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帮日军打国军”?真相在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1:48:51
不要歪曲历史,不要侮辱人民
    ——读《孩子,你怎么会这样想》有感
    
    作者:李蕤
    来源:1994年2月9日《河南日报》
    
    最近,读到作家鄢烈山一篇文章,题目是《孩子,你怎么会这样想》(载《四川文学》1993年8期)。这篇文章,是教育孩子的。因为据说在南京举办的首届评选偶像崇拜座谈会中,有一个孩子提出他最崇拜伊拉克的萨达姆,理由是萨达姆骨头硬,敢于反抗美国的霸权主义。鄢烈山对此十分反感,批评他“你的想法太稚气了,太可怕了”。
    
    至于这个小孩子因为有崇拜萨达姆的思想就“可怕”到什么程度,本文不准备为这一问题纠缠。我感到最最刺眼的倒是鄢文中这么一段话:
    “我们首先是人,要吃饭穿衣的人,生存是第一位的。1943年至1944年春,日寇侵入河南时,河南不少老百姓,为日军带路,甚至帮日本人解除中国军队的武装——河南战役中约有五万中国士兵被同胞缴械。为什么,河南连年灾荒,‘国军’和政府仍对人民敲骨吸髓地压榨,而鬼子到河南却发放军粮收买人心。你可以骂那些帮日本人的老百姓不爱国,是汉奸;但如果你面临着宁肯饿死做中国鬼,还是不饿死做亡国奴的选择,你怎样决定呢?我跟刘震云一样,选择后者(刘震云《温故一九四二》,收入长江文艺出版社《发人集》)。”
    
    我是河南人,1942年的河南大旱灾,我是亲身经历者和目睹者,当时还曾以记者身份深入灾区,写过反映灾区的通讯报告十余篇,在当时的南阳《前锋报》发表,后集为《豫灾剪影》。1943—1944年日寇进攻,汤恩伯部队不战自溃,44天丢掉45县的狼狈情况,我也是亲身经历和目睹者。因此,读了鄢烈山的上一段文字,实在无法抑止内心的愤火,不能不率直地指出:这段描写,完全是对抗战历史的歪曲,对河南人民的侮辱。
    
    先说河南大旱灾。那次大旱灾,河南老百姓被饿死的达到300万到500万人。国民党反动政府,不仅不见死不救,而且不准在报刊上发表任何关于灾情的报道。重庆《大公报》记者张高峰路过河南,写了篇通讯揭露了灾荒情况,便被罚停刊三天。河南反动政府,为了请功邀赏,隐瞒灾荒惨状,照样抓兵、征粮,老百姓被逼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吃草根,吃树皮,吃大雁粪中淘出的草籽,不少人把枕了多少年枕头里的秕(原字为:左米右比)谷糠都吃掉了。有的卖房卖地,有的卖儿卖女。而地主官僚阶级,乘机垄断土地买卖,几升陈粮便买来农民的土地,奸商囤积居奇,大发横财。
    
    当时中原大地,真正变成了一(原字为:左木右台)活生生的“人吃人的筵席”,入鲁迅所说的到了“欲做奴隶而不可得”的地步。那时,豫东、豫北早已沦陷,成为日本人的“王道乐土”,陇海路只有洛阳到西安一段还通火车,于是,从黄泛区来的,从豫东豫南来的成千上万的灾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成群结队,逃向洛阳,希望“搭上火车”,逃出死亡圈,到“西省”去寻找生路。作家李准(原字为:上准下十)的《黄河东流去》,曾真实形象地写下了这场浩劫中的灾民流亡图。
    
    这些灾民,尽管千辛万苦,死于途中的成百上千,但却没有人“就近”跑到沦陷区去享受日本人宣扬的“皇道乐土”的“幸福生活”。他们虽然没有文化,仍然知道什么是“亡国奴”的滋味,知道“西省”连着自己的祖国。
    
    至于说“许多老百姓,为日本军带路,甚至帮助日本人解除中国军队的武装,”那就更是捕风捉影、天方夜谭式的妄说了。
    
    首先,说日本兵在河南战役中开仓放粮,赈济灾民,便根本没有这么一回事。日本兵1943年、1944年的“中原打扫荡”,是他们走向总崩溃的最后挣扎,对河南人民采取的是更加残酷的“三光政策”。“帮助日本人”的汉奸有没有呢?当然有,那就是沦陷后的“维持会”,干这勾当的,都是当地的“土豪劣绅”和地痞流氓。这和河南“许多老百姓”可以说毫无牵连,恰恰相反,大多数的老百姓,正是这些汉奸的受害者。怎么能张冠李戴,把帮日本鬼子的汉奸帽子,戴到“许多老百姓”的头上呢?
    
