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辽拆迁案警察开枪不合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4:44:25


 据新华网报道,21日9时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一户村民因政府修路占地纠纷,与前来处警警察发生冲突,警方开枪致村民王树杰死亡,击伤其父亲腿部。记者获悉,检方已调查该警察是否失职,死者之父正在医院治疗。当地政府表示将尽快公布详细调查结果。
  另据人民日报记者何勇消息,21日上午,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民警在处理一起占地纠纷时,出于自卫开枪打死一王姓村民。记者调查发现,该事件源于占地纠纷。兴隆台区有关部门在没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违法强拆,导致矛盾迅速激化。  ■新闻回顾:
  辽宁盘锦村民袭警阻拦强拆被击毙
  2012年9月21日8时许,辽宁盘锦1名村民因不满当地市政公司工作人员强拆房屋,与施工人员发生冲突,追砍施工人员和警察,随后被警察击毙。
律师:辽拆迁案警察开枪不合法
在辽宁警察打死征地村民一事中,强行征地是否违法?民警开枪是否属于紧急关头自卫?屡见不鲜的征地纠纷根源在哪里?如何保护在征地中相对弱势的农民?昨日,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以及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本报记者胡维 长沙报道
  “开枪的警察并非依法执行公务
  潇湘晨报:这起事件中,村民因为征地补偿与当地“执法人员”发生争执,之后又与赶来的民警发生冲突,最后被民警开枪打死。当地调查组给出的结论,是村民暴力妨碍执行公务,警察开枪出于自卫。对此,你怎么看?
  王才亮:追溯血案发生原因,是当地某农场队长非法占地、损毁死者庄稼。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本应制止农场方侵权行为,结果却与维权的村民产生冲突,这说明该民警没有依法履行人民警察的义务。
  另外,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警察参与非警务行为,严格控制在民事冲突中使用武器。警察明知冲突的原因是土地纠纷而非刑事犯罪,为何参与其中并开枪,最后将维护自己合法财产的村民击毙?我认为开枪的警察并非依法履行公务,开枪也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未谈拢价格、没有法院判决就强行占地明显侵权”
  潇湘晨报:据媒体报道,兴隆台区有关部门在没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违法强拆。
  王才亮: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农场队长就带人损毁庄稼,王家上前阻挠是正当维权。双方因此发生激烈冲突,农场队长及其幕后操纵者是违法方,应对此承担责任。
  另外,在价格未谈拢的情况下,即使是国家征地急需,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只能是由土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并在该决定书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当地某农场队长却带着近百人,开着挖掘机,来到王家的庄稼地,欲强行铲平地上的水稻,这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标准显然过低”
  潇湘晨报:盘锦这起事件,起因是村民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意。相关的集体土地征收标准是否过低?
  姜明安:就目前看来,显然是过低的。在之后的相关集体土地征收的条例里面,一定要提高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权益。
  农民被征收了土地,失去了传统的谋生手段,需要给他们引入一种新的谋生模式,我们可以尝试拓宽补偿方式,让农民有机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潇湘晨报:近年来,国家虽三令五申,但各地违法征地致死致伤的事件屡见不鲜,原因在哪里?
  姜明安: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财政,觊觎土地征收补偿和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巨大利益,这是一些地方大肆违法征地的原始动力,只有从源头上遏制住这一点,才能杜绝违法征地行为。
  潇湘晨报:有人认为,违法征地现象之所以常见,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很低。
  姜明安:我们要强化追责力度。对于个别机关、个别人员的不当行为甚至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确保权责相对应,也唯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
  “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利”
  潇湘晨报: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各种问题,您认为当务之急在哪里?
  姜明安:首先要完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这里就涉及到如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问题,需要我们从制度层面保证土地征收过程中可以全面吸纳农民的意见建议,把地方政府的可操作空间压缩到最低。其次是要保障农民的救济权利。首先是制度设计层面的,不要出现权利损害却无救济手段的制度真空。
  潇湘晨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相关专家和学者一直呼吁尽快出台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条例。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姜明安:集体土地征收条例的一个重点内容,是要对征地范围进行界定。
  土地征收的前提条件是公共利益,但实际上,征地拆迁中80%以上都是非公共利益,对于这些土地应该采取市场交易的方式。所以,集体土地征收条例应该明确公共利益适用征收、非公共利益适用交易这个内容,并相应制定土地交易法等配套法律。这也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一起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收农民的土地。
  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安部《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完)http://news.3g.cn/IPNewsContent.aspx?nid=2078042&sid=00890BC2DFC&wid=&pz=&waped=9&gaid=

