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快来投票!国务院关于修改《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1: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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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征求意见系统,版主莫移,这里人多!

   一、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适应城市少数民族需要的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二、 将第三条修改为:“城市民族工作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城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原则。”
   三、 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国务院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
   四、 将第五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适应当地少数民族需要的经济、文化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开展少数民族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关于民族歧视的投诉和举报。”
   六、 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录用或者聘用熟悉民族政策、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人员。”
   七、 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提高少数民族教师队伍的素质,办好各级各类民族学校(班),在经费、教师配备方面对民族学校(班)给予适当照顾,鼓励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并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的特点发展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
   八、 删除第十条。
   九、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对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企业以及生产经营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企业的贷款,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和条件,予以贴息。”
   十、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企业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联系和协作,建立跨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机制。”
   十二、 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工商管理、城市管理等制度,保障少数民族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  
   十三、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为少数民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便利和帮助。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重视社区民族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与社区生活,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根据实际需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基层服务管理工作站。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社区应当配备民族工作联络员。”
   十四、 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支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建设。”
   十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十六、 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七、 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建立民族医院、民族医药学研究机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科学和医药产业,培养少数民族医药专业人才。”
   十八、 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街道,应当按照城市规划,保护具有民族风格的建筑物。
   十九、 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于在城市民族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十、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建制镇的民族工作参照适用本条例。”
   二十一、 删除第二十九条。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个别文字作了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楼主认为有的条例(比如二,三,四,五,九,十,十四,十五,十六,十八)实在不能接受,所以投了反对。
比如二:这条约类似国民政府和美国签的中美友好通商条约。里面有“缔约国商船均可进入对方内河一项”,而中国当时根本没能力远航到美国内河,等于中国单方面对美国开放内河。这狗屁嵌入式就是这个道理,在双方闹事能力、法律地位根本不对等的情况下搞鼓励互相嵌入,等于汉族单方面跪求回民来指导自家小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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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适应城市少数民族需要的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二、 将第三条修改为:“城市民族工作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城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原则。”
   三、 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国务院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
   四、 将第五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适应当地少数民族需要的经济、文化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开展少数民族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关于民族歧视的投诉和举报。”
   六、 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录用或者聘用熟悉民族政策、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人员。”
   七、 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提高少数民族教师队伍的素质,办好各级各类民族学校(班),在经费、教师配备方面对民族学校(班)给予适当照顾,鼓励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并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的特点发展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
   八、 删除第十条。
   九、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对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企业以及生产经营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企业的贷款,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和条件,予以贴息。”
   十、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企业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联系和协作,建立跨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机制。”
   十二、 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工商管理、城市管理等制度,保障少数民族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  
   十三、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为少数民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便利和帮助。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重视社区民族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与社区生活,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根据实际需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基层服务管理工作站。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社区应当配备民族工作联络员。”
   十四、 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支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建设。”
   十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十六、 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七、 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建立民族医院、民族医药学研究机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科学和医药产业,培养少数民族医药专业人才。”
   十八、 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街道,应当按照城市规划,保护具有民族风格的建筑物。
   十九、 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于在城市民族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十、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建制镇的民族工作参照适用本条例。”
   二十一、 删除第二十九条。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个别文字作了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楼主认为有的条例(比如二,三,四,五,九,十,十四,十五,十六,十八)实在不能接受,所以投了反对。
比如二:这条约类似国民政府和美国签的中美友好通商条约。里面有“缔约国商船均可进入对方内河一项”,而中国当时根本没能力远航到美国内河,等于中国单方面对美国开放内河。这狗屁嵌入式就是这个道理,在双方闹事能力、法律地位根本不对等的情况下搞鼓励互相嵌入,等于汉族单方面跪求回民来指导自家小区生活。
有个蔡国庆的用。。。这个“征求意见”就是走个流程。。。
补充一句。。。有宪法,民法,刑法在。。。这个条例根本就不应该存在。。。首先就是违宪
应该倡导自由 规定信仰自由 不能遗传信仰 民族可以遗传,但是信仰必须自己有选择。不能生出来就是某种信仰 某种程度是对灵魂的禁锢。
没用的,昨天的帖子全部被移走了,这个也会移走的。长老会是一群穆斯林组成的,我等四等羊有什么办法?


同意3楼的观点,此《条例》应废止。
此条例意味着   少数民族---汉族(多数民族)  
汉族低人一等

另外少数民族一词 本身 就是站在 汉民族的角度来命名的,对非汉族的民众也是Q视性的。

强烈要求取消种族划分,统称 中华民族

支持国家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进行扶持.......

同意3楼的观点,此《条例》应废止。
此条例意味着   少数民族---汉族(多数民族)  
汉族低人一等

另外少数民族一词 本身 就是站在 汉民族的角度来命名的,对非汉族的民众也是Q视性的。

强烈要求取消种族划分,统称 中华民族

支持国家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进行扶持.......
我,少数民族,支持废除该条例!!!!!!!!!
十四、 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支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建设。”
   十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