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到底怎么回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3:41:02
“小产权”,是一种绝对的“口语语言”。

说实话,如果从规范汉语和普通话的角度,早该禁用了。

可是,建设部这样的政府机关,也这么发言。老百姓难免“不懂”

先说说比较早的“小产权”吧,其实就是“经济适用房产权”。

相比普通商品房完全交纳土地出让金,不需购买后五年才能交易。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小”,而且产权证上多一个“经济适用房章”。

时过境迁,最近让建设部和开发商们头疼的,是另一种“小产权”。

其实,以前,我们把这种“小产权”叫做“乡产权”

什么叫“乡产权”呢,就是农村利用集体土地管理不严的漏洞盖房。

“乡产权”其实也分两种

一种是“合法”的擦边球乡产权,也就是占用宅基地的合法建筑

这种建筑按规定不可以对城市户口的人群销售,只能卖给本村居民。

所以,购买这种乡产权,属于违规,将来或许还有可能“转正”。

一种是“纯黑”的违章建筑,也就是没有审批手续的“私搭乱建”。

这种建筑,甚至可能是占用农用地搞起来的,没有任何规划审批。

如果购买这样的乡产权,是完全得不到保护的,很可能被“拆除”。

无论那种“乡产权”,也就是建设部说到的“小产权”。

其风险,也就是建设部提醒老百姓小心的“风险”在哪里呢?

说白了,就是是否“合法建设”,“合法销售”这两条。

如果没有发改委的合法立项,没有规划部门的审批……

没有建委的工程管理和验收,那样的房子确实很“危险”。

而如果没有合法的“产权”,也是很麻烦的,所以要“小心”

以上,就是本文第一个论题:“小产权到底怎么回事?”


接下来,就上面的问题为什么会发生,说一些看法和建议。

说起“小产权”,其实就得谈到“政府不作为”。

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

北京这样有大约500万户人口的城市,最少要有50万套廉租房。

可目前的事实却是,在2009年五一以前,连1000套都提供不了。

政府的不作为,不履行义务,宏观调控对房价飞涨的无能为力。

最终导致有些老百姓只能铤而走险,到底该是谁的错呢?

房价太高了,我家在健翔桥,一套63.8㎡二手房竟卖了73万!

老百姓赚钱不容易,又不能去偷去抢,买不起房子,能怎么办?

现在房价高,市场乱,主管部门不可能完全没责任吧。

归根到底,是“长官意识”,是“没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

其实,要说,现在政府真的是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实在的好事

就拿限价房来说,短时间内推出这么多限价房用地,不容易啊。

这些限价房一旦形成有效供应,必然会有效降低北京房屋成交价。

这些好事,当然要给政府记功,哪怕有些开发商出来骂娘。

可是,属于工薪族的真正的老百姓还是买不起,该怎么办?

虽然,我人微言轻,合作建房和蓝城也都还没能取得成功。

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听听我提出的一点建议,我会这样说:

⒈ 对于老百姓:

要理解政府部门的难处,要了解政府部门的效率。

乡产权的房子有风险,特别是“纯黑”没有规划的“私搭乱建”

要听政府的话,这种东西根本买不得,一定不要去买。

对于那种“违规”的属于合法建筑,但不该卖给城市居民的……

说实话,能不买,也建议您尽量不要去买,毕竟有一定风险。

⒉ 对于政府主管部门:

城市建设的第一步是公共配套和福利设施到位。

北京不该选用昂贵的磁悬浮,而应该用经济的导轨电车。

对于廉租房和市政配套,应该多学学国外的先进经验。

对于抑制房价和政府土地收益这个矛盾,应该科学解决。

政府持有配套商业50%的收益权,是最合理的方式。

也许这个新概念,在蓝城中被提出后,你们还没研究透。

但是,希望能好好算一笔账,为了政府,也为了人民。

50年的收益一次收取6000元,肯定不如每年收取1000元。

有了这个,能更好的兑现土地收益,就少从民宅里拿点吧。

说真的,老百姓不容易,政府应该把解决住房问题当义务。

而要想做到这一点,上面说到的两件事是关键:

第一件事:是改变城市规划以公路和私车为主的规则,

优先发展和普及“成本低、占地省、舒适、安全”的轨道交通。

第二件事:是政府要研究并采纳“持有商业地产”的收益模式。

只有掌握这个“生财之道”才能治愈“炒住宅用地”的痼疾。

希望大家理解“小产权”和“乡产权”的规则。

更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和宏观调控能在高房价面前“有所作为”!

