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逆势上涨 房产税改革不能再“摸石头过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32:44
11月23日,记者在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了解到,对于近日有业内人士称,在沪渝试点房产税的基础上,后续将在四个城市进一步试点的说法,来自国税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的官员等均表示没有获悉这一方案。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一位有关负责人也认为房地产税改革将不再是简单扩面试点的问题。(11月24日 京华时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不少人认为房产税下一步改革举措可能就是扩大试点城市。并且有媒体曝出,继上海、重庆2011年1月成为第一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后,广州、深圳等地方政府制订的试点方案最近已经成型,有望开启房产税第二波试点。如今,相关人士的表态虽然否定了房产税试点扩大的消息,却让人对大刀阔斧的房产税改革更加充满期待。正如专家称改革已非简单扩面试点,房产税开征不能再“摸石头过河”了。

从市场反应来看,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9个,仅温州下降;某房产中介机构统计数据也表明,在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南京、苏州、太原7个城市近一年的二手房成交房源中,空置房屋占比高达46.1%。房价逆势上涨,空置率居高不下,房产税尽快开征已然时不我待。就制度配套而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家发改委表示尽快实现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有望为房产税在全国铺开扫清障碍。而对于房产税政策本身来说,上海、重庆的试点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大可加以梳理总结完善政策,而不必再反复试点,原地踏步。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日前指出,我国18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通过人大立法,其他15个税种都是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的。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颁布于1986年,至今已暂行27年。由于其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导致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伊始,合法性就受到一些学者质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我们不妨以立法为契机,一方面解决房产税开征程序正当性不足的问题,同时,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制度改革,拿出一揽子改革方案。

房产税改革,需要注意三个问题。首先,改革的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房产税不是一征了之,必须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种共同改革,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前提下,把交易环节税负转移到持有环节,从而增加房屋空置成本,倒逼多余房源入市流通。其次,科学设置免税范围、起税线和税率,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根据套数、面积、价格等因素实行累进税率,有效抑制投资投机,对于首套房、保障房等予以免税,避免误伤刚需。此外,作为一项与广大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种,房产税必须做到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让公众参与其中,通过利益博弈寻求各方诉求最佳契合点。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3/1126/c1003-23658296.html11月23日,记者在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了解到,对于近日有业内人士称,在沪渝试点房产税的基础上,后续将在四个城市进一步试点的说法,来自国税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的官员等均表示没有获悉这一方案。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一位有关负责人也认为房地产税改革将不再是简单扩面试点的问题。(11月24日 京华时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不少人认为房产税下一步改革举措可能就是扩大试点城市。并且有媒体曝出,继上海、重庆2011年1月成为第一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后,广州、深圳等地方政府制订的试点方案最近已经成型,有望开启房产税第二波试点。如今,相关人士的表态虽然否定了房产税试点扩大的消息,却让人对大刀阔斧的房产税改革更加充满期待。正如专家称改革已非简单扩面试点,房产税开征不能再“摸石头过河”了。

从市场反应来看,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9个,仅温州下降;某房产中介机构统计数据也表明,在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南京、苏州、太原7个城市近一年的二手房成交房源中,空置房屋占比高达46.1%。房价逆势上涨,空置率居高不下,房产税尽快开征已然时不我待。就制度配套而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家发改委表示尽快实现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有望为房产税在全国铺开扫清障碍。而对于房产税政策本身来说,上海、重庆的试点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大可加以梳理总结完善政策,而不必再反复试点,原地踏步。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日前指出,我国18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通过人大立法,其他15个税种都是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的。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颁布于1986年,至今已暂行27年。由于其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导致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伊始,合法性就受到一些学者质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我们不妨以立法为契机,一方面解决房产税开征程序正当性不足的问题,同时,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制度改革,拿出一揽子改革方案。

房产税改革,需要注意三个问题。首先,改革的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房产税不是一征了之,必须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种共同改革,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前提下,把交易环节税负转移到持有环节,从而增加房屋空置成本,倒逼多余房源入市流通。其次,科学设置免税范围、起税线和税率,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根据套数、面积、价格等因素实行累进税率,有效抑制投资投机,对于首套房、保障房等予以免税,避免误伤刚需。此外,作为一项与广大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种,房产税必须做到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让公众参与其中,通过利益博弈寻求各方诉求最佳契合点。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3/1126/c1003-23658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