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专家:中央将逐步推行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00:41
原标题:反腐专家解读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五年工作规划
未来五年反腐体系建设更注重防微杜渐
五年规划延续2013年反腐“真经”
记者:2013年中央惩治腐败力度空前加大。有媒体统计,自十八大以来,已有19只“老虎”被打掉。对于2013年各项反腐举措,您认为有哪些可圈可点之处?
王敬波:2013年是中央贯彻“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治标之年,亮点之一是“打老虎”,而且数量多、级别高,震慑作用明显;亮点之二是强化巡视制度,充分发挥巡视制度发现线索的作用;亮点之三是社会公众参与,加强纪委和社会的互动,社会监督作用日益显现。
乔新生:总体而言,2013年反腐败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大案要案不断被披露;第二,共同犯罪案件被连锅端;第三,中央巡视组发挥关键性作用。
记者:2013年反腐工作中的“打老虎”、加强巡视等亮点,在此次2013年至2017年反腐工作规划中也有提及。是否可以这样认为,2013年反腐的经验,会继续延伸至今后五年的反腐工作。
乔新生:是这样的,新的五年反腐工作规划将继续深入“打老虎”、加强巡视等工作。另外,在2013年,中纪委对贺年卡、台历等发出禁止令,从微小处预防腐败,这一理念也在新的五年反腐规划中有体现。因为新的五年工作规划的核心就是防微杜渐,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深层次的问题。
记者:在2013年的反腐工作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成为一个重要切入点。在2013年至2017年反腐工作规划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也被重点提及,并提出“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加强作风建设,是否可以视为今后五年反腐工作的一个重要路径?
王敬波:作风建设不仅是路径之一,更应定为反腐的基础工程。虽然作风问题一般指向的是小问题,但是勿以恶小而为之,作风问题严重就可能演变为腐败,二者之间没有严格界限,很多腐败分子都是从小的不正之风开始的,干部作风影响社会风气,社会风气不好就会助长腐败。
记者:通过这些主要工作,我们是否能从2013年至2017年反腐工作规划中勾画出今后5年的反腐路线图?
乔新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标志着我国反腐败进入新的阶段。如果说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那么,中共中央的工作规划就是建设反腐败系统工程的路线图。
工作规划不仅系统地概括了我国未来五年反腐败基本思路,而且体现了我国在反腐败问题上的观念创新。规划明确指出“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这种论述预示着中国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将会发生重大变化。
在反腐败的问题上,一些领导干部以为腐败是个别问题,是特殊问题,是极端的问题,在查处腐败的过程中,应当把腐败犯罪与工作不正之风区分开来,现在看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养痈遗患,那么,必然会导致更大的腐败出现。因此,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必须防微杜渐,必须把过去认为不是腐败犯罪的案件,当作腐败犯罪案件对待,通过抓早抓小,真正做到治病救人。
转变政府职能消除滋生腐败土壤
记者:我们再来看下2013年至2017年反腐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此次工作规划提出“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在用人问题上,五年规划还强调“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通过这些具体要求,可以发现中央将下大力气整治“带病提拔”等“用人腐败”。
王敬波:卖官鬻爵是最大的腐败,用人失察也是一种失职行为。在查处“用人腐败”问题上,追究用人者的连带责任,有助于建立严格的用人考察机制,有助于遏制用人问题上的歪风,进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记者:此次五年反腐工作规划除了强调查处,也对预防腐败作了部署,其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制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等要求引人关注,这是否意味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将有所推进? 
王敬波:官员财产公示是世界公认的反腐利器,建立该制度是大势所趋。在当前实践中,因为牵涉面广,官员财产公示会逐步推进,如从新入职、升职人员开始。在公开制度的具体操作方面,应对官员事务申报进行抽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改变现在官员自行填写申报,填完以后束之高阁的情形,应该将个人申报和组织核查两者结合起来。另外,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主要在不动产、存款等信息方面建立共享机制,实现有效监管。
乔新生:中央政府将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行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所谓循序渐进的方式,即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于新提拔或准备提拔的官员,要求他们全面公开财产;对于年龄较大,可能不会再提拔的官员,则要求他们公开收入分配。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此次五年反腐规划也提出“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我们应如何看待转变政府职能在未来5年反腐工作中的作用? 
