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男子入室抢劫 一人被住户夺刀刺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37:07

http://cd.qq.com/a/20140327/004990.htm
华西都市报(微博):3月25日晚,两歹徒持仿真枪和匕首入室抢劫。当其中一名歹徒外出取钱时,住户陈先生、岳先生奋起反抗。陈先生夺下歹徒将要抽出的匕首,刺向歹徒背部,歹徒当场倒下。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律师表示,如果事实属实,住户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3月25日晚上11点左右,在成都市锦江区(微博)静居寺路某小区内发生一起入室抢劫事件。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信息,两名歹徒手持仿真枪和匕首挟持一名房客岳先生进入其房间内,随后两人将岳先生和他的室友陈先生、兰女士绑住,在抢走了一万元现金后,又逼迫陈先生等人交出了银行卡和说出了密码。

随后,其中一名歹徒带着兰女士外出取钱。陈先生和岳先生趁着只有一名歹徒在屋内,奋起反抗,从歹徒手中抢过匕首。在搏斗过程中,歹徒被刺死,陈先生等人随后报警。另一名外出取钱的歹徒在逃跑过程中被迅速赶到的民警挡获。

昨日,记者从锦江公安分局了解到,包括陈先生在内的4人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军认为,如果所有情节属实,陈先生等人是在被人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出于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进行反抗,虽然致人死亡但属于正当防卫范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事发/

电梯冲进两男子持匕首威胁住户

前晚11点左右,家住成都市锦江区(微博)静居寺路某小区的岳先生下班后回家,电梯没能直达他家所在的23楼,在上升至7楼时,电梯门开了,两名歹徒迅速冲了进去,一人手持匕首,另一人举着一把仿真枪。

岳先生随即被二人架出电梯带入一房间内,在挨了一顿拳脚后,两名歹徒要他将身上的财物交出,并得知他还有两名室友。

接着,两歹徒挟持着岳先生来到23楼的住所外,要求他开门。本来想开门后迅速关门将歹徒挡在门外,但两人跟得太紧,岳先生刚一开门,两人便拥入房内。

进入房间后,岳先生赶紧向厨房跑去准备翻窗逃走,无奈23楼实在太高未能成功,两名歹徒赶上后对他又是一顿拳脚。抢劫/

抢走现金银行卡用手铐铐住住户

正在屋内一房间休息的陈先生和女友兰女士听见屋外动静后察觉情况不对,陈先生便出卧室查看。两名歹徒见状持械将他控制,并用手铐将其双手正面铐住,岳先生同时也被捆住。

两歹徒在搜查房屋时发现了藏在屋内的兰女士,随后,3名房客全部被控制。两名歹徒在从兰女士屋内搜走约一万元现金后,又逼迫她交出了银行卡和密码。

随后,其中一名歹徒带着兰女士外出取钱,另一名歹徒则负责看守屋内的陈先生和岳先生。反抗/

住户反抗顶歹徒搏斗中将其刺倒

此时,已是凌晨4点左右。身高约一米八,体格健壮的陈先生见只有一名歹徒,便起身反抗,用身体顶向对方,与此同时,他呼唤被绑在一旁的岳先生帮忙。

本就趁着嫌疑人不注意便偷偷解绑的岳先生在一阵挣扎后,成功挣脱束缚,起身准备和陈先生一起与抢劫嫌疑人搏斗。对方见状,想要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结果被陈先生夺下,并向其背部刺去。

最终,歹徒倒地不起。陈先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物管方也得知了消息,小区保安赶到了当事房间内。

此时,另一名歹徒从ATM机上取走两万元现金后刚好回到陈先生所在的房间外,见屋内有保安,该歹徒迅速从楼梯往楼下逃窜。

保安见状紧跟在后追赶,恰好此时,接到报警后的民警赶到了现场,最终,民警在4楼的弱电室将歹徒挡获。随后,120医护人员也赶到了现场。

陈先生等4位当事人随即被民警带走接受调查。目前,警方正对案件和相关细节进行进一步核实。

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 熊浩然 王静一 摄影 吕甲

现场还原/

“歹徒后背中刀,有七八条刀痕”

