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伪造历史的功劳--张献忠屠川之世纪谎言[转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16:31:30
由几个例子再看史料对“张献忠屠蜀”的记载

  

例1:以讹传讹,以假充真

  

  “年十五以上杀之,各路汇集所杀卫军75万,新军23万六千,家口32万。”(《蜀乱》)”

    

  单看这一段文字,连几万几千人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似乎言之凿凿,颇值参考。但是且慢,这段记载实际是传抄自《后鉴录》:“先检各卫军及在营新兵年十五以上杀之,会计各路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不计,乃次杀民之诸生,释道及堪舆,医卜有材技者。。。。。。凡三十余万,家口不计”。

  

  那么,作为原始记载的《后鉴录》是否可信呢?就是在上面这段数字所在的同一段文字里,仅作者所列举出的被张献忠杀死的四川人,加起来总共就达69900万,也就是约7亿人。---- 我想这就不必再辩下去了,明朝万历年间四川的人口才310万,即使四川人口真被张献忠杀光了,后来与清军斗争了十年以上的都是孤魂野鬼,那《后鉴录》的数字也最少夸大了200倍以上!也就是说,最保守的估计,也把杀100人说成是杀2万人。

  

  如果完整地看了《后鉴录》,谁都能看出它提供的数字不可信,但是,当它被《蜀乱》剔除明显不合理的部份而部份引用之后,却成了某些论者眼中“言之凿凿”的信史了!

    

例2:相互矛盾的记载

  

  或者,我们恰恰可以这样说:正因为现存各种史料大都指责张献忠的“嗜杀”,故而这些史料也就都不可能故意美化张献忠,换言之,这些史料中所记载的对张献忠有利的史记载基本上是可信的,如果彼此出现矛盾,那么对张献忠有利的那一种说法基本上应是比较接近真实的?(除非有故意美化张献忠用谎言为其开脱的理由)

    

  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从这些对张献忠大肆鞭挞的史料中将对张有利的史料找出来,再一一去对照历次所谓“大屠杀”记载,会发现几乎每次“大屠杀”的记载都可以找到反证。

    

  例如所谓的“屠重庆”,《纪事略》说“合城男妇大小二三百万有奇,俱尽锆锋刃”,《蜀乱》说“尽屠其城”,说张把重庆的人杀光了。但《续绥寇纪略》却记载说“。。。。。。初欲屠重庆,因是矣止。”而从《绥寇纪略》《怀陵流寇始录》的记载看张献忠所杀则大都是明朝大臣和宗室。

    

  又如所谓屠成都,很多记载说张把成都人杀绝了,《明史》更明确指出地点“坑成都民于中园”。但相反的记载也比比皆是,如《蜀难叙略》说“给大顺钱,缀于首,可不死”,就是说把发给的大顺钱币挂在脖子上表示顺从新朝就可以不杀。《续绥寇纪略》则说“尽驱城中士民于中园,将屠之,忽见一物如龙尾下垂,贼惧,又以其党汪兆龄言,乃止。”

    

  再如所谓青羊宫杀儒生(士子),有些记载说是张献忠无理由的嗜杀,也有不少记载说张献忠发现有士子暗通李自成便大开杀戒,滥杀无辜,然而上引诬蔑张献忠在重庆屠2,3百万人(四川总共才三百多万人口)的《纪事略》记载此事经过时却说“诸生寓此(青羊宫)。。。。(鬼离)魅现形。。。。。。从梦中惊醒,金金甲人无数。。。。。。皆裸体乱窜,众贼一时大哗,皆云秀才造反,持戟乱搠,黑夜之中,不辨民兵,相互践踏,死者近千,于是监者稍疏,诸生乘势奔出宫门者数百人。”这个记载中把“诸生”的趁夜突出青羊宫说成是因为看到“)(鬼离)魅现形”“金甲人无数”,谁都知道荒诞无稽,如果剔除这一显然属于捏造的幻象外,事件过程与事后大西军刑部尚书向张献忠所奏的“诸生伙谋不轨,杀监守之兵奔逃”并无大异。因为青羊宫中人趁夜突然冲击青羊宫守军,守军被迫反击,黑夜之中相互践踏,以致士子和士兵均有伤亡,而士子还有数百人冲出。张献忠所杀的是拒不为大西效命,而且强行闯出宫门的“诸生”,这件事的是非姑且不论,但张献忠杀的是反对他的人,而不是随意滥杀,甚至为杀人而杀人,在这一事件中却是显然的。

    

例3:洋人的记载

  

  洋人的记载,是否就一定可信?我们不妨问一句,去过美国的中国人写的有关美国的文字就都可信吗?---- 甄别史料时考虑作者的政治立场是正确的,但政治立场并不是可能影响史料可信度的唯一因素。

  

  洋人或许未必是故意诬蔑张献忠,但如果他对张献忠有恶感(不能否认张献忠的草莽作风的确可能令很多人产生恶感,尤其是以文明布道者自居的洋人),能排除偏听偏信的可能吗?要知道,张献忠在四川总共3年,他死于1646年,而《圣教入川记》记载的四川平定时间是1681年,已经是康熙24年,在张献忠身后这35年中,忠于明朝的文人或是为清廷效力的笔手随时都可以散布有关张的诬蔑之词,听上35年的话耳朵都可以听出茧子来了!“七杀碑”不久是最好的例子吗?

    

  举例言之,《圣教入川记》说张“性情暴虐,每日均杀人。大西的官员本有九百人。张献忠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他临死时只有25人”,张战死于西充,据《蜀难纪略》记载,当时随行者“尚有一百三十万人”,《续编绥寇纪略》说“尚有五六十万”,我们姑且按少的算,即五十万吧。如果说他死时只有25名官员剩下,而我们即使假定这25名官员不包括将领,而且都是平行级别,那每个官员就要直接管理2万人,这可能吗?有任何一个政权,基层组织能以2人为单位,以下不设官吏的吗?

    

  再请看《圣教入川记》本身这一段记载:

  

  “张献忠灭后,旗兵在川。。。。。。彼时川人不甘旗人权下者,逃亡地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迨至1660年间,川省稍定。。。。。。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1667年至1681年,一连15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遭寇盗之害。。。。四川际此兵?之后,地广人稀。”

    

  张献忠死于1646年,距离1681年有35年,而四川人口统计的最低点是在康熙24年即1685年,换言之,外省向四川大范围移民是那以后的事。那么,这35年间和旗兵作战的,或是遭吴三桂军蹂躏的,或被迫为其提供物资的,难道都是鬼魂吗?

  

  

  例4:文物的声音

  

  明末清初,四川的人口落到了史无前例的空前低点,死了这么多人,总有人要来负责的。而在清朝统治者看来,对四川人口骤减负主要历史责任的当然不可能是“我大清”。与其说流传下来的关于“四川大屠杀”的文字史料在口径上大同小异,毋宁说是因为它们的口径符合统治者的要求才得以流传下来,才更接近实际的因果吧!----像《扬州十日记》那种能流传到国外保存至今的原始史料毕竟是凤毛麟角。

  

  因此,考古发现有时可能成为文字史料的重大补充,一次考古中的重要发现可能提供几百份史料和无数口碑都不曾保留下来的真相。

  

  “七杀碑”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有一个栽赃的著名例子: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满清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後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杀气。

    满清的御用文人们,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後一句改成了七个“杀”字以宣传张献忠的“残暴”和满清的“正义”! ”(南乡子 《四川大屠杀是谁干的》)

  

  再看另一个例子。

  

  乾隆七年,四川省梓潼县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就是官府发现存有民众私立张献忠塑像,而且一直有人私下祷祝,香火颇盛。考古出土的《除毁贼像碑记》与文献《梓潼县志》中收入的当时梓州知州撰写的《毁张献忠遗像》记相互印证,可以证实此事千真万确。试问,如果张献忠是那样一个百世不遇的杀人魔王,在他死后94年后,在“我大清”统治已经历经了“康雍乾”时代后,四川还有民众胆敢私下为他立像祭祀,而且该像被毁后,民众还易地重建塑像,在其后近百年时间里,还“假借神会,聚集谒之,求伊冥佑”,这不是咄咄怪事吗?!

