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冲突中将强行拆迁者刺死 律师称系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57:36
 拆迁公司人员强行进入被拆迁者家中,并与对方发生冲突;被拆迁者在反抗中将拆迁方一人刺死。辩护律师认为被拆迁者此种行为行属于正当防卫,而司法机关认为此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

  3月30日,辽宁本溪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这样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

  今年27岁的张剑系辽宁省本溪市人,其父张志国在本溪市明山区天门路长青社区内拥有一座房屋,张剑与父亲长年居住在一起。

  2006年5月,本溪市华厦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厦公司)计划开发一个名为“山水人家”的别墅项目,并取得拆迁许可证。张剑家恰位于拆迁范围之内。

  但是接下来的两年里,因为无法就补偿安置方案达成一致,包括张剑家在内的多户人家拒绝搬离居住了多年的老宅。

  为此,华厦公司曾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违规拆迁,据一些拆迁户称,华厦公司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实施野蛮拆迁。而事实上,本溪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早在2006年12月12日,即向华厦公司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违规拆迁的通知》。但华厦公司并未按照通知要求停止违规拆迁。

  2008年4月30日,华厦公司派人将张剑家房屋中的一间半强行拆除,并打碎全部门窗。

  当年5月14日上午,华厦公司主管“山水人家”项目拆迁事宜的王维臣、周孟财带领拆迁人员来到张剑家。事后,目击事情经过的拆迁户在警方的笔录中称,当时的拆迁人员多达四五十人,手中持有镐把、螺纹钢筋等器械。

  拆迁人员来到现场后,约有十人左右强行进入张剑家中。据张剑的妻子信艳事后回忆,见到王维臣等人进屋后,她抱着十个月大的孩子准备出去躲避,但被王维臣拦住。随后,信艳被对方中的一人强行拽到屋外,拖拽的过程中,她还被打了几个耳光。

  见到妻子被打,当时正在床上的张剑赶忙站了起来,却被旁边数人按倒在床上,反抗中,张剑从床上抄起一把水果刀,向离他最近的人猛扎几刀,随后逃离现场。

  事后得知,当时被张剑扎伤的人名叫赵君,为本溪市华厦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与“山水人家”拆迁项目并无直接关系,但王维臣等人事后的口供都称,赵君是与他们一起到张剑家谈拆迁的。他们在口供中否认曾动手殴打过张剑和他的妻子。

  张剑逃走后,王维臣立即组织附近工地的工程车,将张剑家的房屋强行拆除。

  两天后,赵君不治身亡。

  2008年6月16日,逃至北京的张剑向宣武区公安机关投案。6月19日,张剑被本溪市公安局刑拘,一周后即被批准逮捕。

  2009年3月9日,本溪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的罪名,将张剑公诉至本溪市法院。

  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为,张剑与前来解决动迁事宜的华厦公司动迁办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继而厮打,在厮打中,张剑操起炕上的水果刀,向赵君胸部、腹部连刺几刀,致其于两日后死亡。

  在3月30日的庭审中,来自北京的辩护律师王才亮和王令为张剑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认为,张剑的伤人行为发生在其居住房屋遭受部分破坏,并有可能继续面临暴力侵害的情况下,他是为保护自己的私人财产免受破坏,以及自己及家人免受人身侵害,而采取了自力救济行动,应该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不应对其实施刑事处罚。

  该案没有当庭判决。开庭当日,本溪上百名居民自发前往法院旁听,其中有许多人与张剑一样,属于被拆迁户。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张剑的父亲张志国、母亲白艳娇曾多次向本溪市、明山区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对王维臣、周孟财等人违规强行拆除他们房屋的行为进行惩处,但是至今未获答复。北京专稿/记者 朱弢 来源:财经网拆迁公司人员强行进入被拆迁者家中,并与对方发生冲突;被拆迁者在反抗中将拆迁方一人刺死。辩护律师认为被拆迁者此种行为行属于正当防卫,而司法机关认为此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

  3月30日,辽宁本溪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这样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