祝中国的城市规划和房地产事业越走越好,早日恢复健康。“小产权”,是一种绝对的“口语语言”。

说实话,如果从规范汉语和普通话的角度,早该禁用了。

可是,建设部这样的政府机关,也这么发言。老百姓难免“不懂”

先说说比较早的“小产权”吧,其实就是“经济适用房产权”。

相比普通商品房完全交纳土地出让金,不需购买后五年才能交易。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小”,而且产权证上多一个“经济适用房章”。

时过境迁,最近让建设部和开发商们头疼的,是另一种“小产权”。

其实,以前,我们把这种“小产权”叫做“乡产权”

什么叫“乡产权”呢,就是农村利用集体土地管理不严的漏洞盖房。

“乡产权”其实也分两种

一种是“合法”的擦边球乡产权,也就是占用宅基地的合法建筑

这种建筑按规定不可以对城市户口的人群销售,只能卖给本村居民。

所以,购买这种乡产权,属于违规,将来或许还有可能“转正”。

一种是“纯黑”的违章建筑,也就是没有审批手续的“私搭乱建”。

这种建筑,甚至可能是占用农用地搞起来的,没有任何规划审批。

如果购买这样的乡产权,是完全得不到保护的,很可能被“拆除”。

无论那种“乡产权”,也就是建设部说到的“小产权”。

其风险,也就是建设部提醒老百姓小心的“风险”在哪里呢?

说白了,就是是否“合法建设”,“合法销售”这两条。

如果没有发改委的合法立项,没有规划部门的审批……

没有建委的工程管理和验收,那样的房子确实很“危险”。

而如果没有合法的“产权”,也是很麻烦的,所以要“小心”

以上,就是本文第一个论题:“小产权到底怎么回事?”


接下来,就上面的问题为什么会发生,说一些看法和建议。

说起“小产权”,其实就得谈到“政府不作为”。

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

北京这样有大约500万户人口的城市,最少要有50万套廉租房。

可目前的事实却是,在2009年五一以前,连1000套都提供不了。

政府的不作为,不履行义务,宏观调控对房价飞涨的无能为力。

最终导致有些老百姓只能铤而走险,到底该是谁的错呢?

房价太高了,我家在健翔桥,一套63.8㎡二手房竟卖了73万!

老百姓赚钱不容易,又不能去偷去抢,买不起房子,能怎么办?

现在房价高,市场乱,主管部门不可能完全没责任吧。

归根到底,是“长官意识”,是“没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

其实,要说,现在政府真的是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实在的好事

就拿限价房来说,短时间内推出这么多限价房用地,不容易啊。

这些限价房一旦形成有效供应,必然会有效降低北京房屋成交价。

这些好事,当然要给政府记功,哪怕有些开发商出来骂娘。

可是,属于工薪族的真正的老百姓还是买不起,该怎么办?

虽然,我人微言轻,合作建房和蓝城也都还没能取得成功。

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听听我提出的一点建议,我会这样说:

⒈ 对于老百姓:

要理解政府部门的难处,要了解政府部门的效率。

乡产权的房子有风险,特别是“纯黑”没有规划的“私搭乱建”

要听政府的话,这种东西根本买不得,一定不要去买。

对于那种“违规”的属于合法建筑,但不该卖给城市居民的……

说实话,能不买,也建议您尽量不要去买,毕竟有一定风险。

⒉ 对于政府主管部门:

城市建设的第一步是公共配套和福利设施到位。

北京不该选用昂贵的磁悬浮,而应该用经济的导轨电车。

对于廉租房和市政配套,应该多学学国外的先进经验。

对于抑制房价和政府土地收益这个矛盾,应该科学解决。

政府持有配套商业50%的收益权,是最合理的方式。

也许这个新概念,在蓝城中被提出后,你们还没研究透。

但是,希望能好好算一笔账,为了政府,也为了人民。

50年的收益一次收取6000元,肯定不如每年收取1000元。

有了这个,能更好的兑现土地收益,就少从民宅里拿点吧。

说真的,老百姓不容易,政府应该把解决住房问题当义务。

而要想做到这一点,上面说到的两件事是关键:

第一件事:是改变城市规划以公路和私车为主的规则,

优先发展和普及“成本低、占地省、舒适、安全”的轨道交通。

第二件事:是政府要研究并采纳“持有商业地产”的收益模式。

只有掌握这个“生财之道”才能治愈“炒住宅用地”的痼疾。

希望大家理解“小产权”和“乡产权”的规则。

更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和宏观调控能在高房价面前“有所作为”!

祝中国的城市规划和房地产事业越走越好,早日恢复健康。
小产权没法律保障,听开发商忽悠吧,倒时想做钉子户都难。
上面的是蓝城木鱼?
上面的是SCer?
我是蓝城木鱼,也在SONIC有相同ID。

小产权分两种,一种完全不合法,完全没保障,一种违反有关规定,会很麻烦。

当然 最好都别惦记,除非是实在买不起房子 ……
小产权房其实就是花更多的钱租房子罢了,说不定哪天政府就把你房子撩了,你连当钉子户的资格都没有
我很喜欢杭州那种公交快速道,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推广
伍德先生请看仔细:(不然我不是白写了么!)