王敬波:我认为,转变政府职能,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主要是减少行政审批,因为过多的行政审批极易诱发权力寻租。其次,要变管理为服务,通过行为方式的变化来消除滋生腐败空间。
加强法治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
记者:在反腐工作中,我们一直在说“把权力关进笼子”,此次5年规划也提出了这一观点,在一系列要求中,“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引人注目。 
王敬波:建立权力清单,目的在于理清职权、明确权限,对于正确行使权力非常重要。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意味着权力运行受到监督,进一步压缩权钱交易的空间。
乔新生:权力清单的概念让人耳目一新,反映了反腐工作和社会治理思路的转变,即限制政府权力,其核心意义在于,通过明确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公民权利不受到损害。
记者:在谈到约束权力时,与之配套的必然是法律、制度建设,强调制度反腐、法治反腐。此次反腐规划中,也提出“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等,这些部署是否释放了这样一种信号,即在反腐败立法上将有大动作? 
王敬波:从长期看,反腐工作必须依靠法治,其中关键在完善立法。
乔新生:整合国家现行的法律体系,将会是今后相当长时期的工作。工作规划特别指出,要“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这标志着我国要通过降低追究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起刑点”,从而使那些过去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受到刑罚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渎职贿赂犯罪只有非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司法机关才会立案侦查起诉。今后将会降低乃至最终取消非法所得犯罪数额的规定,只要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那么即使数额不大,也会被绳之以法。不仅如此,为了预防犯罪,将会在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颁布实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从而使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tml#_rightinnewsdoc
原标题:反腐专家解读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五年工作规划
未来五年反腐体系建设更注重防微杜渐
五年规划延续2013年反腐“真经”
记者:2013年中央惩治腐败力度空前加大。有媒体统计,自十八大以来,已有19只“老虎”被打掉。对于2013年各项反腐举措,您认为有哪些可圈可点之处?
王敬波:2013年是中央贯彻“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治标之年,亮点之一是“打老虎”,而且数量多、级别高,震慑作用明显;亮点之二是强化巡视制度,充分发挥巡视制度发现线索的作用;亮点之三是社会公众参与,加强纪委和社会的互动,社会监督作用日益显现。
乔新生:总体而言,2013年反腐败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大案要案不断被披露;第二,共同犯罪案件被连锅端;第三,中央巡视组发挥关键性作用。
记者:2013年反腐工作中的“打老虎”、加强巡视等亮点,在此次2013年至2017年反腐工作规划中也有提及。是否可以这样认为,2013年反腐的经验,会继续延伸至今后五年的反腐工作。
乔新生:是这样的,新的五年反腐工作规划将继续深入“打老虎”、加强巡视等工作。另外,在2013年,中纪委对贺年卡、台历等发出禁止令,从微小处预防腐败,这一理念也在新的五年反腐规划中有体现。因为新的五年工作规划的核心就是防微杜渐,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深层次的问题。
记者:在2013年的反腐工作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成为一个重要切入点。在2013年至2017年反腐工作规划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也被重点提及,并提出“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加强作风建设,是否可以视为今后五年反腐工作的一个重要路径?
王敬波:作风建设不仅是路径之一,更应定为反腐的基础工程。虽然作风问题一般指向的是小问题,但是勿以恶小而为之,作风问题严重就可能演变为腐败,二者之间没有严格界限,很多腐败分子都是从小的不正之风开始的,干部作风影响社会风气,社会风气不好就会助长腐败。
记者:通过这些主要工作,我们是否能从2013年至2017年反腐工作规划中勾画出今后5年的反腐路线图?
