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自己报案的例子吧,以供参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12:14
    很长时间以前的事情了,忽然接到朋友一个电话,说他儿子在国际会展中心出车祸了,他着急送儿子去医院了,让我去现场帮着处理事故,他已经报警了。
    离着很近,我很快赶到了。肇事车是一辆长城小钢牙,因堵车出不去,绕行上了步行道,结果没注意有个蹲在地上玩耍的小男孩,前轮压过了小男孩的腿。开车的是个没有正式工作的小伙,还有他几个不怎么稳重的朋友,说车是借的,没保险。我分析了下情况,只能先让公安部门扣车再说。否则将来即使去了法院,判决执行也是大问题。
    交警来了一问情况,说这里不是公共道路,他们没管辖权,应该打110找派出所,说完上车走了。我又打110,派出所民警速度快多了,很快到了现场,说这是典型的交通事故,他们划分不了责任,处理不了,还是找交警,说完也走了。
    咱明白,这起事故牵扯到人伤,而且是个儿童,很棘手,谁也不想管,要是只是车损事故,估计第一拨来的交警就处理了。我没办法,自己找人来动手扣车也不合法,于是继续拨打122和110,一遍遍打。交警没回来,只回了个电话,说没管辖权;派出所民警回来了,还是刚才那拨,一个年龄大的干警带着3个协警,继续给我解释刚才的说法,说完了,又要走。
    我干脆拦住他,说都不管,老百姓依靠谁?你要再撒手不管走了,信不信我把省厅警务平台的投诉热线给打爆了,到时候关闭不了投诉,别说区分局了,怕是你们市局领导都要过问吧。这老哥没招了,很生气,又没办法对我发火,于是开始狂打电话,区分局,甚至市局的有些部门也打了,还打了122,又把刚才出警的事故中队交警的电话要过了来,辩论了很长时间管辖权问题。听得出,辩论的气氛很热烈,很热烈,到最后,连fuck你mother之类的传统问候语都出来了。我在旁边鼓劲,骂得好,骂得好!
    之后是漫长的等待,相互递烟,这老哥也一肚子牢骚,刚转业不久,部队时营级干部,好歹原来手底下几百号兵,现在天天领着几个小屁孩鸡毛蒜皮。我说你们所长我认识,很年轻啊,老哥探口气,他刚入警的时候,我都连级了,可现在。。。部队耽误人啊。
    最终,那俩事故中队交警又回来了,面对派出所大哥的声讨,一声不吭,扣证,拖车,很迅速,我的任务基本完成。
    万幸的是,孩子没伤着骨头,最后处理的还算圆满,对方全责。
    很长时间以前的事情了,忽然接到朋友一个电话,说他儿子在国际会展中心出车祸了,他着急送儿子去医院了,让我去现场帮着处理事故,他已经报警了。
    离着很近,我很快赶到了。肇事车是一辆长城小钢牙,因堵车出不去,绕行上了步行道,结果没注意有个蹲在地上玩耍的小男孩,前轮压过了小男孩的腿。开车的是个没有正式工作的小伙,还有他几个不怎么稳重的朋友,说车是借的,没保险。我分析了下情况,只能先让公安部门扣车再说。否则将来即使去了法院,判决执行也是大问题。
    交警来了一问情况,说这里不是公共道路,他们没管辖权,应该打110找派出所,说完上车走了。我又打110,派出所民警速度快多了,很快到了现场,说这是典型的交通事故,他们划分不了责任,处理不了,还是找交警,说完也走了。