  今年27岁的张剑系辽宁省本溪市人,其父张志国在本溪市明山区天门路长青社区内拥有一座房屋,张剑与父亲长年居住在一起。

  2006年5月,本溪市华厦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厦公司)计划开发一个名为“山水人家”的别墅项目,并取得拆迁许可证。张剑家恰位于拆迁范围之内。

  但是接下来的两年里,因为无法就补偿安置方案达成一致,包括张剑家在内的多户人家拒绝搬离居住了多年的老宅。

  为此,华厦公司曾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违规拆迁,据一些拆迁户称,华厦公司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实施野蛮拆迁。而事实上,本溪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早在2006年12月12日,即向华厦公司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违规拆迁的通知》。但华厦公司并未按照通知要求停止违规拆迁。

  2008年4月30日,华厦公司派人将张剑家房屋中的一间半强行拆除,并打碎全部门窗。

  当年5月14日上午,华厦公司主管“山水人家”项目拆迁事宜的王维臣、周孟财带领拆迁人员来到张剑家。事后,目击事情经过的拆迁户在警方的笔录中称,当时的拆迁人员多达四五十人,手中持有镐把、螺纹钢筋等器械。

  拆迁人员来到现场后,约有十人左右强行进入张剑家中。据张剑的妻子信艳事后回忆,见到王维臣等人进屋后,她抱着十个月大的孩子准备出去躲避,但被王维臣拦住。随后,信艳被对方中的一人强行拽到屋外,拖拽的过程中,她还被打了几个耳光。

  见到妻子被打,当时正在床上的张剑赶忙站了起来,却被旁边数人按倒在床上,反抗中,张剑从床上抄起一把水果刀,向离他最近的人猛扎几刀,随后逃离现场。

  事后得知,当时被张剑扎伤的人名叫赵君,为本溪市华厦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与“山水人家”拆迁项目并无直接关系,但王维臣等人事后的口供都称,赵君是与他们一起到张剑家谈拆迁的。他们在口供中否认曾动手殴打过张剑和他的妻子。

  张剑逃走后,王维臣立即组织附近工地的工程车,将张剑家的房屋强行拆除。

  两天后,赵君不治身亡。

  2008年6月16日,逃至北京的张剑向宣武区公安机关投案。6月19日,张剑被本溪市公安局刑拘,一周后即被批准逮捕。

  2009年3月9日,本溪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的罪名,将张剑公诉至本溪市法院。

  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为,张剑与前来解决动迁事宜的华厦公司动迁办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继而厮打,在厮打中,张剑操起炕上的水果刀,向赵君胸部、腹部连刺几刀,致其于两日后死亡。

  在3月30日的庭审中,来自北京的辩护律师王才亮和王令为张剑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认为,张剑的伤人行为发生在其居住房屋遭受部分破坏,并有可能继续面临暴力侵害的情况下,他是为保护自己的私人财产免受破坏,以及自己及家人免受人身侵害,而采取了自力救济行动,应该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不应对其实施刑事处罚。

  该案没有当庭判决。开庭当日,本溪上百名居民自发前往法院旁听,其中有许多人与张剑一样,属于被拆迁户。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张剑的父亲张志国、母亲白艳娇曾多次向本溪市、明山区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对王维臣、周孟财等人违规强行拆除他们房屋的行为进行惩处,但是至今未获答复。北京专稿/记者 朱弢 来源:财经网
看来这案例是告诉我们要动手就要多几个,免得亏了...
拆迁公司人员强行进入被拆迁者家中,并与对方发生冲突;被拆迁者在反抗中将拆迁方一人刺死。辩护律师认为被拆迁者此种行为行属于正当防卫,而司法机关认为此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

  3月30日,辽宁本溪市中级法 ...
在美国,来一个团的给你毙了都是合法的.
哎,中国嘛......中国有法律咩???;P
正当防卫就是好 ,以后大家就这么办:D :D
这个明显的看出司法机关就是一猪圈!!!!!!:@ :@ :@ :@
司法机关和城管是一伙的
没结果啦:o
跑到北京宣武去自首,,,,在京城脚下自首是不是影响多点?

