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和陆风外观专利皆无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05:39
一个啼笑皆非的判定,预示着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路还长着呢。

  周纯粼

  陆风X7和路虎极光的专利纠纷有了最新进展。根据英国《路透社》报道,捷豹路虎控告江铃汽车[股评]集团的陆风X7车型在造型上抄袭路虎极光。近日又有消息称国家专利局不仅取消了陆风X7的专利权,同时也取消了“原告”路虎极光的专利权。

  界面瘾擎记者随即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专利复审委员会官网上进行核实,确认上述新闻属实。专利复审委员会的29146号、29147号审查决定分别判定陆风E32车型(即陆风X7)的201130436459.3号专利和路虎极光的201330528226.5号专利为全部无效。

  其实早在2014年广州车展上,不和谐的“种子”就已埋下。当时,陆风X7首次面世,捷豹路虎CEO施韦德看到后表示:“出现这种抄袭现象令人极为沮丧,这是不允许发生的,知识产权归捷豹路虎所有,如果破坏知识产权,就是违反全球适用的国际规范。”

  这也并不是第一次合资品牌遭遇中国品牌抄袭。就在今年4月,历时12年之久的本田诉双环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双环不侵犯本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本田株式会社反而要赔偿人民币1600万。如此的“特色判决”给了陆风X7这样类似的抄袭行为足够的“底气”。

  据了解,捷豹路虎的专利号为:2011304364593,申请日期为2011年11月24日,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8月29日。而陆风X7研发代号是E32,在2013年11月才申请外观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4月23日,专利号:2013305282265。2012年捷豹路虎注册了外观专利后,陆风X7也于2014年注册成功了。

  有专业人士表示,由于我国专利审查制度规定不对外观设计专利做实质性审查,所以外观设计专利很容易获得授权,而且有一定的技巧可以顺利通过。

  捷豹路虎对江铃汽车的抄袭行为忍了很久,并一直在收集材料筹备起诉,此次国家专利局取消了陆风X7的专利权就是近期捷豹路虎起诉的“效果”。只是没想到的是,路虎极光也同样被取消了专利权。

  根据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文件中的描述,陆风X7与路虎极光“车比例基本相同”、“ 车上半部分侧面外轮廓相同,即侧面车身腰线以上位置的外轮廓线条相同”、“ABCD柱的倾斜角度相同以及侧面车窗的外轮廓和分割比例相同”、“侧面线条或主要特征线相同,包括车顶线、侧车窗上沿线和下沿线、肩线、腰线、裙线、轮拱线、轮眉线”、“前面或后面观察时,前面的外轮廓基本相同,后脸或车尾的外轮廓基本相同,而且均在车轮上方采用鼓起的轮拱设计,轮拱的拱起弧度相同”……因此,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判定陆风X7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

  至于路虎极光,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路虎揽胜极光双门版与四门版设计过于接近,四门版先于双门版上市。而根据专利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按照该规定,路虎揽胜极光双门版“抄袭了”自己的路虎揽胜极光四门版,这一判决着实令人发笑,颇有一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味。

  界面瘾擎认为,出于舆论压力,由于陆风X7的抄袭行为过于明显,证据确凿,专利局“不得不”取消其专利权;至于取消极光的专利权,仍然难逃“曲线救国”之嫌。这样一来,既彰显了“公平”,又敲打了外资车企,给中国品牌未来的“抄袭”行为铺平道路。
http://finance.sina.cn/2016-06-13/detail-ifxszmnz7159920.d.html?vt=4&pos=108&wm=5312_0501
一个啼笑皆非的判定,预示着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路还长着呢。

  周纯粼

  陆风X7和路虎极光的专利纠纷有了最新进展。根据英国《路透社》报道,捷豹路虎控告江铃汽车[股评]集团的陆风X7车型在造型上抄袭路虎极光。近日又有消息称国家专利局不仅取消了陆风X7的专利权,同时也取消了“原告”路虎极光的专利权。

  界面瘾擎记者随即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专利复审委员会官网上进行核实,确认上述新闻属实。专利复审委员会的29146号、29147号审查决定分别判定陆风E32车型(即陆风X7)的201130436459.3号专利和路虎极光的201330528226.5号专利为全部无效。

  其实早在2014年广州车展上,不和谐的“种子”就已埋下。当时,陆风X7首次面世,捷豹路虎CEO施韦德看到后表示:“出现这种抄袭现象令人极为沮丧,这是不允许发生的,知识产权归捷豹路虎所有,如果破坏知识产权,就是违反全球适用的国际规范。”

  这也并不是第一次合资品牌遭遇中国品牌抄袭。就在今年4月,历时12年之久的本田诉双环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双环不侵犯本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本田株式会社反而要赔偿人民币1600万。如此的“特色判决”给了陆风X7这样类似的抄袭行为足够的“底气”。

  据了解,捷豹路虎的专利号为:2011304364593,申请日期为2011年11月24日,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8月29日。而陆风X7研发代号是E32,在2013年11月才申请外观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4月23日,专利号:2013305282265。2012年捷豹路虎注册了外观专利后,陆风X7也于2014年注册成功了。

