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子里坛友对仿真枪的几个误区(这个是我的另一个号所以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2:06:37


之前看了白领购买仿真枪被定罪的帖子,底下坛友们争论得比较激烈,笔者突然发现还有很多人对所谓“仿真枪”是不了解的,可能是由于大禁之前没有玩过的缘故,于是对大家的几个误区做一个纠正。

一、世界上没有仿真枪的说法。

“仿真枪”是我国自己独创的一种称呼,这世界上是没有这种说法的,基本在大多数国家,发射塑料bb弹的发射器,又有真枪外形特征的,一般称呼为玩具枪或BB枪。

二、仿真枪能改造成真枪吗?

不论国内外都未曾听说过有这样的案例,因为本身两个就是不同的东西,发射的结构和原理就不同,连发射的东西都不同,这个问题就好比”水枪能改造成真枪吗“一样,即使你把整把仿真枪掏空,换上真枪的内购,仿真枪的外壳也是承受不了火药发射时的威力的。

三、用于鉴定的1.8J/平方厘米 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说:

1、首先J/平方厘米本身并不是力学单位,而光学单位(很离谱对吧)这种单位一般用于半导体和微系统制造业,说具体点儿,制造半导体元件工艺中有一步叫做光刻,比如深紫外光刻,其中给光刻胶曝光所需要的剂量就是这个单位,叫做单位面积所需要的光能能量值.照射时间长,这个数值就大.

2、1.8J/平方厘米这个鉴定标准是公安部于2007年颁发的内部文件,并不是法律规定,法律的相关规定修改和拟定是要通过人大的,对于1.8J/平方厘米 这条全国性的鉴定标准,的从未提上过人民代表大会的。

四、关于致伤力

对于玩具枪的标准,国外以及港台一般界定在2焦耳以下,这显然比1.8J/平方厘米大得多,而对于以上这些地方动辄上百上千人的BB玩具枪竞技活动,从未有听说因被bb玩具枪射中致伤的新闻,如果有人拿极个别的事例来讲,那么笔者认为,吃饭也是噎死过人的。

五、关于眼睛受伤的问题

大家知道,BB枪作为一项竞技性的运动,和其他普通的运动是一样的,比如F1赛车,滑雪,击剑,拳击一样,戴足护具是必须的,如果因为没有戴眼镜使得眼睛受伤,那和其他运动没有戴护具受伤有什么区别呢?


之前看了白领购买仿真枪被定罪的帖子,底下坛友们争论得比较激烈,笔者突然发现还有很多人对所谓“仿真枪”是不了解的,可能是由于大禁之前没有玩过的缘故,于是对大家的几个误区做一个纠正。

一、世界上没有仿真枪的说法。

“仿真枪”是我国自己独创的一种称呼,这世界上是没有这种说法的,基本在大多数国家,发射塑料bb弹的发射器,又有真枪外形特征的,一般称呼为玩具枪或BB枪。

二、仿真枪能改造成真枪吗?

不论国内外都未曾听说过有这样的案例,因为本身两个就是不同的东西,发射的结构和原理就不同,连发射的东西都不同,这个问题就好比”水枪能改造成真枪吗“一样,即使你把整把仿真枪掏空,换上真枪的内购,仿真枪的外壳也是承受不了火药发射时的威力的。

三、用于鉴定的1.8J/平方厘米 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说:

1、首先J/平方厘米本身并不是力学单位,而光学单位(很离谱对吧)这种单位一般用于半导体和微系统制造业,说具体点儿,制造半导体元件工艺中有一步叫做光刻,比如深紫外光刻,其中给光刻胶曝光所需要的剂量就是这个单位,叫做单位面积所需要的光能能量值.照射时间长,这个数值就大.

