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日安保条约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57:29
第五条 共同防卫
  各缔约国宣誓在日本国施政的领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依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前记的武力和作为结果所采取的全部措施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第51条的规定立即报告联合国安理会。这些措施在联合国安理会采取了某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措施之时必须停止。
《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到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自卫权
自卫权取必要办法,以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会员国因行使此项自卫权而采取之办法,应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此项办法于任何方面不得影响该会按照本宪章随时采取其所认为必要行动之权责,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也就是说如果美国要干涉钓鱼岛的话先还要向安理会报告,我想请问下有了解后续的吗?安理会报告后是否要安理会理事国的投票通过呢?第五条 共同防卫
  各缔约国宣誓在日本国施政的领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依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前记的武力和作为结果所采取的全部措施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第51条的规定立即报告联合国安理会。这些措施在联合国安理会采取了某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措施之时必须停止。
《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到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自卫权
自卫权取必要办法,以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会员国因行使此项自卫权而采取之办法,应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此项办法于任何方面不得影响该会按照本宪章随时采取其所认为必要行动之权责,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也就是说如果美国要干涉钓鱼岛的话先还要向安理会报告,我想请问下有了解后续的吗?安理会报告后是否要安理会理事国的投票通过呢?
“这些措施在联合国安理会采取了某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措施之时必须停止。”---如果安理会没有采取美日认为的“某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措施”,美日的行动就不会停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