  有专业人士表示,由于我国专利审查制度规定不对外观设计专利做实质性审查,所以外观设计专利很容易获得授权,而且有一定的技巧可以顺利通过。

  捷豹路虎对江铃汽车的抄袭行为忍了很久,并一直在收集材料筹备起诉,此次国家专利局取消了陆风X7的专利权就是近期捷豹路虎起诉的“效果”。只是没想到的是,路虎极光也同样被取消了专利权。

  根据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文件中的描述,陆风X7与路虎极光“车比例基本相同”、“ 车上半部分侧面外轮廓相同,即侧面车身腰线以上位置的外轮廓线条相同”、“ABCD柱的倾斜角度相同以及侧面车窗的外轮廓和分割比例相同”、“侧面线条或主要特征线相同,包括车顶线、侧车窗上沿线和下沿线、肩线、腰线、裙线、轮拱线、轮眉线”、“前面或后面观察时,前面的外轮廓基本相同,后脸或车尾的外轮廓基本相同,而且均在车轮上方采用鼓起的轮拱设计,轮拱的拱起弧度相同”……因此,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判定陆风X7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

  至于路虎极光,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路虎揽胜极光双门版与四门版设计过于接近,四门版先于双门版上市。而根据专利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按照该规定,路虎揽胜极光双门版“抄袭了”自己的路虎揽胜极光四门版,这一判决着实令人发笑,颇有一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味。

  界面瘾擎认为,出于舆论压力,由于陆风X7的抄袭行为过于明显,证据确凿,专利局“不得不”取消其专利权;至于取消极光的专利权,仍然难逃“曲线救国”之嫌。这样一来,既彰显了“公平”,又敲打了外资车企,给中国品牌未来的“抄袭”行为铺平道路。
http://finance.sina.cn/2016-06-13/detail-ifxszmnz7159920.d.html?vt=4&pos=108&wm=5312_0501
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没有象上次的本田那样,反而被判赔1000多万元。。。

这是中国大陆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进步啊。。。

创新傻X,山寨有理,天经地义。。。
不是传言,是十年前江铃进军欧洲被路虎打压吃官司,后来一怒之下把国内路虎的外观专利给抢注了吗
外观专利这种专利还是取消算了对技术进步没啥用
xj2000 发表于 2016-6-13 11:29
外观专利这种专利还是取消算了对技术进步没啥用
你花了很多心血设计了ipod的外观,结果苹果随便就抄了去了,你说你这设计是不是不该有专利,苹果可以不可以随便抄?
现在阶段就应该支持山寨,当年德国、美国、日本崛起,哪个不是抄袭起家的?德国货、美国货、日本产品,当年都是山寨代名词。人家比亚迪起家时全系各种抄丰田,也没被告
外观专利这种专利还是取消算了对技术进步没啥用
外观设计是汽车整车厂的最核心技术

发动机变速箱可以买。底盘和外观

绝对不能外购 否则叫什么豪华车?
表面上不闻不问过去就算了,但是公然支撑剽窃和山寨就是没有下限的行为,对于企业表面上把节操都扔了想想也真够可怕!
现在阶段就应该支持山寨,当年德国、美国、日本崛起,哪个不是抄袭起家的?德国货、美国货、日本产品,当年 ...
三流企业借口总是很多。

现在不是19世纪 每个国家

都要尊重知识产权
三流企业借口总是很多。

现在不是19世纪 每个国家

山寨又不是完全复制,侵犯什么知识产权。思路借鉴很正常,美国企业现在也是这样。谷歌做nexus,你看看第一代是什么样,第二代开始马上开始抄苹果外观,哪怕官司输了赔钱市场却站住了
大家看看奔驰出的溜背车对宝马X6的抄袭就可以了,日本、德系都一样抄袭,好不到哪里去。
三流企业借口总是很多。

现在不是19世纪 每个国家

不知道阁下是不是在国外。如果不幸得在国内窝着,我同情你。你的电脑操作系统是不是正版?生病了吃的药是不是全部进口?如果不是,请不要开口闭口知识产权。
四个轮子的汽车都是抄袭
山寨又不是完全复制,侵犯什么知识产权。思路借鉴很正常,美国企业现在也是这样。谷歌做nexus,你看看第 ...
你看看路风 和 极光。已经不是