    

  张献忠在四川杀了很多人,这是事实,但把他描绘成一个嗜杀无度的恶魔的那些记载,却是充满了矛盾和漏洞的。

  

  战乱年代,直接死于刀兵的人口往往只占死亡人口的一小部份,而战乱持续时间越长,间接人口损失率就越高。四川由于持续近半个世纪的战略,其间接人口损失自然很大,其人口损失因直接杀戮以外原因造成的占多数(饥饿,疾病,流亡。。。顾诚先生在《明末农民战争中》根据史料记载提出了八种原因),假定为六成,而在剩下的四成中,窃以为张献忠杀人的比例不高于他在四川的时间占四川平定所需总时间的比例。张在川建立大西政权3年,清兵在四川平定反抗用了10年,吴三桂叛乱导致的战争为15年,因此张杀人的比例是杀戮造成的人口总数的大约十分之一,也就是全部四川人口损失的百分之四。如果四川总人口损失为300万,那么张直接所杀之人为有十二万,考虑到中间有9年的安定时间,人口恢复了不少,实际应该更高一些,可能有15万。(这当终也包括战争中的死亡)

    

  当然,张献忠在四川统治3年,杀了15万人,如果再加进非杀戮死亡人口,那么短短3年时间里四川就减少了40万以上的人口,平均每天死几千人,也够多了。但这远远不足以使张成为四川人口锐减的“主犯”。

《扬州十日》大家都相信了吧?但是你在满清历史上能找到这段历史的记录吗?肯定找不到。《扬州十日》还是清末革命军从日本带回来的。

  张献忠是个农民起义领袖,起义领袖靠什么打天下?当然要靠民意,如果他是满清历史所描述的那样是残暴变态的屠夫,他连组织十个人武装的能力都不可能有。

所以,有关张献忠屠川的历史有很大的成分可能是满清组织人伪造的,而且是严丝合缝的大规模的伪造。

屠川杀人最多的主犯因是满清,到1681年满清“湖广填四川“时,四川仅余40余万人。

满清”留发不留头”,杀人如麻,满清八旗军传统刺激战斗力的方法就是:杀人抢掠(满清当时文化尚是奴隶社会解体,封建社会蒙牙状态),战利品归己。

张献忠死后,当地人为寄托怀念之情,于七曲山风洞楼上,为他塑像,绿袍金脸,香火不绝三百余年。其间,乾隆初曾遭地方官毁像,并刻碑文《除毁贼像碑记》,恰恰成为当年人民曾为塑像之反证,其后,又重饰献忠像 ,复经官方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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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张献忠屠尽川人,怎么会有当地人为他立庙。

历史观点是说张献忠把四川人杀到8万,

明末四川原本300万人,张献忠死后十六年四川达到了人口最低点8万人,

难道这都是张献忠的鬼魂杀的吗?

四川大屠杀是清兵杀的是张献忠的十倍,但是经过满清270年的统治与修书,四川大屠杀便成为张献忠干的了。谎言说了一千遍,也就成了真理。由几个例子再看史料对“张献忠屠蜀”的记载

  

例1:以讹传讹,以假充真

  

  “年十五以上杀之,各路汇集所杀卫军75万,新军23万六千,家口32万。”(《蜀乱》)”

    

  单看这一段文字,连几万几千人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似乎言之凿凿,颇值参考。但是且慢,这段记载实际是传抄自《后鉴录》:“先检各卫军及在营新兵年十五以上杀之,会计各路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不计,乃次杀民之诸生,释道及堪舆,医卜有材技者。。。。。。凡三十余万,家口不计”。

  

  那么,作为原始记载的《后鉴录》是否可信呢?就是在上面这段数字所在的同一段文字里,仅作者所列举出的被张献忠杀死的四川人,加起来总共就达69900万,也就是约7亿人。---- 我想这就不必再辩下去了,明朝万历年间四川的人口才310万,即使四川人口真被张献忠杀光了,后来与清军斗争了十年以上的都是孤魂野鬼,那《后鉴录》的数字也最少夸大了200倍以上!也就是说,最保守的估计,也把杀100人说成是杀2万人。

  

  如果完整地看了《后鉴录》,谁都能看出它提供的数字不可信,但是,当它被《蜀乱》剔除明显不合理的部份而部份引用之后,却成了某些论者眼中“言之凿凿”的信史了!

    

例2:相互矛盾的记载

  

  或者,我们恰恰可以这样说:正因为现存各种史料大都指责张献忠的“嗜杀”,故而这些史料也就都不可能故意美化张献忠,换言之,这些史料中所记载的对张献忠有利的史记载基本上是可信的,如果彼此出现矛盾,那么对张献忠有利的那一种说法基本上应是比较接近真实的?(除非有故意美化张献忠用谎言为其开脱的理由)

    

  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从这些对张献忠大肆鞭挞的史料中将对张有利的史料找出来,再一一去对照历次所谓“大屠杀”记载,会发现几乎每次“大屠杀”的记载都可以找到反证。

    

  例如所谓的“屠重庆”,《纪事略》说“合城男妇大小二三百万有奇,俱尽锆锋刃”,《蜀乱》说“尽屠其城”,说张把重庆的人杀光了。但《续绥寇纪略》却记载说“。。。。。。初欲屠重庆,因是矣止。”而从《绥寇纪略》《怀陵流寇始录》的记载看张献忠所杀则大都是明朝大臣和宗室。

    

  又如所谓屠成都,很多记载说张把成都人杀绝了,《明史》更明确指出地点“坑成都民于中园”。但相反的记载也比比皆是,如《蜀难叙略》说“给大顺钱,缀于首,可不死”,就是说把发给的大顺钱币挂在脖子上表示顺从新朝就可以不杀。《续绥寇纪略》则说“尽驱城中士民于中园,将屠之,忽见一物如龙尾下垂,贼惧,又以其党汪兆龄言,乃止。”

    

  再如所谓青羊宫杀儒生(士子),有些记载说是张献忠无理由的嗜杀,也有不少记载说张献忠发现有士子暗通李自成便大开杀戒,滥杀无辜,然而上引诬蔑张献忠在重庆屠2,3百万人(四川总共才三百多万人口)的《纪事略》记载此事经过时却说“诸生寓此(青羊宫)。。。。(鬼离)魅现形。。。。。。从梦中惊醒,金金甲人无数。。。。。。皆裸体乱窜,众贼一时大哗,皆云秀才造反,持戟乱搠,黑夜之中,不辨民兵,相互践踏,死者近千,于是监者稍疏,诸生乘势奔出宫门者数百人。”这个记载中把“诸生”的趁夜突出青羊宫说成是因为看到“)(鬼离)魅现形”“金甲人无数”,谁都知道荒诞无稽,如果剔除这一显然属于捏造的幻象外,事件过程与事后大西军刑部尚书向张献忠所奏的“诸生伙谋不轨,杀监守之兵奔逃”并无大异。因为青羊宫中人趁夜突然冲击青羊宫守军,守军被迫反击,黑夜之中相互践踏,以致士子和士兵均有伤亡,而士子还有数百人冲出。张献忠所杀的是拒不为大西效命,而且强行闯出宫门的“诸生”,这件事的是非姑且不论,但张献忠杀的是反对他的人,而不是随意滥杀,甚至为杀人而杀人,在这一事件中却是显然的。

    

例3:洋人的记载

  

  洋人的记载,是否就一定可信?我们不妨问一句,去过美国的中国人写的有关美国的文字就都可信吗?---- 甄别史料时考虑作者的政治立场是正确的,但政治立场并不是可能影响史料可信度的唯一因素。

  

  洋人或许未必是故意诬蔑张献忠,但如果他对张献忠有恶感(不能否认张献忠的草莽作风的确可能令很多人产生恶感,尤其是以文明布道者自居的洋人),能排除偏听偏信的可能吗?要知道,张献忠在四川总共3年,他死于1646年,而《圣教入川记》记载的四川平定时间是1681年,已经是康熙24年,在张献忠身后这35年中,忠于明朝的文人或是为清廷效力的笔手随时都可以散布有关张的诬蔑之词,听上35年的话耳朵都可以听出茧子来了!“七杀碑”不久是最好的例子吗?

