出兵朝鲜不具有国际法合法性的观点有以下的问题:
1.抗美援朝中国是主要的直接当事人,我们不是瑞典人或印度人,不可能脱离作为中国人的民族和国家立场空谈合法性问题。每一个认可中国利益优先原则来讨论这个问题的人都好比是一个为中国辩护的律师,即使你个人的观点并不支持中国,也不能指责中国非法,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除非他根本就不站在中国的立场上,对这样的人也没有任何辩论的可能和必要了。
2.错误地把国内法范畴的“程序正义”等概念沿用到了国际法上。程序正义这样的原则,在主权国家权威的,稳定的,具有充分代表性和强制约束力的国内司法体系中,是达成最终正义的可靠的保证,这一点没有异议。但是所谓国际法自这个概念诞生起直到今天,就一直就没有形成稳定的,论证严谨完善的,具有广泛代表性和约束力的体系,它既没有稳定而权威的审判机关,条文也有许多不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更谈不上强制约束力。
以最为人们熟知的联合国安理会为例,一共只有15个理事国,而且五大常享有实际上很不公平的一票否决权,也就是说五大常完全可以我行我素,让我不高兴的就直接帕斯掉。这样的代表性有什么意义?即使是这样一个没有充分广泛代表力的机构做出的决议也没有多大强制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冲突各方有一方不接受,就是一纸空文。当然也有象海湾战争这样的案例,但是这只是极个别的特例。
联合国实际上只是一个各方利益接触洽谈的平台,而不是一个法律机关,它形成的文件你认可的话也可以当成法律,你不认可它就是一张纸。更形象地说联合国是让“国”们为了自己利益讨价还价,达成妥协,从而避免冲突的交易所,这个平台最大的好处是有一大群旁观的“闲国”们帮忙出出主义拉拉架,因此达成妥协避免冲突的可能随之增加,这也是联合国家组织真正的作用和魅力所在,也是它能生存半个世纪且生命力至今不减的根本原因。当然一定会有各方的要价相差太悬殊的时候,这时联合国拉架不成的话,那只有看谁的拳头硬了。另外直接涉及到五大常利益的时候,也少有拉架成功的!
把联合国拉出来评论所谓合法性是很滑稽的,人家本来就不是法律机关嘛!联合国如果那一天心血来潮想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跨主权的国际司法机关的话,那他也就该完蛋了。
因此对于国家间冲突的所谓合法性,由于根本没有一个超越主权的国际司法体系,事实上就是由各自国家或国家集团根据自身的利益或价值观来进行判断的,合不合法各自说了算。
如果是韩国人说中国参战不合法我不会去争辩的,他们有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利益(比如所谓统一国家),我们的确为了中国的利益妨碍了他们的利益。可是作为中国人,象这样用程序正义这样国内法概念来生搬硬套,完全是画地为牢,授人以柄,自废武功,诱人犯罪!
如果这种理论是成立的,那以后中国的安全受到威胁我们怎么保护自己?一定要战火烧到了自己的领土上,我们的同胞被屠杀才能反抗吗?即使反抗也不能跨出自己的领土范围吗?那和抗战前的任人宰割的状态有多大区别?更别说怎么维护中国越来越广泛的海外权益了。
只要美国还在认同美国利益高于一切的行为准则,俄国还在认同俄罗斯利益高于一切的行为准则,英法德日印等等以此类推,那中国的国家行为的唯一标准就只能是“中国利益高于一切”!
所以说认可抗美援朝战争的合法性事关我国的根本利益,可谓生死攸关!各位不要再对这一大是大非的问题争论了。