昨日上午,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联系到了当时出诊的医生。该医生说,昨日凌晨4点半,他们接到电话,随后4名医护人员赶往事发处。

进门后,该医生看到,这是一个两室一厅的住房,当时屋内已有数位民警,另有两男一女站在一旁。在一间卧室里,一名看起来约30多岁着深色外套的歹徒,头朝下一动不动趴在地上,背上和地面有大片血迹,旁边有一把一尺来长带血的匕首。

经过医护人员确认,歹徒已经死亡,后背系刀伤,有七八条刀痕,“有一位姓陈的住户手背也受了伤,我们在现场为他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在他手腕上有被铐的痕迹。”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小区,从楼盘设计和装修看,该小区属中高档小区。南北两个入口都有保安值守,记者尝试进入,被告知非业主不得入内,如果是亲友拜访必须登记和有人来接。

记者辗转进入小区内看到,事发楼层外还停有数辆警车,当事房间房门紧锁,无人应门。旁边的住户说:“我们也是早上5点过听到门外乱哄哄的,起来看到警察和保安一堆人。”

记者又来到小区物管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说,当时参与的值班人员已换班,她不清楚事情经过,并拒绝提供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军说,针对目前掌握的情况,陈先生等人是在被抢劫的过程中,出于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进行反抗,导致侵害实施者死亡,属于正当防卫。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陈军说。

什么是正当防卫

四川省蜀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刚说,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只要是为了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任何行为都被法律认可,“举例来说,如果有人持刀威胁你,你捡块砖头将其手臂敲伤,剥夺其持刀威胁的能力就属于正当防卫。”

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指对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张志刚说,视后果的程度轻重,防卫过当将负刑事及民事责任,“最严重的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举个例子,一个人被人袭击,在采取措施后,对方倒地并已失去继续侵害能力的情况下,如果被袭击者继续攻击,造成对方伤亡,就属于防卫过当。”

谁来认定正当防卫

“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都有认定当事人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资质。”张志刚说,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时认定为正当防卫,则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如果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认定为正当防卫,则不予起诉,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就做无罪判决。

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 熊浩然 王静一 摄影 吕甲
http://cd.qq.com/a/20140327/004990.htm
华西都市报(微博):3月25日晚,两歹徒持仿真枪和匕首入室抢劫。当其中一名歹徒外出取钱时,住户陈先生、岳先生奋起反抗。陈先生夺下歹徒将要抽出的匕首,刺向歹徒背部,歹徒当场倒下。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律师表示,如果事实属实,住户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3月25日晚上11点左右,在成都市锦江区(微博)静居寺路某小区内发生一起入室抢劫事件。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信息,两名歹徒手持仿真枪和匕首挟持一名房客岳先生进入其房间内,随后两人将岳先生和他的室友陈先生、兰女士绑住,在抢走了一万元现金后,又逼迫陈先生等人交出了银行卡和说出了密码。

随后,其中一名歹徒带着兰女士外出取钱。陈先生和岳先生趁着只有一名歹徒在屋内,奋起反抗,从歹徒手中抢过匕首。在搏斗过程中,歹徒被刺死,陈先生等人随后报警。另一名外出取钱的歹徒在逃跑过程中被迅速赶到的民警挡获。

昨日,记者从锦江公安分局了解到,包括陈先生在内的4人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军认为,如果所有情节属实,陈先生等人是在被人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出于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进行反抗,虽然致人死亡但属于正当防卫范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事发/

电梯冲进两男子持匕首威胁住户

前晚11点左右,家住成都市锦江区(微博)静居寺路某小区的岳先生下班后回家,电梯没能直达他家所在的23楼,在上升至7楼时,电梯门开了,两名歹徒迅速冲了进去,一人手持匕首,另一人举着一把仿真枪。