    

  举例言之,《圣教入川记》说张“性情暴虐,每日均杀人。大西的官员本有九百人。张献忠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他临死时只有25人”,张战死于西充,据《蜀难纪略》记载,当时随行者“尚有一百三十万人”,《续编绥寇纪略》说“尚有五六十万”,我们姑且按少的算,即五十万吧。如果说他死时只有25名官员剩下,而我们即使假定这25名官员不包括将领,而且都是平行级别,那每个官员就要直接管理2万人,这可能吗?有任何一个政权,基层组织能以2人为单位,以下不设官吏的吗?

    

  再请看《圣教入川记》本身这一段记载:

  

  “张献忠灭后,旗兵在川。。。。。。彼时川人不甘旗人权下者,逃亡地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迨至1660年间,川省稍定。。。。。。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1667年至1681年,一连15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遭寇盗之害。。。。四川际此兵?之后,地广人稀。”

    

  张献忠死于1646年,距离1681年有35年,而四川人口统计的最低点是在康熙24年即1685年,换言之,外省向四川大范围移民是那以后的事。那么,这35年间和旗兵作战的,或是遭吴三桂军蹂躏的,或被迫为其提供物资的,难道都是鬼魂吗?

  

  

  例4:文物的声音

  

  明末清初,四川的人口落到了史无前例的空前低点,死了这么多人,总有人要来负责的。而在清朝统治者看来,对四川人口骤减负主要历史责任的当然不可能是“我大清”。与其说流传下来的关于“四川大屠杀”的文字史料在口径上大同小异,毋宁说是因为它们的口径符合统治者的要求才得以流传下来,才更接近实际的因果吧!----像《扬州十日记》那种能流传到国外保存至今的原始史料毕竟是凤毛麟角。

  

  因此,考古发现有时可能成为文字史料的重大补充,一次考古中的重要发现可能提供几百份史料和无数口碑都不曾保留下来的真相。

  

  “七杀碑”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有一个栽赃的著名例子: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满清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後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杀气。

    满清的御用文人们,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後一句改成了七个“杀”字以宣传张献忠的“残暴”和满清的“正义”! ”(南乡子 《四川大屠杀是谁干的》)

  

  再看另一个例子。

  

  乾隆七年,四川省梓潼县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就是官府发现存有民众私立张献忠塑像,而且一直有人私下祷祝,香火颇盛。考古出土的《除毁贼像碑记》与文献《梓潼县志》中收入的当时梓州知州撰写的《毁张献忠遗像》记相互印证,可以证实此事千真万确。试问,如果张献忠是那样一个百世不遇的杀人魔王,在他死后94年后,在“我大清”统治已经历经了“康雍乾”时代后,四川还有民众胆敢私下为他立像祭祀,而且该像被毁后,民众还易地重建塑像,在其后近百年时间里,还“假借神会,聚集谒之,求伊冥佑”,这不是咄咄怪事吗?!

    

  张献忠在四川杀了很多人,这是事实,但把他描绘成一个嗜杀无度的恶魔的那些记载,却是充满了矛盾和漏洞的。

  

  战乱年代,直接死于刀兵的人口往往只占死亡人口的一小部份,而战乱持续时间越长,间接人口损失率就越高。四川由于持续近半个世纪的战略,其间接人口损失自然很大,其人口损失因直接杀戮以外原因造成的占多数(饥饿,疾病,流亡。。。顾诚先生在《明末农民战争中》根据史料记载提出了八种原因),假定为六成,而在剩下的四成中,窃以为张献忠杀人的比例不高于他在四川的时间占四川平定所需总时间的比例。张在川建立大西政权3年,清兵在四川平定反抗用了10年,吴三桂叛乱导致的战争为15年,因此张杀人的比例是杀戮造成的人口总数的大约十分之一,也就是全部四川人口损失的百分之四。如果四川总人口损失为300万,那么张直接所杀之人为有十二万,考虑到中间有9年的安定时间,人口恢复了不少,实际应该更高一些,可能有15万。(这当终也包括战争中的死亡)

    

  当然,张献忠在四川统治3年,杀了15万人,如果再加进非杀戮死亡人口,那么短短3年时间里四川就减少了40万以上的人口,平均每天死几千人,也够多了。但这远远不足以使张成为四川人口锐减的“主犯”。

《扬州十日》大家都相信了吧?但是你在满清历史上能找到这段历史的记录吗?肯定找不到。《扬州十日》还是清末革命军从日本带回来的。

  张献忠是个农民起义领袖,起义领袖靠什么打天下?当然要靠民意,如果他是满清历史所描述的那样是残暴变态的屠夫,他连组织十个人武装的能力都不可能有。

所以,有关张献忠屠川的历史有很大的成分可能是满清组织人伪造的,而且是严丝合缝的大规模的伪造。

屠川杀人最多的主犯因是满清,到1681年满清“湖广填四川“时,四川仅余40余万人。

满清”留发不留头”,杀人如麻,满清八旗军传统刺激战斗力的方法就是:杀人抢掠(满清当时文化尚是奴隶社会解体,封建社会蒙牙状态),战利品归己。

张献忠死后,当地人为寄托怀念之情,于七曲山风洞楼上,为他塑像,绿袍金脸,香火不绝三百余年。其间,乾隆初曾遭地方官毁像,并刻碑文《除毁贼像碑记》,恰恰成为当年人民曾为塑像之反证,其后,又重饰献忠像 ,复经官方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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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张献忠屠尽川人,怎么会有当地人为他立庙。

历史观点是说张献忠把四川人杀到8万,

明末四川原本300万人,张献忠死后十六年四川达到了人口最低点8万人,

难道这都是张献忠的鬼魂杀的吗?

四川大屠杀是清兵杀的是张献忠的十倍,但是经过满清270年的统治与修书,四川大屠杀便成为张献忠干的了。谎言说了一千遍,也就成了真理。
最近看谢国桢著《明末清初的学风》,里面摘引清王芑孙《洴澼百金方》序中的一段话,觉得有点意思,摘录出来让大家一起看看  

    

“自朝廷开四库全书馆,天下秘书稍稍出见,而书禁亦严,告讦频起,士民葸慎,凡天文地理言兵言数之书,有一于家惟恐召祸,无问禁与不禁,往往拉杂烧之。比岁兵兴东南海隅,忧患日出,士大夫习享承平,仓皇迷闷,欲访寻曩碟以为前事之师,而书之有者无几。呜呼!……”  

      

我常听见有人为清朝文化专制辩护说,前有秦始皇焚书坑儒,后有文化大革命,所以满清也并不特别值得谴责,甚至无足道。其实这是不确的。  

      

第一,从维持的时间来说,满清的文字狱,对文化严厉摧残百年有余,这一点,无论焚书坑儒还是文革都不能与之相比,一长一短,后果便有本质的区别。  

      

第二,从压制的规模广度程度上说,也有差异。  

      

记得鲁迅曾经在《华德焚书异同论》中为秦始皇叫过屈,说秦始皇虽然烧书,但技术科学方面的书籍是保留的,而且也有容纳博采别国思想的气量,所针对的仅仅是一披泥古不化的儒生和骗人的方士而已,所以和德国纳粹的焚书是有本质区别。  

      

至于文革,把某某书批判成毒草倒是有之,把某某书籍彻底从地球上消灭禁绝。或者任意篡改的想法,却是从来没有,相反有些自信的可爱,一定要被批判的书作为毒草标本靶子来加以攻击的,如果靶子没有了,那还怎么攻击,怎么批判呢? http://www.6park.com/

       