    鄢文说的“河南战役中约有五万名士兵被同胞缴械”,的确有这回事。
    
    但是,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
    
    当时河南的“国军”主力,是蒋介石嫡系的汤恩伯部队。汤恩伯,依靠蒋的宠信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有“中原王”之称。他打着抗日的招牌,实际上干的是反共反人民的勾当。他的军队走私贩毒,无所不为,被称为“商业化部队”;军队风纪极坏,群众畏之如虎,流传有“宁使日本兵烧杀,不让十三军驻扎”的民谣;他遍布特务爪牙,逮捕残杀爱国知识分子和爱国青年,在臭名昭著的叶县“青年集中营”里,有多少爱国青年死在他的屠刀之下。
    
    这样的“国军”根本没有想到打日本鬼子,日本兵一到,他们闻风丧胆,听到枪响便仓皇逃跑,而且沿途拉夫(原字为:左人右夫)抓车,护送他们整箱满笼的货物及妻子儿女。行至豫西、豫西南山区一带,那里民风强悍,对这样的“国军”自然忍无可忍,便起来反抗,有下了他们枪支的。特别到了宛西十三县,那里搞“地方自治”,有地方武装,对这些溃兵毫不客气,迫使他们交出手中的武器。这些被截留下来的武器,绝大多数还是用来抗日自保的,并未落入日本军之手。
    
    这就是历史事实。怎么能把它说成“许多老百姓帮助日本人缴了自己‘同胞’的械”呢?
    
    抗战八年,河南人民除了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日本鬼子之外,还带着另外一条沉重的枷锁,即天灾和人祸加在一起的水、旱、蝗、汤四大灾难。一昼夜之间淹没了几十县的滔滔黄河,赤地千里颗粒无收的大旱,遮天蔽日的蝗虫,敲骨吸髓的汤恩伯军队,每一场灾难都夺走几十万以至上百万人的生命。然而,河南人却坚强不屈,带着枷锁抗战,为挽救民族的危亡,付出万斛鲜血。他们对祖国的无限忠诚、身经百难而不退缩的坚毅精神,将永远照耀着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史册。
    
    然而,这位作家,在重温这段历史的时候,却借题发挥,作出这样的结论:“人,就是人,本不是为什么名分活着的,一切名、义都本来应是为了让人们活得更好。爱国的前提是这个国家把自己当人。”他在编造日本军发放军粮收买人心、许多人帮助日本人消灭自己同胞之后,自问自答:“如果你面临着宁肯饿死做中国鬼还是不饿死做亡国奴的选择,你怎样决定呢?”作者坦然回答他“选择后者”,这就是说:帮日本人,不怕被骂为汉奸!
    
    这种论点如果成立,那才确实“太可怕了”。
    
    如果这样说,抗战期间,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从内心唱出的“誓死不做亡国奴,拼命争自由”的歌声,不全都错了吗?
    
    “一切名、义,都本来应是为了让人们活得更好。”这就是说,“活得更好”,应该是人生至高无上的目的,什么忠与奸、爱国与卖国、都是其次又其次的事。如此说来,一切见利忘义,有奶便是娘,出卖国格、人格的人,不都是为了“活得更好”吗?他们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
    
    “爱国的前提是这个国家把自己当人”,这就是说,爱国是有条件的,先得国家对得起自己。那么,方志敏执笔写作《可爱的中国》的时候,对祖国充满真挚的感情,他当时受到“国家”的尊重和爱护了吗?不,他是因率部队北上抗日,遭到国民党重兵追截,被俘关进监狱的;在狱中他备受酷刑,坚贞不屈,以惊人的毅力写了这篇文章,最后还是被秘密杀害。中国共产党提出团结一切爱国人士联合抗日的时候,那是代表“国家”的人把他们当人了吗?不,称他们为“共匪”,直到中国共产党站在抗日战争第一线、浴血抗战的时候,代表“国家”的人还咒骂他们是“奸党”,颁布什么“限制异党办法”,处心积虑想消灭他们。如果按照作者这个逻辑,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打日本,反过来帮助敌人了。然而,他们决不这样想这样做,因为他们知道热爱祖国和人民,是自己的神圣职责,不是做买卖。鲁迅一生“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和血”,夏明翰的“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也是这种精神。
    