岳先生随即被二人架出电梯带入一房间内,在挨了一顿拳脚后,两名歹徒要他将身上的财物交出,并得知他还有两名室友。

接着,两歹徒挟持着岳先生来到23楼的住所外,要求他开门。本来想开门后迅速关门将歹徒挡在门外,但两人跟得太紧,岳先生刚一开门,两人便拥入房内。

进入房间后,岳先生赶紧向厨房跑去准备翻窗逃走,无奈23楼实在太高未能成功,两名歹徒赶上后对他又是一顿拳脚。抢劫/

抢走现金银行卡用手铐铐住住户

正在屋内一房间休息的陈先生和女友兰女士听见屋外动静后察觉情况不对,陈先生便出卧室查看。两名歹徒见状持械将他控制,并用手铐将其双手正面铐住,岳先生同时也被捆住。

两歹徒在搜查房屋时发现了藏在屋内的兰女士,随后,3名房客全部被控制。两名歹徒在从兰女士屋内搜走约一万元现金后,又逼迫她交出了银行卡和密码。

随后,其中一名歹徒带着兰女士外出取钱,另一名歹徒则负责看守屋内的陈先生和岳先生。反抗/

住户反抗顶歹徒搏斗中将其刺倒

此时,已是凌晨4点左右。身高约一米八,体格健壮的陈先生见只有一名歹徒,便起身反抗,用身体顶向对方,与此同时,他呼唤被绑在一旁的岳先生帮忙。

本就趁着嫌疑人不注意便偷偷解绑的岳先生在一阵挣扎后,成功挣脱束缚,起身准备和陈先生一起与抢劫嫌疑人搏斗。对方见状,想要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结果被陈先生夺下,并向其背部刺去。

最终,歹徒倒地不起。陈先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物管方也得知了消息,小区保安赶到了当事房间内。

此时,另一名歹徒从ATM机上取走两万元现金后刚好回到陈先生所在的房间外,见屋内有保安,该歹徒迅速从楼梯往楼下逃窜。

保安见状紧跟在后追赶,恰好此时,接到报警后的民警赶到了现场,最终,民警在4楼的弱电室将歹徒挡获。随后,120医护人员也赶到了现场。

陈先生等4位当事人随即被民警带走接受调查。目前,警方正对案件和相关细节进行进一步核实。

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 熊浩然 王静一 摄影 吕甲

现场还原/

“歹徒后背中刀,有七八条刀痕”

昨日上午,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联系到了当时出诊的医生。该医生说,昨日凌晨4点半,他们接到电话,随后4名医护人员赶往事发处。

进门后,该医生看到,这是一个两室一厅的住房,当时屋内已有数位民警,另有两男一女站在一旁。在一间卧室里,一名看起来约30多岁着深色外套的歹徒,头朝下一动不动趴在地上,背上和地面有大片血迹,旁边有一把一尺来长带血的匕首。

经过医护人员确认,歹徒已经死亡,后背系刀伤,有七八条刀痕,“有一位姓陈的住户手背也受了伤,我们在现场为他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在他手腕上有被铐的痕迹。”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小区,从楼盘设计和装修看,该小区属中高档小区。南北两个入口都有保安值守,记者尝试进入,被告知非业主不得入内,如果是亲友拜访必须登记和有人来接。

记者辗转进入小区内看到,事发楼层外还停有数辆警车,当事房间房门紧锁,无人应门。旁边的住户说:“我们也是早上5点过听到门外乱哄哄的,起来看到警察和保安一堆人。”

记者又来到小区物管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说,当时参与的值班人员已换班,她不清楚事情经过,并拒绝提供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军说,针对目前掌握的情况,陈先生等人是在被抢劫的过程中,出于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进行反抗,导致侵害实施者死亡,属于正当防卫。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陈军说。

什么是正当防卫

四川省蜀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刚说,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只要是为了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任何行为都被法律认可,“举例来说,如果有人持刀威胁你,你捡块砖头将其手臂敲伤,剥夺其持刀威胁的能力就属于正当防卫。”

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指对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张志刚说,视后果的程度轻重,防卫过当将负刑事及民事责任,“最严重的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举个例子,一个人被人袭击,在采取措施后,对方倒地并已失去继续侵害能力的情况下,如果被袭击者继续攻击,造成对方伤亡,就属于防卫过当。”

谁来认定正当防卫

“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都有认定当事人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资质。”张志刚说,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时认定为正当防卫,则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如果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认定为正当防卫,则不予起诉,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就做无罪判决。

