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9:15:34
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中广网昭通8月22日消息(记者王茂盛李健飞昭通台苏燕)云南李昌奎案的案情和审判过程倍受媒体和公众关注。从8月22日上午8点30分开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对该案进行再审。晚上9点20分左右,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2009年5月16日,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摔死其3岁的弟弟王家红,他于2010年被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法终审判处李昌奎死缓。

2011年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李昌奎”案。云南高院认为再审理由是: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廷礼、陈礼金(被害人父母)不服,向云南高院提出申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高院提出检察建议,认为对原审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轻,应当予以再审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22/8595902_0.shtml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中广网昭通8月22日消息(记者王茂盛李健飞昭通台苏燕)云南李昌奎案的案情和审判过程倍受媒体和公众关注。从8月22日上午8点30分开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对该案进行再审。晚上9点20分左右,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2009年5月16日,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摔死其3岁的弟弟王家红,他于2010年被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法终审判处李昌奎死缓。

2011年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李昌奎”案。云南高院认为再审理由是: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廷礼、陈礼金(被害人父母)不服,向云南高院提出申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高院提出检察建议,认为对原审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轻,应当予以再审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22/8595902_0.shtml
哦耶,庆祝一下。  让超大上那些曾经给李昌奎嚎丧的人哭去吧
随风飘 发表于 2011-8-22 22:07
哦耶,庆祝一下。  让超大上那些曾经给李昌奎嚎丧的人哭去吧
人家要说你狂欢.
随风飘 发表于 2011-8-22 22:07
哦耶,庆祝一下。  让超大上那些曾经给李昌奎嚎丧的人哭去吧
小心有人说你,用全民狂欢的方式置人于死地
李昌奎不死,何以服众


我就狂欢了,怎么样?难道等杀人不死,再哭!

我就狂欢了,怎么样?难道等杀人不死,再哭!

yuppppp 发表于 2011-8-22 22:09
人家要说你狂欢.


俺就是狂欢了,不过俺狂欢的不是因为李昌奎的死本身,因为这家伙本来就是该死的,并不值得狂欢。

值得狂欢的是可以看到某些人痛心疾首的嚎丧表演,再次嚎丧所谓的民意绑架法律,再次嚎丧着把“司法不能独立的原因”的罪名扣到我等屁民的头上。

看着吧,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几个ID跳出来进行此类的表演;P
yuppppp 发表于 2011-8-22 22:09
人家要说你狂欢.


俺就是狂欢了,不过俺狂欢的不是因为李昌奎的死本身,因为这家伙本来就是该死的,并不值得狂欢。

值得狂欢的是可以看到某些人痛心疾首的嚎丧表演,再次嚎丧所谓的民意绑架法律,再次嚎丧着把“司法不能独立的原因”的罪名扣到我等屁民的头上。

看着吧,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几个ID跳出来进行此类的表演;P
做了件人事,
ak74m16a2 发表于 2011-8-22 22:11
小心有人说你,用全民狂欢的方式置人于死地
不怕不怕, 被这种人说,咱压根不会放到心里去[:a4:]


其实真不理解那些叫嚣要废除死刑的人的思维,是不是痛苦事儿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可以道貌岸然的说什么跟国际接轨,然后废除死刑?!

但是要是这些事儿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他们还能到处这么吆喝么?

好像坛子中有位大哥说过这些要求废除死刑的人,大意是:不能把你所谓的道德高尚建立在别人的切身痛苦之上。

其实真不理解那些叫嚣要废除死刑的人的思维,是不是痛苦事儿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可以道貌岸然的说什么跟国际接轨,然后废除死刑?!

但是要是这些事儿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他们还能到处这么吆喝么?