    把个人的荣辱得失放在第一位,凌驾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如果认为国家亏了自己,便可以“愤而反革命”,只能培养出见利忘义、寡廉鲜耻的极端利己主义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对上述这种论调,我们并不感到陌生。前几年电影《苦恋》早就散步过这种哲学:你爱祖国,祖国并不爱你,这样的祖国应该抛弃。1989年的动乱中,自封为“精英”的一群,也高唱这个老调子,他们始而煽动策划动乱,继而又逃到国外,匍匐在洋人脚下,乞求外国主子制裁中国。其思路和上述观点都是一脉相通的。试想,既然1942年河南老百姓因为国家亏待他们帮助日本人是有理的,今天又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办呢?
    
    孔子说:“温故而知新。”历史是需要回顾的。但回顾历史要严肃地对待历史,不能主观随意地歪曲历史;“知新”,要从历史演变过程中总结正反两面的经验,不能把人们引入魔道。
    
    特别是当作者借题发挥,宣扬在生死关头宁可跪着活也不站着死的哲学时,他是否想过,那次大灾荒,河南死去300万农民,在他们为抗战做出重大牺牲、如今已经过去50多年的今天,向死者头上泼污水,把他们描绘成为了活命便不惜为敌人卖命的奴才,这样对待他们,实在比1942年国民党反动政府还要残酷无情。假如,死者有知,他们决不会甘愿蒙受这样的奇冤和耻辱的。
    
    1994年元月于武汉不要歪曲历史,不要侮辱人民
    ——读《孩子,你怎么会这样想》有感
    
    作者:李蕤
    来源:1994年2月9日《河南日报》
    
    最近,读到作家鄢烈山一篇文章,题目是《孩子,你怎么会这样想》(载《四川文学》1993年8期)。这篇文章,是教育孩子的。因为据说在南京举办的首届评选偶像崇拜座谈会中,有一个孩子提出他最崇拜伊拉克的萨达姆,理由是萨达姆骨头硬,敢于反抗美国的霸权主义。鄢烈山对此十分反感,批评他“你的想法太稚气了,太可怕了”。
    
    至于这个小孩子因为有崇拜萨达姆的思想就“可怕”到什么程度,本文不准备为这一问题纠缠。我感到最最刺眼的倒是鄢文中这么一段话:
    “我们首先是人,要吃饭穿衣的人,生存是第一位的。1943年至1944年春,日寇侵入河南时,河南不少老百姓,为日军带路,甚至帮日本人解除中国军队的武装——河南战役中约有五万中国士兵被同胞缴械。为什么,河南连年灾荒,‘国军’和政府仍对人民敲骨吸髓地压榨,而鬼子到河南却发放军粮收买人心。你可以骂那些帮日本人的老百姓不爱国,是汉奸;但如果你面临着宁肯饿死做中国鬼,还是不饿死做亡国奴的选择,你怎样决定呢?我跟刘震云一样,选择后者(刘震云《温故一九四二》,收入长江文艺出版社《发人集》)。”
    
    我是河南人,1942年的河南大旱灾,我是亲身经历者和目睹者,当时还曾以记者身份深入灾区,写过反映灾区的通讯报告十余篇,在当时的南阳《前锋报》发表,后集为《豫灾剪影》。1943—1944年日寇进攻,汤恩伯部队不战自溃,44天丢掉45县的狼狈情况,我也是亲身经历和目睹者。因此,读了鄢烈山的上一段文字,实在无法抑止内心的愤火,不能不率直地指出:这段描写,完全是对抗战历史的歪曲,对河南人民的侮辱。
    
    先说河南大旱灾。那次大旱灾,河南老百姓被饿死的达到300万到500万人。国民党反动政府,不仅不见死不救,而且不准在报刊上发表任何关于灾情的报道。重庆《大公报》记者张高峰路过河南,写了篇通讯揭露了灾荒情况,便被罚停刊三天。河南反动政府,为了请功邀赏,隐瞒灾荒惨状,照样抓兵、征粮,老百姓被逼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吃草根,吃树皮,吃大雁粪中淘出的草籽,不少人把枕了多少年枕头里的秕(原字为:左米右比)谷糠都吃掉了。有的卖房卖地,有的卖儿卖女。而地主官僚阶级,乘机垄断土地买卖,几升陈粮便买来农民的土地,奸商囤积居奇,大发横财。
    
