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擅传公共场所监控视频将最高罚款3万元。这反应速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20:24
新华网郑州8月3日电(记者李亚楠)从今年10月1日起,在河南,个人或单位擅自传播公共场所监控视频,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日前,河南省十二届人大CW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对安装监控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规定,新闻单位、交通枢纽、重要设施、公共场合等应当安装技防监控设施。同时,《条例》还规定,在公共场所等安装技防设施的同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以提醒公民注意自我保护隐私权。对于居民区是否必须安装技防系统,《条例》使用了“鼓励”的字眼,没有做强制性规定。
    《条例》明令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对此类行为加重处罚:违反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责令其拆除,并对单位处以3000至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
    监控视频管理人员若私自把公园里、道路上摄像头拍到的视频放到网上传播,也将受到处罚。《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传播或者未经公安机关通知查看、复制机房系统采集保持的信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5000至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8/03/c_116799246.htm新华网郑州8月3日电(记者李亚楠)从今年10月1日起,在河南,个人或单位擅自传播公共场所监控视频,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日前,河南省十二届人大CW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对安装监控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规定,新闻单位、交通枢纽、重要设施、公共场合等应当安装技防监控设施。同时,《条例》还规定,在公共场所等安装技防设施的同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以提醒公民注意自我保护隐私权。对于居民区是否必须安装技防系统,《条例》使用了“鼓励”的字眼,没有做强制性规定。
    《条例》明令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对此类行为加重处罚:违反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责令其拆除,并对单位处以3000至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
    监控视频管理人员若私自把公园里、道路上摄像头拍到的视频放到网上传播,也将受到处罚。《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传播或者未经公安机关通知查看、复制机房系统采集保持的信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5000至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8/03/c_116799246.htm
这个是应该的,除了公安机关,其他人无权利要求看监控
反应速度刚刚的
不是速度,是早就起草好了,正巧通过。哎,有些人以为上海出事,立马就出台,那就不了解起草一个这样的政策,要走那些程序。
这样社会才能更加河蟹,其他省份应该效仿。
用违法手段遏制违法手段,法制受了两次伤害。
原文是"监控视频管理人员若私自把公园里、道路上摄像头...."

按字眼,   就是公园、道路上的摄像头, 已经很明确场所了。

上海那个是在公园、道路上发生的吗?
上海发生了什么?
llkklk2 发表于 2013-8-3 23:29
上海发生了什么?
法官招妓丑闻
上海的是自带摄像设备偷拍,又不是公共探头摄像头的内容。

加勒比小海带 发表于 2013-8-3 22:08
这个是应该的,除了公安机关,其他人无权利要求看监控


公共场所监控视频

在公共场所用肉眼就看得,但是公共场所的监控就看不得~

这是什么逻辑

站公园、广场上拍照、围观可以,但是监控器录下的公园、广场录像就无权看了


PS:《条例》明令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这个还是对的  涉及隐私权了



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公共场所的监控控制的这么明确,这属于公众知情权范围  又没有涉密

宾馆走廊、电梯和大堂属于公共区 、住宅区大门和草坪也属于公共区  都被一锅端了。

只能说是反应迅速,自我保护意识超强


无限强化政法权威(必须强调  这是地区规定,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立法案)
加勒比小海带 发表于 2013-8-3 22:08
这个是应该的,除了公安机关,其他人无权利要求看监控


公共场所监控视频

在公共场所用肉眼就看得,但是公共场所的监控就看不得~

这是什么逻辑

站公园、广场上拍照、围观可以,但是监控器录下的公园、广场录像就无权看了


PS:《条例》明令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这个还是对的  涉及隐私权了



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公共场所的监控控制的这么明确,这属于公众知情权范围  又没有涉密

宾馆走廊、电梯和大堂属于公共区 、住宅区大门和草坪也属于公共区  都被一锅端了。

只能说是反应迅速,自我保护意识超强


无限强化政法权威(必须强调  这是地区规定,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立法案)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3-8-3 23:54
公共场所监控视频

在公共场所用肉眼就看得,但是公共场所的监控就看不得~
公共场所 人家也有一定隐私啊 你以为就家里有隐私
  人家公共场所 别人的行踪 你凭什么可以调用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3 23:59
公共场所 人家也有一定隐私啊 你以为就家里有隐私
  人家公共场所 别人的行踪 你凭什么可以调用


你这说的什么话?

