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梁娅地铁出口猝死事件判决合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21:13:18
事件详细见链http://info.3g.qq.com/g/s?g_f=18449&g_ut=1&aid=news_ss&id=news_20141127054139

法医判定死因为猝死,可能与死者工作压力大加班多有关。家属认为地铁处理不当,救护车来迟,于是以深圳地铁和深圳急救中心为被告,索赔105万,最中福田中院判定地铁公司负30%责任,赔偿共计31万元。

个人不太了解法律,从事实情况看地铁公司有实施报警110 120,也在接到乘客反映后及时派工作人员现场处理,并且死者出事位于地铁C出口,再走几米就出了通道,最终承担30%责任是否合理?事件详细见链http://info.3g.qq.com/g/s?g_f=18449&g_ut=1&aid=news_ss&id=news_20141127054139

法医判定死因为猝死,可能与死者工作压力大加班多有关。家属认为地铁处理不当,救护车来迟,于是以深圳地铁和深圳急救中心为被告,索赔105万,最中福田中院判定地铁公司负30%责任,赔偿共计31万元。

个人不太了解法律,从事实情况看地铁公司有实施报警110 120,也在接到乘客反映后及时派工作人员现场处理,并且死者出事位于地铁C出口,再走几米就出了通道,最终承担30%责任是否合理?
法院现在不管是不是你的责任反正就是逮着一个能付钱的大户就行,人家的理由也高大上:和谐!
法院现在不管是不是你的责任反正就是逮着一个能付钱的大户就行,人家的理由也高大上:和谐!
法律就要公正,否则正义得不到伸张,弱者更弱!
和谐大法好。有心脏病经常去地铁玩
开价一千万多好。30
%
和稀泥是法院、警察的常态工作
奖恶罚善是中国的处事基本准则
和稀泥是法院、警察的常态工作
奖恶罚善是中国的处事基本准则
这么说也过了,就事论事不要一棍扫倒一船
开价一千万多好。30
%
多少钱先不说,主要就是这个30%比例,尼玛地铁公司有点冤。
和谐大法好。有心脏病经常去地铁玩
所以说坏头开不得
30w对地铁公司只是毛毛雨
地铁公司充其量就是叫120晚了一些。因此赔偿30%很离谱,要是5-10%还说得过去。
这么说也过了,就事论事不要一棍扫倒一船
真没过,你仔细想想,只要能闹,就有好处的事,是不是常态?
30w对地铁公司只是毛毛雨
不能这样想啊!
真没过,你仔细想想,只要能闹,就有好处的事,是不是常态?
社会上总有这种人,真希望法律不要让偏向他们。
地铁公司充其量就是叫120晚了一些。因此赔偿30%很离谱,要是5-10%还说得过去。
是呀,TM南方周刊还拿这事肆意放大扯上什么社会冷漠,人心不古
正常的判罚,中国法律立意不就是惩善扬恶吗。
正常的判罚,中国法律立意不就是惩善扬恶吗。
别扯淡,就事论事吧
heman0328 发表于 2015-4-2 23:13
别扯淡,就事论事吧
公检法系统“一切讲政治”是不是就事论事,实事求是?
如果不是,你在这就事论事只能是为了发帖灌水
公检法系统“一切讲政治”是不是就事论事,实事求是?
如果不是,你在这就事论事只能是为了发帖灌水
别把这帖子搞成口水贴,我只想讨论从法律上讲地铁公司有没有责任,如果有应该判多少,最好能列出法律条款。
地铁公司的责任就是打电话报警,救人是专业人士的事,他这么判就是想把责任推给地铁这个大户,法院也有考核的,架不住人家上访,中国的司法特别是这种民事案件基本上是扯淡
没有执业医师证书没有资格承担医疗救助,你知道他是什么毛病?你有什么资格证明你有能力救助他,没有就报警
没有执业医师证书没有资格承担医疗救助,你知道他是什么毛病?你有什么资格证明你有能力救助他,没有就报警
是啊,这事换谁都是打电话报警,自己动手如果出了人命那就百口莫辩

zr345954 发表于 2015-4-2 23:29
地铁公司的责任就是打电话报警,救人是专业人士的事,他这么判就是想把责任推给地铁这个大户,法院也有考核 ...


