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和药店相同药品价格相差30% 差价如何抹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30:49
 同样的品牌名称、同样的生产厂家、同样的规格剂量,在医院购买和在药店购买,价格差30%之多。省会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虽不断下调,但和药店价格比,依然“居高不下”,是什么原因形成了医院与药店的药品价差?

  相同药品价格相差30%
  “一模一样的药,医院卖35元,药店只卖25元,两者相差百分之三四十!”一位在省会某医院看病的患者问,为什么医院药品集中招标后,价格还有这么大的差距?

  记者选择施惠达、波依定、诺和龙、舒降之、达美康5种药品,在省会医院和药店进行调查对比。结果发现,5种药品在一省级医院的价格分别为:34.27元、39.70元、74.53元、52元和120.75元,而在某药店的售价分别为:26元、30元、55元、36元和108元,最高价格差达30.7%,平均起来,医院价格比药店高出23%。

  这23%从何而来?
  “按照国家规定,医院销售500元以下的药品,可以在进货价格基础上加收15%,500元以上药品最高只能加收75元。”郑州市一市属医院药剂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医院与药店进药价格相同的条件下,医院的药品价格也会比药店至少贵15%。

  “医院在药品的进价和执行中都很‘老实’,没有空子可钻。”该负责人说,药品大都要通过集中招标才能入院,而且药价执行过程相当透明,医院要随时接受监督。

  药店获利缘于“市场化”
  扣除国家规定医院可加收的15%药费,剩余部分的价差又从哪里来呢?

  6月15日,黄河路上一家药店正在搞板蓝根买3赠1的活动。店老板告诉记者,他与药品生产厂家“直线”联系,可以参与厂家提供的多种促销活动,“板蓝根本身根本不赚钱,但可以吸引消费者进店购买其他药品”。

  在记者走访的部分药店中,一些店主坦言,他们几乎可以做到多数药品价格低于医院,而且相当一部分价差超过25%。一位店老板称,在他店中有个别药品是“平进平出”一分钱不赚的,主要是为走销量,可以在年终得到药品生产厂家可观的返利。采访中,不少药店老板承认,仅通过“直线”渠道和“走量”方式,照样可以获利。

  “经营灵活是除了15%外,药店与医院仍存在价差的主要原因。”郑州市卫生局招标办一位负责人分析,药店没有医务人员等大量开支,负担小;在不超过国家药品最高限价的条件下,可以自由掌控药价;而医院不可能“吃”到药厂年终返利,更不可能进行“药品促销”。

  如何抹平药价差?
  省卫生厅规财处有关人员正在准备今年全省医疗机构药品的集中招标。据介绍,2006年省会首次实现49家医院药品集中招标,平均药价降低22.6%,总计向患者让利4.5亿元。

  “大规模的药品集中招标有利于降低药价,所以从今年开始,将由省卫生厅牵头在全省进行集中招标。”规财处一负责人称,集中招标将拉平全省医疗机构的药价,但还不能实现药店与医院药价持平。

  医院与药店的价格差真的难以“抹平”吗?

  事实上,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在尝试突破这个“瓶颈”。南京的180家医院就将自己的药房剥离出来,由药品企业进行“托管”。换言之,医院药房通过“托管”的方式变成了街头的药店,按照市场化模式进行运作,上面提到的“直线”和“走量”两种获利模式都能实现。

  据介绍,省内登封等地的一些医院已经向“药房托管”迈出了尝试性的一步并降低了药品价格。

  “无论药品集中招标,还是药房托管,哪种经营模式能够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药价,使患者受益,就值得推广。”省社科院一位专家认为。

  合理的价格让不少市民选择了药店。

稿源: 搜狐   编辑: 汪莹  
 同样的品牌名称、同样的生产厂家、同样的规格剂量,在医院购买和在药店购买,价格差30%之多。省会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虽不断下调,但和药店价格比,依然“居高不下”,是什么原因形成了医院与药店的药品价差?

  相同药品价格相差30%
  “一模一样的药,医院卖35元,药店只卖25元,两者相差百分之三四十!”一位在省会某医院看病的患者问,为什么医院药品集中招标后,价格还有这么大的差距?

  记者选择施惠达、波依定、诺和龙、舒降之、达美康5种药品,在省会医院和药店进行调查对比。结果发现,5种药品在一省级医院的价格分别为:34.27元、39.70元、74.53元、52元和120.75元,而在某药店的售价分别为:26元、30元、55元、36元和108元,最高价格差达30.7%,平均起来,医院价格比药店高出23%。

  这23%从何而来?
  “按照国家规定,医院销售500元以下的药品,可以在进货价格基础上加收15%,500元以上药品最高只能加收75元。”郑州市一市属医院药剂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医院与药店进药价格相同的条件下,医院的药品价格也会比药店至少贵15%。

  “医院在药品的进价和执行中都很‘老实’,没有空子可钻。”该负责人说,药品大都要通过集中招标才能入院,而且药价执行过程相当透明,医院要随时接受监督。

  药店获利缘于“市场化”
  扣除国家规定医院可加收的15%药费,剩余部分的价差又从哪里来呢?

  6月15日,黄河路上一家药店正在搞板蓝根买3赠1的活动。店老板告诉记者,他与药品生产厂家“直线”联系,可以参与厂家提供的多种促销活动,“板蓝根本身根本不赚钱,但可以吸引消费者进店购买其他药品”。

  在记者走访的部分药店中,一些店主坦言,他们几乎可以做到多数药品价格低于医院,而且相当一部分价差超过25%。一位店老板称,在他店中有个别药品是“平进平出”一分钱不赚的,主要是为走销量,可以在年终得到药品生产厂家可观的返利。采访中,不少药店老板承认,仅通过“直线”渠道和“走量”方式,照样可以获利。

  “经营灵活是除了15%外,药店与医院仍存在价差的主要原因。”郑州市卫生局招标办一位负责人分析,药店没有医务人员等大量开支,负担小;在不超过国家药品最高限价的条件下,可以自由掌控药价;而医院不可能“吃”到药厂年终返利,更不可能进行“药品促销”。

  如何抹平药价差?
  省卫生厅规财处有关人员正在准备今年全省医疗机构药品的集中招标。据介绍,2006年省会首次实现49家医院药品集中招标,平均药价降低22.6%,总计向患者让利4.5亿元。

  “大规模的药品集中招标有利于降低药价,所以从今年开始,将由省卫生厅牵头在全省进行集中招标。”规财处一负责人称,集中招标将拉平全省医疗机构的药价,但还不能实现药店与医院药价持平。

  医院与药店的价格差真的难以“抹平”吗?

  事实上,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在尝试突破这个“瓶颈”。南京的180家医院就将自己的药房剥离出来,由药品企业进行“托管”。换言之,医院药房通过“托管”的方式变成了街头的药店,按照市场化模式进行运作,上面提到的“直线”和“走量”两种获利模式都能实现。

  据介绍,省内登封等地的一些医院已经向“药房托管”迈出了尝试性的一步并降低了药品价格。

  “无论药品集中招标,还是药房托管,哪种经营模式能够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药价,使患者受益,就值得推广。”省社科院一位专家认为。

  合理的价格让不少市民选择了药店。

稿源: 搜狐   编辑: 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