好像坛子中有位大哥说过这些要求废除死刑的人,大意是:不能把你所谓的道德高尚建立在别人的切身痛苦之上。
完了,十年后的标杆就被你们以这种公众狂欢的方式给毁了。
ak74m16a2 发表于 2011-8-22 22:18
其实真不理解那些叫嚣要废除死刑的人的思维,是不是痛苦事儿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可以道貌岸然的说什么跟国 ...
那是超大过去著名的ID:马甲一号的前世;P
一个本该死而差点没死的人如今真要死了,本就该狂欢一下
有法理,也有伦理。
杀人偿命就是几千年来中国法律的伦理。
在没有废除死刑之前,该杀就得杀。


祝贺政府 转移视线的目的达到。
给民众上了法律课。
然后又增加了民众对法律的“信心”。
完全忘记了。
这个事件本身就是由脑残的法律系统所人为制造出来的。
可以说是好好的消遣了一把普罗大众。

狂欢吧!!!!被愚弄的人民。

祝贺政府 转移视线的目的达到。
给民众上了法律课。
然后又增加了民众对法律的“信心”。
完全忘记了。
这个事件本身就是由脑残的法律系统所人为制造出来的。
可以说是好好的消遣了一把普罗大众。

狂欢吧!!!!被愚弄的人民。
还是有说人话的专家的,昨天一专家就说,判罚应该合情合理合法,不能由着法官自由心证

jumin 发表于 2011-8-22 22:55
还是有说人话的专家的,昨天一专家就说,判罚应该合情合理合法,不能由着法官自由心证


我早就说过了。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政府人为制造出来消遣大众的"热点"。
这样的好处就是:
    1.普法
    2.分散舆论对物价等经济问题的关注。
    3.最后改判死刑重新"树立"大众对所谓法律的信心。
认为中国的法律还有希望。

可是请大家不要忘记。
这件事最初是为什么会受到关注的。
因为政府中的高官们故意轻判
从头到尾这件事开始与政府结束于政府。好一套双手互搏术啊。。。

现在被愚弄的大众欢呼吧。呵呵呵
jumin 发表于 2011-8-22 22:55
还是有说人话的专家的,昨天一专家就说,判罚应该合情合理合法,不能由着法官自由心证


我早就说过了。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政府人为制造出来消遣大众的"热点"。
这样的好处就是:
    1.普法
    2.分散舆论对物价等经济问题的关注。
    3.最后改判死刑重新"树立"大众对所谓法律的信心。
认为中国的法律还有希望。

可是请大家不要忘记。
这件事最初是为什么会受到关注的。
因为政府中的高官们故意轻判
从头到尾这件事开始与政府结束于政府。好一套双手互搏术啊。。。

现在被愚弄的大众欢呼吧。呵呵呵
标杆就挖了!怎么跟房地产一样!
我是来狂欢的
李昌奎死了,赛锐呢?
云南高院改判的其他三件刑事案件怎么说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8-22 23:18
我早就说过了。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政府人为制造出来消遣大众的"热点"。
这样的好处就是:
    1.普法  ...
尼玛真油菜~~~~~~~~~~~~~~
为什么听不见陪审员的声音 难道中国的陪审员要一直当花瓶
随风飘 发表于 2011-8-22 22:07
哦耶,庆祝一下。  让超大上那些曾经给李昌奎嚎丧的人哭去吧
强烈支持
我倒是想看看那些说公共狂欢的淫对这个又会怎么说~~~~~~~
随风飘 发表于 2011-8-22 22:35
那是超大过去著名的ID:马甲一号的前世
现在马甲的id是“陪陪”这个吗?
yuppppp 发表于 2011-8-22 22:09
人家要说你狂欢.
恶魔授首当然要狂欢,执行死刑现场要放一挂大地红,刽子手要对着镜头比出V字手势。
这样才能让人感觉到正义是美好的!
fengshou 发表于 2011-8-23 10:51
现在马甲的id是“陪陪”这个吗?
            是的:b
fengshou 发表于 2011-8-23 10:51
现在马甲的id是“陪陪”这个吗?
            是的:b
随风飘 发表于 2011-8-23 11:43
是的
难得见你和马甲持相同观点。。:D
马甲一号说得好:不能把你所谓的道德高尚建立在别人的切身痛苦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