我也感觉福田中院有和稀泥的倾向,所以发这个帖子请教论坛里的专业人士。
zr345954 发表于 2015-4-2 23:29
地铁公司的责任就是打电话报警,救人是专业人士的事,他这么判就是想把责任推给地铁这个大户,法院也有考核 ...


我也感觉福田中院有和稀泥的倾向,所以发这个帖子请教论坛里的专业人士。
还有一点不明白,继续法医鉴定是猝死,排除身体其他原因和家族遗传后基本可以断定过劳死,家属为何不起诉IBM?
即使是合同法规定承运人有把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这个地铁也做到了。法院和律师他也是个利益团体,他需要你折腾条文来体现他的价值,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他要是有糖料病然后坐地铁,是不是地铁就得管他一辈子?都这么判社会解体拉倒,这没法过,睡不讲理,耍无赖谁得利
即使是合同法规定承运人有把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这个地铁也做到了。法院和律师他也是个利益团体,他 ...
如果我们都认为地铁无辜,法官判定的依据何在?地铁公司请的律师这么不作为!
地铁应该反诉家属看护失责
地铁应该反诉家属看护失责
就怕地铁公司不上诉
如果我们都认为地铁无辜,法官判定的依据何在?地铁公司请的律师这么不作为!
人死了,就是法官判定的依据,既然死了肯定你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你地铁员工是不是第一时间救助?是别人找到你的员工才报警,这就是你的瑕疵,有瑕疵就有担则,案子就判下来了。
人死了,就是法官判定的依据,既然死了肯定你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你地铁员工是不是第一时间救助?是别人 ...
这里面有两点:一 不是第一时间到现场算不算过错,地铁里面睡觉的大把,监控里怎么区别是病倒而不是其他。二 法医鉴定猝死,在这种心力透支情况下及时赶到能否挽救逝者生命。话说早八分钟赶到并拨打电话,救护车也要40分钟后。
这里面有两点:一 不是第一时间到现场算不算过错,地铁里面睡觉的大把,监控里怎么区别是病倒而不是其他 ...
法院不管你这些事,他判这种案子搞举证倒置,让你自己证明无瑕疵。一秒钟的耽搁都没,他还是能判你输,你是不是全程陪护?没有,还是有瑕疵,全做到了,他让你人道主义一下,你一点脾气没有,当然你如果把法官伺候好了就不需要了。但地铁恐怕没法意思法官,他实行预算化管理,倒霉必须的
法理之下也有人情,反正地铁公司和港铁有钱赔的,如果地铁不赔,那家属肯定会把法院闹得鸡犬不宁。
不求楼中各位不诛心,只希望各位在玩诛心玩high之后想想,法院的判决有没有法律依据。


只想说,离真正的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
死者的律师要发了。这案胜后,会有很多很多人来找他代理的。

只想说,离真正的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
死者的律师要发了。这案胜后,会有很多很多人来找他代理的。
偶祝该案中家属、家属律师和法官早日去该去的地方
heman0328 发表于 2015-4-2 23:13
别扯淡,就事论事吧
为啥就是扯淡呢?

救人的得赔钱,这不是扯淡吧,法官说不是你干的你为啥要管。
摩托全责,被撞了公共汽车赔钱,这不是扯淡吧?围堵公共汽车站的时候法律哪去了?
嫖幼女这不是扯淡吧?不到14岁的小女孩那是婊子?
应急车道行车,你见交警管过吗?按规矩行车的就得被堵在后面。

这在这种扯淡的法律氛围下,你想研究该赔多少?先研究研究法律是不是扯淡再说吧。
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机构和个人打官司想不出点血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民事中就算圣人都不能做到无责。怎么的也得担点责任出点血来平息事件,反正机构赔的钱又不是具体个人承担的。
我也感觉福田中院有和稀泥的倾向,所以发这个帖子请教论坛里的专业人士。
地铁,作为面向公众服务的公益公利性组织,有维护每一个在其管辖(服务)范围内公民生命安全的义务。
地铁,作为面向公众服务的公益公利性组织,有维护每一个在其管辖(服务)范围内公民生命安全的义务。
地铁提供的是交通运输服务,不是生命保障服务,义务与权利不应背离太远,几块钱的地铁票就要无限保障?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