所谓中国出兵朝鲜不具有国际法合法性的观点有以下的问题:
1.抗美援朝中国是主要的直接当事人,我们不是瑞典人或印度人,不可能脱离作为中国人的民族和国家立场空谈合法性问题。每一个认可中国利益优先原则来讨论这个问题的人都好比是一个为中国辩护的律师,即使你个人的观点并不支持中国,也不能指责中国非法,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除非他根本就不站在中国的立场上,对这样的人也没有任何辩论的可能和必要了。
2.错误地把国内法范畴的“程序正义”等概念沿用到了国际法上。程序正义这样的原则,在主权国家权威的,稳定的,具有充分代表性和强制约束力的国内司法体系中,是达成最终正义的可靠的保证,这一点没有异议。但是所谓国际法自这个概念诞生起直到今天,就一直就没有形成稳定的,论证严谨完善的,具有广泛代表性和约束力的体系,它既没有稳定而权威的审判机关,条文也有许多不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更谈不上强制约束力。
以最为人们熟知的联合国安理会为例,一共只有15个理事国,而且五大常享有实际上很不公平的一票否决权,也就是说五大常完全可以我行我素,让我不高兴的就直接帕斯掉。这样的代表性有什么意义?即使是这样一个没有充分广泛代表力的机构做出的决议也没有多大强制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冲突各方有一方不接受,就是一纸空文。当然也有象海湾战争这样的案例,但是这只是极个别的特例。
联合国实际上只是一个各方利益接触洽谈的平台,而不是一个法律机关,它形成的文件你认可的话也可以当成法律,你不认可它就是一张纸。更形象地说联合国是让“国”们为了自己利益讨价还价,达成妥协,从而避免冲突的交易所,这个平台最大的好处是有一大群旁观的“闲国”们帮忙出出主义拉拉架,因此达成妥协避免冲突的可能随之增加,这也是联合国家组织真正的作用和魅力所在,也是它能生存半个世纪且生命力至今不减的根本原因。当然一定会有各方的要价相差太悬殊的时候,这时联合国拉架不成的话,那只有看谁的拳头硬了。另外直接涉及到五大常利益的时候,也少有拉架成功的!
把联合国拉出来评论所谓合法性是很滑稽的,人家本来就不是法律机关嘛!联合国如果那一天心血来潮想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跨主权的国际司法机关的话,那他也就该完蛋了。
因此对于国家间冲突的所谓合法性,由于根本没有一个超越主权的国际司法体系,事实上就是由各自国家或国家集团根据自身的利益或价值观来进行判断的,合不合法各自说了算。
如果是韩国人说中国参战不合法我不会去争辩的,他们有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利益(比如所谓统一国家),我们的确为了中国的利益妨碍了他们的利益。可是作为中国人,象这样用程序正义这样国内法概念来生搬硬套,完全是画地为牢,授人以柄,自废武功,诱人犯罪!
如果这种理论是成立的,那以后中国的安全受到威胁我们怎么保护自己?一定要战火烧到了自己的领土上,我们的同胞被屠杀才能反抗吗?即使反抗也不能跨出自己的领土范围吗?那和抗战前的任人宰割的状态有多大区别?更别说怎么维护中国越来越广泛的海外权益了。
只要美国还在认同美国利益高于一切的行为准则,俄国还在认同俄罗斯利益高于一切的行为准则,英法德日印等等以此类推,那中国的国家行为的唯一标准就只能是“中国利益高于一切”!
所以说认可抗美援朝战争的合法性事关我国的根本利益,可谓生死攸关!各位不要再对这一大是大非的问题争论了。