清朝的禁书就不是这样。我买了一本《清代禁书总述》,我大略翻了一翻,看看里面列出的书籍真是五花八门,蔚为大观,令人有望洋兴叹,叹为观止的感慨。凡是涉及思想,历史,政治,以及民族问题的书籍被禁被毁,当然也在意料之中,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大量纯粹的科学,技术,经济方面的书籍也赫然在目,那就实在不知道清朝的统治者肚子里打的究竟是什么算盘了。凡是涉及明朝,比如明人的文集,明人的诗集,明代的历史,明代人物传记,被禁毁也不算出奇,但是许多明明是为满清歌功颂德拍马奉承的书比如什么《大清典礼》《大清天定运数》,还有乾隆的爹雍正的作品《大义觉迷录》以及曾祖父顺治的作品也在禁毁之列,那就让人啼笑皆非了。更离奇的还是甚至连明人选编或者写过评注的一些唐诗选集都在禁毁之列,比如《杜工部集筏注》《杜工部诗集》《杜工部诗集辑注》《杜诗详注》都在名单上。敏感程度似乎已经有些神经器质性病变的征兆了。 http://www.6park.com/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摘取几个字,看看以这几个字开头的,有哪些书是被满清禁毁的。  

    

先看个“经”字,禁毁名单有《经锄堂集》《经话甲编》《经济考》《经济录》《经济言》《经略复国要编》《经略疏稿》《经史辨略》《经史辩体》《经史镜》《经史提纲》《经世集》《经世契要》《经世实用编》《经世文新编》《经世文新编序》《经世要略》《经武要略》《经畲遗集》《经源统宗》  

    

这些书被禁毁的原因,有些我也看不太明白,比如《经锄堂集》介绍里说是清叶奕苞纂写,而这个叶奕苞“博雅,擅诗歌,能画,康熙年间荐试鸿博,有《金石补录》等著作”,从这个介绍来看,似乎应该是清庭的一个好奴才,好帮闲,却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这本书“被列入军机处奏准全毁书目之中”,莫名其妙。  

    

至于《经济考》则被禁的原因都没有介绍,就交代说是乾隆四十六年奏准禁毁。  

    

《经济类考约编》则总算交代了被禁的原因,“此书因‘内有龚定孳序’,而为安徽巡抚闵鄂元奏缴,乾隆四十六年奏准禁毁”。我孤陋寡闻,不知道这个龚定孳是谁?他做了一个序,一本书就被禁毁。  

    

《经济录》《经济言》《经略复国要编》《经略疏稿》《经世集》《经世契要》《经世实用编》《经世要略》《经畲遗集》《经源统宗》全都是明朝的人写的书,对于谈明色变的满清来说,这些书被禁毁就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http://www.6park.com/



2 由满清禁毁书籍的丰功伟绩说开去(一)



再看看“军”字打头的,这个比较少,只有三本,两本是同名的书,都叫《军器图说》,另一本是《军中遗稿》,都是明代人的作品。第一本《军器图说》是明万历年间的进士毕懋康撰写的,根据介绍,这本书“罗列各种火器,图文并茂,叙说军器之制造,使用与威力。书中云:‘夷虏所最畏于中国者,火器也’。此书为江苏巡抚闵鄂元奏缴,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奏准禁毁”。另一本《军器图说》是明代朱铮撰写,被收入《索引式的禁书总录》全毁书目内 http://www.6park.com/

    

我们最后不妨再选一个有代表性的字“明”,以这个字打头的禁毁书籍太多,故只列名单。下面就是了:  

    

《明百将传》《明宝训》《明表选》《明兵略纂闻》《明策衡》《明朝官制大全》《明朝捷录》《明朝通纪会纂》《明朝小史》《明臣言行录》《明臣奏疏》《明初开国群雄事略》《明大事记》《明代帝后纪略》《明代圣政》《明代野史》《明道杂志》《明纲目》《明馆课标奇》《明馆课宏词》《明馆课录》《明光宗实录》《明纪本末》《明纪本末国书》《明纪编年》《明纪编年会纂》《明纪编遗》《明纪重辑》《明纪纲鉴补》《明纪纲目》《明纪会纂》《明纪甲乙事略》《明纪鉴略》《明纪鉴略补》《明纪鉴鼎脔》《明纪全载》《明纪弹词》《明纪要》《明纪编年会纂》《明记甲乙两年汇编》《明季南略》《明季遂志录》《明季文杂抄》《明季遗闻》《明家训》《明鉴会纂》《明鉴易知录》《明将略》《明将略注》《明将传》《明经济名臣录》《明经济书》《明经济文辑》《明论必读》《明论表》《明名臣经济录》《明名臣奏牍》《明末纪事》《明末诏书》《明女直志》《明人后场论表》《明人诗抄》《明人物考(焦竑)》《明人物考(王世贞)》《明神宗实录》《明诗别裁集》《明诗归》《明诗善鸣集》《明诗选(陈子龙)》《明诗选(马士奇)》《明诗综》《明实纪》《明实录》《明史纪略》《明史记事本末》《明史类编》《明史列传》《明史略》《明史全集辑录》《明史通纂》《明史野获》《明史纂》《明疏抄》《明书》《明太祖实录辨证》《明通纪编年》《明通纪会》《明通纪辑录》《明通纪辑略》《明通纪辑要》《明通纪捷要》《明通纪统宗》《明通纪摘录》《明通纪直解》《明通纪纂》《明通鉴编年》《明通纂要》《明琬琰录》《明文案》《明文百家粹》《明文宝符》《明文初学读本》《明文大家二编》《明文大小题商》《明文得》《明文得珠》《明文发》《明文分类传针》《明文录》《明文赏奇》《明文选》《明文翼运》《明文英华》《明献帝宝训》《明相业军功考》《明续记》《明宣宗宝训》 《明一统志》 《(皇)明杂录(尹直)》《明杂录(佚名)》《明诏制》《明政统宗》《明职方地图》《(皇)明制书》《明制稿》《明注略》《明状元策》《明宗孝义》《明奏疏(施元征)》《明奏疏(陆澄源)》《明奏疏(佚名)》《明奏议》 http://www.6park.com/



我数了一下,光是以“明”字打头的被满清禁毁的书籍就接近一百五十种。  

    

因为好奇去看了《明宣宗宝训》禁毁情况的介绍,摘录如下“乾隆四十八年九月,检查红本办应销毁书籍总档载,此书‘系宣德宝训,查从前明代实录宝训已经奏明销毁,此册仍应销毁’”  

    

《明杂录(佚名)》的情况似乎更有趣味,这本书的作者是清朝人,自己在书的序里就已经战战兢兢的说“后编所载之事皆出自……等书,并不敢妄增一字,第未经本朝颁定,似乎未可尽信。兹姑仍其旧说约略成篇,以自附于蒙瞽之义也,待史馆告成,此册竟作覆瓿可也”。也就是说作者编写这本书的时候就已经低三下四的承认因为没有经过清朝的颁定,所以不能尽信,等到史馆告成,这本书就可以象破碗一样扔掉了。  

  

清廷的统治者也终于没有辜负这个作者的期望,这本书“为两江总督萨载奏缴,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四月二十六日奏准禁毁”  



3 由满清禁毁书籍的丰功伟绩说开去(一)

    

千万不要以为这些就是被禁毁的关于明朝书籍的全部,去看以“皇”字打头的禁毁的书籍,几乎全部都是以“皇明”开头的书:《皇明……》,从《皇明从信录》一直到《皇明奏疏类抄》又是几十种书,清廷的统治者对“明”字的敏感和  畏惧真是到了神经质和歇斯底里的程度。在书名中直接出现“明”字的禁毁书籍有这么多,至于名字当中没有“明”,而内容和明有关的禁毁书籍就更是不知其数了,比如《嘉靖、隆庆、万历、天启四朝注略》,这本书乾隆年间被军机处奏准列入全毁书目,《嘉靖以来首辅传》乾隆四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奏准禁毁,还有以“甲申”开头的一系列书也都在禁毁之列。还有《朝鲜征倭纪略》讲述的大抵是明朝抗倭援朝的事情,和满清并没有直接关系,结果还是被禁毁。“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九月,检查红本处应销毁书籍总档续办第六次应毁书目中列入此书”。 http://www.6park.com/