    当时中原大地,真正变成了一(原字为:左木右台)活生生的“人吃人的筵席”,入鲁迅所说的到了“欲做奴隶而不可得”的地步。那时,豫东、豫北早已沦陷,成为日本人的“王道乐土”,陇海路只有洛阳到西安一段还通火车,于是,从黄泛区来的,从豫东豫南来的成千上万的灾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成群结队,逃向洛阳,希望“搭上火车”,逃出死亡圈,到“西省”去寻找生路。作家李准(原字为:上准下十)的《黄河东流去》,曾真实形象地写下了这场浩劫中的灾民流亡图。
    
    这些灾民,尽管千辛万苦,死于途中的成百上千,但却没有人“就近”跑到沦陷区去享受日本人宣扬的“皇道乐土”的“幸福生活”。他们虽然没有文化,仍然知道什么是“亡国奴”的滋味,知道“西省”连着自己的祖国。
    
    至于说“许多老百姓,为日本军带路,甚至帮助日本人解除中国军队的武装,”那就更是捕风捉影、天方夜谭式的妄说了。
    
    首先,说日本兵在河南战役中开仓放粮,赈济灾民,便根本没有这么一回事。日本兵1943年、1944年的“中原打扫荡”,是他们走向总崩溃的最后挣扎,对河南人民采取的是更加残酷的“三光政策”。“帮助日本人”的汉奸有没有呢?当然有,那就是沦陷后的“维持会”,干这勾当的,都是当地的“土豪劣绅”和地痞流氓。这和河南“许多老百姓”可以说毫无牵连,恰恰相反,大多数的老百姓,正是这些汉奸的受害者。怎么能张冠李戴,把帮日本鬼子的汉奸帽子,戴到“许多老百姓”的头上呢?
    
    鄢文说的“河南战役中约有五万名士兵被同胞缴械”,的确有这回事。
    
    但是,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
    
    当时河南的“国军”主力,是蒋介石嫡系的汤恩伯部队。汤恩伯,依靠蒋的宠信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有“中原王”之称。他打着抗日的招牌,实际上干的是反共反人民的勾当。他的军队走私贩毒,无所不为,被称为“商业化部队”;军队风纪极坏,群众畏之如虎,流传有“宁使日本兵烧杀,不让十三军驻扎”的民谣;他遍布特务爪牙,逮捕残杀爱国知识分子和爱国青年,在臭名昭著的叶县“青年集中营”里,有多少爱国青年死在他的屠刀之下。
    
    这样的“国军”根本没有想到打日本鬼子,日本兵一到,他们闻风丧胆,听到枪响便仓皇逃跑,而且沿途拉夫(原字为:左人右夫)抓车,护送他们整箱满笼的货物及妻子儿女。行至豫西、豫西南山区一带,那里民风强悍,对这样的“国军”自然忍无可忍,便起来反抗,有下了他们枪支的。特别到了宛西十三县,那里搞“地方自治”,有地方武装,对这些溃兵毫不客气,迫使他们交出手中的武器。这些被截留下来的武器,绝大多数还是用来抗日自保的,并未落入日本军之手。
    
    这就是历史事实。怎么能把它说成“许多老百姓帮助日本人缴了自己‘同胞’的械”呢?
    
    抗战八年,河南人民除了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日本鬼子之外,还带着另外一条沉重的枷锁,即天灾和人祸加在一起的水、旱、蝗、汤四大灾难。一昼夜之间淹没了几十县的滔滔黄河,赤地千里颗粒无收的大旱,遮天蔽日的蝗虫,敲骨吸髓的汤恩伯军队,每一场灾难都夺走几十万以至上百万人的生命。然而,河南人却坚强不屈,带着枷锁抗战,为挽救民族的危亡,付出万斛鲜血。他们对祖国的无限忠诚、身经百难而不退缩的坚毅精神,将永远照耀着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史册。
    
    然而,这位作家,在重温这段历史的时候,却借题发挥,作出这样的结论:“人,就是人,本不是为什么名分活着的,一切名、义都本来应是为了让人们活得更好。爱国的前提是这个国家把自己当人。”他在编造日本军发放军粮收买人心、许多人帮助日本人消灭自己同胞之后,自问自答:“如果你面临着宁肯饿死做中国鬼还是不饿死做亡国奴的选择,你怎样决定呢?”作者坦然回答他“选择后者”,这就是说:帮日本人,不怕被骂为汉奸!
    