 据新华网报道,21日9时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一户村民因政府修路占地纠纷,与前来处警警察发生冲突,警方开枪致村民王树杰死亡,击伤其父亲腿部。记者获悉,检方已调查该警察是否失职,死者之父正在医院治疗。当地政府表示将尽快公布详细调查结果。
  另据人民日报记者何勇消息,21日上午,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民警在处理一起占地纠纷时,出于自卫开枪打死一王姓村民。记者调查发现,该事件源于占地纠纷。兴隆台区有关部门在没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违法强拆,导致矛盾迅速激化。  ■新闻回顾:
  辽宁盘锦村民袭警阻拦强拆被击毙
  2012年9月21日8时许,辽宁盘锦1名村民因不满当地市政公司工作人员强拆房屋,与施工人员发生冲突,追砍施工人员和警察,随后被警察击毙。
律师:辽拆迁案警察开枪不合法
在辽宁警察打死征地村民一事中,强行征地是否违法?民警开枪是否属于紧急关头自卫?屡见不鲜的征地纠纷根源在哪里?如何保护在征地中相对弱势的农民?昨日,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以及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本报记者胡维 长沙报道
  “开枪的警察并非依法执行公务
  潇湘晨报:这起事件中,村民因为征地补偿与当地“执法人员”发生争执,之后又与赶来的民警发生冲突,最后被民警开枪打死。当地调查组给出的结论,是村民暴力妨碍执行公务,警察开枪出于自卫。对此,你怎么看?
  王才亮:追溯血案发生原因,是当地某农场队长非法占地、损毁死者庄稼。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本应制止农场方侵权行为,结果却与维权的村民产生冲突,这说明该民警没有依法履行人民警察的义务。
  另外,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警察参与非警务行为,严格控制在民事冲突中使用武器。警察明知冲突的原因是土地纠纷而非刑事犯罪,为何参与其中并开枪,最后将维护自己合法财产的村民击毙?我认为开枪的警察并非依法履行公务,开枪也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未谈拢价格、没有法院判决就强行占地明显侵权”
  潇湘晨报:据媒体报道,兴隆台区有关部门在没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违法强拆。
  王才亮: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农场队长就带人损毁庄稼,王家上前阻挠是正当维权。双方因此发生激烈冲突,农场队长及其幕后操纵者是违法方,应对此承担责任。
  另外,在价格未谈拢的情况下,即使是国家征地急需,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只能是由土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并在该决定书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当地某农场队长却带着近百人,开着挖掘机,来到王家的庄稼地,欲强行铲平地上的水稻,这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标准显然过低”
  潇湘晨报:盘锦这起事件,起因是村民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意。相关的集体土地征收标准是否过低?
  姜明安:就目前看来,显然是过低的。在之后的相关集体土地征收的条例里面,一定要提高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权益。
  农民被征收了土地,失去了传统的谋生手段,需要给他们引入一种新的谋生模式,我们可以尝试拓宽补偿方式,让农民有机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潇湘晨报:近年来,国家虽三令五申,但各地违法征地致死致伤的事件屡见不鲜,原因在哪里?
  姜明安: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财政,觊觎土地征收补偿和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巨大利益,这是一些地方大肆违法征地的原始动力,只有从源头上遏制住这一点,才能杜绝违法征地行为。
  潇湘晨报:有人认为,违法征地现象之所以常见,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很低。
  姜明安:我们要强化追责力度。对于个别机关、个别人员的不当行为甚至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确保权责相对应,也唯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
  “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利”
  潇湘晨报: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各种问题,您认为当务之急在哪里?
  姜明安:首先要完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这里就涉及到如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问题,需要我们从制度层面保证土地征收过程中可以全面吸纳农民的意见建议,把地方政府的可操作空间压缩到最低。其次是要保障农民的救济权利。首先是制度设计层面的,不要出现权利损害却无救济手段的制度真空。
  潇湘晨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相关专家和学者一直呼吁尽快出台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条例。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姜明安:集体土地征收条例的一个重点内容,是要对征地范围进行界定。
  土地征收的前提条件是公共利益,但实际上,征地拆迁中80%以上都是非公共利益,对于这些土地应该采取市场交易的方式。所以,集体土地征收条例应该明确公共利益适用征收、非公共利益适用交易这个内容,并相应制定土地交易法等配套法律。这也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一起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收农民的土地。
  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安部《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完)http://news.3g.cn/IPNewsContent.aspx?nid=2078042&sid=00890BC2DFC&wid=&pz=&waped=9&gaid=
很简单!警察是接到报案出警,还是在拆迁中参与了拆迁过程。这是两种不同的感念!