可以给公检法更多的压力啊,,,,,以后有事我们都去北京反应.....全部去挤宣武..:D ;P
国内特大,特大大,特大大大,超大等新闻,一般都是有头无尾的,下次继续犯:L
原帖由 yijiahong 于 2009-4-1 09:07 发表
跑到北京宣武去自首,,,,在京城脚下自首是不是影响多点?

可以给公检法更多的压力啊,,,,,以后有事我们都去北京反应.....全部去挤宣武..:D ;P

人家还到王府井去自焚呢,结果呢......
把强行进入黄岩岛的菲佣给打死了,算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楼上,不知道某些人是宁予外敌,不予家奴吗

本溪市华厦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与“山水人家”拆迁项目并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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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人都知道,大多数违规拆迁都是开发商派无直接关系的保安来驱赶殴打住户啦。
拆迁,呵呵,谁也别说谁!
估计都有不对的地方
有些人以为一动自己的房子就能发大财;funk ;funk
法律的缺失,政府的不做为,人们的贪婪,这就是拆迁
你不能满足我的要价,我为什么要把房子卖给你?
原帖由 r626 于 2009-4-1 13:56 发表
你不能满足我的要价,我为什么要把房子卖给你?

因为你对你的房子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原帖由 为什么非要注册 于 2009-4-1 14:22 发表

因为你对你的房子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土地
谁能说说这个使用权和所有权在其他各国是怎么回事?

或者说本意的使用权是不是所有权的在我国的“变种称呼“?

但恰恰被各地方政府扭曲来对待?
中国的法律是利益集团玩弄百姓的工具。
因为我感觉在现有行政权力几乎不受约束的前提下,这个“使用权“对拆迁几乎毫无抵抗力。
拆迁是不是在不断毁灭以前建设的财富?10年前建的商品房几乎时时面临拆迁,那么是不是我们的财富积累量极少?

狗熊掰棒子,GDP年年增,财富的积累率却很少?
这也就是百姓住着10年前的房子,一点面临拆迁,要买新的房子,基本上10年的积累填进新房子还不够(加上拆迁款),那么除了仍然的一套房子外,百姓的财富有积累么?
拆迁也是给补偿的,补偿的钱现在也是不少的,那些死要价的,真正关心的哪是什么权力啊,只是看些钱而已
这年头不能做好人啊,人善被人骑!
原帖由 为什么非要注册 于 2009-4-1 15:00 发表
拆迁也是给补偿的,补偿的钱现在也是不少的,那些死要价的,真正关心的哪是什么权力啊,只是看些钱而已

死要价咋了?爱买不买,你来买我东西,嫌贵就抢?
原帖由 为什么非要注册 于 2009-4-1 15:00 发表
拆迁也是给补偿的,补偿的钱现在也是不少的,那些死要价的,真正关心的哪是什么权力啊,只是看些钱而已


最好别绝对,很多事情不是这样的。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我买的商品房,住得好好的,你为了开发上利益,让我搬迁,重新买房,装修,找地方过渡,影响生活和工作,,凭什么?

为此,我要求利益补偿,难道不正当么?
原帖由 青铜剑 于 2009-4-1 15:03 发表

死要价咋了?爱买不买,你来买我东西,嫌贵就抢?

哥们,俺家现在就面临拆迁。死要价怎么了,呵呵,钉子户不是那么好当的,一般人家,一个合适的价就算了,犯不上的。
原帖由 简单看看 于 2009-4-1 15:04 发表


最好别绝对,很多事情不是这样的。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我买的商品房,住得好好的,你为了开发上利益,让我搬迁,重新买房,装修,找地方过渡,影响生活和工作,,凭什么?

为此,我要求利益补偿,难道不正当么 ...