    咱明白,这起事故牵扯到人伤,而且是个儿童,很棘手,谁也不想管,要是只是车损事故,估计第一拨来的交警就处理了。我没办法,自己找人来动手扣车也不合法,于是继续拨打122和110,一遍遍打。交警没回来,只回了个电话,说没管辖权;派出所民警回来了,还是刚才那拨,一个年龄大的干警带着3个协警,继续给我解释刚才的说法,说完了,又要走。
    我干脆拦住他,说都不管,老百姓依靠谁?你要再撒手不管走了,信不信我把省厅警务平台的投诉热线给打爆了,到时候关闭不了投诉,别说区分局了,怕是你们市局领导都要过问吧。这老哥没招了,很生气,又没办法对我发火,于是开始狂打电话,区分局,甚至市局的有些部门也打了,还打了122,又把刚才出警的事故中队交警的电话要过了来,辩论了很长时间管辖权问题。听得出,辩论的气氛很热烈,很热烈,到最后,连fuck你mother之类的传统问候语都出来了。我在旁边鼓劲,骂得好,骂得好!
    之后是漫长的等待,相互递烟,这老哥也一肚子牢骚,刚转业不久,部队时营级干部,好歹原来手底下几百号兵,现在天天领着几个小屁孩鸡毛蒜皮。我说你们所长我认识,很年轻啊,老哥探口气,他刚入警的时候,我都连级了,可现在。。。部队耽误人啊。
    最终,那俩事故中队交警又回来了,面对派出所大哥的声讨,一声不吭,扣证,拖车,很迅速,我的任务基本完成。
    万幸的是,孩子没伤着骨头,最后处理的还算圆满,对方全责。
制度还不够健全
为什么要划分交警民警?中国本身警力不足,在这么分不是扯皮吗?在国外的说说外国分不分?
量子时代 发表于 2015-12-10 14:52
为什么要划分交警民警?中国本身警力不足,在这么分不是扯皮吗?在国外的说说外国分不分?
本地曾经搞过交巡一体化,成立了交巡警大队,交通和治安案件都有一定管辖权,后来又撤消了。
本地曾经搞过交巡一体化,成立了交巡警大队,交通和治安案件都有一定管辖权,后来又撤消了。
人亡政息,哪怕是良政
量子时代 发表于 2015-12-10 14:52
为什么要划分交警民警?中国本身警力不足,在这么分不是扯皮吗?在国外的说说外国分不分?
交警也是民警呵。分的原因是业务跨度太大,不分的原因是节约警力,没法说哪个好哪个不好。
要想提高时效又减少技术上的执法过错,理想状态下,一个交巡警要精通交、巡两警种的门道,这实际是不可能的。真到了要把事儿掰细的程度,白猫的那套对于黑猫讲,可算另一套体系了,反之一样。本坛那只白猫,属于异类。
这是懂行的,一般老百姓直接脑子混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白猫,有人说你是异类。
交警也是民警呵。分的原因是业务跨度太大,不分的原因是节约警力,没法说哪个好哪个不好。
要想提高时效 ...
你是说他是黑白配?
没到哪程度吧
楼主处理的很好。我们一般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找个业内人士咨询下该怎么办,但是有时候不赶趟。
所以说现在,你最好是有个政治身份,再则就是有钱,要不就吞气吧。
没钱没权没人的,你再投诉也没用,也是那位民警尚有责任心。。。否则你得不到你描述的效果
ff23 发表于 2015-12-11 17:07
没钱没权没人的,你再投诉也没用,也是那位民警尚有责任心。。。否则你得不到你描述的效果
我原来长时间负责单位与公检法司打交道,这么给你说吧,只要你有理,投诉是最好的办法之一,甚至比找关系好用,记住省厅一级的警务平台投诉电话,官网有公布的。


