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37:48
这个《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真是恶法,强化民族差异,破坏民族团结,阻碍民族融合,培植民族、宗教特殊利益集团,为国家的未来埋下祸根,制订者要被历史谴责。

http://zqyj.chinalaw.gov.cn/index

为了国家和子孙后代的未来,希望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去网站投票发言。这个《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真是恶法,强化民族差异,破坏民族团结,阻碍民族融合,培植民族、宗教特殊利益集团,为国家的未来埋下祸根,制订者要被历史谴责。

http://zqyj.chinalaw.gov.cn/index

为了国家和子孙后代的未来,希望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去网站投票发言。
坚决抵制这个破法
刑法中有出版物不能侮辱少数民族,但是没有写不能侮辱汉族!
团派畜生,李克强这垃圾是要做胡乱邦第二吧
这是1993年出台的条例,不关强事
我已去网站逐条提出了意见,并提出了整体意见:
任何法律法规都不能违反国家基本大法《宪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分民族、不分宗教,人人平等是宪法的核心,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充满了民族不平等政策,同时将宗教的事务与民族的事务混淆,错误引导对民族与宗教事务的处理,因此最好的修订是立即废止。
宗教是宗教,民族是民族,绝对不能混淆。在中国,穆斯林不只是维族、回族,维族、回族也有信仰其它宗教的。清真做为宗教的概念,绝不等于民族的概念,在一部关于民族的法律法规中根本不应该出现任何宗教概念。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希望不同民族之间不分大小,不分宗教,民主团结,社会和谐,希望推进中华民族的大融合,而该条例却处处突出、加强不同民族的差别,处处设置造成民族隔离的障碍,严重违反党和政府的政策。因此建议从根本上推倒重来,所有涉及宗教的条款全部删除,所有不利于民族融合的政策全部删除。
最爱读三国 发表于 2016-7-1 13:58
团派畜生,李克强这垃圾是要做胡乱邦第二吧
后知后觉啊,新上来的基础不稳的势力当然要拉拢其它非主流势力
有几条可以支持,大部分反对,本人提了意见,虽然知道没有什么鸟用!
意见如下:
本人认为:任何涉及民族问题的法律,如果不能贯彻最基本的民族平等,或不是出于现实有利国家长治久安的原因故意扩大民族差异、族群差异、文化差异,反对民族融合文化融合,就是变相地制造分裂,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中华民族未来的长治久安甚至最基本的生存权利。
     从本意见稿的实际条文来看,制定者并没有有效避免上述所列举的情形,所以请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