如果是合法建筑,是不能随便拆除的,据说北京有20%的房子是小产权(其实应该叫乡产权)

这20%里,绝大多数是“合法建筑”,所以,政府不可能随便拆除,明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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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于凌罡 于 2007-7-5 10:17 发表
伍德先生请看仔细:(不然我不是白写了么!)

如果是合法建筑,是不能随便拆除的,据说北京有20%的房子是小产权(其实应该叫乡产权)

这20%里,绝大多数是“合法建筑”,所以,政府不可能随便拆除,明白么?

      不要抱有幻想,啥叫合法建筑,顶多到时给你赔偿些瓦砾钱,房子从盖起来以后就在不断的贬值,值钱的就是地价。地的来源就不合法,你还有产权证,没产权证你抵押不行、继承有问题、赠与有瑕疵、出售不受法律保护谁敢接手。
      听开发商忽悠和自己的想当然,吃亏的不是自己是谁
原帖由 缥缈神龙 于 2007-7-5 10:26 发表
小产权房于周围“所谓产权合法的的房子”价格差异多少??

2~3倍是有的。要知道,小产权开发商的利润也是惊人的,从利润率的角度说,比合法产权还惊人。

在小产权房中开发商利润可以到50%以上,而在合法 ...

地的来源不同,就听啊开发商忽悠吧,开发商赚了钱,自己的房子还没保证,不给你发产证,吃亏的还不是自己。指望小产权变合法产权,就算变,倒时还得交土地出让金。小产权便宜不就是土地来源是集体土地吗?或许还有基本农田。:D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7-5 10:35 发表

地的来源不同,就听啊开发商忽悠吧,开发商赚了钱,自己的房子还没保证,不给你发产证,吃亏的还不是自己。指望小产权变合法产权,就算变,倒时还得交土地出让金。小产权便宜不就是土地来源是集体土地吗?或许 ...


1、没说开发商不忽悠。开发商也忽悠呀。不过你看报道了吗??人家记者采访来买房的人,“知道没产权怎么还买”。人家说的可是大实话“我不管啥产权不产权。我要住房子”

2、分析下小产权房和合法产权房价格差异,仅仅只是想说明。政府在里面拿了多少好处。起了什么作用。给某些天真到幼稚的人提个醒。

     现在知道政府为啥不敢公布土地出让金在房价里占多少了吧???公布出来………………呵呵。

     知道为何大张旗鼓开始的“小产权房”风波,为何一下子就从媒体上消失的干净了吧。呵呵,泄漏了重要的国家机密。
地价都是拍卖,明码举牌。

买房子不关心产权,这样的消费者怎么说呢?吃亏不是自己是谁?:D :D 搞不清产权性质还买房子,不能不说没有消费安全意识。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7-5 11:40 发表
地价都是拍卖,明码举牌。

买房子不关心产权,这样的消费者怎么说呢?吃亏不是自己是谁?:D :D 搞不清产权性质还买房子,不能不说没有消费安全意识。


正常麻。类似的事情历史上又不是没有。

古代不是政府控制盐铁麻。

可这个政府提供的盐,实在是……………………价格贵不说质量还差

老百姓宁愿买私盐。

老百姓难道不知道买私盐犯法???
原帖由 缥缈神龙 于 2007-7-5 14:47 发表


正常麻。类似的事情历史上又不是没有。

古代不是政府控制盐铁麻。

可这个政府提供的盐,实在是……………………价格贵不说质量还差

老百姓宁愿买私盐。

老百姓难道不知道买私盐犯法???

     打嘴仗没意思,没产权的房子就是危险,明知是个将来麻烦不断的坑还往里跳,倒时自己伤脑精耗时间还得花钱请律师。唉,消费安全意识一定要加强,看合同上的白纸黑字,不是听售楼小姐的花言巧语和承诺。合同才是根本,想当然和口头承诺都是无用功。
说白了就是ZF与民争利
原帖由 2000wcw 于 2007-7-5 15:06 发表
说白了就是ZF与民争利

      那是集体土地,除非你改成该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户口。至于房地产市场,政府是买地财政投资拉动型,开发商是暴利获得者,投机商是炒作者,消费者是买单者。就看这次十七大以后怎么调控房价喽,不然中国很有可能重蹈日本90年代房地产泡沫,中国经济在2008-2010 年出现经济拐点,结束30年的高速发展态势,步入中低速发展阶段。
投资拉动型经济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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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钱的谁去买小产权房。但有些人要房住又没钱,怎么办?
再说回来,我就知道一个小产权房小区,2千来户人家,既有当地村民也有外来人口,我就不信政府敢把这块地征了改做它用。人家又不准备把房当投资,能住就行了呗。
原帖由 威海卫 于 2007-7-5 16:49 发表
真有钱的谁去买小产权房。但有些人要房住又没钱,怎么办?
再说回来,我就知道一个小产权房小区,2千来户人家,既有当地村民也有外来人口,我就不信政府敢把这块地征了改做它用。人家又不准备把房当投资,能住 ...

住就住呗,房子也就50-70年就报废了,以后产权会麻烦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