    这种论点如果成立,那才确实“太可怕了”。
    
    如果这样说,抗战期间,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从内心唱出的“誓死不做亡国奴,拼命争自由”的歌声,不全都错了吗?
    
    “一切名、义,都本来应是为了让人们活得更好。”这就是说,“活得更好”,应该是人生至高无上的目的,什么忠与奸、爱国与卖国、都是其次又其次的事。如此说来,一切见利忘义,有奶便是娘,出卖国格、人格的人,不都是为了“活得更好”吗?他们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
    
    “爱国的前提是这个国家把自己当人”,这就是说,爱国是有条件的,先得国家对得起自己。那么,方志敏执笔写作《可爱的中国》的时候,对祖国充满真挚的感情,他当时受到“国家”的尊重和爱护了吗?不,他是因率部队北上抗日,遭到国民党重兵追截,被俘关进监狱的;在狱中他备受酷刑,坚贞不屈,以惊人的毅力写了这篇文章,最后还是被秘密杀害。中国共产党提出团结一切爱国人士联合抗日的时候,那是代表“国家”的人把他们当人了吗?不,称他们为“共匪”,直到中国共产党站在抗日战争第一线、浴血抗战的时候,代表“国家”的人还咒骂他们是“奸党”,颁布什么“限制异党办法”,处心积虑想消灭他们。如果按照作者这个逻辑,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打日本,反过来帮助敌人了。然而,他们决不这样想这样做,因为他们知道热爱祖国和人民,是自己的神圣职责,不是做买卖。鲁迅一生“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和血”,夏明翰的“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也是这种精神。
    
    把个人的荣辱得失放在第一位,凌驾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如果认为国家亏了自己,便可以“愤而反革命”,只能培养出见利忘义、寡廉鲜耻的极端利己主义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对上述这种论调,我们并不感到陌生。前几年电影《苦恋》早就散步过这种哲学:你爱祖国,祖国并不爱你,这样的祖国应该抛弃。1989年的动乱中,自封为“精英”的一群,也高唱这个老调子,他们始而煽动策划动乱,继而又逃到国外,匍匐在洋人脚下,乞求外国主子制裁中国。其思路和上述观点都是一脉相通的。试想,既然1942年河南老百姓因为国家亏待他们帮助日本人是有理的,今天又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办呢?
    
    孔子说:“温故而知新。”历史是需要回顾的。但回顾历史要严肃地对待历史,不能主观随意地歪曲历史;“知新”,要从历史演变过程中总结正反两面的经验,不能把人们引入魔道。
    
    特别是当作者借题发挥,宣扬在生死关头宁可跪着活也不站着死的哲学时,他是否想过,那次大灾荒,河南死去300万农民,在他们为抗战做出重大牺牲、如今已经过去50多年的今天,向死者头上泼污水,把他们描绘成为了活命便不惜为敌人卖命的奴才,这样对待他们,实在比1942年国民党反动政府还要残酷无情。假如,死者有知,他们决不会甘愿蒙受这样的奇冤和耻辱的。
    
    1994年元月于武汉
我是河南人。最近见到两次外省网友拿所谓“河南人帮助日军解除国军军械”乃至“河南人帮日军打国军”说事,为正视听,发此帖。

历史上确有河南百姓解除国军军械之事,国军的中原会战记录里也说过一些河南百姓欢迎日军进驻,不知真假,但是这些史实与“河南人帮助日军解除国军军械”、“河南人帮日军打国军”是截然不同的。抗日战争期间河南土地上汉奸日伪的卑劣行径固然令人深恶痛绝,但同时也应明了,汉奸日伪并非河南独有,全国的沦陷区概莫能外。与其将史实添油加醋作为攻击河南同胞的理由,不如潜心思考如何避免日军侵华的悲剧再次发生。

往同胞的伤口上撒盐是可耻的,面对日军的屠刀,中华大地上的苍生万物没有谁能够逃脱厄运!