2、1.8J/平方厘米这个鉴定标准是公安部于2007年颁发的内部文件,并不是法律规定,法律的相关规定修改和拟定是要通过人大的,对于1.8J/平方厘米 这条全国性的鉴定标准,的从未提上过人民代表大会的。

四、关于致伤力

对于玩具枪的标准,国外以及港台一般界定在2焦耳以下,这显然比1.8J/平方厘米大得多,而对于以上这些地方动辄上百上千人的BB玩具枪竞技活动,从未有听说因被bb玩具枪射中致伤的新闻,如果有人拿极个别的事例来讲,那么笔者认为,吃饭也是噎死过人的。

五、关于眼睛受伤的问题

大家知道,BB枪作为一项竞技性的运动,和其他普通的运动是一样的,比如F1赛车,滑雪,击剑,拳击一样,戴足护具是必须的,如果因为没有戴眼镜使得眼睛受伤,那和其他运动没有戴护具受伤有什么区别呢?
领导说了算的实际国情下


禁菜刀都有可能的

何况长得像枪的东西





没办法,说你是枪就是枪.那个被判无期徒刑的"枪支"走私者怎么样了?
没办法,说你是枪就是枪.那个被判无期徒刑的"枪支"走私者怎么样了?
没办法,就这样,估计在等二审吧
算了,楼主,我科普了这么多年,基本上没什么用。仿真枪就是能打死人,仿真枪就是能犯罪,仿真枪就是该禁止,全世界都能玩管我P事,我就是不想让你们玩,你们喜欢玩这个的就是有问题..................这不是zf和领导的想法,这是咱们这个专业的军事论坛里很多人的想法。
弹弓一般有多少J/平方厘米?
算了,楼主,我科普了这么多年,基本上没什么用。仿真枪就是能打死人,仿真枪就是能犯罪,仿真枪就是该禁止 ...
能体会你,他们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领导说什么都是对的,一切违背领导意愿的我都诅咒他去蹲大牢”这种感觉,到没论据的时候还反问你“为什么不移民 ?要完枪去国外啊”我就纳闷了我玩个玩具枪还要去国外这得多可悲啊


气枪威力大小完全可以因为个人改装(这一点实际上无法监管)而变化,

总有些极端无聊人士使用气枪恶意伤人(猎鸟什么的也自不必提),合法(HK,台湾)或不合法的持有者皆有。



而且大多数WG使用的气枪外形自然模仿自真枪,

这一点很有趣,如果你需要的只是一只能发射BB弹的工具,那它的外形是类似Nerf还是类似M4并不是重点。而出于不引起误会的考虑,它甚至应该更像Nerf而不是M4,但事实告诉我们,这个市场里的充斥着的是M4而不是Nerf。甚至这些玩家某天买了把Nerf,都会把它的外形改的尽可能接近M4;

所以仿真枪这个词儿到也很有神韵,对于这些购买者而言,仿真才是它的价值(甚至可以说是绝大部分的价值)所在。

(上文中的M4当然只是一个抽象的代表)



然而,玩家们在意的价值所在,却会变成监管者的头疼问题,

很简单,如果用目视不能快速的分辨其真假,那么有可能造成很多错误的反应,克里夫兰公园里被击毙的那个12岁小孩只是一个极端的悲剧罢了。



上述只是监管的其中一个侧面,在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的过程中,如何保证:1.这些产品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具体威力的认定;(对于正规厂家,可以有效监管;但仅对于正规厂家);2.不被不应该接触的人,如儿童接触(现阶段,基本无法监管。);3.可以携带和使用的场所或交通工具;4.不被改装为不合法的武器或违法用途(如上述,对此监管能力十分有限);5.如何让执法者和普通居民在实际生活中通过仅目视快速对其进行分辨,从而不引起错误的反应(被抢劫;被威胁;错认为有危险武装人员而报警;警方处置问题);...