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 熊浩然 王静一 摄影 吕甲
  遇到南京法官就倒霉喽。
律师张志刚说  “举例来说,如果有人持刀威胁你,你捡块砖头将其手臂敲伤,剥夺其持刀威胁的能力就属于正当防卫。”
———— 只能敲其手臂?貌似难度有些大。
刺背应该是已准备反身逃跑了,这会不会被认为危害消除后还进行的防卫,就看法官的了,话说看到这种报道最希望能看到结果,最闹心的就是这种事往往看不到结论。
杀死抢劫犯属于正当防卫。
allen-neo 发表于 2014-3-26 23:35
刺背应该是已准备反身逃跑了,这会不会被认为危害消除后还进行的防卫,就看法官的了,话说看到这种报道最希 ...
嗯,我想杀你,不料你比我劲儿大,还把刀抢过去了,这时候我脑子里马上想到转身你再刺就防卫过当了,立刻转身说你敢刺我?你防卫过当哦。 快把刀还给我。。。
律师张志刚说 “举例来说,如果有人持刀威胁你,你捡块砖头将其手臂敲伤,剥夺其持刀威胁的能力就属于正当 ...
你能一拳头打死他就行 别打个半残然后再打死这就过当了
法官来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就呵呵了,广东那有视频为证都没用。
正当防卫,基本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完全看法官心情。
你能一拳头打死他就行 别打个半残然后再打死这就过当了
赞同阿,应该是这种说法才对
wangbb 发表于 2014-3-26 22:58
律师张志刚说  “举例来说,如果有人持刀威胁你,你捡块砖头将其手臂敲伤,剥夺其持刀威胁的能力就属于正当 ...
这例子实在是太那个什么。。。脑部残疾了呵呵。 人家用致命武器来杀你的时候,还得专门敲什么手臂,律师应该自己去试试这招儿是不是可行(“站好了别动啊,我好敲你胳膊,敲到别的地方我要倒霉的”,歹徒说“那我就把胳膊背后面去好了,你敲啊? 不敢敲了吧,我现在捅死你”。。。)
双筒 发表于 2014-3-27 13:12
嗯,我想杀你,不料你比我劲儿大,还把刀抢过去了,这时候我脑子里马上想到转身你再刺就防卫过当了,立刻 ...
美帝不要风凉话……
allen-neo 发表于 2014-3-27 00:17
美帝不要风凉话……
嘿嘿,这叫胸怀祖国放眼世界,时刻惦记着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人民在受苦呢。。。
allen-neo 发表于 2014-3-27 12:35
刺背应该是已准备反身逃跑了,这会不会被认为危害消除后还进行的防卫,就看法官的了,话说看到这种报道最希 ...
如果没跑出屋子,应该一直算正当防卫吧
刑事责任可以免,但是民事责任可能跑不了。以前就有老汉看到警察追飞车抢夺党,老汉很义气地飞出一块砖头,结果劫匪一死一重伤,法院最后判老汉赔偿8万块抚恤金
前几年不就是有个类似案件么?房主打死了入室歹徒,结果好像判了好多年
哈哈,又是星星警官辖区的案子!快快出来星星呆!
allen-neo 发表于 2014-3-27 12:35
刺背应该是已准备反身逃跑了,这会不会被认为危害消除后还进行的防卫,就看法官的了,话说看到这种报道最希 ...
背后中刀不能证明什么。。。现场是2个受害人,可以是劫匪和一名被害人厮打的时候被另外一个被害人菊爆。。。所以后背中刀不能说明什么
sunwp998 发表于 2014-3-27 14:50
前几年不就是有个类似案件么?房主打死了入室歹徒,结果好像判了好多年
现在刑法修改了,对于抢劫犯,打死不犯法了。。。《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尼玛,。。。我们小区的事
双筒 发表于 2014-3-27 13:17
这例子实在是太那个什么。。。脑部残疾了呵呵。 人家用致命武器来杀你的时候,还得专门敲什么手臂,律师 ...
关键不是律师怎么说,而看法官怎么判。
我觉得就属于防卫过当了。
手被手铐铐住的家伙们是怎么空手夺匕首刺死歹徒的?-_-||
杀的好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的“正在“还有”采取防卫行动“的问题吧........................