如果是前者!无可厚非!如果是后者那自然属于违法!
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3楼所说细节无误,那么警察开枪是合理的。
警察逮捕强拆的,农民还要杀警察
据新华网报道,21日9时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一户村民因政府修路占地纠纷,与前来处警警察发生冲突,警方开枪致村民王树杰死亡,击伤其父亲腿部。记者获悉,检方已调查该警察是否失职,死者之父正在医院治疗。当地政府表示将尽快公布详细调查结果。(记者王炳坤)

另据人民日报记者何勇消息,21日上午,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民警在处理一起占地纠纷时,出于自卫开枪打死一王姓村民。记者调查发现,该事件源于占地纠纷。兴隆台区有关部门在没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违法强拆,导致矛盾迅速激化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9/23/17835365_0.shtml

精英一猪 发表于 2012-9-24 09:34
很简单!警察是接到报案出警,还是在拆迁中参与了拆迁过程。这是两种不同的感念!

如果是前者!无可厚非 ...


是不是在场拉偏架呢?
非常的可能哦。
不要说普通警察。不是各地还曾经有过调动预备役和武警的么。

河南郏县动用交警防暴警武警强拆民居
浙江富豪动用预备役官兵强制拆迁

如果是这种情况。这个警察应该按照杀人披护非法行为。来论处。事情的实质基本和官匪勾结没有什么区别。
精英一猪 发表于 2012-9-24 09:34
很简单!警察是接到报案出警,还是在拆迁中参与了拆迁过程。这是两种不同的感念!

如果是前者!无可厚非 ...


是不是在场拉偏架呢?
非常的可能哦。
不要说普通警察。不是各地还曾经有过调动预备役和武警的么。

河南郏县动用交警防暴警武警强拆民居
浙江富豪动用预备役官兵强制拆迁

如果是这种情况。这个警察应该按照杀人披护非法行为。来论处。事情的实质基本和官匪勾结没有什么区别。
wcgsjo 发表于 2012-9-24 10:15
是不是在场拉偏架呢?
非常的可能哦。
不要说普通警察。不是各地还曾经有过调动预备役和武警的么。
化作青烟,驾鹤西去
wcgsjo 发表于 2012-9-24 10:15
是不是在场拉偏架呢?
非常的可能哦。
不要说普通警察。不是各地还曾经有过调动预备役和武警的么。
以事论事!你准备用其他事情来改变这件事情面目?别说没用呀!你已经在这样做了!
很简单!警察是接到报案出警,还是在拆迁中参与了拆迁过程。这是两种不同的感念!

如果是前者!无可厚非!如果是后者那自然属于违法!

就算是出警,怎么只阻止村民、不阻止施工队?打群架不是都要抓起来吗?如果警察一来就把当事双方都带走,根本就不会发生此事。还不是警察想把村民带走,让施工队继续施工造成冲突扩大。
精英一猪 发表于 2012-9-24 10:39
以事论事!你准备用其他事情来改变这件事情面目?别说没用呀!你已经在这样做了!
我只是举出先例。你有反例也可以举出来啊。

jiafeidemao 发表于 2012-9-24 10:51
就算是出警,怎么只阻止村民、不阻止施工队?打群架不是都要抓起来吗?如果警察一来就把当事双方都带走, ...


这就是在“维持被拆迁者的秩序"。差不多就等于 官匪勾结 枉法渎职了。
jiafeidemao 发表于 2012-9-24 10:51
就算是出警,怎么只阻止村民、不阻止施工队?打群架不是都要抓起来吗?如果警察一来就把当事双方都带走, ...


这就是在“维持被拆迁者的秩序"。差不多就等于 官匪勾结 枉法渎职了。
CP05511 发表于 2012-9-24 10:10
警察逮捕强拆的,农民还要杀警察
这个推测真合理真得很合理呢。
wcgsjo 发表于 2012-9-24 10:56
我只是举出先例。你有反例也可以举出来啊。
A案件套到B头上!我需要反驳你吗? 我有这么无聊吗?

精英一猪 发表于 2012-9-24 11:06
A案件套到B头上!我需要反驳你吗? 我有这么无聊吗?