俺在13、15楼就说过了。
利益补偿,呵呵,我邻居,开口就100万,可那房子不值6万。呵呵
原帖由 为什么非要注册 于 2009-4-1 14:22 发表

因为你对你的房子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房产证啊房产证……:L
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的,是房子的租客。:(
不要把房子产权和土地产权混淆了。
我老家乐平,拆迁不了东门路口几家,立马就开发新城区,根本不鸟老城区那一片了!现在呢,谁吃亏了?老城居民自己吃亏!房子修修补补越来越旧,街道狭窄出入不便,郊外农民拿到补偿款住上回迁房交了养老险医疗险,天天开个北斗星、QQ、爱迪尔闲转悠,Hi的要命。:D

我家在深圳也等着拆迁呢!我们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了!;P
原帖由 aaasssaaa 于 2009-4-1 15:14 发表

房产证啊房产证……:L
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的,是房子的租客。:(
不要把房子产权和土地产权混淆了。

房产证真的是产权证吗?那七十年后呢?:D :D
原帖由 为什么非要注册 于 2009-4-1 15:18 发表

房产证真的是产权证吗?那七十年后呢?:D :D

有偿或者无偿延期,依然是产权证。:lol
原帖由 aaasssaaa 于 2009-4-1 15:20 发表

有偿或者无偿延期,依然是产权证。:lol

呵呵,你这么说我就不好说什么了,反正其它大部分的东东的所有权是不需要别人来延期的!:D
原帖由 为什么非要注册 于 2009-4-1 15:22 发表

呵呵,你这么说我就不好说什么了,反正其它大部分的东东的所有权是不需要别人来延期的!:D

不想那么多会快乐一点;P ;P
理论上,土地不是你的,但上面盖的屋子是你的,这并不矛盾。那70年也是国家土地出让的时限,而不是上面盖那房子“租”给我们的时限。
当然,屋子私有与土地国有之间的矛盾,用邓爷爷的话来说:留给我们下一代解决吧。:D
原帖由 aaasssaaa 于 2009-4-1 15:28 发表

不想那么多会快乐一点;P ;P
理论上,土地不是你的,但上面盖的屋子是你的,这并不矛盾。那70年也是国家土地出让的时限,而不是上面盖那房子“租”给我们的时限。
当然,屋子私有与土地国有之间的矛盾,用邓爷爷 ...

这个这个,呵呵,绝对的中国特色,这个解释也太强大了点吧
原帖由 xcxy 于 2009-4-1 15:15 发表
我老家乐平,拆迁不了东门路口几家,立马就开发新城区,根本不鸟老城区那一片了!现在呢,谁吃亏了?老城居民自己吃亏!房子修修补补越来越旧,街道狭窄出入不便,郊外农民拿到补偿款住上回迁房交了养老险医疗险,天 ...

周边的房子都拆了,,,,靠山面水的环境,,,偶是很怕拆迁,,,怕得要命。反正偶这里的补偿非常不合算,除非做不要命的抗争。
原帖由 简单看看 于 2009-4-1 15:40 发表

周边的房子都拆了,,,,靠山面水的环境,,,偶是很怕拆迁,,,怕得要命。反正偶这里的补偿非常不合算,除非做不要命的抗争。

你家环境真不错,难怪你舍不得
是啊,空气清新,闹中取静,有山有水,每天都是在鸟鸣中醒来,,,和远处山里老头老太的呐喊声:D :D

在城市副中心;但按照市政府若干年前的划定,这里是四类地段(城市补偿最差地段):( :( :(

而其实,现在这里又是我们市房价最高的地方:( :(
原帖由 简单看看 于 2009-4-1 15:53 发表
是啊,空气清新,闹中取静,有山有水,每天都是在鸟鸣中醒来,,,和远处山里老头老太的呐喊声:D :D

在城市副中心;但按照市政府若干年前的划定,这里是四类地段(城市补偿最差地段):( :( :(

而其实,现在这 ...

房价高说明许多有钱人入住,那就不怕,真拆迁,会有人闹的,我家现在就在观望中,不用自己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