照你这么说,你走大街上就是隐私(你走大街上有隐藏社会行为的需要?被发现后 感觉隐私被侵犯了?)。


你看我站广场上,而且看了好几分钟  这就是窥视我的隐私了?

如果这都能算隐私,你挤公共汽车闻到人家腋窝味道 算不算侵犯隐私?(理论上这个同裆部)

你在公共场所留影,都是事先清场的?你在浴场、泳馆都是带着眼罩的?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3 23:59
公共场所 人家也有一定隐私啊 你以为就家里有隐私
  人家公共场所 别人的行踪 你凭什么可以调用


你这说的什么话?

照你这么说,你走大街上就是隐私(你走大街上有隐藏社会行为的需要?被发现后 感觉隐私被侵犯了?)。


你看我站广场上,而且看了好几分钟  这就是窥视我的隐私了?

如果这都能算隐私,你挤公共汽车闻到人家腋窝味道 算不算侵犯隐私?(理论上这个同裆部)

你在公共场所留影,都是事先清场的?你在浴场、泳馆都是带着眼罩的?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3-8-4 00:01
你这说的什么话?

照你这么说,你走大街上就是隐私(你走大街上有隐藏社会行为的需要?被发现后 感 ...
你是什么道理

你看大街上的人随便看  但是你要查找某人 想调用公共场所的视频 那你是没资格的 那就是侵犯人家的隐私

同理 公园或者公共场所 的内部人员 私自上传视频也就是侵犯视频中拍摄人员的人家隐私

人家视频中的人才不想自己吃包子 打喷嚏 吐痰 等自己一些不好看的动作拿来呗人上网取笑

只有公安/司法/律师等司法、执法机关可以调阅查看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4 00:09
你是什么道理

你看大街上的人随便看  但是你要查找某人 想调用公共场所的视频 那你是没资格的 那就是 ...


你这是做司法定义解释了?

你越权了

按这个规定逻辑说   你正面对着是人类,一旦转过身去 算不算人类 你自己说的不算了?这能行?

最高司法机关重新诠释 隐私的定义,才能得到法理上的支持。目前看样是没有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4 00:09
你是什么道理

你看大街上的人随便看  但是你要查找某人 想调用公共场所的视频 那你是没资格的 那就是 ...


你这是做司法定义解释了?

你越权了

按这个规定逻辑说   你正面对着是人类,一旦转过身去 算不算人类 你自己说的不算了?这能行?

最高司法机关重新诠释 隐私的定义,才能得到法理上的支持。目前看样是没有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3-8-4 00:11
你这是做司法定义解释了?

你越权了
你 2 也算是你觉得我给你的定义吗 如果算是 那还真是

瞎扯个什么鬼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4 00:15
你 2 也算是你觉得我给你的定义吗 如果算是 那还真是

瞎扯个什么鬼


你人身攻击哦!

把话说到这份上,居然开骂  给自己留些素质。别给自己老师、父母增担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4 00:15
你 2 也算是你觉得我给你的定义吗 如果算是 那还真是

瞎扯个什么鬼


你人身攻击哦!

把话说到这份上,居然开骂  给自己留些素质。别给自己老师、父母增担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3-8-4 00:17
你人身攻击哦!

把话说到这份上,居然开骂  给自己留些素质。别给自己老师、父母增担
至于人身攻击嘛  看你对我的说法定义撒

你定义没有就是没有 反正你在不断解构我的解释,然后重构成自己的理解 对吧

其实吧 我觉得胡搅蛮缠没有必要 你非要认为有权限的人私自上传公共场合视频 不侵犯别人隐私 那也没办法了

至少我们对宾馆房价、卫生间等等这种隐私场所不能按照摄影、摄像设备还是有共识的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4 00:30
至于人身攻击嘛  看你对我的说法定义撒

你定义没有就是没有 反正你在不断解构我的解释,然后重构成 ...


主体不同而已,我说的情况可不是你独有的。

你非要认定是特定针对谁,那无话可说

我提及你是不会带"哔"类醒音词的,不管真假  这么说对解决争论无意义

至于重构  还用的着重构么?这都是每个人都涉及的情况  何来你的、我的?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4 00:30
至于人身攻击嘛  看你对我的说法定义撒

你定义没有就是没有 反正你在不断解构我的解释,然后重构成 ...


