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事反应当代高等教育对学生基础道德领域教育的缺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49:20
当我发表这篇文章的时候,并不对温州医学院本身的德育水平提出批评。温州医学院是温州一所著名高校,在医科领域享有很高的声誉。我只对现今中国整体的高校道德素质和事件主人公的道德水平进行批判。我想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一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二是这个研究生本人的素质,家庭教育有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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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04年11月12号)在市区学院路一家银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一位客户持外地银行卡到柜台取现80,操作柜员误将800元递给客户。此客户闷声不响的离开。此后,银行柜员平帐时发现钱少了720,通过监控录像查找发现,确认失误就发生在这笔交易上。此后,工作人员通过省分行中心确认此银行卡卡号为湖北省发行。工作人员直接联系了湖北省分行,又直接确认了此卡为湖北洪湖市发行,最后联系了当地发卡行,找到了持卡人的资料。当电话联系了持卡人的家人,是持卡人的母亲接的电话,最后获得的信息是:持卡人吴某某,是在温州医学院老校区研究生部的研究生,他母亲得知是电话是银行工作人员打来,以为是给他儿子的钱没汇到。工作人员委婉的告诉他母亲,是银行的一笔帐弄错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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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和地址后,操作失误的柜员考虑的很仔细和周到:如果此事直接联系到温州医学院管理层那里,让学校直接处理和解决这件事情,会影响到学生的前途。工作人员打算通过私人关系,周一让在医学院工作的朋友出面找他,私下解决,这样可以不至于对学生产生太大的影响。因为在医科读到研究生也不容易。这种道德品质上败坏的事情,如果在学术道德很严格的医学界发生,是要给学生留下一生的污点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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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当晚,她母亲在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到家里之后,就电话打给她儿子,问出了什么事情?</P>
吴某某接到母亲电话之后,我们无从知晓他心理是怎么想的。当晚,研究生吴某某,打电话到该银行客户热线,说银行出了差错,并会在今天(2004年11月12号)来银行归还差错部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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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当吴某某来到银行,他看到昨天给他办理业务的柜员,但并不敢直接去找她,也不敢去找其他同时在上班的柜员,而是找到经警问:你们领导在不在?因为是周六,经理没有上班。经警直接将其带到出差错的5号柜员那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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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发生了令人气氛而且难以忍受的一幕:个人感觉这是最让中国教育界丢脸并且给温州医学院脸上抹黑的事情。吴某某指着窗口的一块“钱票当面点清”的牌子嚣张跋扈的说:这块牌子是干什么用的?什么叫钱票当面点清?出了柜台钱就是我的了。这个时候你会感觉到这个人明显的是欠揍!从小到大都欠揍!接着,他便阵阵有辞的说,从道德上讲:我有归还的义务。但从法律上讲:我没有错!门口来办理业务的客户都看不下去了,大声呵斥他:什么道德法律?你这种人也配说道德和法律?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你都错的一塌糊涂。你已经构成事实上的非法侵占罪了。另外一个客户幽默的说:照你这个说法,这个世界钱来的真是太容易了,拿到了就是自己的。大家都不用去赚了!更为可笑的是:吴某某手里居然拿着一本法律书,被人呵斥后,吴某某居然还躲到大厅一边去翻书,场面搞笑真是令人叹为观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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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最后没能翻出个结果,丢下一句话,周一找你们领导,在众人的奚落与嘲笑中就灰溜溜的跑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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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据银行的工作人员分析:吴某某之所以有这样反常的行为,可能是基于这样的心理:本来,他发现差错之后,本来出于贪小便宜的心理,本来想不声不响的占有,但后来他母亲电话打给他的时候,他发现已经躲不过了。出于害怕被学校知道,留的个处分的罪名,就连夜打电话到银行客户热线,主动抖出此事。他明知道自己侵吞财物,于法于理不容,而且自己身为温州医学院的研究生,面子上已经完全扫地,行为和小偷小摸的市井之徒已经毫无区别。此时,他并仗着自己是研究生的牌子,来明火执仗的和你高谈阔论一番法律,言外之意就是:就算我不还钱,在法律来上讲,你们是拿我没办法的,我之所以来还钱,是因为我处于道义上义务,这件事情说明我高风亮节!迂腐之气可见一般!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以后真的当了医生,谁会敢去找他看病?这个人是个死要面子,贪小便宜而且嘴硬的小人物!成不了大气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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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揭露这样的社会不良问题,我是衷心的希望大家生活在温州这样一个靠诚信立业的城市里,不管你来自何方,大家都要珍惜和爱护这个环境,维持她的良好的风气。降低我们的社会生存和发展成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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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常识:什么是侵占罪?</P>