这当然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也是那些玩家们实现自己诉求所需要面对的实际障碍。



最后,如果只是把WG当作运动,那么BB枪并不是其中必要的一个环节,功能上来说,不论激光(实际上军警训练也在使用),Nerf软弹,水弹都可以实现完全实现该目的,

当然如上所述,对某些玩家而言,那些,或许都缺乏了某种独特的心理价值。

气枪威力大小完全可以因为个人改装(这一点实际上无法监管)而变化,

总有些极端无聊人士使用气枪恶意伤人(猎鸟什么的也自不必提),合法(HK,台湾)或不合法的持有者皆有。



而且大多数WG使用的气枪外形自然模仿自真枪,

这一点很有趣,如果你需要的只是一只能发射BB弹的工具,那它的外形是类似Nerf还是类似M4并不是重点。而出于不引起误会的考虑,它甚至应该更像Nerf而不是M4,但事实告诉我们,这个市场里的充斥着的是M4而不是Nerf。甚至这些玩家某天买了把Nerf,都会把它的外形改的尽可能接近M4;

所以仿真枪这个词儿到也很有神韵,对于这些购买者而言,仿真才是它的价值(甚至可以说是绝大部分的价值)所在。

(上文中的M4当然只是一个抽象的代表)



然而,玩家们在意的价值所在,却会变成监管者的头疼问题,

很简单,如果用目视不能快速的分辨其真假,那么有可能造成很多错误的反应,克里夫兰公园里被击毙的那个12岁小孩只是一个极端的悲剧罢了。



上述只是监管的其中一个侧面,在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的过程中,如何保证:1.这些产品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具体威力的认定;(对于正规厂家,可以有效监管;但仅对于正规厂家);2.不被不应该接触的人,如儿童接触(现阶段,基本无法监管。);3.可以携带和使用的场所或交通工具;4.不被改装为不合法的武器或违法用途(如上述,对此监管能力十分有限);5.如何让执法者和普通居民在实际生活中通过仅目视快速对其进行分辨,从而不引起错误的反应(被抢劫;被威胁;错认为有危险武装人员而报警;警方处置问题);...



这当然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也是那些玩家们实现自己诉求所需要面对的实际障碍。



最后,如果只是把WG当作运动,那么BB枪并不是其中必要的一个环节,功能上来说,不论激光(实际上军警训练也在使用),Nerf软弹,水弹都可以实现完全实现该目的,

当然如上所述,对某些玩家而言,那些,或许都缺乏了某种独特的心理价值。
——叔叔,为什么大人不讲道理,要打我呢?
——因为你打不过他们。等你打得过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跟你讲道理了。

GAO1 发表于 2015-5-31 18:17
气枪威力大小完全可以因为个人改装(这一点实际上无法监管)而变化,

总有些极端无聊人士使用气枪恶意伤 ...


该楼层的论点转移了几个矛盾,我下面一一说明一下。

1.关于改装大威力的问题。

这一点的确可行,确实有人有将正常产品改大威力的行为。不过层主似乎高估了这种改装的界限,作为一把bb玩具枪,力量来源为2号波箱,马达通过转动压缩气缸内的气体,来发射塑料bb,而这种气缸在出厂之前,其所能承受的力量是有范围的,而在设计之初,气缸的极限威力是不会伤及人体的,同时气缸本身也就两三年的保质期。

二,关于外观问题

国内其实已经有了发射bb功能而有nerf外形的发射器但是并没有人敢推广,这也是我质疑层主转移矛盾的原因,如果只是由于外观问题而担忧对治安造成的影响,那为何不仅以外观作为违法判定标准,却引入了一个1.8j每平方厘米的伪力学标准?为什么没人敢推广能发射bb的nerf技术?因为大家害怕的是1.8而不是其他。

三,激光,nerf和水弹枪

三者笔者都尝试去接受过,nerf不提了,问题大家都懂,水弹枪由于其水弹的特点只能靠重力供弹,枪身一歪就供弹不顺,激光笔者过去还能接受,但是却被本地特警队嫌弃了,他们宁可花钱买能打彩弹的气动枪,激光给人的射击体验还不如nerf。


四,关于监管问题

1.正规场家可以监管,那非法厂家呢?
非法厂家会受到影响吗?难道政府禁止仿真枪,非法厂家就不生产了吗?只不过市场从地上转到了地下,几百炒到几千,更加难以打击并绳之以法。
2.儿童接触
每年酒精与烟草造成的死亡远远多于仿真枪,我们同样无法阻止儿童接触烟酒,难道就要禁止人们使用烟酒吗?