比如这个案子如果歹徒是在往门口跑的时候被砍的话,那就是事后防卫了。
你们还真敢断啊?背后七八刀,真不好说。看证据证明何种情况了。入室抢劫,打死就打死吧。但某先生如果自己把情节说来扭着,谁也帮不了-讯问视频,想帮也改不了。
尼玛,。。。我们小区的事
东润、绿野、沙河、帕丽、绿岭…哪家?
刑法很久之前就是这样了...............................................现在问题在于认定“对正在进行 ...
入室抢劫,往门口逃这个过程行使防卫倒无所谓,放得比较宽。就怕当事人乱说下刀过程,"看他被砍倒地了,怕他没死又补了几刀"就歇菜了。
路过不行吗 发表于 2014-3-27 23:17
刑法很久之前就是这样了...............................................现在问题在于认定“对正在进行 ...
我前面说过,背后中刀不一定能证明是歹徒放弃行凶后被人杀了的。要证明是防卫过当警方面临取证难的问题,在厮打中捅死歹徒都不算防卫行动?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3-27 23:46
入室抢劫,往门口逃这个过程行使防卫倒无所谓,放得比较宽。就怕当事人乱说下刀过程,"看他被砍倒地了, ...
就算是防卫过当,只要被害人被询问的时候不乱说对自己不利的话,警察也证明不了这就是防卫过当,疑罪从无。。。
就算是防卫过当,只要被害人被询问的时候不乱说对自己不利的话,警察也证明不了这就是防卫过当,疑罪从无 ...
说了,就怕行为人乱说话,想帮也帮不了。入室抢劫,打死就打死了,现场的紧迫性谁也不能否认。就怕行为人被外面半调子无限防卫给误导,以为法律上"就该打死"…
警察多打几枪的理由不是人没死,而是对象仍未停止危害行为。好比某反面例,击毙合法,可枪扣得太多了,想说"未停止"都脸红,只好把鲜活的宣传视频掐了,内部培训使用。
就算是防卫过当,只要被害人被询问的时候不乱说对自己不利的话,警察也证明不了这就是防卫过当,疑罪从无 ...
我例如的胡话不是防卫过当一一乱说不得。
会给口供很重要,不然误杀跑不了。
这例子实在是太那个什么。。。脑部残疾了呵呵。 人家用致命武器来杀你的时候,还得专门敲什么手臂,律师 ...
律师举的是最直观的例子。跟你说的一样,两者反差太大,很好判断。实际很多案例,也跟你说的一样,不可能这般温柔。
背后七八刀、入室抢劫,可能正当也可能过当。两国法律不一样,按传闻说法,都入室抢劫了,放美国该没问题的。
被问讯的时候可以说当时太紧张,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3-27 23:46
入室抢劫,往门口逃这个过程行使防卫倒无所谓,放得比较宽。就怕当事人乱说下刀过程,"看他被砍倒地了, ...
如果说:我害怕极了,拼命扭打,稀里糊涂地抢过了刀。我不敢停下来,啥也看不清。

这样说会让警察很为难吗?
开坦克的小蚂蚁 发表于 2014-3-27 14:25
刑事责任可以免,但是民事责任可能跑不了。以前就有老汉看到警察追飞车抢夺党,老汉很义气地飞出一块砖头, ...
这8万元不会老汉自己出了吧?如果是民政之类的部门代缴就好了。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3-27 23:20
东润、绿野、沙河、帕丽、绿岭…哪家?
牛沙后街88号。上海东韵
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正在进行当中,受害人反抗杀死犯罪嫌疑人属正当防卫。
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正在进行当中,受害人反抗杀死犯罪嫌疑人属正当防卫。
犯罪嫌疑人被刺倒在地已经失去行为能力,受害人继续刺杀最后导致犯罪嫌疑人死亡也是正当防卫?
犯罪嫌疑人被刺倒在地已经失去行为能力,受害人继续刺杀最后导致犯罪嫌疑人死亡也是正当防卫?
你不造谣会死吗?!!
一楼新闻稿那一句说了是“被刺倒在地已经失去行为能力,受害人继续刺杀最后导致犯罪嫌疑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