不过看了开头摘引的王芑孙《洴澼百金方》序的话,我们应该知道这些被列出来的禁毁书籍名单还只是被满清统治下被消灭的书籍中的一小部分,是冰山一角。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幸运的一小部分,因为这些书毕竟都留下了名字,尽管有很大部分的禁毁书籍彻底消失灭绝,但还有一部分是逃过了满清罗网,甚至因为在名单之上,反而被刻意搜求保存,留存至今。相比之下,倒是更大部分的书籍干脆名字都没有留下,就直接在清廷制造的这种恐怖气氛下,被藏书者安全起见而销毁了,就如王芑孙所说的这种情况“凡天文地理言兵言数之书,有一于家惟恐召祸,无问禁与不禁,往往拉杂烧之。” “拉杂烧之”就是这些书的命运了! 少数书籍,比如《天工开物》,不在满清禁毁书籍的名单之中,经过满清两百多年的统治,几乎从中国土地上彻底消失,最后却从外国如日本法国的图书馆中找了回来,这是很幸运的。更大部分的书,恐怕就没有这么运气。   http://www.6park.com/



满清治下藏书者这种“惟恐召祸,无问禁与不禁,往往拉杂烧之”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随便拿乾隆制造的百多起文字狱中的一个作为例子,就能明白清朝文字狱究竟恐怖到什么程度,在这样的恐怖气氛下,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自己把书烧了似乎是最明智的选择了  

  

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江苏震泽县卓汝谐告发卓连之、卓培之收藏祖父卓铨能著的《忆鸣诗集》中有悖逆词句,于是清廷爪牙就到两人家中抄检,《忆鸣诗集》并没有抄检到(估计这两人看见有人告发,就赶紧把书烧掉了,以为把书烧掉就总没有事情了,可惜是天真的一相情愿),抄检到三本《高樟阁诗集》,这是两人的曾祖父卓长龄所著的诗集,里面查到有一句诗“可知草莽头垂泪,尽是诗书未死心”。结果就罪名落实,被指为“一家之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覆载所不容,阅之实堪发指”(也不知道乾隆和他的爪牙所谓的天良天理是什么,是汉人被他们入关的祖先屠杀了,残害了,还要歌功颂德感恩戴德感激涕零口无怨言么?他们的屠杀蹂躏或许在他们心里已经成为施与被屠杀者被残害者身上天大的恩德,如今不知报恩,反而要痛心垂泪,那自然是丧尽天良,灭绝天理了)。罪名既然已经落实,那么剩下的就是判决了,怎么判决的呢?如下:“仁和县监生卓长龄著有《高樟阁诗集》,伊子卓敏、卓慎等人亦著有《学箕集》等项诗稿,伊族人卓轶群写有《西湖杂录》等书均有狂妄悖逆之语,该五犯俱先后病故,侥逃显戮,应仍照大逆凌迟律剁谁其尸,枭首示众。卓天柱系卓长龄之孙,卓天馥系卓慎之子,均依大逆缘坐律,拟斩立决。卓连之收藏逆书不行首缴,依大逆知情隐藏律,拟斩立决。陈氏、高氏,王氏并卓天馥二岁幼子均解部给发功臣之家为奴。” http://www.6park.com/



一个本来活的停滋润的家族,仅仅因为收藏了曾祖父和祖父的诗集,结果就导致了家破人亡,凌迟的凌迟,斩首的斩首,为奴的为奴的下场,的确是令人不寒而栗。如果不是满清自己的档案把自己凶虐残暴到顶点的作为记录下来,谁又能相信这是事实?设想一下如果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不是生活在明代而是生活在满清统治下,光凭他书中的一句“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光凭他对车迟国国王好道教而失德讽刺当朝皇帝,就足够他凌迟一百次了,不光他自己凌迟,他的家人,他的子孙都要被斩首。幸亏吴承恩是活在明代。 http://www.6park.com/



但我们也不能不叹服清廷这种极端高压残暴黑暗严密的恐怖统治也确实是收到了奇效。不仅历史被他们尽情掩盖篡改歪曲,制造了百多起类似文字狱,屠杀平民数量级在千万以上的清朝皇帝(特别是康熙乾隆两位)竟然被吹捧成为圣慈无比的仁君明主,甚至清亡之后将近百年,还有人对这种盛世明君的谎言深信不疑。 http://www.6park.com/



我一直以为从来没有哪一个政权能够象满清一样把恐怖的威力发挥的如此淋漓尽致,推到如此极端如此疯狂但又如此成功的地步。  

  

对清廷来说从来就不存在什么得不得民心的问题,他们有把所有人都彻底屠杀的决心和勇气,面对这样骇人听闻的残暴,反抗意志再坚决的人,最后除了屈服认输似乎也没有别的出路。他们要的就是所有人都大气不敢出一口,除了颂圣,就不敢发出别的声音的效果。当屠刀淫威下强迫的颂圣成了惯性的时候,慈君圣主的形象也就被牢固树立起来了,所谓康乾盛世的存在也就无可质疑!谎言重复了一千遍就是真理,更何况这谎言重复了不止一千遍,而是在屠刀的淫威下全国上下上亿人口重复了一百多年。如果不是外来更强大的暴力打碎了满清刻意制造的盛世谎言,露出了蒙在歌功颂德外皮下面的真相,那恐怕所谓康乾盛世还会变成康乾嘉道盛世,这恐怕也不会令人意外。
 对于清初的岭南历史发展来说,平南王尚可喜是—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尚可喜,字元吉,号 震阳,生于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原籍山西洪洞,后徙辽左海州卫,为明辽东广鹿岛副将。 天聪八年(1634),因受东江总兵沈世魁之加害而被迫降后金。后伐朝鲜,击李自成,至顺治六 年(1649)五月改封平南王,受命征广东。从1650年入驻广州到1876年病逝,尚氏控制岭南政 坛20余年。作为清朝的降将,他一方面执行着满人统一中国的使命,忠于职守;另一方面,特殊 的“故明情结”,又使他在战争中对旧王朝遗民的屠杀,怀有几乎令人无法置信的触痛和负罪感。  

  

  尚可喜是清初册封的重要藩王之一。对清王朝的建立,也同样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学术界 对于该人物的研究,却较少涉及。这大概与史料的相对不足,有一定的关系。1959年由中华书 局出版的《三十三种清代传记综合引得》,仅有三处提及了尚可喜。20世纪50年代,台湾楚公 先生在文章中讲述了“三藩之乱”中的尚氏家族内部的矛盾斗争及灾难(楚公:《檀度庵吊古》, 《中央日报》(台湾),1959:2:2-7:),也引用了一定的地方史料。90年刘凤云女士著《清代三 藩研究》一书,对该人物也有提及,认为“尚可喜矢志报国、忠于朝廷的明朗态度,不能不使人感 动。”(刘风云:《清代三藩研究》第20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7月版)90年代后期, 蔡鸿生先生在《清初岭南佛门事略》一书中,也进行了一些有关人物方面的研究,认为“尚可喜 佞佛”。(蔡鸿生:《清初岭南佛门事略》第32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7月版)伴随着 近年来—些地方史料的日渐增多,特别是其本人亲笔信的公诸于世,对于该人物的研究,可以进 一步深入。本文选择从心理分析入手,有利于与当时社会的诸多现象发生联系,也便于为清初 历史研究,提供有用的参照。  

  

  尚可喜被册封为平南王,发生于顺治六年,即1649年,此后,便受命带领清兵南征广东。次 年二月,清军攻至广州城下,开始了长达九个月的围城攻坚。至十一月,广州城破。随即就发生 了对岭南历史发展和对尚可喜本人来说都影响深远的大屠杀事件—— —广州“庚寅之劫”。 据清代官方史载,这场屠城,斩“兵民万余”,又“追剿余众至海滨,溺死者无算”。(周骏富 辑,《清代传记丛刊》卷78之18,台湾明文书局,1986年版)在广东地方文献《广州城坊志》中, 转引了方恒泰《橡坪诗话》的记载,亦曰:“……城前后左右四十里,尽行屠戮,死者六十余万人。 相传城中人士窜伏六脉渠约六七千人,适天雨,渎溺几尽,其所存仅二人,双门底刘中山其一 也。”“止有七人躲入大南门瓮城关帝庙神像腹中,得免诛戮。”(黄佛颐:《广州城坊志》226页, 221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版)这场劫难无疑是令人震惊的,但也为我们考察平南王 的心态变化,提供了参照。  