我只是用过去的事件作佐证。是否有这种可能性。
精英一猪 发表于 2012-9-24 11:06
A案件套到B头上!我需要反驳你吗? 我有这么无聊吗?


我只是用过去的事件作佐证。是否有这种可能性。
wcgsjo 发表于 2012-9-24 11:32
我只是从是否有这种可能性。用过去的事件作佐证。
一切都皆有可能!但我选择就事论事!
这个说法在外国可能成立,但在咱们中国要辩证的看。
农民阻碍拆迁,就是阻碍生产力发展,所以警察干这事,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应该得到褒奖。
楼上很多人根本没有经历过拆迁场面,想当然了。

首先,被拆人可不管什么对方和第三方,反正只要不是自己叫来的,都是不怀好意的,而警察一定是去帮对方的,闹大一定是有好处的,要好处是没有上限的。至于什么正当的法律途径,等程序走完,该拆不该拆的都没了。

其次,拆迁方希望的是尽快搞掉,造成既成事实,一方面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闹大了给政府或者上级压力,出面或者让出部分利益解决问题

第三,警察是最希望息事宁人的,因为从大了讲,马上开18大,各警局首要任务是压制,前几天我还听某队长跟纠纷两边明言:“这段时间谁都不准动,谁先动就抓谁,不管有理没理”。从小了讲,作为出警的警察个人,谁摊上这种事都是头大,双方息事宁人就谢天谢地了,谁有毛病去激化矛盾?至于开枪,那更是忌讳,谁都知道,中国警察一旦开枪,不管有没有理,如果不是有点后台,前途基本都完蛋了。

另外,再补充点推断,上面说的很多人会说,警察难道不能是事先收了拆迁方好处去帮忙的?解释这个不难,虽然现在官方和记者各执一词,但是某些地方还是可以进行逻辑推论的:1、警察是接报警出警的,而不是和拆迁方一起进行强拆的。这一点,无论是记者、官方还有所谓的目击者都有统一的叙述。2、无论是拆迁方、被拆人和警察,人数都不多。如果拆迁方真的有上百人而且准备充分,还用报警?四五个人控制一个人很容易,我亲眼见过。

因此,我个人觉得警察开枪是合法的,在被砍伤而且有生命危险,已经鸣枪示警的情况下,难道应该活活被弄死,而且还有枪被抢走的危险。

还有人说是什么把被拆人逼到要和警察同归于尽,我想说,在纠纷和冲突激化的时候,人不能用理性时候的思维来看待的,我还听说过过把自己锁在屋子里,点燃液化气把自己和刚考上大学的女儿一起烧死的,要硬去讲常理,就算嫌拆迁款少,至于把自己和女儿一起干掉么?而且人死了房子还不是顺其自然就被拆了。

最后,这个事情希望当地政府能够协同媒体,还原真相,无论是死者的清白,还是警察的清白,都是同样重要的
难道是强拆的报案然后警察出警,这个不大可能。或者是有旁人报警,出警到现场被误会成帮凶,所以酿成悲剧。这事怎么看都是个悲剧。
不是说打死的根本就没拆到他家,现在刁民也不少。
这文字编辑得让人蛋疼
反正记者的意思就是警察该死嘛。如果是个警察牺牲了,媒体们就没这么高潮了。
不是说打死的根本就没拆到他家,现在刁民也不少。

是不是砸你车就不犯法,因为根本就没砸到你家嘛。PS:虽然没拆他家,可是在铲他农地啊。
警察逮捕强拆的,农民还要杀警察
按照新闻看,警察只是到了现场,还没进场更别提了解情况。警察接到报警来,原因就是有人斗殴之类。过来后第一件事肯定是先制止斗殴之后了解情况再想办法协调处理。但是这家人不知是失去理智还是什么,见到警察来制止他就连警察一起砍
我只是举出先例。你有反例也可以举出来啊。
那还有农民纠结人手冲进警察局砍人,新疆还有WZ乡村青年屠掉整个派出所。有这个先例我完全可以怀疑这家人也是
一方有上百人,并且是在做违法行为,一方只有几个人,行为正当,警察打死行为正当的…
yzyz121 发表于 2012-9-24 14:57
那还有农民纠结人手冲进警察局砍人,新疆还有WZ乡村青年屠掉整个派出所。有这个先例我完全可以怀疑这家人 ...
事发地点是在警察局么?这次要拆迁的是警察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