主体不同而已,我说的情况可不是你独有的。

你非要认定是特定针对谁,那无话可说

我提及你是不会带"哔"类醒音词的,不管真假  这么说对解决争论无意义

至于重构  还用的着重构么?这都是每个人都涉及的情况  何来你的、我的?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3-8-4 00:34
主体不同而已,我说的情况可不是你独有的。

你非要认定是特定针对谁,那无话可说
那是哦 你胡搅蛮缠的挺开心的嘛

  谁有时间和你搅这个啊     你反正讨巧嘛 不说些讨打的话嘛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4 00:38
那是哦 你胡搅蛮缠的挺开心的嘛

  谁有时间和你搅这个啊     你反正讨巧嘛 不说些讨打的话嘛
你站自己的认识角度,各人观点上认定旁人胡搅蛮缠

这是你自身问题

这就和翻跟头看大楼一样,大楼就在那~ 是人在翻跟头
河南立法,怎么就扯到上海了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4 00:09
你是什么道理

你看大街上的人随便看  但是你要查找某人 想调用公共场所的视频 那你是没资格的 那就是 ...


那只是因为 U R nobody而已

如果你很牛逼,名气很大,地位很高,那就有质的不同了,但基本的隐私权是人人平等的。

蚂蚁泪 发表于 2013-8-4 00:09
你是什么道理

你看大街上的人随便看  但是你要查找某人 想调用公共场所的视频 那你是没资格的 那就是 ...


那只是因为 U R nobody而已

如果你很牛逼,名气很大,地位很高,那就有质的不同了,但基本的隐私权是人人平等的。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3-8-4 00:11
你这是做司法定义解释了?

你越权了
理论上说,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公布含他人影像或声音的录像录音资料,都是属于侵权行为。不管这些资料拍摄录制于何时何地。

明白?

理论上说,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公布含他人影像或声音的录像录音资料,都是属于侵权行为。不管这些资料拍摄 ...
每天各个电视台报纸不知拍摄多少视频照片,里面"含"不知多少路人,你啥时候听说节目播出前还征求路人许可的?
deam 发表于 2013-8-4 03:43
每天各个电视台报纸不知拍摄多少视频照片,里面"含"不知多少路人,你啥时候听说节目播出前还征求路人许可 ...
所以我说的是”理论上“啊,

明白?
所以我说的是”理论上“啊,

明白?
哪条理论?仅出自你口中的"理论"?
刚揪出几个房叔房姐,全国个人住房信息就不允许个人查询了;
刚揪出几个召妓法官,场所视频就不允许擅传了;
果然是物伤其类,同病相怜。
586越来越有崇桢、阿斗之风
官僚势力太大。不看好五八六。
wj1971 发表于 2013-8-4 08:09
官僚势力太大。不看好五八六。
他是其中最大的代表,看其用老一套,就知道。
他是其中最大的代表,看其用老一套,就知道。
僖宗不是白叫的。
那句话叫啥来着?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倒跟你讲法律了。

我指这里几个曾经满口法治的ID说的。
北京朱宇 发表于 2013-8-4 10:48
那句话叫啥来着?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倒跟你讲法律了。

我指这里几个曾经满口 ...
学句官话: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非常必要、刻不容缓!
广州某变态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可以监控邻居的进出,被依法强制拆除,注意是依法。
按某些 ID 的意思。。我可以在他家门口装上个摄像头。。然后在网络 上 发布,让有兴趣的人 参观。。。。

其实上,要建法制社会。。任重道远啊。。。因为,很多人觉得 自己喜欢的。。就应该不违法。。别人所恶的就违法。。。还 振振有词。。
从这帖子就能看出中国搞法制,再等一百年吧
delphixp 发表于 2013-8-4 11:25
按某些 ID 的意思。。我可以在他家门口装上个摄像头。。然后在网络 上 发布,让有兴趣的人 参观。。。。

...
最搞笑的是,这些ID常把自、民、法挂嘴边。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3-8-4 00:11
你这是做司法定义解释了?

你越权了
你的见解是在给“监控视频管理人员”警察般的特权。。。。。。

老实说,你是不是个视频管理人员?
北京朱宇 发表于 2013-8-4 10:48
那句话叫啥来着?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倒跟你讲法律了。

我指这里几个曾经满口 ...
他们那些人对“法治的理解”取决于“反不反政府”。。。。。。



delphixp 发表于 2013-8-4 11:25
按某些 ID 的意思。。我可以在他家门口装上个摄像头。。然后在网络 上 发布,让有兴趣的人 参观。。。。

...
就按“职业观众”的意思,

在他家门口的“公共场所”按个摄像头,每天我们的视频管理者都能把视频随意使用、随意网上分享、传播。。。。。。

反正按他的意思,“公共场所”没有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