3,非法用途

我们同样无法阻止菜刀的非法用途

4,警察和市民的快速识别

其实并不需要,只要像控制烟草那样限定使用范围和地域,比如射击比赛场,那么非法离开场地者无需识别直接判定为有害按真枪处理
GAO1 发表于 2015-5-31 18:17
气枪威力大小完全可以因为个人改装(这一点实际上无法监管)而变化,

总有些极端无聊人士使用气枪恶意伤 ...


该楼层的论点转移了几个矛盾,我下面一一说明一下。

1.关于改装大威力的问题。

这一点的确可行,确实有人有将正常产品改大威力的行为。不过层主似乎高估了这种改装的界限,作为一把bb玩具枪,力量来源为2号波箱,马达通过转动压缩气缸内的气体,来发射塑料bb,而这种气缸在出厂之前,其所能承受的力量是有范围的,而在设计之初,气缸的极限威力是不会伤及人体的,同时气缸本身也就两三年的保质期。

二,关于外观问题

国内其实已经有了发射bb功能而有nerf外形的发射器但是并没有人敢推广,这也是我质疑层主转移矛盾的原因,如果只是由于外观问题而担忧对治安造成的影响,那为何不仅以外观作为违法判定标准,却引入了一个1.8j每平方厘米的伪力学标准?为什么没人敢推广能发射bb的nerf技术?因为大家害怕的是1.8而不是其他。

三,激光,nerf和水弹枪

三者笔者都尝试去接受过,nerf不提了,问题大家都懂,水弹枪由于其水弹的特点只能靠重力供弹,枪身一歪就供弹不顺,激光笔者过去还能接受,但是却被本地特警队嫌弃了,他们宁可花钱买能打彩弹的气动枪,激光给人的射击体验还不如nerf。


四,关于监管问题

1.正规场家可以监管,那非法厂家呢?
非法厂家会受到影响吗?难道政府禁止仿真枪,非法厂家就不生产了吗?只不过市场从地上转到了地下,几百炒到几千,更加难以打击并绳之以法。
2.儿童接触
每年酒精与烟草造成的死亡远远多于仿真枪,我们同样无法阻止儿童接触烟酒,难道就要禁止人们使用烟酒吗?

3,非法用途

我们同样无法阻止菜刀的非法用途

4,警察和市民的快速识别

其实并不需要,只要像控制烟草那样限定使用范围和地域,比如射击比赛场,那么非法离开场地者无需识别直接判定为有害按真枪处理

善良路人A 发表于 2015-5-31 19:55
该楼层的论点转移了几个矛盾,我下面一一说明一下。

1.关于改装大威力的问题。


基本赞同你的观点。只有一点,我坚决反对把仿真枪跟菜刀一类做类比。

只要是有触发机制的机构,足以致伤致死的能量,就只需要一根指头的力量、一瞬间就足以触发,这个大大增加了触发致伤致死能量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这个特征,是菜刀、烟酒之类的东西没法比的。我认为其实这个是仿真枪控制的如此之严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要防范这个特质引发的危险,只有专用场地和标准化的防护措施才行,还需要有足够的技能培训。

我特别赞同你对于防止仿真枪被用于胁迫的意见,一律按真枪论处就行。偶尔有几个漏网之鱼能得逞,就算他命大就好了。
善良路人A 发表于 2015-5-31 19:55
该楼层的论点转移了几个矛盾,我下面一一说明一下。

