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跨地区转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8:20:4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跨地区转移
2014年02月27日07:38  湖南日报 我有话说
http://news.sina.com.cn/c/2014-02-27/073829576056.shtml
  桥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归并调整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的城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集体补助方面,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增加了公益慈善组织的资助,以利于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政府补贴方面,《意见》强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并明确规定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进一步强化了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无论在哪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并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最低标准,并将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以鼓励长缴多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可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继续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http://news.sina.com.cn/c/2014-02-27/073829576056.shtml

  (原标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跨地区转移
2014年02月27日07:38  湖南日报 我有话说
http://news.sina.com.cn/c/2014-02-27/073829576056.shtml
  桥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归并调整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的城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集体补助方面,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增加了公益慈善组织的资助,以利于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政府补贴方面,《意见》强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并明确规定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进一步强化了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无论在哪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并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最低标准,并将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以鼓励长缴多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可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继续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http://news.sina.com.cn/c/2014-02-27/073829576056.shtml

  (原标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跨地区转移)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4_02/27/34222415_0.shtml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这条规定 前一条说的是空话,人家已经在交社保,何必又参加救济性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一句才是真抢啊,交了10年甚至14.9年社保怎么办,以前是补交少交的年份,现在直接变成了一年没多少钱可拿的救济性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为什么不让老人们补满15年,拿正常的退休金?交了10年甚至14.9年社保怎么办???转换成一年没多少钱可拿的救济性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大家多知道 ,它们已经在讨论15年最低交费年限问题了。要增加。
现在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延长到多少年。 是不是以后不够它们规定最低交费年限的全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跨地区还是只能转个人啊,转入地肯定不欢迎这样的转入者吧,贡献少却在当地拿退休金?除非国家统筹补贴了
虚伪者 发表于 2014-2-27 09:59
大家多知道 ,它们已经在讨论15年最低交费年限问题了。要增加。
现在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延长到多少年。 是 ...
  这个英雄社会稳定吧
沧海一涑 发表于 2014-2-27 10:24
这个英雄社会稳定吧
据相关会议讨论成果显示,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成为当前的政策共识
南方都市报2014-01-12 07:08
http://finance.qq.com/a/20140112/000684.htm
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到下面变成只可吗?
虚伪者 发表于 2014-2-27 10:31
据相关会议讨论成果显示,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成为当前的政策共识
南方都市报2014-01-12 07:08
http:/ ...
  这样算是打劫了,等细节公布吧,伤不起啊
沧海一涑 发表于 2014-2-27 10:38
这样算是打劫了,等细节公布吧,伤不起啊

“城居保”与“新农保”,养老待遇和筹资模式差不多,几乎可以说是一回事。此次国务院决定合并实施,固然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但并非制度性改革,仅仅有技术性意义,“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待遇过低,更像是一种来自财政的生计补贴,而非养老保险。

本人发表于 2014-2-8 16:19

很多地方还出台,农村户口不能补全社保,比两个多已经交了10年社保,今年多满60岁了,城镇的可能一次的补足5年,农村不行,还要继续交5年,到65岁还能退休。可怜的农村老人啊。
http://lt.cjdby.net/thread-1784278-1-1.html

现在最上面出台这种政策,下面可以把农村的城镇的多转为城乡保了。百姓还没处说理去。
虚伪者 发表于 2014-2-27 10:45
“城居保”与“新农保”,养老待遇和筹资模式差不多,几乎可以说是一回事。此次国务院决定合并实施,固 ...
这我还是第一次知道,估计以后有政策肯定会调整吧。
回农村也没问亲戚这方面。我关心的是转移政策,只能转个人部分,那以后退休金国家如何补贴?不然亏太多了,缴纳还有什么意义?
沧海一涑 发表于 2014-2-27 11:22
这我还是第一次知道,估计以后有政策肯定会调整吧。
回农村也没问亲戚这方面。我关心的是转移政策,只能 ...
在独生子女政策下,中国年轻人中越来越少,老年人口总数及比例越来越大。养老,工作 人口的人均税,社保负担越来越重。最后唯一的出路是减少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