如果一定要用一个我们熟知的法律概念来分析这个问题的话,我认为最合适的莫过于“正当防卫”。
在我看来,抗美援朝和抗日战争都是正当防卫的典范。二者的区别一是在于防卫对象的犯罪性质不同:日本侵华以全面占领中国领土,彻底灭亡中国主权为目的典型的“故意杀人”。相比之下米帝陈兵鸭绿江边在今天看来更象是“持刀恐吓,勒索”,有点类似强收保护费的黑社会,但是也不能排除他们有绑架和抢劫的企图,而且完全存在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危险。
二是防卫实施的时机和付出的代价不同:抗战是在已经被罪犯严重刺伤,已经明显失血过多,生命已近垂危的情况下才实施自卫行为的,防卫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自然毋庸置疑,勇气也算值得嘉许,但是代价大的让人太心酸,太委屈,太窝火。
抗美援朝战争则是在多次对犯罪嫌疑人劝告和警告却无效,对方已经把刀子实实在在地抵在咱胸前的情况下,当机立断采取的措施,由于我们这次反抗前并没有受伤,而且搏斗的结果也是两败俱伤,对方一点便宜也没占到,于是已经习惯于用强者对弱者的思维惯性来面对中国的流氓气急败坏地高喊起来:我还没有拿刀子放到你的血呢!你的防抗是不合法的!于是我说:你TNND一个罪犯凭甚来评论老子合不合法?老子不让你勒索抢劫就叫不合法啦?有种再来试试?十年后还真的又来试了试,这次输的更惨,连耍无赖的劲头都没了,乖乖的上门求和了事。当年的大当家的也顺坡下驴,抛弃前嫌。于是大家一起重新排坐坐,分果果,做生意,过日子去了,这是后事,暂且不表。

如果一定要用一个我们熟知的法律概念来分析这个问题的话,我认为最合适的莫过于“正当防卫”。
在我看来,抗美援朝和抗日战争都是正当防卫的典范。二者的区别一是在于防卫对象的犯罪性质不同:日本侵华以全面占领中国领土,彻底灭亡中国主权为目的典型的“故意杀人”。相比之下米帝陈兵鸭绿江边在今天看来更象是“持刀恐吓,勒索”,有点类似强收保护费的黑社会,但是也不能排除他们有绑架和抢劫的企图,而且完全存在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危险。
二是防卫实施的时机和付出的代价不同:抗战是在已经被罪犯严重刺伤,已经明显失血过多,生命已近垂危的情况下才实施自卫行为的,防卫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自然毋庸置疑,勇气也算值得嘉许,但是代价大的让人太心酸,太委屈,太窝火。
抗美援朝战争则是在多次对犯罪嫌疑人劝告和警告却无效,对方已经把刀子实实在在地抵在咱胸前的情况下,当机立断采取的措施,由于我们这次反抗前并没有受伤,而且搏斗的结果也是两败俱伤,对方一点便宜也没占到,于是已经习惯于用强者对弱者的思维惯性来面对中国的流氓气急败坏地高喊起来:我还没有拿刀子放到你的血呢!你的防抗是不合法的!于是我说:你TNND一个罪犯凭甚来评论老子合不合法?老子不让你勒索抢劫就叫不合法啦?有种再来试试?十年后还真的又来试了试,这次输的更惨,连耍无赖的劲头都没了,乖乖的上门求和了事。当年的大当家的也顺坡下驴,抛弃前嫌。于是大家一起重新排坐坐,分果果,做生意,过日子去了,这是后事,暂且不表。
有点迂腐呢,这国际社会嘛,平时大家还弄点遮羞布顾点脸面。到打起仗来,真理啊正义啊法律啊,都在大炮射程之内。
有点迂腐呢,这国际社会嘛,平时大家还弄点遮羞布顾点脸面。到打起仗来,真理啊正义啊法律啊,都在大炮射程之内。
是啊,中华受人尊敬,不是认为中华的礼乐文化,是因为中华的铁血意志,刀剑枪炮,是国家力量!!!
联合国不是法院,但联合国的授权在国际上仍然代表最广泛的公正性,否则,大家就不会整天拿着什么安理会决议来说事儿了。
联合国虽然不是法庭,但那是世界上最受认可的一个讲道理的平台,既然要说理,那就要有个各方都能认可的道理标准,那么联合国的决议就是最容易被认可的标准。

即便如目前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也要想着法儿把自己的行为往符合联合国决议上面扯,他也不能公然地说联合国决议就是废纸屁。