特區燦警簡單得多.......
A,黑白貓同一個老闆;
B,除了私人土地/停車場,所有非公共道路而屬於公眾地方,仍然受交通法管轄--車子上了行人路撞死路人,交通法不管?--祇是打個譬喻,與樓主故事主角無關.

特區燦警簡單得多.......
A,黑白貓同一個老闆;
B,除了私人土地/停車場,所有非公共道路而屬於公眾地方,仍然受交通法管轄--車子上了行人路撞死路人,交通法不管?--祇是打個譬喻,與樓主故事主角無關.
为什么要划分交警民警?中国本身警力不足,在这么分不是扯皮吗?在国外的说说外国分不分?
在国外警察做国内治安警察,交通警察,城管的工作,同时还要做居委会的调解工作。个人认为警察没必要分出个交警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5-12-11 19:02
特區燦警簡單得多.......
A,黑白貓同一個老闆;
B,除了私人土地/停車場,所有非公共道路而屬於公眾地方,仍 ...
大陆黑白猫也是同一个老板,当然,底下小老板还是分开的
就事论事,我也觉得很奇葩啊,人行道上的交通事故就不管了?那汽车开的太快从路上冲出去,撞到路边的人,难道还算2个事,路上的算交通事故,路外的算什么?
管辖权这事儿违反了说严重那就叫违反政治纪律
xusbox 发表于 2015-12-12 02:01
就事论事,我也觉得很奇葩啊,人行道上的交通事故就不管了?那汽车开的太快从路上冲出去,撞到路边的人,难 ...
你没看明白,不是马路的人行道,是会展中心的人行通道。
会展中心是个独立的大院,就是里面车行道上的事故,一般交警也可以以没有管辖权推掉。同理,在小区里的道路上也是如此。还有停车场的。
例如小区里的事故,单方的保险直接赔钱,双方的双方保险公司可以协商,责任实在不明确报交警,只有车损的案子,交警一般还是接的,如果有人伤,麻烦还不讨好,那就没管辖权了。
就本地交警来说,有的案子特别愿意接,那就是保险公司怀疑假事故的案子。保险公司会说理赔必须交警的事故鉴定书,然后暗地里通知出现场交警,双方演双簧,目的是逼迫车主撤案,拒赔一起,按照赔偿案值的30%私下里给交警个人回扣。
你没看明白,不是马路的人行道,是会展中心的人行通道。
会展中心是个独立的大院,就是里面车行道上的事 ...
道法早有规定,类似可供社会车辆行驶的单位道路、停车场都归道法管辖。停车场什么的不归交警管是道法实施前的提法。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12-12 11:49
道法早有规定,类似可供社会车辆行驶的单位道路、停车场都归道法管辖。停车场什么的不归交警管是道法实施 ...
住宅小区里的事故归不归交警管?前几天下大雪,小区里有两辆车碰了,车主习惯性思维先报了警,交警没来,回电话说没管辖权,让双方保险公司协商处理。

我当时在现场围观的。
住宅小区里的事故归不归交警管?前几天下大雪,小区里有两辆车碰了,车主习惯性思维先报了警,交警没来, ...
原则上没有管辖权

如果要求,可以参照交通事故处理

le91277 发表于 2015-12-12 14:37
住宅小区里的事故归不归交警管?前几天下大雪,小区里有两辆车碰了,车主习惯性思维先报了警,交警没来, ...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明确的说,立法本意是管的。现实中,交警无法完全按照公路、城市道路的规则进行处理而已,例如,道标都不齐,所以。。。。。。呵呵
反正我经手的类似报警,明确要求移交白猫,也没哪个白猫撒手不管。
le91277 发表于 2015-12-12 14:37
住宅小区里的事故归不归交警管?前几天下大雪,小区里有两辆车碰了,车主习惯性思维先报了警,交警没来, ...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明确的说,立法本意是管的。现实中,交警无法完全按照公路、城市道路的规则进行处理而已,例如,道标都不齐,所以。。。。。。呵呵
反正我经手的类似报警,明确要求移交白猫,也没哪个白猫撒手不管。
这种情况找个媒体曝光一下是不是也好一点,
现在扯皮的事情太多了  
看来我们老百姓要存上省厅一级的警务平台投诉电话。。
le91277 发表于 2015-12-10 15:02
本地曾经搞过交巡一体化,成立了交巡警大队,交通和治安案件都有一定管辖权,后来又撤消了。
重庆    那时候的治安真好  小偷都快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