  

  近年来翻译出版的一些外籍人的笔记,也涉及到了这次屠城的一些基本史料,在此引出。 当时在华的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Martin Martini,1614~1661),写有《鞑靼战纪》一书,对广州屠城的惨烈状,记述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 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但鞑靼人饶恕了一些炮手以 保留技术为自己服务,又饶恕了一些强壮的男人,为他们运送从城里抢到的东西。最后,在12 月6日发出布告,禁止烧杀抢掠。除去攻城期间死掉的人以外,他们已经屠杀了十万人。” (杜文凯:《清代西人见闻录》5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6月版)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 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 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 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 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司徒琳著,李荣庆等译《南明史》131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版)这些当时在粤的外籍人的记述,更可能是依据自己的真实观 察,记述了广州城发生的事。均表明,震慑反叛(1646年清兵已经首次攻陷广州)的屠城行动持 续了一段时间。  



  岁月的泪水可以冲洗斑斑血迹,却冲不走弯刀下的罪恶和惨呼的冤魂....  

  

  在岳飞被否定的辫子戏时代,汉奸神社必然开张(出卖祖宗的汉奸奴才尚贼可喜在广州犯下滔天大罪!对广州进行了十二天的疯狂大屠杀,至少70万无辜百姓遇难)尚可喜纪念馆开张,电视剧〈大清尚王〉筹划开拍有感。 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在300多年前那不堪回首的17世纪,甲申国难,苦难的中华大地在老鬼子、二鬼子(汉奸)的屠刀下辗转、呻吟;但这段大悲剧的黑暗时代,如今竟然被最丑陋的辫子戏企图篡改成通古斯“猪尾天使”下凡、建设鞑清共荣圈的“盛世”!多少青年被蒙蔽?多少同胞认贼作父?  

  

  血与泪、火与烟交织的17世纪的多数年份,都被中国人民的鲜血染红,而公元1650年(华夏历庚寅年),我们尤其不能忘记;这一年的冬天,汉奸魔头尚可喜、耿继茂作为清军的走狗,根据主子的屠城命令,率领乌真超哈-镶蓝旗的鞑清国汉奸伪军,对繁华的中国名城广州进行十二日疯狂屠城,惨绝人寰的程度相当于“扬州十日”,远远超过了倭人的南京大屠杀。[注解:《顺治实录》记载伪清屠城令:“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清军屠城布告:“谕南朝官绅军民人等知道:...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清史稿》:"国语谓汉军“乌真超哈”",哪国的国语把“汉军”叫做“乌真超哈”?当然不是汉语,而是满语]  

  

  《剑桥中国明代史》“1650年秋末,清军突破明朝在广东和广西的防御。11月24日(公历),尚可喜终于攻克广州,他使这座城市(它顽强地坚持了八个半月)遭受一次可怕的大屠杀。”而满清立场的《四王合传》、《清史稿》都说“围合十阅月”,是指围城日期跨了10个月份。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率清军南征岭峤,史称"两王入粤"。在两王平定粤地的过程中,尚可喜对羊城进行了残暴的屠戮和劫掠。...  

  

  广州孤城在血与火中巍然屹立殊死抗争,这场惊天动地的保卫战是中国人民抗清斗争最久最激烈的战斗,当时人戴耘野《行在阳秋》记载了广州市全民抵抗的英勇情形:  

  

  “城中人亦撄城自守,男子上城,妇女馈饷(送饭)。清兵环围城外...”查继佐《罪惟录》: 北师两王攻广州不遗力 , 杜永和督守勤 ; 副将张月总陆兵、吴文敏统水师 ,背城出战 ,多捷 。”侵略者损失惨重,清将尚可福等被击毙,《尚氏宗谱》记载清寇尸体在攻城地点下堆得几乎和城墙一样高。  

  

  连尚可喜、耿继茂这两狗头也差点完蛋,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记载:“张月等犹击败可喜军 , 烧其铁甲去 ; 又以炮碎可喜及耿继茂案 , 二人方共食 , 幸不死 。 可喜以兵攻西门 , 月(张月)以大炮击之 , 杀其兵千人 。”我军两广总督杜永和(杜允和)三战三胜,受到中国政府嘉奖。最后,满清侵略军只好靠收买叛徒范承恩打开缺口,总算才可耻地攻入。(岳飞,袁崇焕悲剧重演)尚可喜等二鬼子必然恼羞成怒报复,使广州人民遭到5年前扬州人民的悲惨命运。(大同守城八月之久,也被清寇下令“官吏兵民,尽行诛之”!)西亭凌雪《南天痕》:“...攻围十阅月不能破。...及冬,偏将范承恩谋内应,决台之水 ,... 十一月二日,城破,屠之。”  

  

  《鞑靼战纪》记载“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M. Martini,1614—1666,)的《鞑靼战纪》清寇匪帮自己是不堪入目的“金钱鼠尾”蛮族,而且善于用“蛮化”、“满化”的毒手制造出跟清寇老鬼子一样凶残的二鬼子伪军,却颠倒黑白地反咬一口中国人民是“蛮子”!它们在扬州、嘉定大屠杀期间,也是这么干的!《扬州十日记》:“一卒忽横刀跃起,向后疾呼曰:蛮子来,蛮子来!”《嘉定乙酉纪事》:“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少数逃出城的市民,也被城外的清寇赶进海里淹死! 在一片天愁地惨的最恐怖气氛之中,不少市民特别是妇女知道没有活路,只好自尽。伪清嘉庆年间人方恒泰《椽坪诗话》:“居民有跳入六脉渠者,值大雨,淹死约六七千人。”六脉渠,广州古时城内的水渠系统。另有记载说六脉渠中浮尸四万多人(见下文天地会广州起义军《讨满清檄》)。屈大均《广东新语》记载,一位妇女李氏跟随丈夫投水自杀,并留下绝命诗:“  



  魏斐德(F.E. Wakeman)《洪业》:“最后,1650年11月24日,经过10个月残酷的围攻,包括筑垒相逼,以楼车攻城,及动用荷兰炮手,尚可喜占领了广州。此后10天里,广州城惨遭洗劫,...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这个焚尸的火堆,在许多复明分子的心目中,标志着明朝重建希望的真正破灭...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材料来源:斯特鲁弗《珠江三角洲》、《南明》;鲍拉《满洲对广东的征服》)《粤东遗民录》中有当时人王鸣雷为“共冢”——这座死难者的集体大墓,写下祭文《祭共冢文》,描述了广州大屠杀后的惨状:  

  

    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  

  

    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  

  

    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  

  

    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  

  

    译文:  

  

    16-44年换成了野蛮人的朝廷,  

  

    七年以来犯下无数战争罪行。  

  

    那有何罪过的天下苍生,  

  

    却连续遭到了无数不幸。  

  

    遇难者的鲜血洒在大街,  

  

    血腥气味招来成群蚂蚁。  

  

    贪婪鸟类啄起人的肠子,  

  

    飞上北边的城墙去吞食,  

  

    所以北风吹来象牛尿的恶臭,  

  

    但更可怕的是一堆堆的人头。  

  

    人头堆高的象宝塔,  

  

    也有庞大的象山丘。.....  

  

    不分职业同归于尽,  

  

    无论聪明或者愚笨,  

  

    无论高贵或者平凡,  

  

  都被埋在了大坟中。.... 真是让人不由发出《扬州十日记》中那样的悲叹:“盖此百万生灵,一朝横死,虽天地鬼神,不能不为之愁惨也!”顾诚先生在《南明史》中谴责满清大屠杀的暴行时,专门点了尚可喜的名: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句话对他们不完全适用,因为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他们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此外,像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山西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一概屠杀;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所以,顾诚先生说:尚可喜“以汉族同胞的鲜血”在伪清功劳簿上记下了“名垂青史”的邪恶一笔。广州人民血流成河,染红了珠江。满清屠四川全省令!:“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试问中华各个朝代,有哪个王朝残忍至此?即使被后人称为虎狼之师的秦军,他们对待百姓。可曾这样?  