谁要是公然说联合国是他妈的狗屁,我日你大爷的就是不理!那就有些自绝于国际社会的意思了,放眼当今世界,除了北帮子一类的国家,怕是没人能做得出来。
联合国不是法院,但联合国的授权在国际上仍然代表最广泛的公正性,否则,大家就不会整天拿着什么安理会决议来说事儿了。
联合国虽然不是法庭,但那是世界上最受认可的一个讲道理的平台,既然要说理,那就要有个各方都能认可的道理标准,那么联合国的决议就是最容易被认可的标准。

即便如目前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也要想着法儿把自己的行为往符合联合国决议上面扯,他也不能公然地说联合国决议就是废纸屁。

谁要是公然说联合国是他妈的狗屁,我日你大爷的就是不理!那就有些自绝于国际社会的意思了,放眼当今世界,除了北帮子一类的国家,怕是没人能做得出来。
公正?实力对等,才能表现出公正,即使是名义上的公正。
联合国就是狗屁。:D
在朝鲜战争的年代,中国在联合国没有合法席位,联合国就是他妈的狗屁,联合国决议就是一堆狗屎。
大老虎 发表于 2009-4-21 14:04
那时候的中国政府是这么想这么说的么?
12# dxbdl1

切,我又不是中国政府代表,我知道中国政府怎么想?我只知道这个狗屁联合国通过了“谴责中国侵略朝鲜”的狗屁决议,中国政府和军队对这个“决议”的态度是继续派遣百万大军与这个联合国军恶战三年,消灭了几十万的联合国部队。
50年代的联合国,TG确实不认为是个什么值得尊敬的东西
14# 碧海云帆


那是肯定的,918时候,从国联那儿吃的亏可够多了。
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内
大老虎 发表于 2009-4-21 14:20
你当然不是中国政府代表,所以你的话跟中国政府当时对联合国说的话差距太大。
LZ所说在微观上是客观的,但是可能有几处误解:
1. 国家利益固然至上,也需要政治手段去实现。就涉外政治而言,最终目标是使自己的政治企图获得他国认可或接受,进而固化成为现实。有些人所一味鼓吹的“武力”、“国家实力”等只是实现政治企图的手段之一而不是全部。
2. 联合国是狗屎也好,是大国分蛋糕的餐桌也好,但不可否认它终究是将我方政治企图灌输给别国的主要途径
3. 无论战场上我们面对的对手是谁,但联合国或类似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组织才是对外政治努力最终的主要对象之一
4. 对联合国所谓“合法性”或程序正义的重视,正是基于对我们政治企图和作用对象的完整和准确认识
5.  研究“合法性”或程序正义,并不意味着放弃国家利益至上,而是对实现国家利益手段方法的研究
6. 历史现实证明,超级大国也好,无限正义的事业也好,只要涉及到国际政治,当事国都一致的选择了依赖、借助或假借于联合国这个舞台。

不是为了说联合国有多好,只是觉得那些意淫“老子能打就可以无视联合国影响”的说法太过幼稚。某种程度上说,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和现实社会中人一样,“潜规则”和“人心”交织在一起决定一切。
17# dxbdl1

嗯,中国政府和军队干的事和遵守那个狗屁联合国协议之间的差距更大。

17# dxbdl1

嗯,中国政府和军队干的事和遵守那个狗屁联合国协议之间的差距更大。
大老虎 发表于 2009-4-21 15:40

真的么?中国和联合国方面签了停战协议,中国就遵守协议停战了。说是两边都撤军,结果人家还没撤,中国就撤了。
差距真大哦。
17# dxbdl1

嗯,中国政府和军队干的事和遵守那个狗屁联合国协议之间的差距更大。
大老虎 发表于 2009-4-21 15:40

真的么?中国和联合国方面签了停战协议,中国就遵守协议停战了。说是两边都撤军,结果人家还没撤,中国就撤了。
差距真大哦。

真的么?中国和联合国方面签了停战协议,中国就遵守协议停战了。说是两边都撤军,结果人家还没撤,中国就撤了。
差距真大哦。
dxbdl1 发表于 2009-4-21 16:17