借鉴设计的概念。而是彻头彻尾的抄袭


从侧面看几乎没有区别
不知道阁下是不是在国外。如果不幸得在国内窝着,我同情你。你的电脑操作系统是不是正版?生病了吃的药是 ...
国有企业有钱买地 无钱买正版软件
把外观做漂亮点很难吗?会死人?
国有企业有钱买地 无钱买正版软件
别扯国企,说你自己!
无耻无下限。
所谓天下一大抄,是目前的常态;但是一般的抄还是局部的抄袭,大部分是自己的或者把不同的合成一个,做出来算是神似但也有区别。像陆风这样的抄法实在是太没有底线了,我要是买这样的车,我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
llkklk2 发表于 2016-6-13 11:17
不是传言,是十年前江铃进军欧洲被路虎打压吃官司,后来一怒之下把国内路虎的外观专利给抢注了吗
这样的段子我觉得完全不可信。
按这标准奔驰新CES系列,哪两个的外观涉嫌“抄袭”?
你花了很多心血设计了ipod的外观,结果苹果随便就抄了去了,你说你这设计是不是不该有专利,苹果可以不可 ...
只要是有四个轮子汽车统统都是抄袭
7072131aaa 发表于 2016-6-14 23:35
只要是有四个轮子汽车统统都是抄袭
四个轮子也不是不能注册专利的,不过这专利估计几千年前就过期了。
抄答案还知道要改两道呢,这个陆风真的抄的没有底线。还有那个众泰也是。
国内这么多厂商,有借鉴有自己设计的,也出了不少漂亮的车,观致5传祺gs4海马s5博越哈佛这些,我都觉得外观设计成功的。)现在还抄得一模一样真的丢人。
其实吧,未来汽车外观自己DIY才是趋势,外观迟早会进入历史垃圾堆
话说直到前几天我才发现路虎和长城前脸上的英文不太一样,我以前一直把路虎当长城来着
现在阶段就应该支持山寨,当年德国、美国、日本崛起,哪个不是抄袭起家的?德国货、美国货、日本产品,当年 ...
现在还有很多人没搞清楚,这种抄袭企业的竞争对手根本就不是什么捷豹路虎,山寨受伤害最深的正是自主研发的国内品牌~~
这个判决很正常。申请专利的东西不能在申请之前发布,这是铁则。
只能说原告其实也没专利意识。
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没有象上次的本田那样,反而被判赔1000多万元。。。

这是中国大陆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 ...
有能力买路虎极光的,哪会去买陆风x7。当年吉利出来仿劳斯莱斯,即使再好,有钱人也不会买,人家要的是品牌。两个不同层面的产品,木有必要那么较真。

deepsea2015 发表于 2016-6-15 07:24
有能力买路虎极光的,哪会去买陆风x7。当年吉利出来仿劳斯莱斯,即使再好,有钱人也不会买,人家要的是品 ...


现在满大街的X7,绝大部分老百姓根本就不认什么是品牌车,就看个外观,觉得是好看大气就行,
deepsea2015 发表于 2016-6-15 07:24
有能力买路虎极光的,哪会去买陆风x7。当年吉利出来仿劳斯莱斯,即使再好,有钱人也不会买,人家要的是品 ...


现在满大街的X7,绝大部分老百姓根本就不认什么是品牌车,就看个外观,觉得是好看大气就行,
现在满大街的X7
都是工薪阶层买的,你见过哪个老板或土豪买x7,人家开的是极光,外观虽相似,内在配置l、做工及驾驶感,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都是工薪阶层买的,你见过哪个老板或土豪买x7,人家开的是极光,外观虽相似,内在配置l、做工及驾驶感, ...
X7做工还是很不错的,毕竟是十几万的车,普通人没几个分辨的出X7和极光的,买来还是显的大气高端,现在老百姓买车基本看外观。
支持抄袭不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最终损害的是每一家企业呢利益,尤其是新创企业。为何cder这么都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国内有多少侵犯知识产权案压垮了中小企业?
LGmarkkane 发表于 2016-6-14 14:48
这样的段子我觉得完全不可信。
这件事还就是事实。2006年路风登陆欧洲,路虎以他的名字“LAND WIND”与路虎英文标示相近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禁止路风销售,结果路风举了丰田陆地巡洋舰的英文名称“LAND CRUISER”给以反驳。。。。。。。。。。。。。。。。。。。官司结果貌似路风赢了,但是诉讼期太长导致路风登陆欧洲计划泡汤,梁子结下了,这次是路风通过专利漏洞阴了路虎一把,估计是想报一箭之仇吧。不过在国内汽车厂商逐渐重视拥有自己风格的外观设计的今天,还玩山寨,路风确实没啥前途。
在药品专利上有此等手段就好了!!??
有能力买路虎极光的,哪会去买陆风x7。当年吉利出来仿劳斯莱斯,即使再好,有钱人也不会买,人家要的是品 ...
比如我吧,我也不是土豪,本来我想买极光的,结果一看满大街陆风,极光压根就不考虑了。更别说土豪怎么想了,路虎的品牌被拉低了多少都不知道,销量大受影响
国有企业有钱买地 无钱买正版软件
私企老板有钱包嫩模,无钱买正版软件
比如我吧,我也不是土豪,本来我想买极光的,结果一看满大街陆风,极光压根就不考虑了。更别说土豪怎么想 ...
看看三菱和奔驰的车标,看看现代和本田的车标。
三流企业借口总是很多。

现在不是19世纪 每个国家

陆虎的外观专利已经被取消了。你有权质疑法律,但是法律修改之前你还得遵守法律。
外观专利算啥鸟专利,这种模仿应该通过商法来解决,就如同康师傅和唐师傅一样。专利的本质应该是核心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