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P>当我发表这篇文章的时候,并不对温州医学院本身的德育水平提出批评。温州医学院是温州一所著名高校,在医科领域享有很高的声誉。我只对现今中国整体的高校道德素质和事件主人公的道德水平进行批判。我想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一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二是这个研究生本人的素质,家庭教育有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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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04年11月12号)在市区学院路一家银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一位客户持外地银行卡到柜台取现80,操作柜员误将800元递给客户。此客户闷声不响的离开。此后,银行柜员平帐时发现钱少了720,通过监控录像查找发现,确认失误就发生在这笔交易上。此后,工作人员通过省分行中心确认此银行卡卡号为湖北省发行。工作人员直接联系了湖北省分行,又直接确认了此卡为湖北洪湖市发行,最后联系了当地发卡行,找到了持卡人的资料。当电话联系了持卡人的家人,是持卡人的母亲接的电话,最后获得的信息是:持卡人吴某某,是在温州医学院老校区研究生部的研究生,他母亲得知是电话是银行工作人员打来,以为是给他儿子的钱没汇到。工作人员委婉的告诉他母亲,是银行的一笔帐弄错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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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和地址后,操作失误的柜员考虑的很仔细和周到:如果此事直接联系到温州医学院管理层那里,让学校直接处理和解决这件事情,会影响到学生的前途。工作人员打算通过私人关系,周一让在医学院工作的朋友出面找他,私下解决,这样可以不至于对学生产生太大的影响。因为在医科读到研究生也不容易。这种道德品质上败坏的事情,如果在学术道德很严格的医学界发生,是要给学生留下一生的污点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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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当晚,她母亲在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到家里之后,就电话打给她儿子,问出了什么事情?</P>
吴某某接到母亲电话之后,我们无从知晓他心理是怎么想的。当晚,研究生吴某某,打电话到该银行客户热线,说银行出了差错,并会在今天(2004年11月12号)来银行归还差错部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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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当吴某某来到银行,他看到昨天给他办理业务的柜员,但并不敢直接去找她,也不敢去找其他同时在上班的柜员,而是找到经警问:你们领导在不在?因为是周六,经理没有上班。经警直接将其带到出差错的5号柜员那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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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发生了令人气氛而且难以忍受的一幕:个人感觉这是最让中国教育界丢脸并且给温州医学院脸上抹黑的事情。吴某某指着窗口的一块“钱票当面点清”的牌子嚣张跋扈的说:这块牌子是干什么用的?什么叫钱票当面点清?出了柜台钱就是我的了。这个时候你会感觉到这个人明显的是欠揍!从小到大都欠揍!接着,他便阵阵有辞的说,从道德上讲:我有归还的义务。但从法律上讲:我没有错!门口来办理业务的客户都看不下去了,大声呵斥他:什么道德法律?你这种人也配说道德和法律?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你都错的一塌糊涂。你已经构成事实上的非法侵占罪了。另外一个客户幽默的说:照你这个说法,这个世界钱来的真是太容易了,拿到了就是自己的。大家都不用去赚了!更为可笑的是:吴某某手里居然拿着一本法律书,被人呵斥后,吴某某居然还躲到大厅一边去翻书,场面搞笑真是令人叹为观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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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最后没能翻出个结果,丢下一句话,周一找你们领导,在众人的奚落与嘲笑中就灰溜溜的跑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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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据银行的工作人员分析:吴某某之所以有这样反常的行为,可能是基于这样的心理:本来,他发现差错之后,本来出于贪小便宜的心理,本来想不声不响的占有,但后来他母亲电话打给他的时候,他发现已经躲不过了。出于害怕被学校知道,留的个处分的罪名,就连夜打电话到银行客户热线,主动抖出此事。他明知道自己侵吞财物,于法于理不容,而且自己身为温州医学院的研究生,面子上已经完全扫地,行为和小偷小摸的市井之徒已经毫无区别。此时,他并仗着自己是研究生的牌子,来明火执仗的和你高谈阔论一番法律,言外之意就是:就算我不还钱,在法律来上讲,你们是拿我没办法的,我之所以来还钱,是因为我处于道义上义务,这件事情说明我高风亮节!迂腐之气可见一般!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以后真的当了医生,谁会敢去找他看病?这个人是个死要面子,贪小便宜而且嘴硬的小人物!成不了大气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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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揭露这样的社会不良问题,我是衷心的希望大家生活在温州这样一个靠诚信立业的城市里,不管你来自何方,大家都要珍惜和爱护这个环境,维持她的良好的风气。降低我们的社会生存和发展成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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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常识:什么是侵占罪?</P>
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P>
楼主可能对法律知识有所欠缺,这件案子只是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他这种行为被称为不当得利,也就是说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获得利益导致对方财产损失。只需要得利方将财产还给人家就行了,更谈不上学校要给予什么处分的问题。
<P>我还从银行取款机里取出假币来!这张假币至今我还保留着,我找谁说理去!如果是少给100元而当时顾客疏忽没数清,银行也会找到当事人还给他那100元吗??</P><P>我看银行那帮垃圾更欠抽!当然我十分鄙视此研究生!中国教育机器制造出来的垃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