谁告诉你两边都撤军。美国人从来没有承诺撤军(协议中也没有),中国撤军是为了减少军费开支。
有朝鲜顶着,中国有什么必要在朝鲜驻军(费用谁出?)。
信口胡扯都不打草稿。
真的么?中国和联合国方面签了停战协议,中国就遵守协议停战了。说是两边都撤军,结果人家还没撤,中国就撤了。
差距真大哦。
dxbdl1 发表于 2009-4-21 16:17

谁告诉你两边都撤军。美国人从来没有承诺撤军(协议中也没有),中国撤军是为了减少军费开支。
有朝鲜顶着,中国有什么必要在朝鲜驻军(费用谁出?)。
信口胡扯都不打草稿。
饭吃多了没事干的话,出去跑两圈~~~研究这东西,有病?不如去研究下美国打伊拉克的合法性吧
草原猛禽 发表于 2009-4-21 16:27
美国啥时候说不撤军的?人家可是同意就撤军问题专门协商的,只不过不同意限定时间。
至于你说的中国的撤军理由,你跟金日成商量了么?估计你们两个打了草稿。
dxbdl1 发表于 2009-4-21 14:00
dxbdl1 发表于 2009-4-21 21:52
dxbdl1 发表于 2009-4-21 14:12



废话

朝鲜战争的时候,中国就是用事实来证明了联合国就是狗屁,联合国决议就是狗屎。
26# 不战屈人


完全正确!!!
朝鲜战争,联合国是交战方,他的军队是联合国军(虽然主要是美国人)。联合国的决议什么的都是敌方的发出的,对于我们没有约束力的。

当然,现在的联合国聪明了些,再不会有联合国军这样的事情了。
大老虎 发表于 2009-4-21 12:41
国际公约就是一张纸。没翻脸的时候,假装维护一下,翻脸的时候嘛,呵呵。大不了,翻脸之后再签一个不就得了。
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真理的化身
實力決定一切!
是否正義不是美國說了算的!
JY可以歇歇了!
日本鬼子侵略中国!
说了什么了?
假如日本大使在1941年12月7日中午把宣战书送到美国国务卿手上,是不是偷袭珍珠港就程序正义了?
xiaomatu 发表于 2009-4-22 02:44
这个话不能这么说,不是没请他去,他故意不去,你说这怎么算?
xiaomatu 发表于 2009-4-22 02:45
诚意不诚意的要看协商的双方了。
在这里借用下主席的2个凡是
凡是俺们没有参加的没同意的他就和不合法  凡是不符合俺们国家利益的他就不正义
不战屈人 发表于 2009-4-22 04:12
当时红色中国就是想当这个狗屁的一分子。
挟天子以令诸侯是高明的,奉衣带诏讨贼也是高明的。

大义名分是很重要的,所以本朝说“联合国军”,总是加上引号的,而不会说联合国是狗屁。

大家私下开骂可以随便些,但是公开的政治态度,是不能由性子来的。
挟天子以令诸侯是高明的,奉衣带诏讨贼也是高明的。
这样当然好  如果这个天子  或者诏书上说的东西不符和我们利益
那他就是狗屁
受不了 发表于 2009-4-27 16:41
跟狗屎坐下来谈判签个狗屁协议还要遵守,不也成了狗屁?
dxbdl1 发表于 2009-4-27 15:56
错了  我门是想让这个组织从一个狗屁 变成一个真正的为了全世界大多数人利益服务的,公正的
  正义的  受全世界人民拥戴的组织
  你看我们没有参加的时候他就是个狗屁《在朝鲜被人打了》,我们一参加马上就变成一个受全世界人民拥戴的组织   我门是为这个组织带来了真正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