乔新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标志着我国反腐败进入新的阶段。如果说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那么,中共中央的工作规划就是建设反腐败系统工程的路线图。
工作规划不仅系统地概括了我国未来五年反腐败基本思路,而且体现了我国在反腐败问题上的观念创新。规划明确指出“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这种论述预示着中国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将会发生重大变化。
在反腐败的问题上,一些领导干部以为腐败是个别问题,是特殊问题,是极端的问题,在查处腐败的过程中,应当把腐败犯罪与工作不正之风区分开来,现在看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养痈遗患,那么,必然会导致更大的腐败出现。因此,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必须防微杜渐,必须把过去认为不是腐败犯罪的案件,当作腐败犯罪案件对待,通过抓早抓小,真正做到治病救人。
转变政府职能消除滋生腐败土壤
记者:我们再来看下2013年至2017年反腐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此次工作规划提出“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在用人问题上,五年规划还强调“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通过这些具体要求,可以发现中央将下大力气整治“带病提拔”等“用人腐败”。
王敬波:卖官鬻爵是最大的腐败,用人失察也是一种失职行为。在查处“用人腐败”问题上,追究用人者的连带责任,有助于建立严格的用人考察机制,有助于遏制用人问题上的歪风,进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记者:此次五年反腐工作规划除了强调查处,也对预防腐败作了部署,其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制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等要求引人关注,这是否意味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将有所推进? 
王敬波:官员财产公示是世界公认的反腐利器,建立该制度是大势所趋。在当前实践中,因为牵涉面广,官员财产公示会逐步推进,如从新入职、升职人员开始。在公开制度的具体操作方面,应对官员事务申报进行抽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改变现在官员自行填写申报,填完以后束之高阁的情形,应该将个人申报和组织核查两者结合起来。另外,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主要在不动产、存款等信息方面建立共享机制,实现有效监管。
乔新生:中央政府将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行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所谓循序渐进的方式,即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于新提拔或准备提拔的官员,要求他们全面公开财产;对于年龄较大,可能不会再提拔的官员,则要求他们公开收入分配。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此次五年反腐规划也提出“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我们应如何看待转变政府职能在未来5年反腐工作中的作用? 
王敬波:我认为,转变政府职能,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主要是减少行政审批,因为过多的行政审批极易诱发权力寻租。其次,要变管理为服务,通过行为方式的变化来消除滋生腐败空间。
加强法治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
记者:在反腐工作中,我们一直在说“把权力关进笼子”,此次5年规划也提出了这一观点,在一系列要求中,“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引人注目。 
王敬波:建立权力清单,目的在于理清职权、明确权限,对于正确行使权力非常重要。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意味着权力运行受到监督,进一步压缩权钱交易的空间。
乔新生:权力清单的概念让人耳目一新,反映了反腐工作和社会治理思路的转变,即限制政府权力,其核心意义在于,通过明确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公民权利不受到损害。
记者:在谈到约束权力时,与之配套的必然是法律、制度建设,强调制度反腐、法治反腐。此次反腐规划中,也提出“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等,这些部署是否释放了这样一种信号,即在反腐败立法上将有大动作? 
王敬波:从长期看,反腐工作必须依靠法治,其中关键在完善立法。
乔新生:整合国家现行的法律体系,将会是今后相当长时期的工作。工作规划特别指出,要“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这标志着我国要通过降低追究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起刑点”,从而使那些过去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受到刑罚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渎职贿赂犯罪只有非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司法机关才会立案侦查起诉。今后将会降低乃至最终取消非法所得犯罪数额的规定,只要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那么即使数额不大,也会被绳之以法。不仅如此,为了预防犯罪,将会在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颁布实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从而使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tml#_rightinnewsdoc
听其言,观其行。
得给老爷们一些时间把财产转移到丈母娘亲侄子或者老丈人大外甥的名下去啊~
或者让老爷们有时间把黑钱洗成白的也好啊
从新提拨干部开始,老爷们不担心。
比如方便面就号称冤枉啊,我没钱啊,咱亲家有钱那是人家的啊
这个“将”字用的好啊
有人说,亲家,家属有钱,不代表咱有钱。咱啥子都不知道,无辜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