  

  满清遗老的《清史稿》美化满清,那里头虽然没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却提到了广州大屠杀:“初,继茂与可喜攻下广州,怒其民力守,尽歼其丁壮。...”可见广州大屠杀之血腥,是更难以隐瞒的。广州大屠杀,和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仅存五人)汾州、太谷、泌州、泽州全部屠绝,杀遍辽沈大地,屠尽四川全省,血洗湖广福建全境等等.....无数屠城血案,把尚可喜等吃人走狗,及其主子-吃人魔鬼-万恶满清,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我中华死难同胞的鲜血决不会白流!侵略者及其爪牙的残暴凶狠尽管得逞于一时,却唤起广大人民群众觉醒、认清了满贼汉奸们的食人本性;一代代不愿做亡国奴的仁人志士,把对父老乡亲的悲痛怀念,化作了与伪清邪恶政权斗争到底的坚决动力,坚信中国必将光复,光明终将战胜黑暗! 无数明末先烈,他们擦去眼中的泪水,埋葬战友的尸体,继续英勇的战斗。伪清250年来,洪门(由郑成功等人创建,中国致公党前身),天地会,三合会,白莲教,太平天国等等等等以各种不同的形式不断发动起义,甚至在伪嘉庆年间攻入皇宫刺杀清酋,直到20世纪辛亥革命,范围波及中华大地和海外华社。辛亥革命胜利后,洪门秘密会员:孙中山率领各路英雄豪杰在南京祭奠了明孝陵,告慰朱元璋及1644年以来牺牲的无数英雄烈士的在天之灵。  



  1895年兴中会广州起义失败,陆公皓东被捕,他大义凛然痛斥耿、尚“两王入粤”等满清大屠杀暴行:“孙君与吾倡行排满之始,...务求惊醒黄魂,光复汉族。...满清以建州贼种,入主中国,夺我土地,杀我民众,据我子女玉帛,...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与夫两王入粤,残杀我汉人之历史尤多,...今日非废灭满清,决不足以光复汉族;非诛除汉*,又不足以废灭满清!我可杀,而继我而起者不可尽杀!”  

  

    1903年天地会广州起义军《讨满清檄》:  

  

    “...嘉定则屠戮全城,稂苗尽剃;扬州则惨杀十日,玉石俱焚。迨耿、尚之南征,成桂、粤之奇祸:五羊城外,十八甫寸草不留;六脉渠中,四万众残生莫保。”甫即埗头(埠),商业街区。清兵三日内就屠杀了十八个街区。广州城内六脉渠,大屠杀时六脉渠中就浮尸四万多人。  

  

    1907年中华同盟会《讨满清檄》列举满清最恐怖的几次大屠杀:  

  

    “...虏下江南,遂悉残破。南畿有扬州之屠、嘉定之屠、江阴之屠;浙江有嘉兴之屠、金华之屠;广东有广州之屠;大同城陷,丁壮悉诛...”檄文号召:"四万万人,契骨为誓曰(契骨,刻骨仇恨):当“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有渝此盟,四万万人共击之!"  

  

    中国人民前仆后继,终于争得了不朽的光荣-民族解放的辛亥革命:“春雷动地,千年之醉梦惊回;旭日当空,万里之妖氛尽扫!”(1911年山西独立《讨满檄文》)现在,满清对中国人民的大屠杀、267年里人间地狱的无数惨事,是没多少人去反思和悼念了,但尚可喜这头等汉奸、屠城战犯居然“平反”!“在辽宁省及海城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抢救、保护下,清代平南王尚可喜陵园的修复工作被正式提上日程....”(辽沈晚报)  

  

    前不久,一群东北学者和尚氏后裔多人,在海城、鞍山开会吃喝,然后“与会学者对平南王尚可喜一致予以充分肯定。认为他能认清大局,顺应潮流,既能与时同进,又能把握机会,明哲自保,急流勇退。这是一位在历史转折关头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历史人物。学者们还考察了位于海城市郊区的尚氏陵园和新落成的尚可喜纪念馆。这一陵一馆是海城市的重要历史文物。尚氏后裔仅海城市就有2万多人,海内外约有5、6万人。”会议由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所长、满大人关嘉禄等召集并主持。关嘉禄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扬言:尚可喜“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尚可喜是立下千古大功的”。(你尚可喜帮过我这清遗的祖宗杀中国人,所以我当然帮你的后裔愚弄中国人!)这帮所谓的“历史学家、研究员、专家”,居然勾搭汉奸子孙,毫无廉耻地参拜吃人恶魔的神社,良心被收买了吧,让狗吃了吧,居然颠倒黑白,歌颂汉奸精神!这伙**教育中国人,都应该“认清大局,顺应潮流,既能与时同进,又能把握机会”,努力去“认清”一个可靠主子,去当拿屠刀的汪精卫吧!南京大屠杀害了30万同胞,但还没杀完嘛,汪精卫同志干嘛不再杀一些,后人也好也开个神社参拜他!  

   相比大清共荣圈,日本侵华罪行似乎算是轻些了,至少表面上还允许沦陷区各地自治;日伪杀害的中国人,也没清寇为首、尚可喜等汉奸帮凶的反华集团杀得多。可是如今辫子戏在中国横行,抗清(以及抗金、抗元)英雄被教科书篡改歪曲,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日本侵略没有成功而“我鞑清”却成功了。所以说“内战论”走狗们只有奴性,并不知人的骨气为何物。侵略者没有成功,就可恨;侵略者成功了,却要赶快投靠,奴颜婢膝地捧为主子。就是说,如果把中国比喻成一个人,那么强盗杀人未遂是侵略,杀了人却成了“兄弟内斗”的“内战”![注解:“内战论”患者,其实是偷偷勾结日本右翼、为日本的罪行开脱的。马立诚根据“内战论”歪理邪说,公开胡说“中国在元朝时侵略日本”,所以中日两国算是扯平。]  

  

  沈阳公然在市区广场为清国十二酋长建立铜像(包括战犯溥仪,金独分裂分子奴而哈吃,诈骗犯黄台吉,蛊惑崽顺治,阴谋家康熙,变态狂雍正,老流氓乾隆等)是对全国人民的宣战!!  

  

  靖国神社和海城汉奸神社里的屠城元凶,一衣带水,隔海互相致敬。“中国人真低贱!”我仿佛在听见恶魔们在得意狞笑。可怜可惨啊,中国人被屠杀后的无数冤魂,居然还要承受神社内外的野兽们的嘲笑侮辱。无论惨死在17世纪清寇的刀下、还是在20世纪日寇的枪下,都是我中华的炎黄子孙、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但是,后来的人们有没有感觉到,自己和那些受杀戮、受侮辱而死去的同胞其实是流着同样的鲜血呢?你们还知不知道自己也是一名中国人呢?你们忘了——你们在放纵与原谅那些民族的宿敌与刽子手的时候,你们没有去问一问那些含冤而死的同胞,去问问他们到底会不会也原谅那些畜生与刽子手,他们会不会答应你们的软弱与愚昧呢?!  

  

  时至今日,很多中国人已经又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了!但是“记吃不记打”永远是危险的,我要给大家提醒,让我们在和平的时候不要忘记反思与警惕,不能被内奸欺骗而轻易忘记仇恨与伤痛。如果无限度忍辱退让,勉强装出一副无奈的迁就表情,那么只能败坏我们民族的形象、令旁观的外国人耻笑,更会让反华分子进寸得尺,甚至会让炎黄子孙的良心受到祖先与历史的审判!为了那些受外族的摧残与蹂躏而死去的同胞,我们决不原谅那些双手沾满中国人鲜血的刽子手,决不容忍那伙篡改历史的阴谋小人!  