1.关于改装大威力的问题。


基本赞同你的观点。只有一点,我坚决反对把仿真枪跟菜刀一类做类比。

只要是有触发机制的机构,足以致伤致死的能量,就只需要一根指头的力量、一瞬间就足以触发,这个大大增加了触发致伤致死能量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这个特征,是菜刀、烟酒之类的东西没法比的。我认为其实这个是仿真枪控制的如此之严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要防范这个特质引发的危险,只有专用场地和标准化的防护措施才行,还需要有足够的技能培训。

我特别赞同你对于防止仿真枪被用于胁迫的意见,一律按真枪论处就行。偶尔有几个漏网之鱼能得逞,就算他命大就好了。
仿真枪不在限定区域使用按真枪处理,在现在的舆论环境下,显然没有操作性。。。我拿个玩具枪耍两下,你警察敢对我开枪?律师,大V还不炸锅?书记再批个示:从重从严。。。
仿真枪不在限定区域使用按真枪处理,在现在的舆论环境下,显然没有操作性。。。我拿个玩具枪耍两下,你警察 ...
这,不是说仿真枪打人非死即残,百米可穿钢板吗?按标准鉴定下来也是枪支啊!
对持枪支危害人民群众安危的不法分子,不立即击毙,将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啊!
必须从严从重,调几车武警,对了,92步战车也得开来,直接用30mm机炮突突了,不能让人民警察也遭受不必要的伤亡
没能力监管好的情况下,还是管严点吧。
平时看到一些熊孩子拿着BB枪,都要小心地防着走。
在这里你说的再明白,并没有什么卵用

因为有决定权的人并不来这里

善良路人A 发表于 2015-5-31 19:55
该楼层的论点转移了几个矛盾,我下面一一说明一下。

1.关于改装大威力的问题。


实际上问题“仿真”恰是重要问题,


所谓对1.8j每平方厘米的“恐惧”(对了,实际上HK对BB枪枪口动能的的规定是2J,见附图),

却不能阻止Nerf仿制品,水弹枪,以及其改装产品在市面销售,



而所谓仿Nerf的BB枪,不论其存在与否,

观察台湾和HK市场便知,

并非这些玩家的所想购买的产品(实际上市面上基本没有此类产品),



因为所谓“射击体验”嫌弃激光,

实际上空包弹加枪口激光装置是最能模拟真实射击体验的装置之一了,和标记弹(非彩弹)和有所长,

当然接下来会有人提出民用产品当然不可能是此类产品,

但实际上制造出有优秀“射击体验”激光对抗产品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

而且涉及的仅有技术而非法律问题。



上文的中心其实是,BB枪的必要性何在呢,仅仅是作为竞技性的运动,他的功能并非不可替代(当然可以通过“射击体验”这种主观感受对其进行质疑),

回到那句话,对某些玩家而言,仿真(包括机械构造的仿真)才是它的价值(甚至可以说是绝大部分的价值)所在。


附,几例无聊人士改造的气枪之威力(顺便一提,以HK的面积,总人数,执法人员相对数量,产品监管之规范,法规之健全,也不可能杜绝此事):
善良路人A 发表于 2015-5-31 19:55
该楼层的论点转移了几个矛盾,我下面一一说明一下。

