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镇政府连续两天发声明指责法院:罔顾事实一意孤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28:33

《东莞日报》上的声明。
因一宗土地拍卖,东莞寮步镇政府与东莞市第一法院“杠”上了。
12月14日和15日,寮步镇政府连续两天在当地党报《东莞日报》上刊登声明,称东莞市第一法院拟拍卖寮步镇塘边管理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B栋建筑物“罔顾事实,罔顾我镇异议,一意孤行强行拍卖土地”,并声明由此产生不能过户或不能转让等风险,全部由受让人承担。
12月16日上午,东莞市第一法院研究室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院已注意到寮步镇政府的声明,正在处理此事。
上述人员还表示,这是一起与寮步镇政府所属公司相关的经济纠纷案,具体情况需询问寮步镇政府。不过截至发稿,寮步镇政府宣传办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12月12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在《东莞日报》A10版刊登公告称,拟于2015年12月30日下午15时拍卖标的批号为1504814,名称为“位于东莞市寮步镇塘边管理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B栋建筑物,土地用途为厂房,土地面积约15000.0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395.64平方米,土地证号:东府国用(1998)第19001600288号”标的物。
寮步镇政府认为,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未注明该标的物相关详细情况,于是分别在12月14日和15日出版的《东莞日报》A8版和A6版刊登声明,称“为避免受让人因不知情而造成损失,就该标的物做出声明”。
声明称,法院拟拍卖的地块属于国有划拨用地,并非被执行人东莞市寮步工业发展总公司的财产。在《寮步镇中心城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与道路用地,不能作其他用途。原土地证登记该地块用途为厂房,与目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该镇将不允许该建筑物违反控规使用,同时也不允许其违反用地性质使用。
声明还称,东莞市第一法院罔顾事实所拍卖地上之建筑物,并非原寮步工业发展公司在房管部门登记的物业,事实上已由景泰公司重建(原房产证应注销未注销,有疑问的可到镇房管所查询),因此该地上的建筑物存在权属不清问题,目前投资方景泰公司已提出异议并起诉,且该建筑物未经合法报建,属于违章建筑,存在被拆除的风险。
在声明的最后,寮步镇政府称该地块截至2015年11月24日仍欠各项费用四千余万元,买受人必须交纳上述费用。同时,买受人在竞买土地后,必须支付公粮补金、工人管理费等费用,否则该地块所属塘边村村民可能维权。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09510_1
《东莞日报》上的声明。
因一宗土地拍卖,东莞寮步镇政府与东莞市第一法院“杠”上了。
12月14日和15日,寮步镇政府连续两天在当地党报《东莞日报》上刊登声明,称东莞市第一法院拟拍卖寮步镇塘边管理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B栋建筑物“罔顾事实,罔顾我镇异议,一意孤行强行拍卖土地”,并声明由此产生不能过户或不能转让等风险,全部由受让人承担。
12月16日上午,东莞市第一法院研究室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院已注意到寮步镇政府的声明,正在处理此事。
上述人员还表示,这是一起与寮步镇政府所属公司相关的经济纠纷案,具体情况需询问寮步镇政府。不过截至发稿,寮步镇政府宣传办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12月12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在《东莞日报》A10版刊登公告称,拟于2015年12月30日下午15时拍卖标的批号为1504814,名称为“位于东莞市寮步镇塘边管理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B栋建筑物,土地用途为厂房,土地面积约15000.0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395.64平方米,土地证号:东府国用(1998)第19001600288号”标的物。
寮步镇政府认为,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未注明该标的物相关详细情况,于是分别在12月14日和15日出版的《东莞日报》A8版和A6版刊登声明,称“为避免受让人因不知情而造成损失,就该标的物做出声明”。
声明称,法院拟拍卖的地块属于国有划拨用地,并非被执行人东莞市寮步工业发展总公司的财产。在《寮步镇中心城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与道路用地,不能作其他用途。原土地证登记该地块用途为厂房,与目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该镇将不允许该建筑物违反控规使用,同时也不允许其违反用地性质使用。
声明还称,东莞市第一法院罔顾事实所拍卖地上之建筑物,并非原寮步工业发展公司在房管部门登记的物业,事实上已由景泰公司重建(原房产证应注销未注销,有疑问的可到镇房管所查询),因此该地上的建筑物存在权属不清问题,目前投资方景泰公司已提出异议并起诉,且该建筑物未经合法报建,属于违章建筑,存在被拆除的风险。
在声明的最后,寮步镇政府称该地块截至2015年11月24日仍欠各项费用四千余万元,买受人必须交纳上述费用。同时,买受人在竞买土地后,必须支付公粮补金、工人管理费等费用,否则该地块所属塘边村村民可能维权。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09510_1
嗯,说的很明白了,这地方归我管,谁敢听法院的试试看,来了就弄死你。
100% 流拍了。
银行当冤大头!!
法院不拍卖是渎职。镇政府不提醒怕手尾长。大家各做各的,相安无事。
挺好的。
看看到底谁说了算!
很有以前政治人士所谓的”三拳分立”的意味
jnjn9988 发表于 2015-12-16 17:03
很有以前政治人士所谓的”三拳分立”的意味
三权分立的执行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愿赌服输。
如果做不到,还非要玩三权分立,还不如直截了当说我们要建立军阀割据制度。
县政府或者区政府怎么看?
国有划拨的绿化用地上怎么会出现违章建筑?大水冲了龙王庙,把矛盾公开了就影响团结了嘛~!这个事情水比较混
大胃王 发表于 2015-12-16 17:33
三权分立的执行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愿赌服输。
如果做不到,还非要玩三权分立,还不如直截了当说我们要建 ...
我顶!一语中地啊!
从这个例子来看来习老板的依法治国 法治社会是够呛了!
一啪即合 发表于 2015-12-16 18:58
从这个例子来看来习老板的依法治国 法治社会是够呛了!
嗯嗯,主要是没法确定谁的脸大,法治之道云乎哉
小雷音寺 发表于 2015-12-16 19:03
嗯嗯,主要是没法确定谁的脸大,法治之道云乎哉
你说法大呢还是党大? 这就同问绿绿们是教大还是法大一个道理!
党大?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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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你们妄议就是大胆。
这不是挺好的  又不是必须谁听谁的  大家斗一斗 比总穿一条裤子好吧

这不是某些人日盼夜盼的么
三权分立的现象,很好嘛。
这词儿………政府想让法院尝尝官僚集团专政的铁拳?
毛线三权分立  @(一-一)@

东莞是个不设区的地级市 无法像常规一样设置县级法院检察院 (东莞多年一直想申请设区提高县级处级编制未果 )只好把东莞几十个镇街按地理位置分成三个区域设置基层法院分别是东莞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检察院也是如此设置)  寮步就是属于东莞第一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而寮步镇却只是第一人民法院管辖的11个镇街的一个  所以东莞第一 人民法院屌都不吊寮步镇府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不动产拍卖本来就啰嗦事多。

关键是第五条,钱的问题。
第一法院?法院组织里只有第一中级法院啊,第一法院还是头一次看到
从这个例子来看来习老板的依法治国 法治社会是够呛了!
这例子不就是依法治国的典范?
法院依法拍卖,政府依法公示。程序上都没问题。
又没靠行政命令强行停止拍卖,有啥好说的。
这确实是三权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