  

  历史用以警示今天,并用以开创未来。也许我们以前太仁慈了,遗老遗少才会如此地肆无忌惮,猖狂地亵渎我们先人无数惨死的冤魂,尽情地践踏每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的尊严。但教训与悲剧中的鲜血,绝不能再次地白流,耻辱的遭遇决不能再允许重复上演!我深信,我们的伟大民族绝不是可以被毒蛇们一次次愚弄和屠杀的农夫;总有一天,一定会让那些公然玩火自焚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南来屠城九十九, 汉血染尽汉河山。  

    十万万人齐倒戈,自此中国无汉人!  

    满洲衣帽满洲头,满面咸风满面羞。  

    满眼干戈满眼泪,满腔悲愤满腔愁。
阎崇年所隐瞒的历史!!!

  诸如扬州十日记,《嘉定乙酉纪事》《江变记略》这类笔记记载的满清暴行,大家或许都不陌生。

  而下面,我主要列举满清官方资料,以及第三方叙述的满清暴行。



第一部分:满清官方屠杀文告



首先,满清自己发布过大量屠杀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满清官方资料《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顺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记录:

“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并宣称:

“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爝火录卷四)

满清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气也非常类似: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满清另一份官方史料,《东华录》卷五顺治元年条,则记载:“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

镇江知府告示则是:“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 并将反抗者的人头,集中起来恐吓人民。

顺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

在以上满清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尽行屠戮”、“杀无赦”、“全家斩”、“全村斩”的凶恶威胁。而下面列举的资料,则证明,满清的公开威胁,绝不仅仅停留在口头。



第二部分:满清(后金)入关前的大屠杀



首先,满清入关前,其对辽东汉人的大屠杀,也大量见诸于原始文献,以下列举诺干: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下九次汗谕,清查所谓“无谷之人”(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汉人),并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捕之送来”,最后于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满语之谓汉人)”。这是公开的种族灭绝!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又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对村庄的汉人, “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作为第三方的朝鲜史料,《李朝实录》光海君十三年五月,也记载了辽东汉人的悲惨遭遇:

“时奴贼既得辽阳,辽东八站军民不乐从胡者,多至江边…… 其后,贼大至,义民不肯剃头者,皆投鸭水(鸭绿江)以死。”



第三部分:满清入后的大屠杀



1、满清官方资料和第三方资料



满清入关后,对自己大屠杀最赤裸裸的供认,就是顺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总督佟养亮揭贴

“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

满清档案: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A11- 20中,更是由于“城破尽屠”,只好请求释放剩下的5个“无凭究拟”的犯人。《朔州志》也承认:“城破,悉遭屠戮”。

广州大屠杀,得到中立的第三方资料证实。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Martin Martini,1614~1661)在《鞑靼战纪》中记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 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 (杜文凯:《清代西人见闻录》5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6月版) 。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记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 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 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 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司徒琳著,李荣庆等译《南明史》131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版)。

远离世俗的出家人,则记载了这次大屠杀的具体规模。



阉虫年所隐瞒的历史!!!

    《广州市宗教志》:“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死难70万人。’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屍骸,‘聚而殓之,埋其馀烬’合葬立碑”。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70万人遇害这个数据,应该是由当年负责收尸的和尚们记载下来的,可是说是直接记录,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数字,至今还记录在广州大佛寺的网页上。我佛慈悲,出家人果真不打妄语。



http://www.fayin.cn/news/news_de ... s=5&news_id=611



经过满清的大规模屠杀后,“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



官方档案中记载如下:

直隶“一望极目,田地荒凉”(卫周元,痛陈民苦疏,皇清凑议,卷1),河南是“满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龙,垦荒宜宽民力疏,皇清凑议,卷4),湖广“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刘余谟,垦荒兴屯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

满清最高统治者参与大屠杀的铁证:

顺治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扬州十日的大刽子手豫亲王多铎,将屠杀中掠夺的“才貌超群汉女人一百零三”,奉献给满清最高酋长。

顺治帝获得十名,摄政王多尔衮获得三名,辅政郑亲王济尔哈朗三名,肃亲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济格等各一名。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中册,第一九七页。)



2、各种时人笔记和地方志的记载。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lt;/FONT>

南昌大屠杀,“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所食牛豕皆沸汤微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是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 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 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 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 王鸣雷),“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



南雄大屠杀,“ 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嘉定大屠杀,“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这个就不多说了。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日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屍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  



3 阉虫年所隐瞒的历史!!!



各地为剃发的分散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纪》:



“满城杀尽,然後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内死者九万七千馀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馀人。”



3、清军的性暴行(扬州十日和江变记略中的常见资料,以下不列入)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清军江阴大屠杀,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1人。(道光《江阴县志》卷20《烈女》)



清军扬州大屠杀,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0多人。( 雍正《扬州府志》卷34 )  



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



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 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 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4、满清掠夺虐杀汉族奴隶



崇祯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军在畿辅、山东一带掠去汉民四十六万二千三百余人,崇祯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军又“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清太宗实录》)



满清入关后,继续劫掠人口。 顺治二年八月辛巳日谕兵部“俘获人口,照例给赏登城被伤之人。”(《清世祖实录》)



汉人奴隶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杀。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二千人”(《清史稿》),由此推算,仅自杀的汉人,在满清入关前后几十年间,就不下10万人。被虐待致死的,更不在少数。



由于满清的疯狂虐待,大量汉人奴隶逃亡,“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清世祖实录》)



满清统治者为了制止逃往,强化其1626年颁布的《逃人法》,顺治皇帝,“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顺治六年又改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再行申饬,自此谕颁发之日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 定置重罪,决不轻恕”(《清世祖实录》)  



甚至投靠满清的大汉奸靖南王耿仲明,由于收留了逃亡汉人奴隶,也被迫自杀。



5、满清迁海暴行:



康熙三年(1664)三月初六,清军大队兵船入东山,“尽驱沿海居民入内地,筑墙为界,纵军士大淫掠,杀人山积,海水殷然”(《台湾郑氏始末》)

“一时人民失业,号泣之声载道,乡井流离颠沛之惨非常,背夫弃子,失父离妻,老稚填于沟壑,骸骨白于荒野”(《台湾外志》)

福宁州, “州地以大路为界,南路以州前岭为界,松山、后港、赤俺、石坝近城亦在界外。道旁木栅,牛马不许出入。每处悬一碑曰:敢出界者斩!”“越界数步,即行枭首”(乾隆二十七年福宁府志卷四十三)  

莆田县,“着附海居民搬入离城二十里内居住,二十里外筑土墙为界,寸板不许下海,界外不许闲行,出界以违旨立杀。武兵不时巡界。间有越界,一遇巡兵,顿时斩首”“每出界巡哨只代刀,逢人必杀。……截界十余年,杀人以千记” ”(《清初莆变小乘》  

(广东香山县)“初,(广东香山县)黄凉都民奉迁时。民多恋土。都地山深谷邃,藏匿者众,平藩左翼班际盛诱之曰点阅,抱大府即许复业。愚民信其然。际盛乃勒兵长连埔,按名令民自前营入,后营出。入即杀,无一人幸脱者。复界后,枯骨遍地,土民丛葬一埠,树碣曰木龙岁冢,木龙者,甲辰隐语也”(道光七年《香山县志》卷八)

四、对于屠杀规模的估计



笔者对明清之际,人口变迁的一些看法,仅供参考。

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5,165.5459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明熹宗实录卷4)

满清最初的全国人口统计,为1,063.3326人(减少了4000多万),时间为清世祖顺治八年(清实录世祖卷61)。

而在满清控制全国后的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关后第48年),全国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仅相当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

以上人口数字,当然是不完整。因为当时是按人口缴税,因此人口被大量隐瞒。

   很多人口学者(包括海外学者)认为,明代实际人口,大约在1亿到2亿。即使说清初也存在同样的人口瞒报现象,估计满清入关后,人口约减少64%,则减少的人数,在6400万到1亿3千万之间。如果考虑人口增长率,可能更多。

因此,推定有几千万,遭到了满清的屠杀,是有充分依据的。甚至可以说是极端保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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