1.关于改装大威力的问题。


实际上问题“仿真”恰是重要问题,


所谓对1.8j每平方厘米的“恐惧”(对了,实际上HK对BB枪枪口动能的的规定是2J,见附图),

却不能阻止Nerf仿制品,水弹枪,以及其改装产品在市面销售,



而所谓仿Nerf的BB枪,不论其存在与否,

观察台湾和HK市场便知,

并非这些玩家的所想购买的产品(实际上市面上基本没有此类产品),



因为所谓“射击体验”嫌弃激光,

实际上空包弹加枪口激光装置是最能模拟真实射击体验的装置之一了,和标记弹(非彩弹)和有所长,

当然接下来会有人提出民用产品当然不可能是此类产品,

但实际上制造出有优秀“射击体验”激光对抗产品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

而且涉及的仅有技术而非法律问题。



上文的中心其实是,BB枪的必要性何在呢,仅仅是作为竞技性的运动,他的功能并非不可替代(当然可以通过“射击体验”这种主观感受对其进行质疑),

回到那句话,对某些玩家而言,仿真(包括机械构造的仿真)才是它的价值(甚至可以说是绝大部分的价值)所在。


附,几例无聊人士改造的气枪之威力(顺便一提,以HK的面积,总人数,执法人员相对数量,产品监管之规范,法规之健全,也不可能杜绝此事):
gfmes 发表于 2015-5-31 21:08
基本赞同你的观点。只有一点,我坚决反对把仿真枪跟菜刀一类做类比。

只要是有触发机制的机构,足以 ...
基本同意你的观点,我的一些说法是我的一家之言,也未必全对
对比一下毛主席那会儿 说白了就是心虚了
这个东西必须禁!说什么都没用!虽然我也爱枪如命。因为这个东西一但松了口子,马上就会有打擦边球的威力更猛的东西出来。。。所以,为了我们自己、家人、别人不受这个东西的危害,必须一刀切!必须坚决禁绝!
我觉得BB枪被禁的原因不是因为威力,而是因为外形
关于激光镭射的枪我补充一点。本市有个新俱乐部组织户外拓展,野外镭射,但是一批枪被当地警察全部没收,理由是像真枪,会妨碍河蟹。但是其他地方俱乐部却没问题,你说这种没有统一法律标准的事,找谁说理。说你像就是像,说你影响稳定河蟹就是影响了。
kafka8341 发表于 2015-5-31 21:24
仿真枪不在限定区域使用按真枪处理,在现在的舆论环境下,显然没有操作性。。。我拿个玩具枪耍两下,你警察 ...
先对天鸣枪示警啊!对待歹徒不都是这么干的吗?管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不放下就开枪了!警告了还不放下,不是脑子有病就是玩命不打算活了的!他即使拿个擀面杖也是反抗拘捕的,开枪打死就是活该!前些日子那个赤手空拳和警察抢棍子那大哥不也是挨枪子儿了吗!
新绿色兵团 发表于 2015-5-31 22:14
这,不是说仿真枪打人非死即残,百米可穿钢板吗?按标准鉴定下来也是枪支啊!
对持枪支危害人民群众安危 ...
黑得漂亮!哈哈
luther 发表于 2015-6-1 00:06
我觉得BB枪被禁的原因不是因为威力,而是因为外形
因为不好意思公开直接说禁止BB枪!只有弄个仿真枪+1.8J/厘米,这样的组合判定,两头封堵!
这个东西必须禁!说什么都没用!虽然我也爱枪如命。因为这个东西一但松了口子,马上就会有打擦边球的威力更猛 ...
是的,看看港澳台及世界上大多不禁玩具枪的国家,那里的不法分子天天拿着打擦边球的威力更猛的玩具枪伤人,杀人,抢劫放火,无恶不做,太恐怖了,还是呆在世界上唯一把玩具枪当枪支判决的天朝安全,千万别去港澳台旅游啊!
是的,看看港澳台及世界上大多不禁玩具枪的国家,那里的不法分子天天拿着打擦边球的威力更猛的玩具枪伤人 ...
别偷换概念!玩具枪随便买!我家小孩经常买!仿真枪就是应该彻底赶尽杀绝!
先对天鸣枪示警啊!对待歹徒不都是这么干的吗?管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不放下就开枪了!警告了还不放下,不 ...
支持警察的当场击毙!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zf16 发表于 2015-6-1 07:03
别偷换概念!玩具枪随便买!我家小孩经常买!仿真枪就是应该彻底赶尽杀绝!


你要不要百度下海关查扣的所谓仿真枪?看看是不是玩具枪呢?呵呵!
是应该赶尽杀绝啊!看港澳台人民天天生活在恐惧中,太没安全感了,一出门就会被仿真玩具枪打死打残

zf16 发表于 2015-6-1 07:03
别偷换概念!玩具枪随便买!我家小孩经常买!仿真枪就是应该彻底赶尽杀绝!


你要不要百度下海关查扣的所谓仿真枪?看看是不是玩具枪呢?呵呵!
是应该赶尽杀绝啊!看港澳台人民天天生活在恐惧中,太没安全感了,一出门就会被仿真玩具枪打死打残
你要不要百度下海关查扣的所谓仿真枪?看看是不是玩具枪呢?呵呵!
是应该赶尽杀绝啊!看港澳台人民天 ...
无论你怎么说,用仿真枪犯罪、伤人的案例真不少!不然怎么会禁?这东西不是什么生活必需品,必须禁!必须赶尽杀绝!
无论你怎么说,用仿真枪犯罪、伤人的案例真不少!不然怎么会禁?这东西不是什么生活必需品,必须禁!必须赶 ...
嗯!该禁,
禁了就没人犯罪伤人了?
对持仿真枪犯罪的应该直接击毙
嗯!该禁,
禁了就没人犯罪伤人了?
对持仿真枪犯罪的应该直接击毙
现在是在说用仿真枪犯罪,不要跑题。持仿真枪犯罪的应不应该直接击毙,法律说了算。
现在是在说用仿真枪犯罪,不要跑题。持仿真枪犯罪的应不应该直接击毙,法律说了算。

哦!仿真抢犯罪所以要禁,可禁了就没犯罪了吗?所以犯罪和仿真枪没有必然联系
你根本就不懂啥叫法律,请不要侮辱法律
哦!仿真抢犯罪所以要禁,可禁了就没犯罪了吗?所以犯罪和仿真枪没有必然联系
你根本就不懂啥叫法律, ...
是你自己逻辑混乱。
zf16 发表于 2015-6-1 07:03
别偷换概念!玩具枪随便买!我家小孩经常买!仿真枪就是应该彻底赶尽杀绝!
如果是按小鬼子的标准,你小孩那玩意基本上和日本的所谓仿真枪威力差不多。
另外,不要自作多情,按照龟腚,只要是发射子弹,有枪的外形的,都是仿真枪,1.8j每平方厘米吐口口水就能达到,你小孩的玩具枪如果是电动声光的咱们就打住。但凡是有发射功能的,只要有人愿意多事,妥妥的犯法。只不过你运气好,我国国情是想管就管,不想管拉倒,大城市摩托车都禁,小地方改装车乱开。所以你能看到平时红灯区夜夜笙歌,突然严打就鸡飞狗跳这种情况。如果我告诉你,你和你儿子购买使用玩具枪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上可能比卖淫嫖娼还严重,你做何感想?
是你自己逻辑混乱。
你反正就是先下结论,不管过程的,所以,你何来逻辑呢?
如果是按小鬼子的标准,你小孩那玩意基本上和日本的所谓仿真枪威力差不多。
另外,不要自作多情,按照龟 ...
你先弄清楚什么叫玩具枪再说,好吧?
你反正就是先下结论,不管过程的,所以,你何来逻辑呢?
你自己去看仿真枪伤人、持仿真枪犯罪的案例,然后我们再来说,好吗?
zf16 发表于 2015-6-1 11:42
你自己去看仿真枪伤人、持仿真枪犯罪的案例,然后我们再来说,好吗?
然后呢?禁了仿真枪就没伤人,犯罪的案例了吗?
仿真枪=犯罪,伤人?
那些持仿真枪伤人的犯罪的,没有仿真枪是不是就不会犯罪,伤人了?是这样吗?
然后呢?禁了仿真枪就没伤人,犯罪的案例了吗?
仿真枪=犯罪,伤人?
那些持仿真枪伤人的犯罪的,没有 ...
没有然后。仿真枪对社会的危害巨大,又不是生活必需品,所以要禁。这跟管制刀具为什么要管制是一样的道理。仿真枪,该禁,必须禁,必须赶尽杀绝、斩草除根式的禁止生产、销售、持有仿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